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开讲百场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剖析会江苏省首场观摩“脚本”解密
2014-07-19简雨轩通讯员苏城水
正刊记者 / 简雨轩 通讯员 / 苏城水
响水开讲百场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剖析会江苏省首场观摩“脚本”解密
正刊记者 / 简雨轩 通讯员 / 苏城水
【编者按】文化层面的可读性,工作层面的可考性,前者似乎是“茶余饭后”,后者却要能“拿来好用”,兼得两者,对本刊而言是种尝试。高检院《2014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点》下发后,各地检察预防全面推开,其中,开好典型案例剖析会,将会成为新的探索热点。我们盼望有理想的“范本”在评比角逐中惊艳登场,更期待仍需打磨的“脚本”已在实践探索中朴实发光,为更多的可能、提升和完美充当铺路石。本文试图用白描还原过程,让正在和将要筹划“开讲”的各地预防人,能够直观借鉴和获取路径——或拷贝、改良,或解构重组甚至创新颠覆。感谢来自江苏同行的抢先与抛砖奉献。
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有很多载体和方法。其中,召开典型案例剖析会,即在特定的场合,组织专门的要素,通过“病理解剖”和“集体会诊”,释放警示教育的信息与能量,便是干部群众最为熟知的形式之一。然而,开场易,开好难。
“剖析会,不是赶庙会,不能光图热闹走形式。”高检院预防厅二处处长孙明最近一直在琢磨,典型案例剖析会应如何开,怎样才算对路、实用且体现预防功效?各地的精彩纷呈,其中哪些套路可总结提炼和复制传播?尤其是以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名义举行案例剖析会,应该有怎样的检察属性、专业定位、操作规范和效果测评?“这里有学问,得沉下去做大文章!”
根据高检院《2014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点》的相关部署,江苏省检察机关正积极组织“百场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剖析会”。得悉首场将在盐城市响水县开讲,记者奉命于5月7日前往。为客观反映这次“响水开讲”,本文以时间和活动议程为轴线,全貌呈现台前幕后的“脚本”准备与演示,以及过程中、过程后的各方感受与看法。
运筹篇:方向与细节
仅1955字的指导意见充分强调操作性,折射江苏预防的“实在”、“规范”和“精致”
当日下午,记者在南京下火车后,即与江苏省院预防处张福强处长、田水检察员会合,搭车上高速路。4小时后抵达响水。虽说已披晚霞,但采访早已随车轮的转动而铺开……
“在全省开剖析会,规划是怎么做的?”
“今年4月15日,省院开了2014年第一次职务犯罪侦查指挥中心会议,决定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剖析会”,面对记者开门见山的提问,戴眼镜的张处长用缓慢沉稳的语速介绍说,“通过以案释法,深入推进警示教育和制度预防,可以进一步提升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一体化的水平。高检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则(试行)》和《江苏省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也有专门要求。所以,全省开例剖析会,江苏是提前做了功课的。特别是4月21日发出通知后,省院正狠抓落实、狠抓试点。”连说两个狠字时,并没引起记者特别注意。
从基层收到的文件来看,这次专项部署,是以省院办公室名义下发的。《关于开展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剖析会工作的指导意见》分为五个部分:一、指导思想;二、基本原则;三、主要内容;四、主要流程;五、工作要求。全文仅1955字,但内容简洁明了,很具操作性。譬如,关于“基本原则”,表述有三:典型示范原则。要以工作创新和专业化预防为着力点,结合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际和不同时期查办职务犯罪重点,选择对行业领域具有监督指导意义、对干部群众能起到警示教育、释疑解惑作用的重大典型或新型职务犯罪案件进行深度剖析,培育惩防并举、预防为主的反腐文化氛围。以点带面原则。要注意克服就案论案的局限性,坚持点面结合,把剖析发案单位或部门的发案情况同行业系统自身的反腐败工作结合起来,同党委、政府的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积极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常态化。注重效果原则。要注重发挥参会各单位各部门的业务优势,共同对发案原因进行“病理解剖”和“集体会诊”,帮助发案单位在接受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的同时,认真查找出自身在反腐倡廉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扎实推进单位或行业管理的规范化。
对“开讲”内容要求,《指导意见》十分明确:检察机关向与会者通报案情,对案件发生的主客观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建议。各参与单位立足自身职能,对发案的原因进行解剖分析,论证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不足,并研讨防范对策。会议形成会议纪要,由各参会单位共同签发。
为便于规范操作,或方便检查考核,《指导意见》对流程进行了四个方面的规制。
关于准备工作。张处长有些自豪地说,省院要求“案件侦查部门应提供预防卷宗、可公开的法律文书及审讯录像、开展个案预防的基本情况等完整的案件剖析素材”,而自侦部门协助预防部门“撰写剖析会所用的案件剖析报告,分析案件主要特点、案件发生主客观原因,提出预防对策和建议。对有条件的地方,我们还提倡制作多媒体视听资料。”对预防部门来说,则应与发案单位联系召开案例剖析会相关事宜,并承担会前、会中、会后的沟通协调和会议纪要的签发工作。侦防一体化,讲了好多年,但不少地方仍是两张皮,很难谋合联动。这点,江苏的融合,特别提气。
