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等院校税法教学改革的探索
2014-07-20李建军
李建军
关于高等院校税法教学改革的探索
李建军
传统税法教学“以教师为中心、以理论为中心、以考试为中心”,难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难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难以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通过税法教学改革的实践,笔者认为提高税法教学质量,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教学方法:研讨式教学、文献式教学、技能式教学、体验式教学和考核式教学。
教学方法;教学质量;研讨;体验;考核
税法是我国高等院校财会专业的必修课程之一,也是全国注册会计师和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的主要课程之一。税法课堂教学质量直接影响学生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以及就业方向,因此,税法课程教学改革是一个十分紧迫的课题。
一、高等院校税法教学的现状与问题
税法课程既有很强的实践性,也有一定的理论性;既有很强的专业性,又有一定的学科交叉性;因此税法课程内容具有综合性、时效性和实践性等特点。这给税法教学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包括对教师素质、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材质量以及学生的积极性等各方面。传统税法教学“以教师为中心、以理论为中心、以考试为中心”,难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难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难以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传统税法教学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课堂教学以讲授为主,学生参与较少
传统税法教学模式以教师讲授为主,教师依照教材传授知识,从头讲到尾,学生坐在教室安静地听讲,从头听到尾,课堂教学方法单一,形式枯燥、乏味,学生不愿听讲,也不愿提问,课堂气氛沉闷。教师代替学生思维,压缩了学生的思维空间,没有激发学生积极主动性,不利于发展学生的个性特征和综合能力,不利于培养学生创造才能和开拓精神。
(二)课堂教学以理论为主,实践教学较少
传统税法教学模式重视理论教学,不重视实践教学,学生虽然学到了一些理论知识,但是并不熟悉税法实务工作,不会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不具备实践操作能力,这不利于学生养成理论联系实际的习惯,也限制了学生的学习视野,导致许多毕业生走上工作岗位不能很快适应工作需要。
(三)课程教学以考试为主,平时考核较少
传统税法教学模式强调考试,很多学生上课的目的就是考试及格,不太关心知识的学习和能力的培养,上课的任务就是不停的记笔记,根本没有积极思考问题,更谈不上培养创新能力和操作技能,考试之前就拿着密密麻麻的笔记应付考试,只要把笔记背熟了,考试就及格了。实际能力与考试成绩不相匹配,有些学生考试成绩很好,但是实际能力并不强,就是所谓的“高分低能”。这样培养出来的学生难以满足税务工作的需要。
二、关于税法教学改革的一点探索
2013年在学校教务处的指导和支持下,笔者在税法教学改革方面进行了一点尝试和探索。教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突出三个重点。第一,以学生研讨为重点。课堂教学强调学生研讨,不搞教师独断专行,一锤定音,让学生处于教学主体地位,有计划地安排学生课前自学和课堂讨论,充分调动学生自觉学习和主动思考的积极性,教师的作用是引导、启发、总结、归纳。第二,以实践教学为重点。实践教学包括案例教学和习题研讨。案例教学要求学生参与案例分析和讨论,有案情、有场景,学生身临其境,认真研究案例,归纳自己的观点,参与辩论,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判断能力、表达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税法需要大量的课外作业,首先要求学生课外完成,然后在课堂集中研讨、讲解。第三,以能力培养为重点。课堂教学重视培养学生能力,改变考核方式,重视过程考核,增加平时成绩的比例,降低期末考试在总成绩的比例,以此为导向引导学生自觉学习、积极思考、勇于创新,努力提高实践能力。
具体实施方案为:“三段式教学模式”——学生试讲、研讨、讲解。全班学生分成14组,每组5人左右,上课之前要求各组学生自学相应的内容,每次上课时安排一组学生代表进行试讲,然后学生研讨,并进行详细记录以作平时成绩,最后由教师进行讲解、归纳总结。
第一,安排学生试讲。学生自学以包括独立自学和合作自学两种方式,合作自学就是上课之前要求学生以组为单位进行自学,各小组成员分工合作,分别搜集、整理和研究相关资料并进行讨论交流,上课时选择一名代表上台试讲。这样可以培养学生的自学意识、团队合作精神、演讲表达能力和组织沟通能力。
第二,组织学生研讨。学生研讨包括案例研讨和理论研讨。各组学生在自学的基础上,交流学习体会,讨论重点、难点和疑点,教师适当进行引导、点评。讨论时要求学生针对具体案情及具体问题既有分析又有结论,课堂讨论要有热烈气氛和实战氛围,引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挖掘学生的思维潜能,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对于发言积极、自学认真、观点正确等表现较好的学生给予平时成绩。在讨论中鼓励学生畅所欲言、独立思考、勇于创新、深度分析,反对人云亦云、因循守旧、泛泛而谈。
第三,教师讲解。教师根据学生试讲和研讨中提出的问题,有的放矢地进行讲授,把重点内容讲清楚,把难点内容讲透彻,把学生疑点讲明白。教师讲授时要特别注重案例引入与分析,使理论变得生动、易理解;课堂讨论案例目的在于让学生参与、体验,提高其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需要安排大量的课外作业,让学生自己练习,然后集中进行研讨、讲解。
三、关于税法教学改革的几点思考
通过税法教学改革的实践,笔者认为提高税法教学质量,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教学方法。
(一)加强研讨式教学
在教学过程中,根据具体内容提出1-2个问题安排学生讨论,启发学生的思维。讨论的内容主要是教学中的重点和难点以及热点等带有研究和性的问题,教师进行适当的引导、归纳、总结。课堂讨论能够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创新意识,也提高了学生的综合素质。比如讲授营业税时,可安排学生讨论营改增的意义及其影响。
(二)加强文献式教学
文献式教学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研究能力,要求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带着问题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根据税法规定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非常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能力。例如在增值税教学中,关于进项税额的抵扣问题,要求学生自己查阅《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然后根据规定完成案例学习和课外作业。
(三)加强技能式教学
技能式教学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的税务操作技能,要求学生了解掌握税收征收管理的程序以及税务筹划的意义及其基本技能。例如,在个人所得税的教学中,根据个人纳税申报表讲解纳税程序,并举例说明个人年终奖的合理避税方案,让学生了解税务征管程序,理解税务筹划的基本原理。
(四)加强体验式教学
体验式教学就是让学生亲身感受税收实务操作,建立直观的具体印象。例如在增值税教学中,为了让学生充分理解价外税的含义,可以展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样本及其填写方法,甚至让学生到麦德龙超市货架上看看商品标价及其增值税。在消费税的教学中,让学生亲自体验奢侈品与生活必需品,并讲解消费税的征收原则。
(五)加强考核式教学
对学生成绩的考核应该丰富多样,除了期末考试外,还应该增加过程考核,包括课堂教学过程中学生的研讨积极主动性、创新精神、师生互动情况、思维活跃度、学习能力、课外作业完成情况等各方面,这样才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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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江汉大学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