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自信论纲
2014-07-22罗建文赵嫦娥
罗建文 赵嫦娥
【摘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体系和价值信念是贯穿在其发展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体系始终并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起决定作用的灵魂和向导。高度的价值自觉铸就充分的价值自信,价值自信又会深化价值自觉。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自觉和价值自觉,体现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和属性的理性认知的自觉性、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规律和发展前景的深刻把握的全面性,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在这一伟大实践中驾驭发展进程和担当历史重任的主动性,没有这种价值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目标。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自觉;价值自信;价值实践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0351(2014)03—0043—08
一个国家的强盛,离不开精神的支撑;一个民族的进步,有赖于文明的成长;一项伟大事业的成功,离不开价值信念的导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必须要有社会主义价值体系来引领,必须要有社会主义价值观来指引。有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自觉和价值自觉,才会形成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自信是中华民族在社会主义价值实践中价值自觉的凝练和形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本质要求的价值意志对象化表达的一种意识形态,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道路和制度所蕴含的价值精神的高度信任和充分肯定。这种价值自信不仅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性质、方向和速度,而且还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能否实现。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自信与“三个自信”
(一)价值自觉与价值自信。一个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其根本原因在于生产力的发展和人的需求的变化,但是从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现实来看,这种发展和进步又往往是以这个国家民族的价值信念和价值体系的变革为起点或推动力的。正如美国社会学家丹尼尔·贝尔所指出的:“思想和文化风格并不改变历史——至少不会在一夜之间改变历史。但是它们是变革的必然序幕,因为意识上的变革——价值观和道德说理上的变革——会推动人们去改变他们的社会安排和体制。”[1]527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来说,只有明确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信念和价值体系,才能全面、准确地认知和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探索、发展道路和制度建设,从而更好地建立符合这种“主义”要求的理论体系、发展道路、制度体系、生产方式及社会生活规则体系。
价值哲学告诉我们,价值自觉则是在克服了受价值主体本能需要的支配和情感爱好等非理性因素的驱使的情况下,从科学的价值理性思维出发,对价值事实的本质有了较正确的认识、对价值事实的规律和必然性有了较为全面的把握,对价值事实的后果有了应有的评判和考量之后所作出的价值追求、价值选择和价值评价等价值行为。价值自觉是主体价值实践的高级阶段行为,标志着价值主体对特定价值事实的价值认识、价值理性思维、价值情感比较成熟,对价值事实的价值关系有深入而全面的理解,对价值是非的评判标准有了较为准确的把握,对自己价值行为应有的价值导向也比较清晰,实现价值目标应有的价值意志也比较坚定。价值自觉是在更加理性、更加本质、更加全面、更加主动的价值认识基础上形成的价值意志对象化的自觉自愿,是实现价值自由的必经阶段,也是价值主体理性而成熟的标志。价值自由是人类价值实践活动的根本目标,只有经过不懈努力攻克一个个价值必然性堡垒,人类的价值实践才会形成充分的价值自信,从价值自发经过价值自觉向价值自由迈进,从低级的价值自发向高级的价值自觉和价值自由不断前进,这是人类价值实践发展的总的规律。
价值自信是主体基于特定的价值观念、价值取向和价值追求而对价值事实的高度信任和充分肯定的一种情绪倾向和理念引导,它对主体的价值意志、价值选择、价值判断和价值行为具有正向性决定作用,也就是说主体对价值事实如果有着充分的价值自信的话,那么主体对客观价值事实的价值意志就越坚定、价值选择就越自觉、价值判断就越明朗、价值实践行为就越坚决。反之,如果没有充分的价值自信,主体对客观价值事实的意志就会动摇、价值选择就会犹豫不定、价值判断就会优柔寡断、价值实践行为就有可能半途而废,不能坚持到底,主体就不可能实践和完成自己的价值目标。价值自信是在价值自觉基础上形成的一种价值认知态度和价值意愿表达形式或价值状态,它对价值实践的选择结果、评价状态、发展速度以及价值目标的实现程度有着决定作用。所以,在复杂的社会文化环境和复杂的价值背景下,主体要想顺利地实现自己的价值目标就必须凝练特定的价值意识对象化的价值自信,否则就难以实现其目标。
经历了近百年风风雨雨的价值实践洗礼,经历了无数次价值实践的否定之否定环节,中国共产党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实践规律性和必然性的认识有了全面而深入的理解和把握,从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规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最终价值目标实现的发展规律出发,对不断改善民生、着力实现民生幸福以增强社会主义的价值自信有了明确的价值导向、坚定的价值意志、准确的价值判断和正确的价值选择,达到了在充分价值认识基础上的高度的价值自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实践让人民深信: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人类迈向更高级的价值自由准备了必要的制度条件和价值前提,只有在社会主义中国今天这样的价值实践中才能以所有劳动者共享发展成果、共享幸福生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理念和价值追求,中国共产党人的价值追求才有可能得以实现。
从我们党建党初期提出为人民谋利益的初步构想和价值自发到党的十八大提出实现民生幸福的全景蓝图和价值自觉:“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2],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追求和价值自觉的新高度,也是中国共产党为人民谋利益的庄严承诺和新的价值宣言。价值自觉铸就价值自信,唯有民生幸福的价值自觉才能铸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自信。
