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进口俄罗斯木材落地加工研究
2014-07-10武锐
武锐
摘要:木材是黑龙江省从俄罗斯进口的主要商品。近几年,俄罗斯多次调整原木出口关税政策,黑龙江省进口俄罗斯木材出现新情况、新变化。利用进口俄罗斯木材实现落地加工可为黑龙江省带来诸多利好因素,不仅为全省各地市带来经济效益,也能有力促进对俄经贸合作的进一步发展。黑龙江省应抓住当前有利时机,提高进口俄罗斯木材落地加工能力,提升整体加工水平。
关键词:黑龙江省;俄罗斯;木材
中图分类号:F326.273.5;F351.26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0961(2014)01—0040—04
木材是黑龙江省从俄罗斯进口的主要商品,年进口量占全国的近十分之一。近年来,在“出口抓加工、进口抓落地”政策的支持下,黑龙江省利用俄进口木材开展落地加工取得较好成效。
一、黑龙江省进口俄木材现状
据海关统计,2009—2012年,黑龙江省自俄罗斯进口原木共计2004.81万立方米,金额27.35亿美元(见表1);自俄罗斯进口锯材共计407.57万立方米,金额9.35亿美元(见表2)。与原木进口量相比,锯材进口量占较小比例,这表明黑龙江省进口俄罗斯木材以原木为主,锯材为辅。2009—2012年,黑龙江省共计进口俄木材(原木和锯材)2412.38万立方米,金额36.7亿美元(见表3),占全省自俄进口量(含石油)的10.34%。从2011年起,每年经由漠大线管道进口的俄罗斯原油纳入全省贸易统计,进口俄原油虽记录在黑龙江省但无过埠增值,如果把进口俄罗斯原油贸易额排除,进口俄罗斯木材则占全省自俄进口量的35.27%。由此可见,俄罗斯木材是黑龙江省的主要进口商品。
自2008年俄罗斯对未加工木材出口实施禁止性关税以来,远东地区的未加工木材出口量逐步减少。2010年,俄罗斯开始对经过加工的原木出口实行关税减免政策,刺激了锯材出口,2011年黑龙江省进口俄罗斯锯材量呈现陡增趋势。2011年进口俄罗斯锯材134.20万立方米,同比增长34.87%;进口金额3.28亿美元,同比增长38.11%(见表2)。
从各口岸进口情况看,四年间进口俄罗斯木材超千万美元的地区分别在绥芬河、同江、嘉荫口岸,共计进口木材1969.01万立方米,金额31.77亿美元(见表4),占全省自俄进口木材(原木和锯材)的86.57%。其中,绥芬河口岸一直保持进口俄罗斯木材最大量,四年共进口木材1790.70万立方米,金额29.32亿美元(见表4),占全省自俄进口木材的79.89%。
二、进口木材落地加212成效显著
(一)落地加工区域相对集中
黑龙江省是进口俄罗斯木材的大省,位居全国前列。由于从俄罗斯进口木材具有明显的地缘优势,因此木材进口多集中在口岸地区。据统计,绥芬河、同江、嘉荫口岸年进口俄罗斯木材占全省的80%左右。在与俄罗斯接壤且交通便利的东南部地区尤其是牡丹江市沿301国道市县,南于木业企业相对集中,成为从俄罗斯进口木材数量和加工量居全省前列的地区。利用俄罗斯进口木材进行落地加工,不仅增加了当地税收和就业、拉动了地方经济发展,还促进了中俄边境地区经济的深度融合。
(二)木材加工企业数量多、规模大,落地加工率较高
目前,全省有木材加工和家具制造企业2 000多家,年加工能力960万立方米,有规模以上企业311家,承接进口俄罗斯木材落地加工能力进一步提升。其中,牡丹江市共有木材加工企业千余家,年加工进口木材300万立方米,落地加工率达40%;穆棱市有木材加工企业近400家,年加工能力500立方米以上的企业128家;绥芬河市现已成为中国最大的俄罗斯木材进口集散地和木材加工基地,落地加工率近35%;伊春市拥有全国知名企业光明家具,伊春万通祥木业引进俄罗斯木材,实现100%落地加工。
(三)木业产业集群初步形成
依托俄罗斯进口木材落地加工,黑龙江省木业企业得到较快发展,产品档次不断提高。全省已经建立各类木材加工园区39处,在哈牡绥东对俄贸易加工区,以东宁吉信、华宇木业、穆棱富邦地板、牡丹江圣象板业、海林大自然木业为龙头的木制品加工产业集群已形成。部分大型木业企业在俄罗斯设立木材加工厂,对原木进行粗加工,再将半成品运回国内进行精深加工,形成了境内外互动、跨境加工的模式。产品结构已从单一锯材转变为锯材、集成材、实木地板、家具、细木工板、木炭等10大类50多个品种。黑龙江省已初步形成特色鲜明、品种齐全、结构合理、相互吃配的产业链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产业不配套,尚未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
