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视阈下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研究
2014-07-16申锦莲
摘 要:当前,新媒体日益成为公众获取知识、表达民意、了解社会、参与社会管理的有效平台。在新媒体视阈下,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既是机遇也面临挑战。为此,我们应着重培养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意识,提高公众的媒介素养,在此基础上,依托新媒体进一步提高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有效性,加强网络参与社会管理的制度化建设,实现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经常化、制度化、法制化。
关 键 词:新媒体;公众参与;社会管理
中图分类号:C91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07(2014)05-0059-05
收稿日期:2014-03-16
作者简介:申锦莲(1962—),女,吉林长春人,中共烟台市委党校行政管理教研室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公共管理。
基金项目:本文系山东省软科学计划项目“新媒体视阈下山东社会管理科学化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3RKA06005。
当前,我国已进入以互联网、博客、微博、微信等各种移动媒体为典型代表的新媒体时代。新媒体在公众参与社会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已成为公众获取知识、表达民意、了解社会、参与社会管理的有效平台。在新媒体环境下,公众参与是指公众借助新媒体表达自己的公共意愿,自愿、主动参与政府涉及公共利益的决策与执行,从而对公共政策的制定及实施产生影响的行为。新媒体环境下的公众参与具有更直接、更及时、更便捷的特点。在新媒体视阈下,公众参与社会管理在面临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挑战,因此,相关部门应与时俱进,充分利用新媒体为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提供服务,不断提升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
一、新媒体对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作用
(一)拓宽了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渠道
时至今日,我国无论是网民规模还是互联网普及率都在快速增长,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3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调查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1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5.8%。手机网民规模达5亿,较2012年底增加8009万人,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人群占比由2012年底的74.5%提升至81.0%。[1]在这样的背景下,论坛、社区、新闻跟帖、网络日志、微博等都成为公众表达观点、意见,参与社会治理最有效的渠道之一,公众通过新媒体平台表达自身利益诉求和公共意见已成为一种趋势。新媒体改变了以往政府包揽社会管理、大众成为决策的旁观者与被动执行者的局面,极大地拓展了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渠道,增加了参与者的数量。例如:有了新媒体平台,需要慈善社会救助的社会成员的各种信息在第一时间就能得以发布,拥有爱心的网民和组织就能够通过网络的方式及时进行在线捐款或募捐,淘宝网、支付宝、网上转账、在线支付等方式为公众开辟了尽可能方便的捐款渠道。
(二)保障了公众的舆论监督权
监督是指公众对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公职人员与公共利益有关的事务进行揭露、批评和提出建议的行为。监督权是指公众有权披露应当公开的与公共利益相关的事务并对公共事务和一些社会现象提出批评、建议,不受非法干涉的权利。公众舆论监督权的本质是公众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在传统社会,公众的监督力量是非常有限的,要整合汇集他们的力量,更是困难重重。然而,新媒体的出现为公众监督权的有效实现提供了渠道。公众可以通过公共论坛公开表达和讨论政府的某项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从而遏制公共权力的蜕变倾向。如今网络媒体监督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代表公众利益的监督力量。大到政府的财政预算、城市规划、改革方案,小到社区建设、污染治理等,公众均表现出强烈的监督意识。
(三)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广泛