关于会议通知。按《指导意见》规定,应当至少提前一周将通知送达各参会人员。案例剖析会的规模和参加人员由检察机关与发案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协商确定。“在一般情况下,我们要求负责查办案件的检察院领导和有关内设机构负责人、案件承办人员,发案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及重点岗位人员和发案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领导应参加案例剖析会。”张处长补充道,“当然啦,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邀请地方党委、政府相关领导以及纪检监察、审计等与预防职务犯罪相关的单位领导参加。必要时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专家咨询委员、特约检察员等。”在谈到“邀请上级检察院领导参加”时,张处长很有分寸地说,“这要视情而定,必要时,上级院也可组织有关人员观评案例剖析会,这次去响水,就是‘视情’‘也可’。”
关于主要议程。江苏预防设定了标准化的“模板”:检察机关通报案情并进行剖析,对关键节点、高危风险源点、制度漏洞进行梳理,提出预防建议。有条件的可以安排服刑人员到现场作自我剖析。发案单位对发案原因进行剖析,并针对发案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发案单位的主管部门就改进行业或系统管理提出整改计划。出席会议的其他代表结合各自工作谈感想,对发案的原因进行分析,对职务犯罪的风险点进行点评,并提出防范建议。参会人员就会议纪要文本进行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参会领导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关于宣传报道。为提高案例剖析会的透明度,扩大案例剖析会的教育面,根据案件性质,《指导意见》明确,“可以邀请有关媒体参加。但媒体报道内容应当经发案单位和检察机关领导共同审定。”譬如记者的这次全程观摩采访,按张处长的解释,就属于“受邀和审定”的。
为确保流程运行和“开讲”质量,《指导意见》还进一步提出了工作要求:组织领导。各级检察院每年应至少有一场案例剖析会要接受上级院观评,并应在召开前七日将会议准备情况、实施方案报上级检察院预防部门审核;结束后十五日内,向上级院报送基本情况总结。上级院对下级院的案例剖析会工作应及时加强业务指导。跟踪监督。会后三个月内,检察机关应根据案例剖析会的实际情况,对发案单位的建章立制情况以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反馈。发案单位或者其上一级主管部门落实整改措施不力的,检察机关应当视情向对方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其限期整改。并将上述检察建议书一并抄送党委、政府和上级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在开展案例剖析会的跟踪反馈工作中应当注意听取发案单位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对各项措施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各项跟踪反馈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卷宗归档。案例剖析会结束后,预防部门应将会议通知、参会人员签到表、案件剖析报告、检察建议书、发案单位整改措施、案件剖析多媒体视听资料、剖析会上相关领导的讲话材料、案例剖析会的基本情况总结、跟踪监督情况等相关材料装卷归档,并建立基础台账。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警示教育基地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百家”。
市县两级院反复商酌,从展板摆放到停车接待,典型案例剖析会方案可谓面面俱到
响水是江苏农业大市,盐城辖县,东濒黄海,四面环水,面积近1500平方公里,人口约80万,是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提速最快的百县之一。这里的警示教育基地被高检评为“全国百家”。
这次“响水开讲”,市、县两级十分重视和投入。为邀请上级领导参加,组织各基层院预防科长观摩,由盐城市院先拟定了可具体操作的指导方案,经与响水县院反复论证,最后敲定了更为细化的《响水县预防农村干部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剖析会接待方案》,明确了“接待时间”(2014年5月8日9∶00-11∶00)、“接待对象”(最高检:预防厅孙明处长;省院:预防处张福强处长;市院:姚图副检察长、反贪局李勤局长,预防处徐英子处长、曹大军副处长;县领导: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朱金南)和“接待步骤”。尤其在步骤设定方面,内容相当细致,且分工责任到人:1.会前。①会场及大院卫生(责任人:张雷);②院内广场车辆提前清场,做好外来车辆停放、指挥及调度工作(责任人:张亚辉);③制作一楼报告厅电子标语(响水县预防农村干部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剖析会)、调试音响、投影设备、准备会议相关视频资料、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责任人:周震宇);④制作、摆放与会人员名牌或名单(责任人:王永明);⑤24块展板摆放3楼活动室(责任人:王永明);⑥与会人员迎候。a.高检院、省院、市纪委、市院领导、县领导安排在警示中心一楼接待室(陪同人:陈宏成、武瑾、李富金、张维标);b.各基层院预防科长按座位表直接在报告厅就座(陪同人:王永明、赵成淮);c.各镇纪检书记按座位表直接在报告厅就座(陪同人:汪登波、程国伟、赵晶晶);d.各乡镇村支书按座位表直接在报告厅就座(由席海伟、陈欣引导);2.会后。领导及村干部参观二、三楼警示廉政内容(陪同人:陈宏成、武瑾、卜训平、张维标、王永明);3.工作简餐;4.其他。①建议中午工作餐暂停;②所有干警着制服;③……
有些时间一旦串联起来,你能读到深藏响应背后的扎实狠劲、水到渠成与勤奋天性
2014年4月25日,响水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响预办发[2014]1号”,下发了《关于召开全县预防农村干部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剖析会的通知》,全省首场开讲进入倒计时。
通知要求,各镇、中心社区,沿海经济开发区、生态化工园区、经济开发区的纪委书记、所辖村支部书记,需于5月8日上午9∶00,前往响水县检察院警示教育中心,参加“典型案例剖析会”。