(二)价值自信与“三个自信”的关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和制度自信是我们党的重要任务,也是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如何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三个自信”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实质性内涵和核心成分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自信,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体系和价值信念是贯穿在其发展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体系始终并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起决定作用的灵魂和向导。坚定和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自信不是靠理论工作者的自吹自擂和自封自诩,也不能靠政治领袖们的行政命令和权威强加来实现,只能靠全体国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自觉认同和自愿信奉。美国学者塞缪尔·亨廷顿认为:“穷人通常很少参与政治,因为参与政治似乎与他们所关心的主要问题无关,也无助于解决他们的主要问题。对许多穷人来说,最紧迫的问题是解决今天、明天或下周的工作、食品以及医疗问题。”[3]124指望基本生存问题都没有解决、整日为温饱问题而四处奔波的国人来自觉认同和自愿信奉什么主义或思想体系是不切实际的,只能是理论家们的一厢情愿。因此,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曾经说过:“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决定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4]209唯一可靠的就是让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什么主义或理论体系才是老百姓最关心并自觉认同和自愿信奉的硬道理,满足人民的需要是理论被人民所接受和认同的硬道理。所谓满足“国家的需要”,归根到底就是能否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的需求,也正如马克思所说:“‘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这种利益是如此强大有力,以至胜利地征服了马拉的笔、恐怖主义者的断头台、拿破仑的剑,以及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受难像和波旁王朝的纯血统。”[5]286-287广大人民群众对某种理论的需要与否是决定这种理论能否在这国家生根发芽的关键。所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成败,最终取决于能否满足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能否最大限度地实现民生幸福,从而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这个理论的关注和热爱的程度以及对这个理论的认同和信仰的程度。
民生幸福最大化体现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本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对民生幸福价值实践的价值关系、价值本质、价值选择和价值评判等形成高度理性的价值自觉,以便发展好、维护好、实现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是中国共产党的价值追求和价值自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人生需要信仰驱动,社会需要共识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需要科学的价值体系来导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自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意识对象化的价值自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凝聚力量,是在我们国家全体人民所拥有的共同理想、社会共识和先进文化基础上形成的内向聚合力和外向吸引力。只有当全体国民具有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社会共识、精神境界和先进文化时,这种力量才会将国民的心思凝聚在共同理想所期盼的事业之上、共同价值所追求的目标之上、爱国热情所体现的实践之中。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自信就是当今中国最具有凝聚作用的精神力量,它来自于全体国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探索的理性审视,来自于全体国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理论的深刻认知,来自于全体国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挚爱情感,来自于全体国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成就的共享感知,来自于全体国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目标的美好向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自信是贯穿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之中、是贯穿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探索之中、是贯穿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体系之中、是贯穿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每一个环节之中的精神力量。这种精神力量之所以能武装中华民族并转化为中华民族的社会主义建设实践,全在于这个“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5]11所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自信是中华民族在社会主义价值实践中价值自觉的凝练和形成、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本质要求的价值意志对象化表达的一种意识形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道路和制度所蕴含的价值精神。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自信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导航。中国共产党经过90多年为人民谋利益的价值实践过程,对这种价值实践基础上形成的价值意志对象化的价值自觉也更加强烈,共产党人的这种价值意志更坚定了,自觉程度也就更高了。充分认识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幸福价值实践中的必然性、规律性和自觉性,解决好民生幸福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间的价值认识自觉、价值关系自觉、价值规范自觉、价值选择自觉、价值评判自觉、价值实现自觉等一系列的理论困惑和现实难题是我们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自信的必要前提。一个国家的强盛,离不开精神的支撑;一个民族的进步,有赖于文明的成长;一个伟大事业的成功,离不开价值信念的导航和引领。中国共产党人在那艰难困苦的岁月里,不惜抛头颅、洒热血,就是有了一个伟大的价值信念:为了人民的解放和民族的独立,才战胜了一切敌人、克服了所有的艰难困苦,成就了自己的价值理想。今天,伟大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践中,还会有这样或那样的困难和险阻,所面临的国际国内的社会形势更加复杂,人民的精神生活和价值观念更加丰富和呈多元化趋势,这就需要有社会共识来整合人民的精神力量,用共同的价值体系来引领人们的思想观念,否则社会思潮就会支离破碎、人们的精神面貌就会七零八落、国人的精神动力就会四分五裂。人民有信仰,国家才有力量,社会主义事业才会战无不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自信融入社会主义文化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同改革开放的实践经验和伟大成就联系起来,同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联系起来,我们就能不断形成更加广泛的价值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自信就不仅为国家发展助力,更为民族进步铸魂,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才会应运而生。