新媒体改变了传统的信息传播模式,信息传播不只是一个自上而下的过程,各种社会组织及个人都可以通过手机、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随时随地获取、评议、发布、过滤信息。每个人既是信息的接收者,也是信息的发布者,既是观众也是参与者。传播模式不再是一点对多点,而是多点对多点,显现了信息主体间的地位平等性。因此,以往由政府机构垄断信息的格局被打破。互联网作为当今世界上最大的信息讨论中心,网络的虚拟性、互动性、参与性等特殊环境赋予了公众更多的知情权。新媒体冲破了传统媒体言论把关制度的束缚,体现出横向操作的平等、共享、无中心等特点,打破了以往信息传播的纵向等级和唯一中心的格局。
(四)公众参与方式更多样
公众通过新媒体参与社会管理的方式包括:网络投票、参与网络民意调查、论坛发帖探讨社会问题、在政府网站上留言或与官方人士在线交流、通过网络平台发起“微公益”活动、发挥社会“自组织”力量等。新媒体呈现在公众面前的虽然是媒介化了的虚拟环境,但也足以满足公众对信息的需求,同时提供了参与社会各类事务管理多样化的新方式。网络人群的虚拟参与,对现实社会生活同样能产生巨大影响。
二、新媒体视阈下公众参与社会管理面临的挑战
(一)对社会管理舆论导向的挑战
新媒体的最大特点就是开放性,这种开放性为人们行使信息表达权、知情权及舆论监督权提供了崭新的平台。新媒体强大的舆论监督功能,通过对公共事务的组织、个人进行监督,使得他们必须在更加阳光公开的环境中行使公权力,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同时也应看到,由于网络的隐蔽与虚拟的特征,加之网民又是在“匿名”状态下,有些语言表达就可能是情绪性或过激性的。因此,网络参与就极易出现种种非理性的表达方式。另外,由于网络没有地理上的阻隔,极易诱发群体暗示与群体感染。如在“药家鑫案件”中,网民给当事人冠以“官二代”、“军二代”的标签,使其在全国产生了“轰动效应”。新媒体时代这种非理性的盲从和极端参与,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就会由网络社会延伸到现实生活,表现为侵犯当事人的隐私权、名誉权、生命财产安全。新媒体时代信息发布成本低、速度快、容量大、随意性强、身份隐蔽的特点,使得一些网民的话语表达随意而不负责任,为了吸引眼球,夸大甚至无中生有地编造信息。因此,在新媒体环境下,如何对网络言论进行积极的引导,全面有效地掌握舆论导向,对社会管理是极大的挑战。
(二)对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积极回应的挑战
新媒体的出现对政府向受众单向传播的传统模式提出了挑战,新媒体下的公众参与要求政府作出积极有效的回应,推动政府与公众间的互动,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最终达到共治的目的。从本质上看,政府回应的目标是建立起政府与社会之间稳定、可持续发展的良性互动关系,是政府对社会公众需求积极反应,并有效满足公众需求和利益的公共管理过程。[2](p31)对公众参与积极回应的基础就是向公众提供真实、可靠、准确、透明的公共信息,而达到有效回应的内在要素是及时性。如2014年春运期间,12306网站为了维护公平的售票秩序、保证购票安全,将静态验证码更换为动态验证码,在遏制对验证码的自动识别行为的同时,也增加了购票者识别验证码的难度,有些网友表示晃得眼睛发花,被网友吐槽为“像抽象画”。对此,12306网站迅速采取措施,更换了新版静态验证码,这样,管理部门积极回应民意、解决问题,不仅化解了网友的不满情绪,也实现了便民性与安全性的更优平衡。而消极的回应不仅不能消弭歧见,反而可能激化矛盾,使回应异变为回击。如2013年12月31日,网友在天涯发帖《奢华的办公室及座驾》,曝光辽大党委书记办公室“严重超标”。对此,辽大有关人士也作出了回应,说“网络曝光多有失实,书记办公室不到100平方米”,但当媒体记者要求进入实地察看时,却被以“书记不在家”为由婉拒。这种草草的舆情回应令网友大为不满,直呼“辽大书记,敢不敢出来走两步?”因此,政府应如何遵循互联网舆论传播的规律,积极有效地回应公众,对各级政府部门来说都是一个重大挑战。
(三)民意诉求渠道不够顺畅带来的挑战
社会管理的基本前提是掌握社情民意,尊重民意。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员流动频繁,正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社会分化,利益多元,不断涌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相互交织冲突并以不同的形式表现出来。正如美国政治学大师亨廷顿所说:“现代性孕育着稳定,而现代化过程却滋生着动乱。”[3]在新媒体环境下,公众通过新媒体平台表达自身利益诉求和公共意见已成为一条重要渠道,保持顺畅的民意诉求表达渠道,有效掌握民意,对于推进公众参与社会管理至关重要。目前,在社会管理实践中尚未形成全面统一的掌控社情民意动态的工作机制,新媒体的民意表达平台的功能并未得到有效发挥,网上的民意表达渠道还比较单一,往往以留言版和网上访谈为主,与网民互动交流活动较少,而且有些板块栏目仅仅流于形式,没有实际内容或者内容陈旧,更为严重的是有些设置根本无法运行。此外,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渠道尤其不够顺畅便捷,存在民意堵塞、沟通失灵现象。
(四)网络违法违规现象对现实社会安全的挑战
