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军军代表队伍建设现状与发展趋势
2014-07-08姜永伟
姜永伟
俄联邦国防部前任部长谢尔久科夫与俄总参谋长马卡罗夫推行的“向新型军队转型”的军事改革给俄联邦国防部军代表队伍建设造成了负面影响,不仅大幅度削减了军代表局人员编制数量,而且将军品检验的部分职能转交给了俄联邦国防工业的技术监督机构。如今,俄联邦国防部军代表局重新在俄联邦国防工业恢复了军代表的地位和作用,并对军品质量监督和军代表培养选拔提出了新的要求。对此,俄《军工信使报》记者奥列格·法利切夫,就媒体和世人关注的俄军军代表队伍建设问题,专访了俄联邦国防部军代表局局长奥列格·斯捷潘诺夫少将。
记者:2013年俄联邦国防订货计划完成情况总体是好的。但是,为何有些国防订货合同没有完成?
斯捷潘诺夫:2013年,俄联邦国防工业没有完成的国防订货合同约为90个。同时,根据2013年俄联邦国防订货计划,科研和试验设计计划完成了96.1%,武器和军事特种装备采购计划完成了93%,武器和军事特种装备维修计划完成了93%。
2012~2013年俄联邦国防订货计划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在增加国防订货经费的同时,国防订货完成指标也有所增加,其中,科研和试验设计经费增加30%,其计划完成指标增加了0.5%;武器和军事特种装备采购经费增加40%,其计划完成指标增加了2%;武器和军事特种装备维修经费增加20%,其计划完成指标增加了0.5%。
纵观2013年俄联邦国防订货计划完成情况,可以得出下列结论:俄联邦国防工业基本完成了向俄军提供新型武器和军事装备的任务。同时,应当承认,有些国防企业没有完成国防订货合同计划。前不久,在俄联邦国防部与俄总检察院共同举行的会议上,我们听取了没有完成国防订货计划的国防工业企业负责人的报告,他们为此向会议提交了详细资料。总之,俄联邦总统普京对俄国防工业和国防部,包括国防部军代表局,完成2013年国防订货计划的情况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记者:众所周知,俄联邦国防部军代表局主要职责是代表俄军方对军品进行验收。鉴于军代表局的地位重新确立,军代表的任务和职能是否有所扩大?
斯捷潘诺夫:在履行国防订货任务的框架内,俄联邦国防部军代表局依照俄联邦法律、政府命令、国家标准以及其它法规性文件和设计规划性文件,组织武器和军事特种装备的质量验收工作。
1995年8月11日,俄政府签署了第804号命令,颁布和实施了《俄联邦国防部军代表工作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俄联邦国防部军代表局组建目的在于,对以直接与合作方式参与军品研发、试验、生产、交付和销毁的国防工业企业(组织)军品质量进行监督和验收。同时,还为俄联邦其它强力部门就各类武器和军事装备的验收制定出了各种章程和细则。
在俄联邦国防订货方面,军代表局参照俄联邦政府于2013年12月26日颁布的相关命令执行。在军品出口方面,军代表局参照《俄联邦对外军事技术合作法律》第8章和俄联邦总统于2004年8月16日签署的《俄联邦国防部相关问题》的命令执行。
在航天科学、社会经济和商业系统方面,军代表局参照俄联邦政府于1998年6月颁发的《航天系统研发、生产和使用工作条例》和俄联邦政府军事工业委员会于2011年5月颁发的《航天系统研发、生产和使用工作条例》执行。
在民用航空技术装备方面,军代表局参照俄联邦政府于1994年8月12日颁布的《关于对工业企业在研发、生产、试验、颁发产品许可证和质量验收方面遵照现行文件、规则和程序实施检查的措施》执行。
军代表局对军品实施检验,也是国外订货商的基本要求之一,这再次说明了俄联邦国防部军代表局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此外,在军代表局基础上,还组建了俄联邦部门间监督系统,该系统分别由国防部、内务部、联邦安全局、联邦警卫局、紧急情况部、工贸部、航天署和联邦对外军事合作局组成,将参照现行主要法规性文件,行使对武器和军事装备的质量进行军检和验收的国家订货商职能。
记者:俄联邦国防工业武器与军事特种装备质量如何?军品质量索赔案件是否很多?
