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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叠手稿

2014-07-09张惠雯

清明 2014年6期
关键词:小说

张惠雯

在年少时代,我有过各种荒唐的梦想,想过出国(这对很多中国人来说也算个梦想),想过当一个商人,想过当一个明星,还想过当一个很大的官,把那些脑满肠肥的官员罢免,给那些无辜的、被欺压的人伸冤,把街上在寒风中发抖的乞丐都安置到一个温暖舒适的地方去住……但我从未想过当一个作家。虽然我读了很多文学书籍,虽然我还模仿着读过的诗写了一些诗歌、散文,但还是没有想过我能够写作,似乎作家对我来说,比商人、官吏、法官、科学家都遥远得多,因为他们总会把我带到另一个时代、另一个世界,他们仿佛活在书里,而不是我所生活的现实里。

但进入大学时代,由于阅读的文学作品更多,也由于一开始那种孤独感和乡愁,我渐渐有了一点儿写作的欲望。这个欲望最初出现在大学一年级,也是我学习吃力又最觉得孤独、无所适从的时候。我开始写一篇乡土小说。这对我来说是个奇特的考验,因为我从没有真正在乡村生活过,但我觉得如果要表达我对故乡、祖国的思念,我最好写“乡土”。而且,我想写一个美的东西,要赞美那里的风土人情,并且把我读过的古诗中的一些美也融入到故事里去,那么,既有风光、又有古老传统的乡村就成了最好的选择。我想写三篇故事,但我绞尽脑汁,拖拖沓沓地写了一个多学期,只写好了两篇。在第一篇小说里,我写了一个没有结尾的爱情故事,一个像《边城》里翠翠那样的单纯女孩儿爱上了一个男的,很可能,这个男的也爱着她(至少我暗示是这样的),但是男的离开村庄了,女孩儿到了嫁人的年龄必须嫁人了……在第二篇小说里,我故意在两个青年男女之中制造误会,因为男的太害羞,女孩儿就暗暗生他的气。但小说的结果是美好的,两个人终于明白了各自的心意,于是,小说就在一场傍晚来临的风雨里结束了。第三篇,我想写一个被到城市从商的丈夫抛弃的女子和一个乡村学校老师的爱情故事,却迟迟没有动笔。

我偷偷写这篇小说,没有告诉任何人。每当有人走到我的小房间里来,或者走近我在图书馆占据的那张桌子,我就立即把稿纸压到我的参考书下面,假装我在看书、做功课,好像写作是一件异常私密的、羞于示人的事。我把我的小说写在那些废弃不用的打印纸背面,把写好的那些稿子东掖西藏,其实我后来发现这非常没有必要,因为上面总是涂抹得很厉害,有时候一整页上也只剩下一段没有被涂掉,我自己也难得看清楚何况别人。但保持写作的某种秘密性是我至今的一个习惯,如果一篇进行中的小说稿件被别人看到,我会感到极大的不安,简直无地自容。在我写作的过程中,即便我最亲近的人走近来,我也会急忙把我的手提电脑屏幕翻下来,或者用双手遮挡住屏幕上的那些哪怕是最微不足道的字。

这个秘密进行的工作给了我很大的乐趣,在写这个乡土小说的煎熬中,我发现写作虽然很折磨人,但是也能带来意想不到的快乐和激动,我发现我喜爱胡思乱想,喜爱在幻想中勾勒出另一个世界、另一些人的嗜好,除了能用来做白日梦之外,可以有个很得当的用处。而且,喜爱读小说的这个一向被认为是“没有实际用处”的爱好,竟能成为一个正当的事业,那我会在这个事业里得到多大的乐趣?我简直不敢想象,我会有一份这样的工作:为了做好这个工作,我必须看我喜爱的小说!于是,我头脑里那个念头蠢蠢欲动了。有时候,这样一个问题会突然闯到我的脑海里:我究竟要当个商人、管理人员(如我的专业要把我培训成的那样),还是什么都不干、只去写我的小说呢?我觉得投身于写作会带给我最大的快乐和自由,但也会让我在这个城市饿死,所以,我尽量先不去深想这个问题。

我的两篇故事写完了,我不再期待第三篇能在短期内完成。被整理出来的手稿在衣柜里的某个角落“沉睡”了很长一段时间之后,我突然发现我需要有人来读读我写的小说。这个需要逐渐变得强烈,甚至有一种强迫感,以至于很多天里,我都在想这件事。我不可能让身边的朋友读我写的第一篇小说,这在我看来太难为情了,我想万一小说写得很可笑,以后我每次见到读过它的这位朋友都会万分尴尬。由于我对这个自己称为“小说”的新生儿一点儿把握都没有,认为读它的人最好是个陌生人。我想,只要一个人就够了,可必须要有这么一个人。我当时处于一种焦虑、自我怀疑、摇摆不定的状态,需要一个人简单地告诉我这是不是小说,它的另一层意思也就是:我有没有才华写下去。

我苦思冥想了很久,终于想到一个办法。我在网上搜出国大中文系教授们的名单,浏览他们的介绍资料,如毕业于哪所大学,所教的科目,以及研究的兴趣等等,但我的“研究”其实没有什么意义,因为我实际上只不过是在靠直觉找个比较可能读我小说的人。最后,决定我的选择既不是所教的科目也不是研究方向,而是名字。我盯住一个名字,毫无理由地“感觉”这个人会比其他人宽厚,更可能读我的小说。然后,我从网页上抄下了这位教授的名字和办公室号码。

因为我要偷偷地把我的小说(我只选了第一篇故事)“送”给这位教授,接下来的两三天我心里都极不平静,对周围的人都敏感,似乎我的这个幼稚举动已经被其他人看穿了。我的稿件是抄在那种Note Pad纸张上的手写稿,字体仍然是初中生的字体(因为到新加坡之后我几乎再也不写汉字了),稿件从中间对折了一道,折成薄薄的一叠,放在我的双肩包最靠里的那一层。每一天,我都在想:今天我要去了!但每一天我都找个理由退缩了。终于有一天的傍晚,我在文学院餐厅吃过饭,鼓起勇气朝中文系那座崭新的大楼走去。之所以要选择吃过晚饭的这个时间,是因为我相信老师们都已经下班回家了。

这时候,我已经很善于在国大那些迷宫般的建筑物里面找某个房间了。所以,我很快就感到自己正朝目标中的那间办公室走近,在那一刻,我倒希望我走错了路,这样我可以把时间往后推迟一点儿。但是,我走的方向没错,我一眼看见了门上的牌号,就是那个我总在琢磨而烂熟于心的牌号。可我眼睁睁地走过去了,我经过它,向走廊的另一端快步走去。在我经过它的时候,我留意听听,似乎没有听到什么声音。