开讲当日,记者拿到了《农村基层干部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读本》。经了解,早在去年底,响水县检察院就着手编印工作。至今年1月1日,“前言”定稿,全书送印,几天后,作为新春“薄礼”赠发全县农村基层干部。32开本的小册子100页,以盐城市农村基层组织村干部职务犯罪调查报告为主打内容,公布了本地村干部13起职务犯罪案例,同时,介绍全国村官职务犯罪典型个案4起及相关法律知识,为日后筹开“典型案例剖析会”打下了基础。
这里,回放两个时间点,有助我们解读来身江苏预防的那股发力不在声高的“狠劲”:
2月10日。高检预防厅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检院预防局(处),军事检院职务犯罪检察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院预防处,专门印发《2014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要点》在强调“推进职务犯罪预防预警”时特别提出,要“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的分析和运用”。之后的一段时间,打省院预防处长的座机,张福强老是不接,接通手机也只是压低嗓门一句话:“正在开会,抱歉。”后来听说,为新年预防工作开好局,那阵子他正马不停蹄地走基层搞调研。
4月16至17日。高检院预防厅在江西召开《全国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推进会》,通过总结去年以来的“五进”等专项预防活动,要求以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为契机和动力,继续振奋精神“进入冲刺阶段”。会上,记者没见张福强处长露面。后听参会的周合星副处长透露,张福强处长因在省党校学习“来不了。”
然而,仅3天后,这个说话语速不快的“隐身人”,就出狠手“抓落实”,积极领会和响应高检会议精神,于4月21日在全省发布《关于开展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剖析会工作的指导意见》,正可谓“江西会议才散(18日离会),江苏智谋又聚”,一切尽在掌控中。事后据张处长“检讨”,江西推进会报到的4月15日,省院正要召开今年第一次职务犯罪侦查指挥中心会议“因为要谋划惩防一体化的具体运作,特别是还要发文件,你说我能缺位失声吗?”不看规格看内容,两会冲突孰轻孰重,老法师自会拿捏。
有备而来的江苏预防,总是领先一步搞春耕,全因为扎实的基础里始终涌动着勤奋的天性。说到这里,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会有4月25日的“响水通知”出炉?“响水首讲”,乘势而为,让人醋得佩服。难怪高检预防厅孙明处长总喜欢这样微评:“真狠,够狠,真够狠!”以此为江苏预防的实干而自豪。
开讲篇:实务与操控
形式与内容,是受制和反作用的对子。平衡两者,让传播入耳入心,他们勇于试水
打开响水官网,可见曹大军、马万金、赵成淮发的消息,“5月8日,盐城市院在响水召开全省首届‘百场预防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剖析会’”,领导、镇区纪委书记、村支书共有160人参加会议。
会上,播放《农村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片》,响水县院作剖析讲课,宣发检察建议书。代表感言后,由县纪委书记朱金南、检察长陈宏成讲话。会后,参观“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题展”。与会者表示,这次开讲形式新、内容实,打动人心、促人深思,有震撼作用。消息把整个开讲浓缩为514字。为便于同行和读者二次分享,下面,我们随镜头回播当时的现场。
图片截选自案例剖析课PPT
5月8日上午9时,响水县警示教育中心一楼报告厅。
“各位领导,同志们:今天在这里召开响水县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典型案件剖析会,意义十分重大,它既是响水县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实际需要,也是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顺应群众呼声的具体举措。”这场剖析会,由响水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宏成主持。
“出席今天会议的领导同志有:高检院预防厅预防二处孙明处长、李晓兵同志、正刊编辑部曹参副总编;省检察院预防处张福强处长、田水检察员;市纪委宣教室陆伟副主任;市检察院姚图副检察长;响水县委常委、纪委朱金南书记。还有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各基层检察院预防科长,以及响水县各镇区纪委书记、村支书,共计160人。让我们对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响水开讲,共设置五项议程。
陈宏成:“先由我院预防局王永明副局长作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例剖析讲课,讲课后观看《农村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片》。”
“各位领导,下面由我结合近期我院查办的农村干部职务犯罪典型案例给大家做一个分析,不到之处请大家指正。”主讲人走上讲台,控制着语调语气,严肃的内容力求语重心长。投影幕配放同步画面。整个讲稿约4000字,制配了35幅PPT。
P1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一系列反腐倡廉新思路、新要求,其中“老虎”、“苍蝇”一起打成为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指导思想和原则。这充分显示了我们党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一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尽管涉案金额不大,但直接侵害群众利益,严重损害干群关系,损害党和政府形象,人民群众非常痛恨。
P2村居干部在协助国家管理基层组织涉及群众利益的相关事务,在整个国家管理体系中,尤其是农村稳定和发展中起重要的作用。因此,村居干部一旦利用受委托从事公务的机会进行违法犯罪行为,其危害极大,直接损害基层群众的利益,所以坚决遏制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既是当前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内容,也是开展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效途径之一。