新媒体在给现代社会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也给公共安全带来了挑战。首先,少数人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给国家经济社会的安全稳定带来了不利影响,如网络传销、网络赌博、网络诈骗、网络涉黄等。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的传播已趋于多变、隐蔽,特别是借助论坛、贴吧、博客、微博、微信、搜索引擎、网络硬盘、即时通信群组的传播手段后,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的整治难度不断加大。根据我国的法律,制作、复制、出版、传播、贩卖淫秽色情信息的都会构成违法犯罪。此外,还有个别人对政府重要部门和商业团体进行恶意网络攻击,非法窃取国家机密、商业信息及个人隐私。其次,网络失范现象日益突出。网络失范是指在网络空间以非法的手段或不符合社会规范的方式获取私利或实现个人目标的行为。再次,网络群体性事件多发。我国正处于社会快速转型期,各类社会矛盾增多,而网络成为诱发和激化矛盾的媒介。公众可以通过新媒体平台,对社会热点话题进行自由评论,而评论信息在传递过程中就极易出现“失真”、“断片”及“夸大”等情形,从而误导公共舆论,加剧或引发新的社会矛盾,激化公众对社会的不满情绪。像甘肃陇南事件、湖北石首事件、贵州瓮安事件等都是由于各类新媒体的跟进炒作,使得事件瞬间发酵,产生巨大能量,对社会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同时也对政府应对虚拟社会安全管理提出了更为严峻的挑战。
三、新媒体视阈下加强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建议
(一)培养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意识
扩大和深化公众对社会管理的参与度是社会管理科学化及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中国梦的必然要求。现阶段,我国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意识较为薄弱,自觉性、主动性以及理性化程度都有待提高。因此,增强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意识,是政府责无旁贷的责任。政府应通过互联网或引导传统媒体如报刊杂志、电视等多种形式对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意义、价值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培养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意识,增强公众依法有序参与社会管理的自觉性,提高公众的文化水平及政治觉悟。开设培训班或者网络课程,培养他们利用现代媒介获取信息的能力,提高他们对信息的分析、评价、判断和利用的能力。公众作为社会管理的主体,应借助政府搭建的参与社会管理的平台,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形成社会管理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各级地方政府还应将公众教育培训列入公民素质教育计划,加大教育资金投入力度,拓宽教育培训渠道。与此同时,政府还应对公众参与采用激励机制,如对参与社会管理决策的公众给予物质及精神方面的奖励与表彰,引导、鼓励、支持公众参与社会管理。参与能力对于公众能否有效参与社会管理至关重要,它主要包括认知能力、聚合能力、合作能力、磋商能力。[4](p36-38)公众参与能力的培养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程,需要建立规范的培训、教育制度。只有通过教育培训才能改变公众只有参与热情而没有参与能力、只有形式参与而没有实质参与的状况,在此基础上,提高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技能和实效,从而把公众参与社会管理落到实处。
(二)提高网民的媒介素养及自律能力
媒介素养就是有效利用媒介的能力。提高媒介素养的宗旨是使公众能够积极利用媒体、制作媒体产品、对无所不在的媒介讯息具有主体意识和独立思考的能力。媒介素养包括下列元素:批判性思维技能、了解大众传播的过程、懂得媒介乃至社会的影响、建立分析讨论媒介讯息对策、透视媒介文本、研究和欣赏媒介传播内容、动手制作媒介产品。[5]目前,我国已进入网络媒体时代,政府应从义务教育阶段就开设相关课程,从青少年开始就培养媒介素养意识,增强他们的理性思考能力。虽然网络是一个虚拟的自由空间,但自由与责任是相伴相随的,即使是以自由著称的美国新闻界,也有“社会责任论”对新闻工作者的行为进行规范。网络让我们拥有了发表言论的自由,但我们在享受自由的同时也要注意责任的担当,在言论表达过程中做到“三思而后行”,不要成为网络空间是非和谣言的制造者。面对纷繁复杂的网络社会,网民要提高自身信息处理的能力。网络是把“双刃剑”,用得好,对信息的获取、学习能力的提升都会有很大益处;用得不好,就可能对他人造成伤害。因此,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人云亦云,应克服单纯的线性思维,多一些横向比较,以提高自己辨别信息真伪的能力。网络为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提供了有效途径,但要做到有效参与, 就要不断提高网民素质。自律是最基本的道德要求。在网络时代,尤其是以微博、微信、自媒体等为主流的新媒体时代,一个人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也能做到谨慎不苟,这是自律的最高境界,是评价一个人道德水准的关键所在。在自由的网络空间,个人的道德和认知才显得尤为珍贵,个人内在的约束力更具有意义和价值。在网络开放和匿名的环境中,每个网民都应该强化自身的伦理道德意识和责任意识, 通过道德水平的提升来净化内心,更好地达到自律,以营造良好的社会治理环境。