那扇门紧闭着,就像走廊里的每扇门一样。这些门里面或者有人或者没有人,除非你去敲,它才有可能打开。而我最害怕的是房间里仍然有人,那样,当我把那一卷书稿从门下面的缝隙里塞进去,那扇门可能会突然打开,里面的人可能会看到还没有来得及“逃走”的我,于是我会被“抓个正着”……我心跳得厉害,心想我的脸也一定涨得通红,尽管楼里的中央空调冷得可怕,我的额头和后背却不断冒汗。在最艰难的考试中,我也不曾这么紧张过。我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像是一个经过这里的学生,我假装若无其事地、带一点儿好奇心地边走边打量过道两边门上的号码。当我经过和我有关的那个房间时,我立刻丧失了勇气,仿佛里面有人而且那个人已经感应到我这个“图谋不轨者”了。

我一共来回走了三趟,最后一次经过那道门时,我确信走廊上没有任何人,快速地蹲下身,把攥在手里的那叠稿件(第一页已经被我手心的汗弄湿弄脏了)从门下面的缝隙里塞进去。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仿佛听到了房间里传来了声音。我立即站起来往楼道的尽头跑去,既没有回头看,也没有注意对面是否走过来了什么人。我一直跑到楼梯口,又跑下两层楼梯,来到那栋蓝色玻璃大楼的外面。外面天色已昏,我确信后面没有人追赶我之后,才决定不再继续奔跑。我沿着山坡上的小路下来,朝肯特岗巴士站走去,准备去那里等151公交车回College Green。我那狂跳的心渐渐安定下来,发现自己的上衣几乎湿透了。

往巴士总站去的那条路上没有几个行人,草木、建筑、路灯柱仿佛都是悄无声息经过的车,这一切都沉浸在正在昏沉下去的天色里。我觉得非常疲倦,心里也感到卸下负担的轻松,而更多的却是孤独。我觉得我真正的安慰并不在周围这个世界里,我和它有着距离感,我在它的怀抱里并不觉得温暖妥帖,而是像如今走在这条路上一样,觉得空乏、失落、陌生。即便它能许诺给我物质的充足、生活的舒适甚至远大的前程,它也不会带给我真正的、灵魂深处的快乐。因为我已经知道我心中的那个世界才是属于我的世界,是我最熟悉的也是独有的世界。《带阁楼的房子》里流浪的画家,《分成两半的子爵》里等待船长的小孩儿,《傲慢与偏见》里的伊丽莎白,《三三》中的三三……这些才是我熟悉而亲近的人,我懂得他们,他们也懂得我,他们去过的那些地方、看到的景致我全都了如指掌。无论我走在这个现实的世界里觉得自己多孤独,多格格不入,只要我逃遁到那个他们所在的世界中,我就仿佛回了老家,感到温暖、自在、心灵安恬,任何其他的地方都不会给我这样的感觉。我相信确实有这么一个“心灵的故乡”存在,它往往并不是我们真正的故乡。

在巴士站等151总是让人望眼欲穿,周围的学生全都背着沉甸甸的双肩包,像一群疲惫的小鸟一样,望着同一个方向。我想到如果我工作了,我也只不过是换上另一身衣服,手里提着另一个包,在一整天的疲惫之后,我会站在另一个临街的巴士站,等着似乎永远也不会到来的车。我不知道我将来会做什么,但似乎预感到,无论我做什么,生活都不会有什么意义,我会在疲倦中有点儿厌烦、敷衍地过着日子……但如果我的工作是写小说,我将会投入而又十分快乐地工作,疲倦不再是没有意义的消磨,我会爱我的事业,会对一切怀着感激和热情。

151来到了,在疲倦的鸟群面前戛然停下,发出一声尖锐的排气声。我随着其他人上车,找到一个靠窗的空位坐下。坐在车上,我看着一片片深绿色的树影紧贴着车窗飘过去,就觉得刚才的想法只能是个美梦。我怎么可能像我喜爱的那些作家一样写出一篇好的小说呢?我写在国大书店售卖的那种一块钱一个的笔记本上的中学生字体,怎么可能有一天变成书上的铅字呢?我那些幼稚的、不成熟的幻想怎么可能有一天被酿造成可称之为“作品”的东西,能给予像我这样的读者一点点儿的快乐或忧伤呢?这是不可能的,这种生活离我太远了。而且,我在这个城市必须要找到一份可以糊口的工作,否则我连住的地方都不会有。所以,那只能是一个美梦。想到这,我的心里烦恼极了,这就像爱上了一个人,明知他将给我幸福,却又深知自己绝无可能和他生活在一起。

把那卷书稿送出之后,好多天折磨我的忐忑不安消失了。我自己也觉得奇怪,难道我的目的不是希望听到对方的评价,而只是采取冒险举动让它到达另一个人的书桌上、抽屉里或者废纸篓里吗?可我的确很少考虑那件事了。

有一天,我收到一封电子邮件,那位被我偷偷将书稿塞在他门下的、并不相识的教授告诉我,我的小说写得很不错,他认为我有写小说的天分,应该把这一兴趣认真地发展下去。这位教授还问了一个令我非常不好意思的问题,他认为小说中的一些“中原民歌”很有意思,问这些民歌是否就是我家乡流传的民歌。我只好如实回复说,这些民歌都是我根据《诗经》里的某些“风”自己编造出来的。

这个回复对我来说无疑于意外的犒赏,我当然希望得到回复,否则我也不会把自己的电邮缀在稿件的后面,只是我一直没有奢望能得到回复。无论如何,我有了一点儿信心。第二年,我参加了新加坡的大学生文学奖,获得了两个奖项,一个是小说奖项,一个是散文奖项。之后的一年,我又获得了一个小说奖项。可是,当我回过头看,我发现这些大学时候获奖的小说和我所写的第一篇小说相比,还要更不像话些,因为它们远不如我的第一篇小说写得诚挚,其中模仿的腔调、制造戏剧性的痕迹太重,十分幼稚。就像对待我伊顿公寓时期的照片一样,我暗自期盼它们能永久地消失。但它们却被收入一本在新加坡出版的书里,和另外两个留学生的作品在一起,凑成一个留学生文学的集子。

此后,不知道为什么,我这篇本打算写三个故事的乡土小说就搁置起来了,再也没有碰过,好像我如果再去读它,就触动了某一条脆弱而敏感的神经似的。直到2007年(我那时候已经发表了一些小说),我才又把我的第一篇小说拿出来看,重新修改了前面两篇,补充了最后一篇故事。但我仍然存放着,不好意思立即把它拿出去,那种感觉简直像自己偷偷生了一个小孩儿,秘密养了几年,怯于突然地把他带出去见人。又过了一两年,我鼓足勇气把它给了国内一个向我约稿的刊物,小说发表了,仍然采用了最初的那个名字《古柳官河》。