二、充分的价值自信源自于高度的价值自觉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自信取决于三个因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价值目标是:以增进民生幸福、促进社会公正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建设社会主义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是由中国共产党人的价值本质和价值追求决定的,也是中华民族长期以来的期盼和希望,更是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现实的必然的价值选择。正如革命导师列宁所指出的:“只有社会主义才可能广泛推行和真正支配根据科学原则进行的产品的社会生产和分配,以便使所有劳动者过最美好的、最幸福的生活。”[6]546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目标实践的基本原则是:坚持以人民根本利益为核心的价值导向,坚持把改善民生、社会公平和共享发展成果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发展效益相统一,坚持以激发全体国民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的创造活力为基本环节,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理想和价值目标。这是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自觉和价值自觉,体现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和属性的理性认知的自觉性、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规律和发展前景的深刻把握的全面性、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在这一伟大实践中的驾驭发展实践和担当历史责任的主动性。高度的价值自觉铸就充分的价值自信,价值自信又会深化价值自觉。正是因为有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这种理论自觉和价值自觉,才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科学性、正确性和真理性具有高度的信任和充分的肯定,才会对自己所坚持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所产生实际结果充满着价值自豪感和坚持理论的自信心,才会形成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自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自信取决于三个因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性因素、价值性因素和情感性因素。
科学性因素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科学性内涵,这是经过马克思及其继承者们百十年来艰苦探索和理论创新的丰硕成果,是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上形成并经60多年中国社会主义实践检验的伟大成就,是经过中华民族在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检验过了的理论结晶,这个理论体系的科学性内涵具有值得中华民族骄傲和自豪的理论品格。价值性因素是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过60多年的建设实践使我国人民解决了温饱走向了小康,广大人民群众在实实在在的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共享发展成果、同现人生精彩,人民群众得到了最广泛的实惠和价值满足。历史和现实证明:中国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不是由哪一个政党、哪一部分人的主观意愿所决定的,而是中国人民包括工人、农民、民族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和其他社会阶层人士共同作出的抉择,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但得到了中国人民的高度认同,而且受到世界各国人民越来越广泛的关注。一位美国学者说:“中国令人震惊的经济增长史无前例,中国以独特的方式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领域改变了世界。”[7]特别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席卷全球,而中国以其“独有的竞争力、高效率和适应性”率先走出危机的阴影,吸引着世人的目光,西方一些有识之士从这场危机中看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世界的重要贡献,这就是她的伟大价值之所在。情感性因素是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的理论内涵和伟大的建设成就,人民群众在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亲身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政治自由和幸福生活,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所产生的真挚情感。这种情感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性认知和认同情感已经深入人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选择和政治体制的合法性在人民心目中已牢不可摧了。只有广大民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性内涵的深刻认知和准确把握、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成就的亲历亲为和共享感知,人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自肺腑的情感倾向和衷心拥护的情绪反映才会油然而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三个自信”才有可能确立,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信仰才会更加坚定。因此,民生幸福最大化是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自信的原始动力。