P3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从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集中开展为期2年的惩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果。
P42013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7236件36907人,其中大案21848件,县处级以上要案2257人,其中,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6510件23017人。
P52013年江苏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400件1709人,占全部贪污贿赂案件总数的79.3%;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47件338人,占全部渎职侵权案件总数77.5%,其中,重特大案件155件,这些案件共造成32人死亡、5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达2.26亿元。
P6-82014年4月17日《江苏法制报》刊载省委罗志军书记对此项工作的批示,要求检察机关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查办和预防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P92013年,盐城市检察机关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24件160人,其中,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案件108件139人,占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87.1%。
P102011年1月至2013年12月,响水县检察院共查办各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37件42人,农村基层干部19人,占案件总人数的45.2%。
P11从近几年响水县院查办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情况看,主要发生在以下几个领域:一是征地拆迁补偿环节(16件18人);二是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领域(12件12人);三是农村低保事项上报管理资金发放环节3件3人);四是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发放环节(6件6人);主要涉及罪名: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罪……
主办方,答疑解惑,深入浅出,把沉痛的教训析透,把浅显的道理说深,用心良苦
从全国到地方,从宏观到局部,主持人通过环环相扣的办案数据,把焦点步步推进至最基层的涉农腐败。讲课由三大板块建构:导语概况(P1~P17);案件剖析(P18~P32);对策建议(P33~P35)。
P18下面我们选取近期我院办理的一批挪用公款案件作深入剖析。首先向大家介绍一下简要案情。案件发生在响水经济开发区,近几年开发区周边土地多处被征用,涉及响水湖公园、326省道、招商企业征用、新响中用地、204国道、城东干道扩宽等事项,涉及开发区多个村居,先后共有六名村居干部在协助政府统计领取发放补偿款过程中,用类似手段将土地征用补偿款挪至农民互助社,累计金额高达1200万元,给农民资金无形中增加了风险。下面请大家先看一下其中一名当事人的忏悔录像。”
进入第二板块,主持人通过选择典型,对近期本县查办的挪用公款类案作深入剖析。
“我叫谢某某,43岁,高中文化,曾任响水县经济开发区响港社区会计。因涉嫌挪用公款罪,于2013年4月2日被响水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画面进入P19:(播放录像),会场上响起浓浓的苏北方言:“我作为响港社区会计,协助开发区管委发放土地征用补偿费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数额巨大、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构成挪用公款罪。由于我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法院的判决是从轻的,党和政府对我是宽大的。”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画面中的忏悔人2010年1月至2012年1月间,利用担任响水经济开发区响港社区会计的职务之便,6次挪用公款计人民币678.5万元,归他人进行营利活动。而且每次作案,是从开发区财政局领取用于发放村民土地征用补偿款,将建设银行分户存单交给自己参股经营的响港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经营使用。
“从2012年10月我被检察院取保候审,到2013年4月2日被法院判决以来,到司法局接受社区矫正。这一年半以来,我十分后悔,还没有能从犯罪的阴影中走出来,整个人都变得消沉,整天唉声叹气,提不起精神,以前我也是一心扑在工作上,干事做人都风风火火的,可以说,犯罪让我痛不欲生,后悔莫及。
人犯了罪,真要算算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友情账、健康账、自由账。今天,我最想对在座的村干部们说,以前我也是你们当中的一员,一失足成千古恨,希望大家要引以为戒,学政治学业务更要学法律,遵章守纪,依法办事,清白做人,干净做官。我将从哪里跌倒就在哪里爬起来,积极参加社区矫正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公民。”算好7笔账,曾是普法中的“抗生素”,管用好用,可现在成了大面积流行,几乎成了忏悔人(书)甚至各地宣讲团耳熟能详的“流水账”了。让“忏悔”摆脱“耐药”,有待预防开出新处方。
“刚才是服刑人员的忏悔情况。下面给大家分析一下该类案件特点。”由于底数清、材料实,主持人在做这部分归纳分析时,会场相当安静。
P20-21一是当事人身份特定,区域相对固定。涉案人员多为农村基层组织直接经手发放征地补偿款的村居干部,并且绝大部分是基层组织会计。在查办的8人中,有5人是村居会计,而发案区域则集中在征地拆迁较多的开发区。二是挪用款源专项,涉案金额较大。