每当我看到这篇小说,我就会想到我开始写作时那种孤寂和茫然,好多年之中,这种孤寂和茫然都没有消失。我尤其会想到2003年我真的辞去在研究所那份稳定的工作之后大概一年多的那段时间,它算得上我人生中的“窘迫时光”。除了孤寂和茫然,我还面临切切实实的钱的问题。我工作时,几乎每周都去买衣服、买书和唱片,去好的餐馆吃饭;而在我辞职后最窘迫的时候,我每天只能吃盒饭和方便面,每个周末盼望着和朋友一起吃顿“煮炒”(也就是中国所说的大排档);我没有钱买新衣服和唱片了,所以我几个星期也不会出去逛一次街;我婉言拒绝了不少的同学聚会,逐渐和其他人疏远,因为聚会意味着额外的花费……我那时为一家物流公司做一份兼职工作,它最吸引人之处在于可以在家工作,每个月挣来的钱除了交房租、吃饭,只能买些基本的生活用品和书。大部分时间,我就窝在家中看书,写了一些不知道该拿它们怎么办的篇幅极短小的小说。黄昏时,我去楼下的咖啡店叫一份菜饭,吃过就在附近的组屋区一带散步。旧组屋一如既往的简陋、难看,有些颜色和形状还经过刻意的设计,却只是令它显得古怪。但黄昏时,这些楼群笼罩着一种纯净的光线,由辉煌渐渐转为黯淡,光和影的比例在偷偷转换,周围呈现出一种特别安恬的面貌。在这种时候,我想到我的生活变化多么大呀!而这一切,不过是因为我想要写小说,而不是干一份“正当的”可以挣钱的工作。这种窘迫的情况,却又不能让我的家人知道,我那些收入较高的好朋友想帮助我,我也不愿意接受他们的帮助。我相信我与别人在一起时,都尽量显得轻松愉快,但当我一个人走在那些黄昏时空寂的街道上,当我坐在那个名为“小桂林”的公园里的石头上、凝视着一池浓绿的死水、想到我自己面临的问题时,我心里充满疑虑,担心我这一生就会生活在窘迫之中,一事无成……

几乎所有的人,包括我的家人,都认为我这一生是从没有吃过任何苦头的。这么说大概没有错,没有钱买衣服、看电影、参加同学聚餐会的窘迫算得上什么苦头呢?只能说,有时候“苦头”也是相对的。我相信我忍受过心灵的煎熬,在那个时候,当我看到昔日并不比我显得前途光明的同学们一个个生活随意、出手阔绰,而我自己却还要为每个月的房租和餐费而头疼的时候,我不可能不曾抱怨、动摇。如果我不能忍耐这种孤寂和窘迫,我也许早就放弃了写作。但当我无数次在心里思索我的未来乃至整个人生之后,我还是决定走这条看不到前方的路。

我恐怕是个从没有足够自信、最容易动摇而且害怕吃苦的人,好在总还有这么一件事,让我不仅能坚持下去,还愿意为它吃点儿苦头。当然,这全是因为它给予我的更多。

特别的朋友

大学期间某个暑假里的一天,我正坐在家中门廊下吃桃子,一个女孩儿由我过去的一位高中同学带领,来家找我。我那时候穿着最家常的夏装——背心短裤,独自和一盆洗好的水蜜桃作战,我的这一形象给这位找我的陌生女孩儿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过后总是提起,说她看见我的时候,发觉我的双眼正盯着桃子,脸上的表情仿佛在说:看吧,我会把你们全吃光!

这个女孩儿比我年长几岁,长相漂亮,像香港明星郑秀文。她去找我的原因是因为计划到新加坡读语言,想向我打听一些情况。她到新加坡以后,我们作为亲近的同乡自然成了朋友。

她刚到新加坡的时候,住在东海岸一带。从我住的地方到她住的地方很远,但我仍然每一两个星期去拜访她一次,因为她会给我做家乡口味的红烧鱼。她具有北方女孩儿的豪爽,虽然漂亮,却没有漂亮小女人的娇纵、刁蛮、精、媚,她性格的粗线条在我看来增加了她的魅力,但对其他人来说,也许还多多少少掩盖了一点儿她的漂亮。她搬到马里士塔以后,附近有家出名的烧鸭档,我们俩半夜会去买半只烧鸭,就着冰啤酒把它吃完,边吃边赞叹“过瘾”。只有这位朋友才会和我如此吃东西而不提及健康或节食之类的废话。有一次,我带她参加我的一个大学同学聚会,一个男生看见她,问我说:“你们那地方的女孩儿都长这么漂亮吗?”我觉得很自豪,我看看她,她倒没有不好意思,很大方的样子。

她热情、爱交谈,会恳切地说出她对生活的种种幻想和期盼。偶尔,我们在对方的住处过夜,往往聊到凌晨两三点,直到我在她逐渐低沉下去的话语声中沉入梦乡。她喜欢开怀大笑,这个时候她就像个开朗的男孩儿,但她也喜欢穿着女人味重的衣服,故意在房间里压着步子、摇曳有致地走来走去,似乎很以自己身为女人而自豪。我想关于所谓“女人味儿”的概念,就是她最初灌输到我的意识中去的。她总是有一些樱桃红、翠绿或者大花朵图案的真丝睡衣,有的上面缀着极其脆弱的蕾丝花边。我住在她家时,她就会拿出这么一叠衣服翻来拣去,最后选出其中的一件,让我穿上。我穿上之后,她会很认真地打量我一会儿,说:“嗯,不错,你就应该穿这样的衣服,不要老是穿娃娃一样的衣服。” 她似乎对脆弱的东西有种偏爱,例如真丝、雪纺、玉,这些在我看来令人费神、牵绊人自由行动的东西她都喜欢。她有一副很好的翠玉手镯,是她花了一万六千元买的。有一次,她非要强迫我戴上以便她能“隔着一段距离、换一个角度”欣赏她的美玉。但从不戴这种东西的我依然冒失行事,把玉撞到石头的桌角上,撞出一条长长的裂痕。她没有尖叫,没有抓狂,甚至没有表现出任何不悦,只是笑骂我举止多么莽撞、完全不懂得怜香惜玉。这是她的大气。

她从不介意在我面前扮演“坏女孩儿”的角色。她教我抽烟。她说当她累的时候、烦恼的时候、高兴的时候或是感觉周围很有情调的时候,她都想抽一支烟。她还告诉我,抽烟重要的是那个“纾解”的姿势,她从来不会把烟真正吞下去,吞下去的是傻子。她爱抽黑色摩尔香烟,有一次,她发现我正看着她抽烟,得意地笑起来,问我:“你不觉得女人抽烟很漂亮吗?”不知道为什么,这句话让我有点儿不好意思。我没回答。她推了我一把,大笑道:“你觉得你姐姐抽烟是不是很有魅力呀?”我说:“哪有这样的?逼迫别人承认你的魅力!”