(二)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和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的有机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自信的理论前提。一种理论或学说“无论多么吸引人,假设多么大胆,只有当经验可以支持它们时,换句话说,只有根基于事实上的证明可以支持它们时,这些观点在科学上才具有价值。”[8]8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经过了长期以来的社会主义实践证明,她是为广大人民群众谋求解放和幸福的理论指南,无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和思想基础,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和核心内涵,不仅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又经过了中国和其他许多国家社会主义实践的正反两方面论证和检验,所以是科学的和有价值的。中国共产党人以科学的理论品格和无穷的创新智慧,在总结30多年社会主义建设和探索历史的基础上,在摸索和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改革开放实践中,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结合起来,形成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在新的复杂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坚持和发展科学社会主义作出了历史性贡献。中国的改革开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起点和逻辑起点,创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奇迹和理论成果,使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社会发展规律和新时期党的执政规律有了全新的认知和达到了新的理论高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理论都是在继承和发展毛泽东思想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使得中国共产党的两大理论成果和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两次历史飞跃有机地结合起来了;经过中国社会主义的60多年建设实践,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性质、根本任务、价值原则、评价标准、历史道路与发展趋势等的认知更加清晰了。我们党对执政党如何建设、怎样科学执政以及建设与执政的基本经验总结等等,都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宝库。所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科学性和价值性是毋庸置疑的,为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自信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三)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的热爱情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自信的社会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价值主体性基本原则,坚持以社会公平正义、共享发展成果和最大化民生幸福作为自己的价值目标,坚持以不断解放生产力、发展社会主义经济作为价值手段,坚持走为实现价值目标不断夯实社会主义物质基础的发展道路,使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矛盾不断协调、不断对立统一,从而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实现的不竭动力。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广大人民群众以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和创新精神,敢于破除对社会主义的错误强加,敢于破除对马克思主义的误解迷信,敢于纠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错误,使社会主义终于摆脱了魍魉的纠缠、回到了正确的轨道、获得了飞跃的契机、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改变了世界对社会主义的认知态度。正是由于有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整套价值体系和实践作为,使得广大的人民群众以前所未有的热情和信心,投身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实践中来,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增强了历史的合法性、现实的价值性和民众的主动性,才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自信获得了最广大而忠实的社会基础。
(四)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与社会主义具体实际相结合建立起来的制度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自信的政治保障。社会制度是社会行为的规范、是人类文明的象征、是社会进步的根本保证。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与中国社会主义实践运行规则的有机结合就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内在动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形成使我们党实现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长期性与社会主义实践的阶段性、马克思主义真理的普遍性与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的特殊性的有机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这不是一句空话,而是需要通过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根本政治制度、一系列的基本制度和具体运行体制来保证和实现的。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反映了人民群众主体的价值本性与人民群众最终目标实现的价值手段的有机统一;中国共产党人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核心内涵与中国社会主义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不变原则”与实际具体的有机统一,体现了社会主义的历史辩证法,正如恩格斯指出的:“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9]693这种“不变”与“变”的有机统一,是中国社会主义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活力所在。这种统一表明了我们党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不变的坚强决心,也表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改革是第二次革命”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体系之所以在复杂国际背景下焕发出旺盛的生命力、体现出巨大的优越性,就在于她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又适合中国国情和发展规律,因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自信的政治保障。