P22三是村居互相效仿,挪用背后存在巨大利益驱动。涉案人员将征地补偿款挪用至农民资金互助社,增加了互助社的“存款”,由此可以得到一笔可观的吸储奖励,只要被征地户一天不提取,就可以占用一天补偿款,以此打时间差牟利;随着征地增多,补偿款数额增大、发放频繁,经手村居干部互相效仿,涉案人员多为互助社创办人,挪用的征地拆迁补偿款变成互助社的储备金后,涉案人员也因“业务吸储”而获得几万至几十万不等的“业务费”。如开发区金湾居委会会计侍某,除股东红利外,挪用征地补偿款至其参股的互助社4年间获得10万余元“业务费”。
P23-25四是征地补偿资金被转移到农民互助社,资金风险增加。涉案人员在被征地农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征地补偿款存入互助社,用互助社“存单”发放给农户。主讲人特别发出风险提示:“群众对互助社性质不了解,互助社一旦发生经营风险,农民的征地补偿款便无法取现,极易引起群体性事件。”
为进一步引起与会者的警醒,主讲人还特别引用《南风窗》披露的“多家农民资金合作社股东跑路事件”,为“三板上市”作充分铺垫。这篇题为《苏北农民资金合作社集资黑洞》的文章这样报道:“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原本是农民以资金入股,相互周转以解决生产、生活资金短缺的一种金融模式,在苏北有些地方却化身为非法集资平台,走向高利贷。如此异化,也并非一地,苏北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之疯狂,并非爆出一两个非法集资案那样轻描淡写。在宿迁、徐州等地已接连曝出多个资金互助合作社崩盘事件,风险不可小觑。与宿迁泗洪宝马乡、浙江温州借贷危机事件一样,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崩盘的背后,不仅是民间金融的浮躁与贪婪,也触及民间金融体制约束与监管机制缺失的难题。”
主讲人再次重申,“农民土地征用补偿款被随意存入资金互助社后一旦出现类似事件,会给社会增加极不稳定因素甚至发生群体性事件。”随即进入“案件原因分析”,点穴相当专业、到位。
P27-29一是少数村居干部对挪用性质认识模糊,对挪用公款定罪量刑标准处罚后果缺乏了解。钱被挪用后风险就开始发生转移,控制权就在个别人手里,但“一些农村基层干部错误地认为“这钱还在,随时可以兑现”,“风险意识和法律观念不强,接下来警示教育片会介绍挪用公款犯罪法律知识。”
P30二是利益驱动,忽视风险。息差是此类犯罪的最大诱因。“在巨大利益诱惑面前一些村居干部心存侥幸、低估风险,铤而走险。”
P31三是征地补偿款发放程序不明,资金管理操作存在缺陷。农村征地补偿等费用的测算、申报、领取、发放等环节都操控在少数村居干部手中,虽然公布了发放明细,“但是通过哪种形式发放,在哪个金融机构发放,被征地农户并不清楚。财政部门也只是将征地补偿款支票交由村居干部领取并由其发放,对发放的过程没有具体跟踪。”
P32四是对农民资金会管理缺位,对违法犯罪行为打击不力。互助社审批不严、手续不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缺位甚至失控,导致许多互助社在未取得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展经营,个别甚至“高息揽储,非法集资”,而相关部门监管滞后,同时对征地补偿款发放的监管不力,这也给一些村居干部挪用征地补偿款时留下空间。同时,对此类行为的打击不力,也造成部分村居干部有恃无恐。
至此,响水开讲进入第三板块:对策建议(P33~P35)。
P33强化监管效能,开展专项整顿。建议金融、工商、税务、农办等部门要联合整顿、清理互助社,对手续不全、违规经营的要依法予以取缔,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确保互助社走上正轨。完善发放程序,加强全程管控。农村征地补偿款的发放要健全完善程序,保障群众知情权,确保安全发放,如公布发放的明细、人员、程序、形式及存取银行,在发放过程中由财政、监察等部门派员全程跟踪监督,并在发放表上签字确认,杜绝暗箱操作。
P34提高查处效率,加大打击力度。对超范围经营、无证经营、非法集资吸储、高息放贷等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打击。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完善政策性资金发放细则,并注重实际执行效果。同时,检察机关要加大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的预防和查办力度,从重从严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向社会公布。强化法制宣传,提高法制意识。金融、政法、涉农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在农村地区法制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和风险意识,鼓励群众对其利益受侵害的行为及时举报。同时,利用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加强对农村干部的犯罪预防,提高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基层群众中构筑起坚实的人民防线。
“谢谢大家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支持!”会场开始播放《农村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片》,时长16分钟。信息、案情、道理,该讲的都讲了,接着,进入点对点的“接招”。陈宏成:“下面由我院检察长助理、反贪局长周志强宣读检察建议书;请响水县经济开发区和陈家港镇纪委书记上台领取检察建议书。”
响检建(2014)1号、2号两份检察建议书,分别结合案件办理,提出对方单位在对“相关项目的征地拆迁补偿款管理和发放”、“基层村居干部管理、教育、农村事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同时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提出相关检察建议,并要求以上建议“认真研究落实,并将整改情况于一个月内书面回复”,落款时间为4月18日。
编辑:施杨 shiyang0915@126.com
观评篇:官话与心声
参会者,发言讲话交流方方面面,官话与心声,套话乎真声乎,原音放送解读由你
“切实做到红灯不闯、红线不碰、红利不争。坚定地遵纪守法、遵章守规,遵从民愿、尊重民心。在任职村支书的履历上留下一份对得起组织、对得起村民、也对得起自己的厚重业绩!”