我们偶尔去咖啡馆,那时侯“星巴克”和“咖啡豆和茶”(多奇怪的翻译)还没有在桌子上标明“无烟”,我们可以边喝咖啡边抽支摩尔女士香烟。她常常摆出很陶醉、很酷的样子,不在乎经过的路人对她注目。我说:“算了吧,假装自己在巴黎。”这句话总会让她大笑出声。我在她身上学到:不要因外在而对人持有成见。这一观点尤其适用于女人。有的人看到女人抽烟喝酒,会自动地把这种习惯和感情随便联系起来。而我这个喜爱扮演豪放不羁女性的朋友其实心地很羞怯、单纯。她曾教一个法国青年学中文,有一次上课,他夸她漂亮、嘴唇尤其迷人,说他早晚要追求她、吻她。她吓坏了,再也不敢去给他上课。

她来了一年多后,和我们共同认识的一个朋友恋爱了。我不认为他们很合适,因为我们那位男性朋友还是个在校的大学生,和我同岁。虽然我很无知,我也知道在那个年纪的男生追女生游戏里,双方对自己、对对方都不会有太成熟的认识,他可以追求她,也可以追求别人,重要的是有一个人,而这个人是谁并不那么重要。但我也不想泼冷水,那位男生可以说是我见过的最诚实、友善的男生,我真心希望我的朋友最终能和他在一起,我甚至有个自私的考虑,就是如果她能够嫁给他,她就可以留在新加坡,那么我也就不会失去一位好友。

她会对我讲他们的新发展,例如,他们在地铁站分手的时候接吻了,这是她第一次和男生接吻。我问她:“你感觉很甜蜜?”她认真地说:“很甜蜜。”又说,“哎,你也应该谈谈恋爱。”我说:“我可不会谈着玩儿,我一恋爱就要结婚了。”她摇摇头说:“你这家伙,真无趣。”而我却固执地争辩说,如果一个人爱你却不愿与你长相厮守,那就不是真正的爱,至少不是至深的爱。我其实是在暗示她考虑一下自己恋爱的严肃程度,她却毫无察觉,瞪大眼看着我说:“如果结婚以后不相爱了呢?”我斩钉截铁地说:“如果不能维持爱那就离婚!”她笑了,说:“你是个理想主义者,理想主义者在现实中要碰壁的。不过,我喜欢你这家伙。”

他们一起去马来西亚,一回来,她就来找我,谈他们的旅行。我问她:“所以,你们住在一个房间?”她忍不住脸红了,但仍然不认输,装作坦然的样子说:“你想到哪儿去了?没见过你这样的,问这么直接。”我说:“好吧,我已经明白了,希望你们尽快订婚。”她忍不住笑起来,指责我不懂得浪漫。

这场恋爱也许持续了数个星期或几个月,但结果如我所料:他们很快分手了。在他们分手之后的某一天,我和她在餐馆吃饭,碰巧她以前的男友和几个男生一起从外面经过。他看见我们,进来简短地打了个招呼。我看出他很尴尬,她尽量显出平静、大方的样子,脸色却变了。他走了以后,我们都没说起他。直到我们吃过饭走出餐馆、来到外面的街上,她才轻声对我说:“我刚才看见他,发觉我已经不像以前那么爱他了。”我说:“那就好。”她说:“真的,看见他,我的心不再跳那么厉害了。”

就在我大学毕业后不久,她的学生签证到期,要回国了。我知道她并不想回去,她很喜欢新加坡,但在这三年之中,她勤奋读书,课余时间做很多份家教挣生活费,却没想到应该为自己找一个留下的出路,这足以证明她的单纯。她对生活抱着热切的希望,总是想过不一样的生活,回到国内,她先后做了一些她喜欢的小生意,例如开咖啡馆,开花店……从来都是希望用双手改变自己生活的那种女性。我觉得她理应过得非常自由、快乐,理应到更开阔的地方去体验更丰富的人生。但她的咖啡馆、鲜花店都没有经营太久,最后她嫁了人,进了一家国营企业。

她的前男友是个诚恳而且热心的人,他和我有一个共同的嗜好,就是爱读小说。但一开始我们只是普通的认识,只是在他们谈恋爱之后,我和他才变得较为熟悉一些。后来,当我们变成无话不谈的朋友时,他对我说,他刚开始对我的印象并不好,不知道为什么,竟认为我是个傲慢、不容易接近的人。我相信一开始,我们之间也存在着小小的敌意,因为我不太信任他会给我朋友想要的那种承诺,而他也觉得自己的女朋友太受我的影响。我们都大学毕业之后,有很多时间可以消除以往的误解,坐在一起谈论我们喜爱的小说,也谈离开了的、我们共同的朋友。谈到这位朋友时,对话往往这样开始:“你最近有她的消息吗?”或者,“她最近和你联系过吗?”

他是我那时候唯一可以畅谈西方文学的人,因此,我不至于成为一个完全孤立的人。由于他的阅读口味更广泛,譬如他也喜欢哲学,他往往会给我一些我意想不到的启发,这使得我们的每一次交谈对我来说都不仅是精神上的愉悦,而且具有意义。当我们交谈的时候,我的思维会变得敏锐,我的想象力会在那个文学和思想构成的世界里活跃起来、飞得很远。一个句子往往只说了一半,但我们已经完全抓住了对方的意思;当我们提到某部作品里的某个细节,我们只需给一句简单提示,对方就马上接收到这个信息。我们很难争执起来,因为我们都认为即便就短篇小说而言,福克纳也比海明威更棒,我们都喜欢爱伦坡的《金甲虫》,都有足够的耐性欣赏陀思妥耶夫斯基,都钟爱卡尔维诺和博尔赫斯,都把福楼拜的《三故事》奉为经典中的经典,同时也都是艾略特《传统与个人才能》中所体现的创作观和文学批评观的忠实信徒……即便在某个细节上我们的观点有出入,我们也总是奉行君子作风,非常慎重地把自己的看法表达清楚,全然没有否定对方的意图,似乎我们已经默认,对方的观点必然也是极有价值、值得尊重的。

当我和这位朋友在一起时,我仿佛变成了一位绅士,我身上那些不求甚解的懒惰、爱讲歪理的骄横、有所保留的拘谨等等毛病,全都因为我们所谈论的这些话题的自由、美妙而得以去除。我们常常坐在邻里的咖啡店谈艺术、谈小说,有时候谈得太过激动,口干舌燥,一连喝上三杯饮料。夜里十二点咖啡店打烊后,我们还坐在露天的座位上,谈着小说里的人物和技巧,其间不断提到作者的名字,仿佛这些已逝的艺术家都是我们的熟人。而感觉也的确是这样,当我说出“卡尔维诺在《鸭之飞翔》中玩了一个小花招”或类似这样的话时,心头会突然流过一股暖意,这种感觉就像你有个秘密的爱人,而你终于能够和一个人谈起他,自由地说出他的名字。

有时候,我们在某些聚会中和其他朋友在一起,我会发现我这位谈起文学思路敏捷、口若悬河的朋友其实是个不爱说话的人,别的人甚至会觉得他有些木讷、不善言谈。在那样的场合,和大家在一起,关于文学,关于小说,关于人性和思想,我们几乎从不提及,倒不是这算什么了不起的秘密,而是觉得不合时宜。但是,在某个周围碰巧没有其他人在的时刻,我们会简短地交流一两句话。譬如,他会说:“《不朽》看完了,很好。”我会对他的阅读速度表示惊讶,然后忍着激动、压低声音说:“我认为是昆德拉最好看的小说之一。”“同意。”他也低声说。我警惕着周围,发觉暂时没有人看起来想要走过来打扰我们。于是,我很快地说:“最近读了库切的《等待野蛮人》,我觉得比《耻》还要好。”他会说:“真的?我要去书店买一本读。”我说:“读完了告诉我你的看法。”这时,有人走近来,我们就不再谈《等待野蛮人》了。