斯捷潘诺夫:近期媒体不断报道有关武器与军事特种装备的质量消息。众所周知,2016年前,俄军现代化武器装备水平将达到30%,2020年将达到70%。因此,提供高质量武器装备的问题显得尤为重要。分析表明,在2013年提供武器装备数量较2011年增长150%和较2012年增长70%的条件下,2013年武器装备质量索赔没有超过2012年。如果说2011年和2012年武器装备质量索赔比例为1:10的话,那么2013年武器装备质量索赔比例为1:14。军代表局要求国防企业重新进行试验的军品占整个验收军品的8.5%。
同时,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近3年来,武器装备的索赔数量在增长。导致这一问题的原因一方面是武器与军事特种装备交付数量大幅度增加,另一方面是武器装备使用强度也在不断增强。2013年,普京总统对俄军实施了一系列大规模战备突击检查,俄联邦国防部也举行了“东方-2013”和“西方-2013”等大规模联合演习。
记者:在谢尔久科夫和马卡罗夫离任之后,俄联邦国防部军代表局采取了哪些措施对军品质量检验法规性文件进行修改?
斯捷潘诺夫:很显然,我们没有袖手旁观等待旁人解决所有问题。军代表局就完善军品质量检验法规性文件进行了严肃的工作,以规范自身行为。我们修改和颁布了部门间的法规性文件。俄政府1995年8月11日签署的第804号关于颁布和实施《俄联邦国防部军代表工作条例》的命令是军品质量检验的法律依据。目前,参照相关的法律文件,我们对该工作条例进行了修改,包括完善军品的供应,恢复对军品研发和价格的监督职能,以及完善军检系统的运行机制。我们已将《俄联邦国防部军代表工作条例》修改草案公布在俄经济发展部官方网站,以广泛征求社会意见。近期,我们还将修改草案送往俄相关机构以征求其意见。
除担负军品质量检验任务外,军代表局另一项任务是根据军品生产、试验和使用的结果,搜集、总结和分析军品质量。目前,军品生产和试验环节中的质量检验工作组织井然有序,不存在任何问题。但是,军品生产使用环节中的质量检验却存在一定问题。军代表局实际上已与使用者失去了联系。对此,国防部采取了许多组织措施,改组了个别机构,调整了任务和职能,其中有些任务和职能被取消。毫无疑问,这将使10年来形成的军品使用质量信息链条毁于一旦。对此,我们组织重新拟定法规性文件,建立依靠俄联邦武装力量供给机关和军兵种搜集部队军品质量使用的机制。如果我们拟定的规划能够全部实现,那么,2014年上半年,我们既可以描绘出一幅军品生产质量检验的蓝图,也可以描绘出一幅军品使用质量检验的蓝图。endprint
记者:随着军代表数量大幅度增加,您们是如何解决军代表人才培养问题的?
斯捷潘诺夫:自2013年9月1日,俄联邦国防部军代表数量增长了1倍。目前,俄联邦国防部军代表的编配率为75%。目前面临的最大困境就是找不到优秀的军代表。军代表应该是优秀的工程师,懂得武器与军事特种装备的战技性能,了解其使用条件和方法,熟悉其法规和技术工艺文件,并根据装备的战技性能参与其设计和生产,参与合同的谈判和价格的磋商等工作。
军代表主要是来自俄联邦武装力量军兵种部队和科研所的军人,他们具有武器与军事特种装备的研发与使用的实践经验和技能。俄联邦国防部军代表局高度重视军代表的培训,尤其是对其实施补充职业化培训。根据2011年俄联邦国防部长颁布的第035号命令,我们在9所高等军事院校对590名军代表进行了培训,在4所地方高校的军事训练中心对60名军代表进行了培训。为了提高军代表的素质,我们成立军代表考核委员会,每年要对军代表进行评审考核。军代表考核委员会还要对军代表的职务晋升和任职进行审定。
记者:请问,您们如何对军品不同生产阶段的质量进行监控的?军品质检是否取决于生产设备的现代化程度?
斯捷潘诺夫:我们军品质检大体分为3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军品质检的零阶段,即我们与企业质检机构共同对军品原材料质量进行质检。包括外观检查、随同文件检查、物理化学分析检查和仪器检查。根据质检结果,我们最终做出原材料质量是否可以使用的决定。
第二阶段对工艺生产周期进行质检。从专业角度看,这是一项创造性工作。根据工艺过程稳定性,确定军代表质检最重要的工序。此外,军代表有权对任何生产阶段的工艺纪律进行突然检查。
第三阶段是军品质检的最后阶段,即对军品的使用性和指标可靠性,以及订货商提出的其它要求做出评估。
在军品生产阶段,法规性文件没有对军代表质检规模做出硬性的规定,质检规模可以根据技术生产的稳定性进行调整,即根据军品生产的现代化装备水平和生产人员的素质进行调整。它们之间的关系是直接的,即生产设备自动化程度和人员职业化水平越高,不合格军品数量就越少。
记者:在拟定军品价格方面,俄联邦国防部军代表发挥了怎样作用?他们是否可以影响军品价格的制定?