(五)社会主义实践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自信的现实证明。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社会主义不仅是一种历史运动,是实现对残酷的“资本对人的奴役”的否定,把人类社会一步步向前推进到“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基础上的人的解放的理想社会形态[10]104的历史实践运动,这个历史实践的结果将是:“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以及“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11]53,66广大人民群众既是这个历史运动的主体又是这个历史运动的受益者,他们在这个运动中失去的是锁链,得到的却是整个世界;社会主义还是一个不断发展和成熟的理论体系,是关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和社会主义运动发展规律的科学阐述,是人类改造社会历史的经验结晶。所以,广大人民群众在这个理论的指导下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和自由,不论是物质生活、精神生活还是其政治地位都发生了质的变化。社会主义又是一种社会制度形式,是对资本主义剥削制度的否定,实现了劳动者从经济、政治的解放到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的制度建构,为人的发展提供了现实的政治条件,因而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得到前所未有的发挥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建设热情空前高涨。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就是社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实践性,是对社会主义建设实践及其经验的科学总结,是指导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社会主义建设的行动指南。正如马克思指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12]60,6160多年的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从根本上改变了我们的世界、改变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前途命运:国民经济已连续30多年高速稳定增长,国内年生产总值实现了由不足万亿元到40多万亿元的历史性跨越,国家经济总量在世界的排名实现了由第十几位到第二位的历史性飞跃;社会主义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日趋完善,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稳步提升,使具有五千多年文明历史的中国面貌焕然一新,让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不得不承认改变了世界的格局。60多年的建设实践证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合理性和理论的科学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自信的力量源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自信的现实证明。
三、着力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自信
如何才能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自信呢?从几个方面着手:
(一)重视和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价值思想的教育,提高他们的价值境界和价值素养,为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自信树立时代的价值支柱,铸就社会的价值灵魂。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是社会的脊梁,是民风的榜样,他们的价值观念和言行举止对整个社会的行为都有示范效应和榜样作用。他们不仅肩负着建设国家、管理社会、服务民众的重任,而且还担当着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引领和社会正能量的引导责任。如果不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体系,提升自己的价值境界和价值素养,他们就有愧于作为社会的脊梁和民风的榜样担当,羞愧于党和人民的多年培养和时代的重托。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心里装着有对党和人民的情感,忠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职责,就没有理由不认真学习和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体系和科学内涵,为民族的复兴,国家的富强和人民的幸福铸就时代的价值灵魂。
(二)以灵活多样、适当有效的方法方式,通过国民教育体系,对未来的国家主人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体系和思想内涵的价值教育,提升青年学生的价值思想水平和道德人文素质,为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自信奠定最广泛的人群基础。教育作为民族价值传承、主流价值教化、价值共识引领最重要的社会活动形式和价值实践方式,只能是顺应时代的价值潮流,宣扬社会的价值共识,不能游离于时代的价值体系之外;教育工作者的努力就是培养个人良好的价值品格和人文素养,造就符合时代要求、凝聚时代精华的社会公民。无论是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还是大学发展教育阶段,都不应该忘记自己的价值使命,教育工作者要明确教育的本质就是价值文化的传承和社会接班人的培养的价值意蕴和价值职责;必须明确立德树人是教育的价值目标,并将正确的价值体系贯穿在自己的一切教育活动中去,做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促进教育价值学学科的发展,既保证教育价值目标的实现,又能促进价值学科的发展,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体系;注重教师价值品格的提升和修养,以高尚的师德品格、优雅的行为举止、积极的人生态度、丰富的知识内涵和良好的公民形象感染学生和同化学生。
(三)利用各类现代媒体和多种传媒手段向全社会自觉灌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体系,倡导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营造有利于全社会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自信的舆论氛围,让国人在浓厚的主旋律和正能量氛围中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以提高全体公民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自觉与价值自信。社会媒体特别是党和国家的主流媒体,不仅肩负着党和政府的喉舌功能,而且担当着引导社会文化发展和领航社会价值共识的重要作用;不仅要引导社会舆论,批评和谴责社会生活中与主流价值观念不相符合的事和人,更重要的是要塑造和培育社会主义价值体系,传播和倡导社会主义的正能量。社会行为需要道德规范,社会舆论需要价值引领。为什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一提出来就受到学术界和民众的普遍好评,这本身就说明:我们的社会需要规范约束、需要价值引领,那种是非不分,善恶不辨的现象已引起了广泛的公愤。但是,我们的媒体并没有很好地履行自己的这些职责。例如前几年,全国大小媒体都在报道“郭敬明抄袭事件”,法院已经作出了判决和定论,但是,郭敬明作为当事人不仅拒不承认自己的行为过失,也不向涉事人道歉,我们有些媒体还不厌其烦地用大量篇幅加以报道和炒作,只管“新闻”“抓眼球”,只管发行量和经济效益,不管道德曲直,不分价值是非,不顾社会效益,丧失了社会媒体应有的良心。没有正确的价值观做引导,没有正义的道德做评价,是非不辨、美丑不分、善恶不明,这样的社会媒体怎能担当起匡扶社会正义、批斥社会邪恶、倡导社会正能量、引领价值共识的重任呢?