尽管我这位朋友那时候并不写小说,他作为一个具有批评家眼光的第一流的小说读者,却能很快看出我小说中真正的问题(这通常是我自己看不清楚的问题)。我吝啬于把小说的初稿给任何人看,包括我最亲近的人,而唯有对这位朋友,我却急于把漏洞百出、犯着严重幼稚病的初稿给他看,因为我深信他提出的意见能令初稿大大改观。这种信任逐渐变成了习惯。我的不少小说在这位朋友的帮助下成为了它们后来成为的样子,否则,它们很可能就停留在惨不忍睹的初稿阶段。有时即便我只有一个关于小说的粗略构思,我也会拿出来和这位朋友讨论,我知道讨论会让这一模糊不清的想法逐渐变得清晰,丰满。我们还会谈我正在写的东西,谈我目前遇到的困难,他会和我一起思考如何解决这个困难,给予很具体的、技术上的建议。这位朋友以最严肃的态度对待我最初那些青涩的文字,他千方百计地让我相信,我应该去写作,而不是干别的。有时候,想到能有这样一位特殊的、能够在文学上理解并矫正我的朋友,我会相信我就是新加坡人常常羡慕的那种“好命的人”。

而这些在青春时代常聚在一起、度过许多欢乐时光的朋友们,最后都走到另一个地方去了,走进属于他们自己的生活。于是,你某一天突然发现,朋友们都已不在身边。绿园的少女们,外表冷漠、内心快乐单纯的“英国女教师”,我的共度“奢华时光”的室友,递给我摩尔烟的漂亮小姐,送给我《挪威的森林》、和我一起听爵士乐、逛书店、我不曾写到却也不会忘记的“小孩儿”……他们现在住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城市,有的人我两三年也许能见到一次,有的人则像断了线的风筝。但他们都还很生动地住在我关于青春的记忆里,当我想到自己的青春,它令人怀念的那部分总和这些欢乐的记忆有关。朋友不仅是记忆的一部分,也是成长的一部分,因此也就自然而然成了我们生命的一部分。

阴影线

二○○三年这一年,在我工作了两年之后,关于人生何去何从的那个问题又摆在了我的面前,它纠缠着我的意识,似乎逼迫着我做一个最困难的决定。我变得烦躁不安,有时候我痛责自己想写小说的念头是异想天开,有时候我又对生活、工作感到强烈的不满,感到自己正在毫无意义地虚耗生命;我急于挣脱那种生活、改变当时的状况,却又不知道以后该何去何从……于是,三年多前曾困扰我的失眠症又回来了。

到了深夜,我就神经过敏,一点儿小声响都会让我惊动,我越是要把很多混乱、无关紧要的想法压制下去,它们越是在我的脑海里拧成一团,而且纠缠得越来越紧,让我的头感觉沉重、疼痛欲裂。而我越害怕失眠,失眠就会越纠缠着我不放。当我躺在床上,预感到这又会是一个失眠之夜,也许是因为精神过于紧张,我身上不断出汗,而出汗让我觉得更燥热,我辗转反侧,因为睡不着而烦躁、气恼、绝望……直到精疲力尽。这时,窗外的天空也变白了,我却能睡着了,两个小时后,又到了起床上班的时间。有时候,我会连续失眠三四天,然后,大概因为我的身体实在撑不下去了,接下来的那天我会睡得很沉。之后,这个循环又重新开始……

没有严重失眠过的人不可能知道失眠会让一个人变得多么脆弱,它几乎能够一下子击垮你的生活信念,让生活的所有趣味都消失殆尽。在我失眠最严重的那段时间,我极度烦躁、沮丧,我不与人交往,甚至不愿说话,没有食欲,认为无论是我个人还是这个世界都彻底没有希望,一切都是白费!我经常莫名其妙地默默哭泣,也曾想到死,想到如果有个什么事故把我带走才好呢,好在我还没有自己动手的勇气。

那一年,现实世界中的灾难接踵而来,SARS瘟疫、战争、自杀……这进一步地把人推到失望的深渊中。如同一个突然从阳光明媚的梦境中苏醒的人,我发现自己和世界其实都笼罩在晦暗之中。可能一个年轻人必得经历幻灭,才能摆脱对自我、人生、世界及其种种事物的想当然的幼稚认识。而在我自己的生活中,岁月也走到了这一个点:我二十五岁了,仿佛来到青春时代的分界线。我的青春似乎在这时候要不可避免地进入另一个阶段,它将和整个从伊顿公寓时期直到那时之前的时光截然不同,就像一个人从街道上明亮、阳光灿烂的一边走进了昏暗、充满阴影的一边。

对于这种感觉,没有比康拉德在小说《阴影线》中更准确的描写了。他写道: “一个人一旦关上了身后孩提时代的小小门户,他就进入了魔幻的花园。花园的幽暗之处闪烁着希望,道路的每一个拐角都有着诱惑。……人们朝前走,认出前辈的路标,兴高采烈地把不幸和幸运混为一谈……是的,人们朝前走,时间也在朝前走,一直到他们看到前面一道阴影线,它警告说,青年时代的初期一去不复返了。这就是生活中必将来临的那个时刻。什么时刻?哦,那就是烦闷、厌倦、不满的时刻,卤莽的时刻。”

如同孩童时期、少年时代的延续般的那段青春已离我而去,我已经看到了阴影线,陷入了这个必然厌倦、不满而又鲁莽的时刻。

在工作上,我突然被安排参与一个研究所里所谓的重大项目,我们在新加坡的一个小组要和美国大学的小组合作,研究如何在恐怖主义的威胁下保护美国港口的安全。我当时正对战争深恶痛绝,觉得这个项目无聊透顶甚至助纣为虐。我冲动地写信给那些美国和新加坡的教授,说我不愿参与这样的项目。在那样的年纪,我们总是一厢情愿地认为这个世界必然和我们有关,我们必须参与进去、表达意志,以改变它固执、暴虐的运转轨迹。