听者成言者,开讲在继续,麦克风还要传递更多声音。
陈宏成:下面请村干部代表、开发区响港居委会季祥高书记发言。
“今天在此参加响水县预防农村干部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剖析会,聆听了有关讲座,观看了警示教育片,感触很大,教诲很深。”季祥高谈了三点体会,并表示回去以后,要“召开支部大会、群众代表大会,建立我们自己的党员监督制度、群众监督制度。”
“作为一名村支书,过去对职务犯罪认识淡化、防线松动,总认为农村干部算什么干部?有多大职务权力会构成犯罪?”来自响水镇五河村的肖立友书记,以“克己奉公惠民生警钟长鸣筑防线”为题,从“学法知法懂法,是村干部自身的必修课;清正廉洁奉公,是村干部履职的总要求;慎言慎行慎为,是村干部为官的座右铭”三个方面交流了参加剖析会的认识和感受。他坦言,“农村干部学习不够、对方针政策理解不深,为民服务中必然会乱作为,瞎作为和为所欲为;如果主持制定的村规民约和法律相抵触,执行的结果必然搞乱一个村,后果相当严重。”他的发言实实在在、针对性强,同时不乏高度和深度,给记者印象深刻:“农村干部职位不高、报酬不多、实惠不大,这是由村居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决定的。当村干部,第一要有政治上的责任感,第二要有利益上的知足感。应该说,目前的农村干部手中事权很多,比如农村三资的使用安排,村级实事工程的经费使用,低收入群体的申报帮扶,上级奖补资金的合理运用,社会矛盾的主持调处等等。一件事做错了,就会引发一片的骂声,从而激起民愤。要坚定地确立‘清正为官、清廉办事、清明做人’的敬业意识。坚持不该拿的分文不取、不该做的坚决不为、不该吃请的绝不赴约、不该触碰的底线不越雷池半步。从而把带民共富、为民用权、富民兴村、惠民实事等任务一件一件办好。努力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在台为官、受民赞扬,即便离职、两袖清风。”
江苏省人大代表、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主任孙大明,之前是在农委系统工作,长期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用他的话说,自己“对农村基层非常熟悉、对干部非常有感情。”为此他提四点建议:“第一,建议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指导。第二,建立、健全村居财务管理制度。第三,加大村务公开力度。第四,加强警示教育培训工作,要从思想上杜绝广大基层干部的小农意识、官本位主义、享乐主义等。”
农村干部职位不高、报酬不多、实惠不大,这是由村居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决定的。当村干部,第一要有政治上的责任感,第二要有利益上的知足感。坚持不该拿的分文不取、不该做的坚决不为、不该吃请的绝不赴约、不该触碰的底线不越雷池半步。
主持人陈宏成:“同志们,刚才我院预防局副局长王永明作了很好的讲课,我院检察长助理、反贪局局长周志强宣读了检察建议书,两名镇区纪委书记上台领取了检察建议书,两名村干部和人大代表作了很好的发言,会议开得很顺利,会议结束前,响水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朱金南同志还将作讲话。下面我结合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现状,先讲三点意见。”陈宏成检察长从讲政治、讲大局和为民执法的高度强调:一、检察机关坚决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二、检察机关认真开展专项和专题预防,切实帮助基层干部依法履职;三、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司法为民,不断创新、创优警示教育方法。他表示,剖析会是一个很好的形式,今后还会继续,“5月中下旬,还将分两批举办,分别安排村主任、村会计接受教育,也欢迎在座的基层干部提出好的建议和想法。”
最后,由响水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工作小组组长朱金南同志讲话。就做好今后的农村干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他讲了三点意见:一、认清形势,深化认识,以铁的决心将预防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工作向纵深推进。他认为,充分认识深入开展预防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工作,是适应新形势、贯彻新精神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基层干部干部队伍建设重要课题,是实现富民强县、跨越发展的重要保障。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以铁的手段推动我县预防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工作迈上新台阶。要突出警示宣传教育抓预防,筑牢思想防线;要突出民生民利抓预防,努力构建社会和谐;要突出制度建设抓预防,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要突出重点抓预防,努力实现预防工作新突破。三、整体联动,着力构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社会化大格局。关于这点,朱书记提出,要切实加强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领导,要把改进作风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一起抓,同时,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加强预防工作创新力度。