黑龙江省从俄罗斯进口木材数量虽然在全国排位处于靠前位置,但木材落地加工比重不高,大量木材以原木、锯材、板方材的形式销往全国各地,企业获利空间有限,过埠增值效益不突出。其原因在于省内木材加工企业生产经营能力低,企业规模较小,缺乏市场竞争力,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较弱,资源综合利用率不高,生产高档家具的漆料、五金件等还须从南方省份采购。广西、广东、山东等木材加工强省区,虽无地缘优势可言,但由于具有强大的木材产业链体系,在木材加工领域地位已经远高于黑龙江省。
(二)初级加工占主导,科技含量偏低
黑龙江省进口俄罗斯木材在加工层级上还处于初级加工水平,加工成品以地板、刨花板、中密度板等为主,生产高档家具的企业还很少。没有形成上下游衔接的木材加工产业体系,发展木材加工终端产品尚未进入快车道。在俄的境外加工厂以及境内加工企业多是对俄罗斯原木进行简单的旋切加工或刨成板方材,绝大部分企业将木材回运省内后直接销售到外省。省内的木材加工园区对引进木业企业缺乏整体规划,针对木业企业科技研发能力的培育不足,没有发挥木材综合利用优势,木材加工附加值处于低水平。
(三)承接能力不强,导致进口木材流失省外
木材是黑龙江省对俄贸易的主要进口商品,也是全省资源类产品落地加工的主要产品。但由于省内现有的木业企业以粗加工为主,生产高端产品的能力不强,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较低,有些企业将从俄罗斯进口的木材通过海运或在口岸换装直接运往外省进行加工,没有在省内落地加工。据哈尔滨海关统计,2009—2012年,黑龙江省企业从俄进口木材未在本省口岸报关的共计469万立方米,金额6.6亿美元,占全省木材进口量的17.98%。自俄进口木材省外流失量的不断扩大,将会对落地加工产生一定影响。
(四)俄罗斯木材价格偏高,市场竞争力下降
我国进口俄罗斯原木主要通过满洲里、绥芬河、二连浩特等边境口岸入境,再分流至全国各地。但受铁路运力限制,且海运成本相对较低,使得海运进口俄罗斯原木的数量不断增加,陆路运输量减少。长三角地区的太仓港是海运木材的最大集散地,进口俄罗斯落叶松1240元/立方米,进口北美铁杉1200元/立方米,欧美材中的加松、铁杉、花旗松价格普遍低于俄罗斯原木价格。由于价格因素,南方木材加工企业选择欧美材逐年增多,对黑龙江省企业加工的地板坯料、板方材等初级产品的需求减少,这对黑龙江省利用俄罗斯木材从事初级加工的企业影响较大。
四、对策建议
(一)做大做强龙头企业
省内沿边口岸地区在有效发挥地缘优势的同时,要使木材产业逐步实现由分散向集中、由家庭向企业、由粗放向精细加工经营的转变,整合有利资源,不搞单打独斗,通过扶优扶强,进一步提升整体加工能力。按照“招商引资新建一批、联大靠强组建一批、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扶强一批”的总体思路,做大做强木材加工龙头企业。沿边口岸地区在招商引资时要有侧重,要引入能够真正带动当地木业加工整体产业发展的龙头企业,通过大型龙头企业带动,提升整体木材落地加工能力。重点发展规模大、产业带动能力强、技术领先的大型企业。实行现代化、集约化发展林木加工业,尽快走出一条符合区域特色的木业精深加工道路。抓好龙头配套,完善上下游吃配产业链条,形成以人造板、高档家具和精细木制品为主的产业集群,打造一批拥有先进生产工艺和先进技术装备、国内知名品牌的企业集团。
(二)打造木材加工配套产业链
逐步发展壮大各级各类木业加工生产企业,逐步完善木材加工配套产业链条。采用木材加工领域先进的科学技术,依靠先进的生产工艺,促进木材加工配套产业链的形成,完善木材上下游产业链,形成吃配效应,真正做到“吃干榨净”。从原木加工、旋皮到细木工板、科技木、多层板加工,从原木的购进到产品的卖出,从板材加工到家具制造、制胶、机械零配件、废料回收加工等,进一步形成完整的产业链体系,实现木材综合利用最大化,进一步壮大木业产业集群,增强木材加工在全国的核心竞争力。依靠骨干企业实施高端设计,完善产业链配套体系,生产家具、木质别墅等高端产品,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把木材加工业打造成为全省的支柱产业,带动俄罗斯木材进口和落地加工的快速发展。