在我工作的地方,新加坡同事完全无法理解我的过激反应。对他们来说,这个大项目是一个“机会”,它指向的是仅仅是出差补贴、加薪升迁的可能、职业发展等种种实际利益,因为政治观点而放弃实际利益,这并非他们习惯的逻辑。既然我不接受我被分派的研究任务,我的工作也陷入一个“悬空”的状态。我退出的那个项目在新加坡的负责教授很好,他自己手头有些小的研究项目,就让我暂时为他的项目做点儿工作,使我不至于成为完完全全的“多余人”。但大部分时候,我其实无事可做,其他同事似乎也意识到这一点,他们看我的眼光有点儿不一样了。庞大而空洞的办公室就像个冰冷的墓室,因为太过静寂,当某个人小心翼翼地走过,镜子般的地板不时发出空洞的回声。空调总是让办公室里的气候就像深秋季节,我穿着外套,还要喝着热咖啡来取暖。离我不远的地方有一整排玻璃窗,从窗户看出去,外面的风景有点儿发灰,仿佛也是冰冷的。我尤其害怕去洗手间,每当我从洗手间的镜子里看见我自己那张失形的脸,那双凹陷无光的眼睛,我更觉得生活一片灰暗。

那些日子里,我只穿黑色的衣服,像在为生活和阴暗的世界穿丧服。我的思想、意识或者处于麻木状态,或者在那些与我无关或有关的纷纷扰扰中焦虑痛苦。我唯一能得到的安慰就是阅读。每天上午,经历几乎一整夜的失眠,我拖着疲倦不堪的身体来到办公室,坐在电脑前神志不清地查看邮件和数据。每一分钟都像是煎熬,我只能盼望着时间赶快过去,我好回到我在武吉巴督租住的那个小房间里,关上门,打开灯,歪在柔软的躺椅上读我的小说。文学成了我的信念系之的最后一根稻草。这听起来滑稽,但事实就是如此:当我失去了对世界上几乎一切东西(这些东西本来看起来都很强大)的信仰,我发现最不可动摇的竟是对虚构的艺术的信仰,而反过来,它们再度把其他“信仰”置于你的心里。在那个人人自危、相互疏离的时期,读卡缪的《堕落》、《鼠疫》,我感到了艺术这一无形、柔性的东西,给予我的才是最坚定的力量。那些朴素至极的语言能痛击我,让我忍不住蔑视自己软弱、沉溺于颓废情绪的状态,我在心里对自己说:无聊,这是无聊,你必须热爱这唯有一次的生命,你必须热爱人!

我相信我是从那一年才明白什么是小说的。“小说”这种以往时而模糊化时而格式化的东西开始作为一种精神、一种艺术,渐渐在我脑海里浮现出一个清晰的面貌,它变得开阔、深邃、自由。我也是从那一年开始写“真正的”小说。就在那个我天天穿着黑衣服、没法正常睡觉的时候,我写了一些阴郁、寓言式的小说,包括《徭役场》、《在屋顶上散步》……它们成了我离开眼前一切可厌之处的逃遁,成了反叛现实和自救的方式。如今回头看,当时的作品虽然青涩粗粝,却是我探求风格、重新理解世界和表达印象的最初努力,我发觉自己正慢慢接近一种喜爱的叙述方式。最重要的是,它不再像我那些“参赛作品”一样矫揉造作地追求某种效果,它不再试图模仿他人的情调、他人的忧伤,它开始遵从我内心感受到的真实。

而在现实的生活中,每一天都充满痛苦的分裂,我知道我必须在饭碗和梦想之间做个选择,只有一个明确的选择才能治愈我的失眠症。于是,我递交了我的辞职信。

大约两个月后的某一天,我工作的研究所为我和另一个即将去澳大利亚某大学执教的研究员举办了一个送别的小聚会。那是个明净的午后,在我们一尘不染的办公室接待厅里,这些善良本分的人们为我们准备了蛋糕和饮料。大家一起聊着,所长先生简短致辞,祝贺我们奔赴更光明、远大的前程。不少同事认为尽管我没有透露,但已经找到了更好的工作,因为在新加坡,没有人会在找到下一份工作之前就丢掉眼前的饭碗,这种行为是无法被人理解的。只有我那位好友知道我是多么鲁莽,知道我没有为以后做任何打算。她在一群人之中看起来有点儿落寞,不怎么说话,那感觉就像我把老朋友抛弃了。可如果我试图安慰她,我就会遭到狠狠的嘲弄,我猜她会说:“谁会不高兴呢?你这个爱捣乱的终于走了,这里总算又清净了。”

最后一个下午,我没有任何事情可做,除了清理我在办公室的个人物品。在我的办公桌上有一个装饰板,我在那上面订满了明信片和剪报,还有我的朋友“小孩儿”送给我的两幅素描……我把这些一一取下来,和我的笔记本、数据记录本、相框、摆放在桌子上的小狗玩具等等一起装进一个纸箱里。我扔了一些东西,把以往从秘书那儿领的、还未用完的文具归还给她。最后,我面对着一张空空如也的办公桌,知道我不仅要离开我在这里的工作,也要离开我熟悉的校园,而在过去的八年中,我从未离开它。六点半左右,我和我的朋友一起离开办公室,因为我抱着一个箱子,我们坐了出租车。路上,我朋友问我:“你难道一点也不觉得留恋吗?”我发觉这个问题没法回答。

我没有把辞职的事告诉我的家人,我知道没有一个人能理解我为什么这么做,因为亲人最担心的是我们在生活上受苦,例如缺吃少穿、没地方住,至于我们心灵所受的煎熬,则很难向他们解释,既然连我们自己也很难说清楚,那么也就无需解释,徒增他们的烦恼。我觉得二十五岁的我完全能为自己做个决定。此时我的内心已经明白了我在人生中唯一想从事的职业(是职业而不是消遣),那就是写小说,尽我所能地把它写好。

我发现我的银行卡里没有多少余的钱,我用它订了一张回国的往返机票。我当时身体虚弱、精神疲惫,相信回家住两个月至少对我的失眠症有好处。然后,我预付了一些房子的租金,以便两个月后回来时仍有地方住。我又取出一点儿钱兑换成人民币,接着就发现自己几乎一无所有了。但我当时并没有想太多,如果我是个考虑很周全的人,我就不会莽撞地丢掉我的工作。

离开新加坡的时候,尽管最严重的SARS警戒已经过去,但在机场里和飞机上,人们仍然都戴着白色的口罩,一双双眼睛流露出警觉,身体显示出彼此疏远的姿态。这使得候机厅里和机舱里虽然坐着一排排的人,却显得空空荡荡,笼罩着一片冰冷的死寂。人们都很孤独,也很恐惧,因为他们要从一个“疫区”飞往另一个“疫区”,可我竟感到出奇的平静。回顾那段日夜颠倒、矛盾混乱的日子,我感到我仿佛曾经历了一次死亡,那个刻意穿得一身黑暗、被失眠、愤懑、失望和厌倦蚀空的我就像站在悬崖的边缘。我知道我如今一无所有、前途未卜,但我也很清楚,和我的生活保障同时失去的,还有我最大的苦恼和焦虑。当一个人终于知道自己要干什么,并且决定为此付出代价、不再患得患失时,他大概就能得到这种坚定和平静。我在回程的飞机上沉沉地睡着了,这是个良好的征兆,象征我的失眠症已经开始康复。

