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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地勘单位预算管理的现状与对策

2014-07-20李志华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4年12期
关键词:预算法预算编制监督

李志华

浅谈地勘单位预算管理的现状与对策

李志华

预算管理是地质勘探单位的财务核心,是地质勘探单位财务管理的中心环节。本文分析了地质勘探单位预算管理的现状,发现了地质勘探单位的预算管理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提出了一些建议。

地质勘探单位;预算管理;财务管理

一、地质勘探单位预算管理现状

1.预算管理的认识问题

地质勘探单位对于全面预算管理的认识还不是很深入,存在着一些管理的盲区以及误区。首先,地质勘探单位的管理者对预算管理存在着偏重结果的现象,对预算的过程例如预算编制前期等工作不重视。其次,地质勘探单位对于预算管理的认识还不够深入,认为预算管理就是财务预算,对于预算的奇特方面例如编制资本预算以及经营预算的重视性不强,没有必要进行资本预算编制。第三,地质勘探单位大部分存在着对预算编制认识的误区,认为预算编制是由财务部门依据领导的决策而提出的经营指标,是一种从上到下的推进落实,完成之后直接运用就可以,对预算编制的补充抱着可有可无的态度。第四,地质勘探单位的工作者们普遍认为财务预算编制是领导和财务人员的责任,其他的工作人员只需要了解并执行就可以,与员工没有很大的关系。第五,地质勘探单位中还存在着预算管理只是用来应付上级的思想,只要做出了预算,完成预算就可以,没必要进行预算编制以及其他预算。

2.预算缺乏指导

地质勘探单位长期处于计划经济的控制之下,计划经济带来的影响很深,市场经济的成熟度较低,在长期中期预算战略上认识不足,单位的预算管理常常表现出计划经济的印记,忽视了环境对地质勘探单位的影响,偏重短期的效益或者目标,对于单位的长期战略往往没有很大的重视性。这就造成了地质勘探单位的预算指标脱离了单位的长期战略,季度之间的预算衔接性不良,在预算实施时往往是虎头蛇尾,虽然在执行过程中完成了数额上的目标,却与预算编制与执行情况脱节,预算的作用受到削弱,难以取得预期的预算管理效果。

3.预算管理缺乏整体性,全面预算没有落实

经过调查,在我国的绝大部分地质勘探单位之中,预算管理的工作思路是很陈旧的,对于预算的整体性意识不强,在制定预算指标的时候偏重某些部分,忽视了预算指标体系的全面性,没有形成全面的总预算。此外,地质勘探单位中对于全面预算的执行也是比较弱的,全面预算的应用大多停留在简单的应收账款预算、费用预算等方面上,对于应付账款以及资金预算的重视性不强,对于单位资产的保全意识较弱,亏损意识较差,编制亏损预算大多不存在或者没有效果,造成了地质勘探单位之中亏损现象频发的状况。

4.预算管理绩效考核制度的缺失

预算管理是一种可以实现个人绩效考核与单位战略目标完美结合的激励约束机制,地质勘探单位的预算管理效果之所以不是很好,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将员工的绩效与企业的发展战略结合起来,使预算控制与绩效考核脱节,预算管理很容易流于形式。在实际工作之中,大部分的地质勘探单位偏重于预算的结果,对于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以及过程中的员工绩效考核缺乏重视,考核的指标建立不明,奖惩措施落实的也不是很到位,这就使预算的激励效力很难得到发挥,预算在地质勘探单位的实际运营中脱离了实际,预算管理的责任追究制度无法实现。

二、加强地质勘探单位预算管理的对策分析

1.树立预算管理意识

2014年8月31日通过的新预算法对旧预算制度进行了很大改变,这更是要求地质勘探单位重视预算管理,原预算法已经不能够适应形势的发展,认真学习了解新预算法的规定,从而获得地质勘探单位的长远发展。

2.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跟上新预算法的要求

只有不断做细、做准预算编制工作,才能使预算计划切实可行,为预算执行做好铺垫,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1)由于预算编制是一个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的系统工程,因此地质勘探单位应该在预算编制前做好准备工作。在完成预算编制时,不但要对比单位上一年度的实际情况,还应满足未来发展的各项年度需求。这些所要考虑的事情包含上一年度预算批复项目的清理、预算基础资料的收集、分析、论证等前期准备工作。

(2)结合自身情况确定预算编制方法:地质勘探单位应根据自身的目标以及发展需求,改变过去的“基数+增长”的编制方法,以“零基预算法”为基础,采用综合方法来编制年度预算,来确定适合自己的预算编制方法,并要综合考虑单位内外部的环境因素,确保预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使选择的预算编制能使地质勘探单位在经济发展变化的情况下依然发挥最大作用。

3.加强对预算的督约束作用,增加预算的透明度

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修改中的第一条内容为:“为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对于预算管理人员应该限制其权利,不允许其任意调整已做预算,并要求其认真执行预算工作,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预算来调用资金,即使有紧急情况也应严格执行其审批程序。

预算的执行与监督是密不可分的,有力监督是严格执行的重要保证。不但要加强内部监督,使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能够及时解决,还要加强外部监督,使预算执行透明化,避免腐败行为的发生,可随时接受监督。

4.强化预算管理监督机制,建立完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

新预算法加强了人民代表大会对预算的审查监督。

新预算法明确规定了要在地方政府建立债务风险评估以及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为确保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工作有序开展,地质勘探单位需要建立健全预算监督管理机制。首先,在地质勘探单位内部设立专门的预算管理机构,负责预算的编制、执行、审计、协调等工作,对于预算管理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处理和分析,追究有关人员和部门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或奖励。其次,地质勘探单位要接受外部监督,配合审计部门对本单位预算工作的质量和规范性进行定期检查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合理。积极推进财务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广泛监督,做到能够将政府的每一分钱都花在有用的地方。

总之,预算管理不论在任何单位都是有非常大的作用的,面对新形势新政策的变化,地质勘探单位应该不断地跟上时代的步伐,努力地完善单位的预算管理,实现单位的长远发展目标。

[1]中国煤炭地质总局课题组.地勘单位集团化财务管理模式研究[J].地质财会,2011,(4):19-31.

[2]何瑛.全面预算管理的体系框架和主要功能[J].经济与管理研究,2005,(2):55-58.

[3]张熙庭.战略预算—管理界的工业革命[M].广州:广东经济出版社,2011.

(作者单位:湖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二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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