斯捷潘诺夫:前苏联时期,苏军军代表根据法律规定参与军品价格制定工作。1947年,苏联国防部长颁布的第9号命令第54条明确指出:“军代表有权检验工厂军品生产成本和持续关注军品生产成本的降低。”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要知道,如果不是军代表常驻企业,那么,有谁可以详细检查武器与军事特种装备研发、生产和修理等经费的使用情况?军品生产成本检验是一项繁重的工作,包括对材料费的使用、试验费的使用、生产设备费的使用和固定基金的使用等进行监督。应该说,军代表在节省国家经费方面发挥了效率。实际上,军代表不同程度降低了企业的军品报价,有的甚至降低了20%~30%。
应当指出的是,军代表是拟定武器与军事特种装备价格的途径之一。在军代表提交军品价格结论书后,该价格将在俄联邦国防部相关司(局)接受鉴定,随后,在俄联邦物价局进行注册,或参加竞标。2012年,军代表曾停止对军品价格的监督工作,但实践证明,没有军代表的参与,就无法掌握第一手资料,尤其是那些参与军品生产合作的三级、四级和五级企业。可以说,他们对原材料和配套零部件漫天要价。2013年1月,我们重新恢复了军代表监督军品价格的职能,并证明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记者:目前,俄联邦国防部开始推行签署全寿命周期合同的工作。俄联邦国防部军代表在其中将发挥怎样的作用?
斯捷潘诺夫:实施签署全寿命周期合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行工作流程、法规性文件和技术文件可以确保军代表对全寿命周期合同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传统观念认为,军代表仅担负监督企业军品质量的任务。实际上军代表监督职能涵盖了全寿命周期合同执行的整个过程,即从军品的研制到销毁。
俄军研究所同样建立了军代表制度,他们按照国防部订货任务开展科研和试验设计工作。目前,研究所军代表负责从方案的技术设计、设计文件的拟定、样品的制造以及到国家试验的各个阶段的质检监督工作。全寿命周期合同的下一阶段就是我们前面已谈到的军品批量生产。随后,就是在国防工业修理企业和军队野外保障旅部队的修理和维护保障。全寿命周期合同的最后阶段是军品的销毁。军代表在很大程度上担负军品非军事化的监督、对其销毁和出售销毁军品,这样可以大幅度节省经费。这些在合同文件和技术文件都做出了明确说明。
自2013年初,我们在俄联邦乌拉尔车厢厂科学生产综合体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生产装甲武器装备)、卡玛兹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生产汽车装备)和苏霍伊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生产飞机)等公司开始试行全寿命周期合同。
记者:如果在军品中发现质量问题,军代表应担负怎样的责任?
斯捷潘诺夫:根据俄联邦现行法律,军代表将承担纪律、经济和刑事责任。俄联邦国防部军代表局经常就地对军代表的工作情况进行分析,听取军代表主任关于提高军品检验质量所采取的措施和工作效率的报告。随后,做出人员奖励范围的决定,同时对一些人做出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军代表局。
应当指出的是,武器与军事特种装备质量体现在由研发到使用的复杂过程中。目前,建立了以俄联邦法律、政府命令和技术标准文件(国家标准和技术文件)为依据,井然有序的组织质量监督工作。军品质量监督在生产期间分为两个层面:第一层面为国防工业企业质检机构;第二个层面为俄联邦国防部军代表局。俄联邦国防工业企业质检机构主要担负国防订货的武器与军事特种装备质量监督。俄联邦国防部军代表局作为独立对外机构,履行军品质量评估职能。同时,俄联邦现行的法律做出了供货商和订货商必须确保军品质量的规定。
记者:在军品质量监督方面,国外有什么好的经验?我们军代表职能与外军存在何种差异?
斯捷潘诺夫:在围墙高筑的当今世界,尽管我们没有关注国外同行的经验,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工作停滞不前。我们对北约《全寿命周期质量保障政策》的军品质量保障体系做过分析。除个别地方存在差异外,北约达成军品质量保障途径与我们大致相同。例如,俄联邦军品质量保障体系非常严格,要求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体系的条款,并为所有参与者确立制造军事装备应履行的义务。北约军品质量保障体系相对灵活些,它允许可以不必全部执行所有的法规性文件,而是根据合同任务视情选择军品质量的监督程序。
在俄联邦军品质量监督(试验)体系中,设计和技术文件明确了军品监督(试验)的范围,对于所有合同(供货商)来说,军品质量监督范围都是统一的。在北约军品质量监督体系中,质量监督水平和试验范围在每个合同(供货商)中都各不相同,在个别情况下,军品质量监督水平和试验范围程序可以视情得到简化。鉴于近年来增加新型武器和特种军事装备的供应,我认为我们国内军品质量监督体系更为可靠。但是,我们不会拒绝新鲜事物。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对供货商的军品质检工作将会变得更为灵活。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