“一定要强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充分利用我县的警示教育基地,经常性举办法制讲座,深入剖析典型案例,组织旁听法院职务犯罪审判、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警示教育活动,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鲜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让党员领导干部在真实的案例中受到启发,在典型事件中得到警醒。”
照本宣科、中规中矩、滴水不漏,可称中国式开会,文件式讲话,全文4200字,便于记录、记忆。在讲稿说到要“让基层干部时刻保持头脑清醒,不糊涂、不遗憾、不后悔,切实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时,出现了一处脱稿秀,让人领略了朱书记的口才和站位思路:“县委马书记曾多次指出,腐败案高发,这样的政治生态,谁敢去发展投资,谁有心思去搞经济。教育不是万能的,不教育是万万不能的。确保干部既能干事又不出事,一定要推进阳光办事、阳光为官。开展‘周末夜话’,公开沟通,公开村务。中纪委要求党员干部实现‘三转’:转角色、转作风、转职能,最重要的就是转职能。现在明确,让镇村书记不抓经济,确保全部精力抓党风廉政建设。”
中午11时,精心筹办的案例剖析会临近尾声。
主持人陈宏成:“同志们,我县正处于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希望在座的每一位基层干部都要对今天的案例剖析引以为戒,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严于律己,廉洁从政,为实现‘北抬头、争第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现在,请参会人员到二楼和三楼警示大厅参观‘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题展’。”
在参观过程中,市人大代表、亭湖小学教育集团总校长倪习龙,市政协委员、盐城市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副秘书长肖兆玉,人民监督员、盐都区物价局检查分局局长孙万忠,接受了媒体的采访,对刚刚结束的开讲,分别给予肯定:“建议今后可以多组织一些案例剖析会活动,进一步扩大预防职务犯罪的影响力,体现预防职务犯罪也出生产力,也出GDP的效果”;“以案析理,深入浅出地分析了当前农村基层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趋势和危害及预防此类犯罪的对策和建议,为广大农村基层工作人员上了很好的一课”;“通过开展这样新颖的活动,告诫了在场的每一位农村基层干部,要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岗位和自由生活,以案为鉴,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腐败案高发,这样的政治生态,谁敢去发展投资,谁有心思去搞经济。教育不是万能的,不教育是万万不能的。确保干部既能干事又不出事,一定要推进阳光办事、阳光为官。开展“周末夜话”,公开沟通,公开村务。
观摩方,资深法师,被宋厅长尊称为老师的张处长,为人随和,指导工作原则性强
省院预防处处长张福强点评:“整个会议的组织紧凑有序到位,会上的效果是好的,这在全省开了个好头。江苏预防工作一直得到高检院的高度重视和肯定。这次在盐城响水开案例剖析会,是省院力推的。”
当日中午11:00,响水县院七楼会议室,围绕“响水开讲”的点评正在进行。
点评会由盐城市院副检察长姚图主持:“这次剖析会经过上下两级院的商讨、沟通,响水县院与地方政府和发案单位的协调,组织准备工作做得比较好,对剖析会本身的内容上我不加评论,整个材料我事先都看过。这项工作在盐城是第一次,怎么做都是对的,但怎么做都会有不足,总有提高的地方,下面就请省院和高检院的领导对剖析会点评,指出不足、提提要求、指明方向。”
“开案例剖析会,去年全省做过部署,总体工作开展得不太理想,今年的工作要点明确要继续上,力推百场案例剖析会,每个单位拿出一个,让上级看看。我的想法是,要体现预防正能量,通过案例剖析会来体现检察预防职能的具体举措,关键在落实。只有经过不断实践丰富案例剖析会的细则,以后才能谈出效果。”还是缓慢沉稳的语速,张处长的点评很接地气。
“惩防一体化一直在讲,但一直落不到实处,因为缺乏内容,缺乏载体,年年讲,却始终是两张皮。曹建明检察长一直强调,预防要结合执法办案,否则只是表面轰轰烈烈。我们有查案的资源,不能空对空抓预防。今年要有所改变,要总结出一个明确的规程,规范性的、可操作性的东西,用一年时间实践摸索。要让案例剖析会越开越好、越开越有效果,这需高检院领导和预防二处孙明处长的重视。”金丝边眼镜后面,闪烁着一对智慧的小眯眼,观摩剖析会时我与张处长邻座,侧看还以为他正在闭目养神呢,没想到会上诸多有待打磨的细节他都注意了。
“我想讲这么几层意思。1.案例剖析会首要问题就是选题。响水院从2011年到2013年共查办了19件农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这19个案例的详细情况是什么,涉及哪些领域,涉及哪些职务的干部,涉及哪些罪名,作案的手段和动机,发案的原因,发案单位制度层面上需要完善的地方,今天剖析会上没有详细剖析。选题问题很重要,选好典型案例,就要围绕典型案例涉及上面几个方面展开。
2.关于案例剖析问题。这一块,现在是侧重警示教育的报告,而实际要侧重案件的层面。个人层面要剖析,制度规定层面要研究,对策措施要提出。几个层面剖,而不是某一个点的解读。今天响水院选题重点在八件挪用公款类案上,挪用过程作案手段剖析不详细,只有把作案的过程以及当事人在过程中的内心真实情况展现出来,才能引起与会者共鸣共振。
3.剖析会在结合度上,要紧紧结合案例说事。如500多万挪出去,怎么挪出去的,教训是什么?这些问题要重点讲,让乡镇村支书听懂。大道理要讲,但更要深度结合案例讲透。讲这些案件,不能全国全省都一样,其中有什么不一样,要让下面听懂。结合好、剖析好,这才是‘身边人、身边事’,一定要讲和响水有关系的。剖析,谁来剖析?不要把它当成是预防局局长的事情,剖析会要有方方面面来讲:侦查的、公诉的、预防的、分管的、主管的、发案单位的,包括有些案件,可以从实务的、理论的、制度的,请方方面面的专家来讲。大家来谈,从不同层面谈问题,预防部门首先起到组合协调作用,开会后要形成规范性会议纪要和建议措施。案例剖会要建立档案制度,让过程和效果通过档案固定下来,这也是省院对案例剖析会意见和细则的要求。