而在我醒着的时候,就像过去的很多时候一样,我的思绪转向了一个地方,那个地方安恬、明净,交织着旧日的光线,写着不同年份和地址的字迹泛黄的书信,一张并不特别清晰的脸,一副温暖的声音,一些清淡却美好的回忆,如童年般纯真。它具有其他地方不曾给我的温柔而深厚的安慰,虽然很多年过去了,这安慰却一直都在那儿,不声张、不索求,沉默而忠实地等待。每当我转向那儿,我的心就会得到毫无负担的快乐和休憩。我意识到他有一颗古典的心灵,在这颗心中,爱不会因眼睛无法看到、身体无法感知而逐渐变淡,美好的情感得以完好地封存其中。我曾读到过诗人们提出的关于“炽烈的激情和高贵的忠诚”的选择,我现在知道在我生命中,我始终会选择“高贵的忠诚”,因为在高贵的忠诚背后是最持久、深沉的激情。我逐渐感觉到这一切,也逐渐了解、接受了这一切。我知道他会在故乡等着我,而我的心也转向他 —— 我青春时代最好的朋友和唯一的爱人……

我逐渐熟悉的城市

我在休斯敦时,曾做过一个颇为感伤的梦。在梦里,我走下一道弯曲的、长长的楼梯,来到一条明亮的过道里。我在过道里遇见一些女孩儿,那是我绿园的朋友们,像在大学时候,我们亲热地凑在一起说了些什么。我似乎还看见了过道窗户外面的那棵棕榈树,它和我在绿园时透过卧室窗户所看到的棕榈树一模一样。天气炎热,我们都穿着裙子,一个女孩儿头上还裹着一条鲜艳的三角巾,在梦里,我感到我们很年轻,很年轻。是的,我在梦里一下子就跳回到我的大学时光里去了,那一定是二○○○年以前的事,那时侯,我眼前有一大片空空荡荡的青春,日子在长夏里一天天的过去,悠闲、缓慢……等我醒来,我意识到我是在美国的南方,在地球另一端的另一个城市,远离我梦见的那个多年来作为我生活中心的城市,也远离了我那已经挥霍、几乎是在无意识中流走的青春。在那一刻,我感到非常悲伤,那悲伤就像岁月本身一样昏暗、幽深、不着边际。也许在我内心深处,我比我意识到的更眷恋那段时光,眷恋我度过那段时光的城市。

对我来说,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城市比它都熟悉。这不是因为我曾在这里生活过十五年,而是因为在这十五年中,我从少年走向青春,直到迈过我人生的第三十二个年头。

这段时光的每一天、每一月,周围的变迁如此细微、难以察觉,不像是变迁,更像一种律动;正如时光并非在有声有形地流逝,而是于无形中将一切悄然渗透。同样的季节、同样的早晨、同样的雨季、同样掠过公路两旁的永生一般的雨林、同样在傍晚时分亮起灯光如层叠的透明匣子一样的楼屋、同样在阳台上和窗前伫立观看的人们以及同样的风吹来的同样的海洋的气味。我生活在漫长的、无止境的夏天里,感到时间仿佛凝滞不流。日子一个星期一个星期的、似乎毫无变化地度过,但突然之间回过神来,发现五年、十年都已经流逝而去。在此过程中,我从排斥这个城市而逐渐习惯了它,然后熟悉它、喜欢它。关于城市本身,可以另写一整本书,但这会是另一个话题。

如果很多人喜欢新加坡的整洁繁华和管理有序,我则喜欢它那由不同肤色不同服饰不同食物混杂而生的喧闹的生命力,它所散发的海洋和雨林的气味,以及那些来自并不幽深的历史之中、被小心保留下来的旧事物的味道……

在这个小小的岛屿和世界最繁忙的港口,人离海很近。在国大的校园里,很多地方都能望见大海;金融区高耸的现代建筑群伫立在填海填出的土地上;新加坡河穿过著名的驳船码头汇入大海;人们周末的娱乐是去东海岸……海就在每天的生活里,人就在海水之中的巨石上。可对我来说,海从来不是一个仅仅美丽的东西,它几乎是一种使人心生畏惧的、不友善的浩瀚力量,让我联想到吞没、席卷这些无情的词汇,它仿佛在提醒你,你在这个世间多么渺小,随时会被海洋一样的力量带走、不留半点儿痕迹。但海洋的确美丽,幽深莫测、引人遐想。有时你正倾听它宏大而暴怒的潮声,突然间这声音又变换成海浪轻拍礁石、泡沫舔舐沙滩的低柔音乐。海洋似乎昭示着浩瀚世间的极美丽与极险恶,似乎谕示着在这世间,人就像一个水手,他要勇敢、顽强地履行职责,也要随时接受考验和灾难。

康拉德于1887年因一枝倾倒的桅杆致残后在新加坡就医,这个“阳光明媚的东方碇泊处”、“嘈杂而充满生机”的港口因此成为他许多故事的背景之一。康拉德的小说使这个岛国荣耀,但那个行走着华人买办、苦力,印度和马来族水手和“堂堂正正”的英国大副神秘的水手之城,只能如历史遗照一样封存在他的作品中。如今的新加坡城像一块没有一丝灰尘的玻璃或是一枚在海水中闪闪发光的银币。

不过,这是一块美丽的银币,因为雨林构成了它的纹路。在这个城市里,你能在每天的公车、地铁上紧贴着雨林的边缘航行,或者在回家的路上行经雨林的边缘,或者从窗户那儿眺望雨林。雨林如此苍翠,那些肥厚多汁的兰科植物的叶子就像假的一样发出蜡质的光泽,雨树像云彩一般的树冠会让人联想到童话世界里的巨大蘑菇。在层次繁复的雨林中,总会有几颗秀颀的树木缀满粉白色、胭脂色、紫红色的极为饱满、娇艳的花朵,在幽深之处像梦一样开着。还有那些突兀地高耸的巨木,披拂垂挂着一堆形状离奇、错结纠缠的藤萝,当夜色降临时,它就像一个沉默矗立的、忧伤而清癯的影子。但对于神奇的雨林,城市人只能生活在它的边缘、观看它的影子和轮廓,想象它的幽深。

在自然赋予的财富之外,这年轻的城市也小心翼翼地保存着它有限的历史。除了博物馆和一些著名的“古迹”之外,你也会在寻常街边或是小巷弄里看见某个有年代的建筑或寺庙或一块旧址,附近总会竖立着一块方方正正的牌子,厚厚的金色铜面上镌刻着注解文字和往昔的图景。当我们的过去都被当成落后粗暴地抹去、每个城市变成同样规格和同等丑陋时,一个没有多少历史的小国政府却兢兢业业、甚至有点儿敝帚自珍地在珍稀的土地上保护着老房子、老树、老地方。因此,你在这里能感觉到往昔的尊严,尽管它十分清浅。