(四)最大限度地发展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幸福生活,让全体国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成就亲历亲为和共享感知、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自肺腑地衷心拥护的情感倾向油然而生,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认同、价值意志和价值自信才会自觉形成,这是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自信的动力源泉。幸福是人类征服自然、改造社会的最终目的。亚里士多德曾指出:“既然目的是多样的,而其中有一些我们为了其他目的而选择的,例如钱财、长笛,总而言之是工具,那么显然并非所有的目的都是最后的目的。只有最高的善才是某种最后的东西……总而言之,只有那种永远因自身而被选择,而绝不为他物的目的才是绝对最后的。看起来,只有幸福才有资格作绝对最后的,我们永远只是为了它本身而选取它,而绝不是因为其他别的什么。”[13]10-11追求幸福生活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终价值目标,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力量源泉。60多年中国社会主义实践证明:贫穷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两极分化的富裕也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只有最广泛的民生幸福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价值主体和价值目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探索的价值本质和价值事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价值精神和价值规范无不体现人民主体性自觉的根本特征;人的主体性和主体价值实现的理性自觉是民生幸福价值自觉的前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民生幸福的政治保障和制度基础;中国共产党高度的人民主体性价值自觉铸就充分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自信。
人民主体性的价值本质和根本特征,这不仅是我们党根本宗旨的客观反映,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探索和实践总结的深刻教训。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实践来说,人民群众既是价值实践的主体又是价值实践的客体;既是伟大价值实践的创造者,又是伟大价值实践结果的享用着,人民群众的主体性和客体性是高度一致的;可以这么说,我们党什么时候代表好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了、维护好和实现好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了,什么时候就会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什么时候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就会从胜利走向胜利,否则就会陷入历史的泥潭。正如胡锦涛同志所说的:“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这里的‘本、‘基、‘源,说到底就是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14]。党的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以及全部工作,只有顺民意、谋民利、得民心,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因此,人民主体性贯穿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探索的各个发展阶段和各个历史时期,深刻地体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价值取向和价值追求中,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价值内涵和道德精髓之所在。这是60多年中国社会主义历史证明了的不争事实和真谛所在。
人民主体性说到底是一种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旨归的政治价值取向,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取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道路探索和制度体系中的人民主体性,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个自信”的始终不渝的政治诉求,正如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的:“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更好满足人民需求”。我们党90多年的奋斗历史和价值实践表明: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幸福的价值认识、价值关系、价值规范、价值选择、价值判断和价值实现的价值实践过程,经历了为人民谋利益的价值自发阶段到为人民服务的价值自觉阶段,再到以人为本、实现人的幸福为价值目标的价值自觉高级阶段;正是我们党始终坚持了这一价值信念和价值自觉,我们的革命事业才能不断地从胜利走向胜利;正是因为有了这样一系列高度的价值自觉,我们的社会主义事业才会不断深入人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会显示出充分的价值自信和生机活力。
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充分实现之际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价值自信之时。只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幸福的价值实践能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真正过上有尊严的幸福生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一定会深得人民群众的真诚拥护和衷心支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自信就一定会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坚定下来,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自信的逻辑起点和现实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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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彦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