(三)搭建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公共平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这就需要政府更多地搭建公共平台,使更多的社会组织及公众参与对公共事务的管理。首先,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要及时准确发布权威政务信息,保障政务的公开、透明,改变传统的单项管理模式,使公众的知情权得以保障。避免类似“瓮安事件”的再度发生。与此同时,要对公开的内容进行及时更新,所设栏目要科学便捷,以便于公众以利益诉求为出发点,而不是流于形式。其次,发挥新媒体功能,建立及时有效的公众诉求回应机制。当前,有的政府网站或是只发布信息和新闻,或是只提供网上办事和信息咨询等项目,政府反馈回应不及时,缺乏双向沟通交流,不能满足公众的需求。对此,政府要与时俱进,转变观念,顺应网络时代的要求,主动利用新媒体融入与公众的直接互动中。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及政府官员微博,实现政府决策过程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促进政府与公众的直接双向沟通交流,增强政策的公众接受度。第三,要积极拓展政府网站的功能,提升政务公开、公众参与及在线办事的功效。对公众的要求做出及时、负责的有效回应,定期向公众征求意见、解释政策、回答疑问,使办公电子化更好地为公众服务。
(四)加强网络参与社会管理的制度化建设,提高公众参与的有效性
制度建设是推进公众更有效地参与社会管理的根本保障,因此,应当围绕影响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一些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完善相关机制,为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提供制度保证。首先,应进一步完善现有的参与制度,如信访制度、社会听证制度、社会公示制度、专家咨询制度、反馈回应制度、民意调查制度、社会协商对话制度等,但重要的是让这些制度切实发挥作用,从而提高公众参与的实效性。其次,要适应新媒体时代的要求,加强网络参与社会管理的制度化建设,实现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经常化、制度化、法制化。第三,要对网络参与社会管理的内容、方式、途径、保障等做出明确的规定并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使公众参与社会管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如有些地方探索实行“媒体公示、公开听证、委托起草、现场论证”等立法“社会化”的路径,是提高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有效性的重要探索。[6]最后,要不断扩大公众参与的领域,明确参与的边界,并积极推行公众参与评价制度,使公众参与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合理化,最终实现参与实效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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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张开.媒介素养概论[M].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6.
[6]程昆.社会管理创新视角下的公众参与[J].江西社会科学,2013,(11).
(责任编辑:刘亚峰)
Abstract:New media is now increasingly becoming an effective platform for people to get knowledge,to express public opinion,to know the society and to participate in social management.Therefore,We should pay more attention to developing the sense of public-participation in social management,and improving public media literacy.Based on these, we could further improve the effectiveness of public-paticipation in social management,perfect the system of network-participation in social management relying on new media,so that we could make the public-participation in social management become a regular practice,and also we could realize the institutionalization and the legalization of it.
Key words:new media;public participation;social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