从莱佛士区向市政大厦区延伸的市区一带曾是我最喜欢走走看看的地方。在金融区摩天楼群的立体背景之上,这里却集中着最庄严、典雅的殖民地老建筑群,正如它所枕倚的河流一样沉默地谕示着过往与变迁。以河流入海处,也就是旧称驳船码头的地方为起点,从排列着灰色石柱的、气度恢弘的浮尔顿酒店走下去,走过白色的希尔斯桥,会看到安详沉静的维多利亚剧院。这时候我可以越过高速桥下,往海的方向走,走到榴莲型的滨海剧院前面,找一条靠水的椅子坐一会儿。背后是1960年代风味的文华东方酒店,哪一个角度的景色都很动人,风吹来的气味已不是河水的气味,而是海水的气味。但更多时候,我会往另一个方向走,经维多利亚剧院前面棕榈树夹道的小路,绕过艺术之家,从板球俱乐部的斜前方穿过,来到一栋异常高大坚固的殖民地式石头建筑——高等法院前面。最后,经过勿拉士峇沙路,到达莱佛士酒店。这是个始建于一八八七年的酒店,在它生长着葱郁热带植物的庭院和中央花园里,曾经走过这些人:康拉德、吉卜林、毛姆、聂鲁达、卓别林、伊丽莎白泰勒……往昔像轻翻的书页一样发出幽微的声音。一路上,我会感觉历史轻拂而过,它并不沉重或遥远,也不浩瀚得让人迷惑。在我看来,城市的灵魂、往昔似乎都栖息于此。

生活在这个城市的那些年,我也慢慢喜欢上了它最普通、日常的事物,例如在榴莲下来的季节吃榴莲、吃过榴莲马上吃山竹;例如坐很长时间的车到某个深巷里的偏僻小店买两盒地道的葡式蛋挞;例如到一个名叫“亚坤”的本地咖啡馆坐坐,叫一杯地道的海南咖啡,一碟香酥的咖椰牛油烤面包。我会带一本书到咖啡馆里阅读,幸运的话,还能写上几段文字。我和那位喜欢小说的朋友常约在这里喝茶,花一整个下午谈论刚读过的作品和某个新想法。咖啡馆的那点儿噪音似乎恰好适合交谈和阅读。

坐在遍布城市各个角落的街头咖啡馆,我喜欢观察人,从一张张脸孔上去联想他们的感受、经历和生活。我尤其喜欢想象在这些看上去或平板或苦恼或烦躁的面孔下面,其实掩藏着一些未泯灭的诗意的部分,尽管微弱,但正是这个部分使得人在被生活压力僵化的过程中有所醒觉。对于这里的大部分人而言,生活的主要内容就是日复一日,是重复、机械僵化的生活,平缓的渐进、不知不觉的变迁……在这整饬、狭小、闷热潮湿的城市里,人所面临的困境不是生存的斗争、恶劣的环境、社会的不公,而是活力的衰微、人性的倦怠和漠然。我意识到只有华人的新加坡将是个冰冷苍白、令人难以忍受的城市,就像没有印度咖喱、虾酱、娘惹菜气味的新加坡将不再是个有滋有味的地方。我甚至不无偏见地认为,在这个城市,过着最紧张拘谨而且机械乏味生活的就是华人族群,他们没有马来人的快乐天性和活力,也缺乏印度人那股世俗的精明劲头、略带狡猾的热情。

当然,这里也有我不喜欢的东西。例如,我不喜欢那些把“手机”写成“手鸡”的低劣印刷广告;不喜欢过度简化的汉语用词(例如把形形色色不好的气味都统称为“臭”)和奇怪的尾音及语气助词(例如“咩”);不喜欢湿巴刹浓重的鱼腥味和地上一摊摊的水;不喜欢千篇一律的肥大T恤加短裤的随便乃至于邋遢的装束;不喜欢那种被设计成集装箱形状、色彩俗艳的组屋;不喜欢当年轻女人到楼下咖啡店买食物时,那些似乎整晚坐着喝啤酒的中老年男人一路赤裸裸地行注目礼;不喜欢某类本地人狭隘地认为外来人理应放弃自身特色才能融入这里的生活,以及那种容不得外人批评的心理脆弱……

我如今仍然不习惯当地人喜欢张口就问:“你中国来做工的?”并不是这个问题而是提问者的粗嘎语气令我暗暗不悦,因为它似乎理所当然地把我视为“外人”,将我和我熟悉的城市隔离开,让我和它之间的关系变成简单得可笑的“做工”关系。我几乎有点儿愤愤不平地想:这并不重要!我的口音虽然和你不一样,但我对这个地方也许并不比你陌生,我知道康拉德多少次远航至新加坡港,知道在哪部小说里他曾描绘过这里的生活;我知道英国人曾经让印度死囚到武吉知马山猎虎,也知道他们曾在莱佛士酒店里比赛射杀捕猎来的孟加拉虎,我曾去过的二战捐躯者国家公墓你们未必去过,你们未必知道在那个纪念碑上写着:“他们为人类的自由捐躯”……我想,关于这里,我知道的很多东西也许你并不知道,也不关心。

无论如何,当我追忆着我整个的青春,那些懵懂、茫然、惆怅、快乐、激动不安的岁月都和这里有关。这个街头行人说着英语、普通话、淡米尔语、马来语、印尼语以及福建广东客家海南方言的、喧嚣而又整饬的城市,有时我忍不住嘲笑它的肤浅和芜杂,它那商人般的算计和精明,而有时我又感到,这个被暗灰色的忧郁海水包围着的岛屿,它最终给予我一种自由。它使我成为现在的我。也许,我一生中幸运的事情除了生长在一个幸福的家庭、找到终生喜爱的事业之外,就是在人生中最重要的那几年,生活在这个东西方的十字路口。在这里经历的一切重塑了我的性格和思维方式。一个多种族混居、各种文明交融并存的社会环境教会了我尊重、吸纳与和解。它也让我走得更远。

我回想一个人的变化,仿佛能看到这样一些形象:那个家属院里孤独的、无法参与游戏的孩子;那个无知而任性、带着苦恼神情坐在驶离家门的车里的女孩儿;那个在晚饭后和另一个女孩儿在别墅区幽静的小路上默然散步、对他人的生活方式存有强烈的好奇的人;那个想把自己隐藏在一堆本地学生当中、却因不能熟练操作眼前的电脑、听不懂老师的问题而深深自卑、羞愧的人;那个在夜里为人生去向的选择而焦虑、辗转反侧无法入眠的人;那个在封闭的小房间里、燥热的台灯底下阅读到深夜、为那个虚构的世界啜泣或狂喜的人;那个还未能写出任何一篇成功的小说就已把写作视为终生之爱的荒谬的人……每一个都是我,又似乎每一个都不是我,而每一个影像最后都走过去了、消失了,仿如生命的演进,然后只剩下现在的我,早已过了而立之年的我,离开了眺望的窗边,坐在这里,在一片寂静之中,面对着电脑上恼人的文字,准备记录我那微不足道、惘然已逝的青春的一部分。我想起帕穆克在《黑色之书》中所写的那段话:“毕竟,没有什么比生命更让人惊奇了。除了书写。除了书写。是的,当然了,除了书写,那是唯一的慰藉。”

责任编辑  赵宏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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