4.剖析会要达到什么样的效果?不能为开会而开会,预防工作以前是形式的东西太多,没有考虑为什么要开。共性的东西要有,不同个性的东西更要有,真正做到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除此,要从制度,监督层面来剖析,如‘为什么挪用?’是有制度不执行,还是制度有毛病?哪怕是一项制度被堵漏,这就有效果。没效果的事情不要做,我不要数字。包括预防调查,全年就实实在在搞一个,就这么几个人,搞这么多,东拼西凑数据,可悲。剖析会要对接制度,监督要深入。
5.开剖析会,讲究实效性,实在性。实在性就是不能让人感到附加些什么事,要去掉形式太虚和不太规范的内容。比如检察建议的发放,要注意及时性,4月18日的建议不能搁在今天才发。有的地方为发检察建议或办剖析会,把过去的案件拿来做。不能把发检察建议作为必须选项,没有合适的就不搞,建议要在案件办完就发。选案件要有时效性,刚办的案件就剖析,效果就好。另外,要考虑细节、方方面面的关系。如制发检察建议发的依据,这次响水是依检察院组织法,我们省还有预防条例,不能漏。包括平时说的发检察建议,在正式场合,到底是用‘发送’还是‘接受’还是‘送达’?应该是‘送达’,要有回执。”
结束点评时,这位被高检院宋寒松厅长尊称为老师、全国检察预防战线最资深的张处长,仍不忘叮嘱:“剖析会要做到一会(案)一档,否则没有公账,年底咋总结。不在于规模大小、领导规格,关键要实在、有实效。”
高检预防厅孙明处长接着点评:“来这里是受厅长的委托,江苏的预防是在全国排第一的,张处长讲宏观、抓基础,在全省搞100个剖析,对我来说是学习之旅。响水首场开讲,做了探索。张处长刚才点评细致、到位,整体看,瑕不掩瑜,效果非常好。剖析会,我想有两种开法,个案的和类案的,个案的动作要快,类案的要有宏观分析。发案单位有抵触甚至阻挠的,如何争取配合?这个过程有很多不容易、好多困难。我想,开会之前,检察机关不能高高在上,不能搞成简单的帮教会。能否在心理上与他们达成共识?大的组织系统出了问题,要自我修复,还要在自我完善中找预防专家帮助。说到细节,专业的法条、文件,村里人不容易懂,要生动;风险点的查找,可从侦查过程来讲发现了什么,可能更入神。全国的层面上,要向江苏学习,搞规范性文件,将来要搞剖析会评比。”
盐城市院副检察长姚图感言:“感谢高检院、省院对我们这项工作的重视、指导。一语唤醒梦中人,现在回头看,这次剖析会还有很多值得细化和改进的地方。我做个检讨,议程报告我看过,细节的问题没有发现。比如,我看后就没想到要引用‘预防条例’,这是学习不到位。完全可以再好点,这里有水平、能力的问题,还要从工作理念、作风上找原因。对预防工作,我过去有困惑、有纠结,宋厅长
大道理要讲,但更要深度结合案例讲透。讲这些案件,不能全国全省都一样,其中有什么不一样,要让下面听懂。结合好、剖析好,这才是“身边人、身边事”,一定要讲和响水有关系的。讲的预防大思路我也聆听过。盐城全市只有27个预防干部,一定要在理念上、设计上,把预防与考核和检察资源、职能,以及侦防一体化结合起来。在效果上要增加社会知晓面,自己干好、有人知晓、让人说好,增加美誉度,提高知晓度,加强宣传面,这样才能把工作向前推进。”
响水县院检察长陈宏成回应:“表个态,这次剖析会,市院很重视,响水是第一家,算抛砖引玉,活动与上级院规范化要求还有差距,对存在的问题,由我作反思。我们也会召开总结会,把上级院领导的指导要求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案例剖析会不仅仅是预防部门的事,应该是全院的工作,各个部门要全力配合,组织有序。下一次的剖析工作要有提高,准备工作要充分,形式和内容要统一,注重效果,坚决杜绝形式主义,要出更好的效果。”
中午12:30,点评会暂告段落,很遗憾,没听到主讲人的声音。简餐后,记者又随孙明、福强两位处长赶往阜宁县院调研采访。所幸的是,在车轮滚动中,手机里传来了响水院预防局王永明谦虚而又自信的声音:“这次案例剖析经过兄弟院观摩,上级院领导点评,我们预防部门回头看,查摆不足和原因主要有三点:1.注重程序、忽视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整个案例剖析会组织有序这是值得肯定的,但内容方面深度和广度不够,信息量不大,很多地方没有剖析到位,腐败案件发案原因很多,可行性的建议对策,要把所有的原因在短时间内说透,需要缜密的逻辑思维,需要对社会管理方面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这些素材的取得都需要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所以对发案环节开展调查研究,是开好案例剖析会必须要做好的头等大事。2.形式和内容要有效统一,还有提升空间。案例剖析就是要把问题讲清说透,信息量是关键,采取图片、表格、当事人采访能够把表象高效快捷表达出来,我们还有很多工作可以完善,还可以做得更好,比如挪用的资金来龙去脉,分管领导的日常管理工作采访等。3.案例剖析会召开的规模值得探讨。是否人多、集中就是成功?我们觉得小范围召开会更有效果,没有必要每次都召集全县、全系统几百号人,表面上热热闹闹,实际上隔靴搔痒,有形式主义之嫌。”
编辑:冯晓淑 fxs0914@163.com
记者微感
《正刊》编辑部设在上海,每次赴江苏省采访,老张处长总很自谦:“呀,大上海看小江苏,不值啊。”这次响水之行,所见所闻令记者印象深刻。结束采访返沪,记者一直在思考,从多次采访林志梅“聆听梅开”到这次响水“聆听首开”,中间没有万里长城。江苏预防,谋事在人,只要有加力器、加速器。创意大时代,只要坚持、实干、孵化、推展,时势会造英雄。
都说上海人精明,可上海除了极少的原住民,江苏籍是申城祖辈的主要人脉构成。要说精明出活,其实,真正的底子还是源于江苏人的三把刀:剃头刀、扦脚刀、铲锅刀。不是吗?要做好一件事,不把握好尺度、轻重、火候,行吗?向江苏预防学习,不是口号,应是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