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简单否定『以票取人』
2014-07-21摘自廉政瞭望2014年第8期作者王长江
治理现代化研究 2014年10期
(摘自《廉政瞭望》2014年第8期作者王长江)
简单“以票取人”“唯票取人”,往往存在择庸不择优,责权关系紊乱,偶然性大、缺乏公平等问题。但是,为什么一段时间它会成为干部用人的重要改革举措?
对这个问题,我们应该全面认识。把投票作为解决干部用人问题的重要方法,是在改革传统干部用人制度的过程中形成的。“以票取人”的前提是“投票”,是对过去长期存在的用人问题上一把手说了算,或者少数几个人说了算的情况的纠偏。
众所周知,过去有一段时间内,我们党实行的是从苏联学来的任命制或变相任命制,一个人说了算,最多两三人说了算(如书记碰头会)。一把手专权在党内造成严重的人身依附关系,使党内生活极不正常,也是社会主义国家产生严重脱离群众的强大官僚阶层的一个根本原因。改变这种情况,不但必要,而且迫切。所以,不能因为在扩大干部用人制度民主的过程中,出现了简单“以票取人”和“唯票取人”问题,就否定干部用人民主化的必要性。
因此,必须加快并全面深化选人用人制度改革。就“以票取人”本身谈论它的是与非,是找不到解决之道的。只有把民主授权和行政授权两个环节统筹起来思考改革,才能摆脱困局。
在行政授权环节,应让领导者对用人有更大的话语权和决断权。同时,为了防止这种权力被滥用,必须加大民主授权环节的改革力度,让更多的选举类干部通过真正的选举,建立被授权者向授权者负责的关系,建立任命者和被任命者的连带责任,让权力运行得到公众监督。这两个方面的改革,相辅相成,不可偏废。因为,民主授权是任命制的前提,离开了这个前提,行政授权就变成了专权。任命制是掌权者担起责任的关键,离开这一点,执政的效率难以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