(三)培育木材深加工能力
注重培育木材深加工能力,深抓终端产品建设,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竞争能力。引导企业和大专院校及科研院所进行信息、科技、管理对接和合作,共建工程(技术)中心,提升木材加工业科技水平,提高地板、科技木、异型板产量,加快发展家具制造业,改变产业链条短、产品层次单一的格局。对现有加工企业进行技术升级和改造,提高产品精深加工程度、科技含量和产品档次。注重引进人才,加强企业研发能力,优化升级产品结构。尽快将板材产品由原来的单一板方材,转变为多产品、多规格的深加工,大力发展高科技含量的终端产品。引导企业提高品牌意识,帮助木业企业申报、注册自主品牌,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积极争创省级、国家级名牌产品。通过木业企业自身能力增长,提升企业加工水平,以提高进口俄罗斯木材加工附加值。
(四)发挥木业行业协会规范引导作用
大力发展木业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提高企业组织化程度。扶持发展各种适合木业企业的合作经济组织和中介服务组织,充分发挥它们的组织、协调功能,为林业产业化发展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通过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发挥行业整体优势,开展人才培训和引进,提高企业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水平,还可以邀请国内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专家对木材深加工及新产品进行研讨,为行业和产业发展把脉问诊,促进对俄林业合作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五)扩大对俄林业投资合作
实施“走出去”战略,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强与俄罗斯的林业合作。依托口岸优势,全力推进对俄森林采伐、木材加工等领域的经贸合作,加速构建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沿边开放格局。积极与有实力、有潜力的国内外大集团、大企业合作,组建对俄林业合作开发公司,到俄罗斯进行木材采伐和加工。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在开展森林采伐合作中遇到的资金、木材回运和中长期低息贷款等方面的困难,为企业创造更为有利的合作条件。加大对木材进口大户的扶持力度,增强企业的进口积极性,为国内加工企业提供充足的原料。重视与境外木材园区的互动,整合信息、政策资金、物流储备、销售渠道优势与境外园区的林木资源和加工优势,形成境内外互利合作、互动发展的良好局面。
(六)优化木业企业发展环境
财政、税务、海关、检验检疫、金融、信保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协调,形成合力,共同为进口木材落地加工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尽快出台关于加快发展木材产业化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对重点木材加工企业的财政扶持力度,大力鼓励木业企业增强加工能力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建立完善木业龙头企业的融资互助和信用平台,支持龙头企业通过资本营运优化资源配置,培育大型企业集团。制定全省统一的边境贸易转移补贴政策,避免无序竞争,影响口岸发展。建议国家扩大边境贸易转移支付资金规模,支持进口资源类产品,增加木材回运的补贴额度。
[责任编辑: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