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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华日军家书里的历史真实

2014-07-07刘洪宗巍

党员文摘 2014年7期
关键词:宪兵队慰安妇信件

刘洪+宗巍

“砍中国人头之类的事是家常便饭。把他们的尸体往山中一扔,便会有狼和狗来吃,令人恶心。”

今天看来狰狞的内容,在日本人小林明一的眼中,似乎已司空见惯。在1942年的一封书信中,他还写道,这样的情形,他本人已“见过两次”了。

这封信寄自中国山西大同,收信地是日本北海道。从两名收信者小林俊子和芝原势津子的名字来看,这应该是小林明一的一封家书。

或许是这样的内容太过直白,抹黑了日本军队的形象,该信件被日本军方审查机构标记为“抹消”处理。

但历史恰恰留下了这一痕迹。在吉林省档案馆最新整理的关东宪兵队档案中,当年日本军队内部印刷的林林总总的《邮政检阅月报》《通信检阅月报》,记录了日本士兵的“违禁”家书。侵略者的种种暴行由此再次显露于世人面前。

以杀人为乐

“本月十日开始继续烧杀共产军以及共产部落,所有男子都被枪杀……看见小孩子被扔弃等惨状不禁落泪,但是一想到这是敌国的孩子,他们长大了就不得了,于是一狠心将其扔到火中……在此村落杀的人数是150人。”

这是当时两个日本人之间的通信,写信者是日本在华北的占领军士兵□田国秋(因档案不完整,无法确定全名),收信人是日本群马县高崎市的田多井植市。

杀人,肆意杀人,以杀人取乐,成了侵华日军的经常性工作。

关东宪兵队的一份《邮政检阅月报》档案,记载了1940年一名叫太田藤太郎的人写给北海道家人的一封信,随信还寄送了残杀中国人的七张照片,寄的照片上写着“用军刀割”的字样。

另一份海拉尔地方检阅部的《通信检阅月报》档案,则记载了1941年在齐齐哈尔的一封信,写信者荒井芳夫在信中记录了这样的事实:某军事工程投入一万多名中国劳工,逃跑的劳工被捉回来后用土埋、灌水、殴打等方式残酷折磨。这一信件被日军予以“没收”处理。

日军的这种严格审查制度,从一个侧面显现了其对这些罪行日后可能败露的警惕性。吉林省档案馆研究馆员王心惠介绍说,当时侵华日军采取了邮政检查制度,对占领区的中外籍人士,包括驻伪满洲国的各国公使馆人员及所有在华日军和家属的信件、电报、电话,都要进行秘密检查。一旦发现被认为泄露军事机密、对日军不利的言论,包括反映了日军烧杀抢掠罪行的信件、电报等,便进行消除、扣押、烧毁等处理。

扭曲的人性

扭曲的人性,变态的行为,在不少“违禁”书信中都有体现。

1942年6月,山西省榆次城外的铃木义雄写给东京市牛 区的高柳芳雄一封信,部分“违禁”内容则被日军华北派遣宪兵队《通信检阅月报(六月)》摘录刊发。

在信中,铃木义雄大肆标榜他的“英雄”举动:“我一个人就打得中国人头、脸、眼睛、口出血,我剥下了他的衣服,扔到井里浸泡,他全身赤裸,浑身是血回家的样子,真是好笑。”

铃木义雄说,他还抓过一男一女两个中国人,“晚上让他们赤身裸体,然后在屁股上插入木棍,真的特别有趣”。

或许是意识到这个粗俗军人的野蛮行径实在见不得光,日本宪兵队对该信件作了“扣押”处置。

在中国华南地区,当地的日本宪兵队本部在一份《军事邮政检阅月报(六月)》的档案中,记录了一名叫小林一郎的日军士兵1941年6月给东京家人的信函。在信中,小林一郎详细描述了自己屠杀中国人的感觉,并自诩享有治外法权。

信中写道:“砍下中国人脑袋的时候,说不出来是什么感觉,但是无法忘记他们临终时痛苦的表情……凄惨地喊着‘唉呀呀。我不清楚自己已有多少次杀人的前科了,但是战场上我享有治外法权,不受当地管辖。”

如此渲染对中国人的虐杀,尤其是有虐杀战俘的嫌疑,自然不能为日本检查机构所允许,此信件被作“消除发送”处置。

对女性的暴行

日本侵略者军纪涣散,恶行累累,更表现在对中朝妇女的戕害上。

跟这些日本士兵家书同时披露的关东宪兵队司令部《军事警察要报第十三号》,记载了1944年一名16岁中国少女的不幸罹难。

这名少女应该来自当时被日军占领的江苏南部,一名日军少尉为讨好日军中队长,将她抓来作为“礼物”奉献。这名可怜的少女,先后被两人关于密室,遭受强奸凌辱,最后,日军中队长生怕事情败露,派两名士兵将少女勒死,将尸体抛弃在山林中。

还有很多中朝妇女,在日军的“慰安所”里遭受了非人的折磨。

上海师范大学中国慰安妇问题研究中心主任苏智良教授表示,在当时的日本军队中,整个“慰安妇”队伍估计有40万人,其中中国妇女占了一半,来自朝鲜半岛的妇女约14万人,另外还有一些东南亚妇女和白人妇女。

“‘慰安妇不同于军妓,‘慰安妇制度是日本以国家机器建立的,强征的是其他国家的妇女,这是人类文明史上从来没有过的暴行。”苏智良教授说。

在这次披露的档案中,有一份北安地方检阅部的《邮检月报》档案,记载了1941年驻黑河日本军人武田武二郎的信件,比较直观详细地描述了在中国东北黑河地区开设日军“慰安所”的状况。

信中写道:“在一望无垠的旷野上,连个村子也没有,只有各兵科的兵舍孤零零地显示着国威。唯一能看到的是利用陆军馆舍的一角开设的东西向的‘慰安所。所谓‘慰安所既像一寸见方的小剧场,也像储物的小屋,很难想象出具体的规模。”

武田武二郎接着写道,军队的生活虽然无聊,但“慰安所”却是日本士兵“非常重要的消遣解闷的地方”,在这个小“慰安所”,“兵力”只有20名,都是“清一色的朝鲜人”。他特别提到,这些来自朝鲜半岛的“慰安妇”都受到《国家总动员法》的制约。

吉林省档案馆研究馆员王放女士介绍说,当时朝鲜半岛是日本的殖民地,日军就是运用《国家总动员法》强征朝鲜妇女充当“慰安妇”的。“可以说,这份档案中提到的‘国家总动员法这几个字,正是日军在朝鲜半岛强征‘慰安妇的有力证据”。

但武田武二郎这种泄露“机密”的行为,显然不能为日本检查机构所允许,这封家书被作“扣押”处理。

70余年过去了,这些被抠掉被扣押的信件内容,却因为当年日本宪兵队的审查记录,成了日本军国主义丑恶罪行的历史铁证。

(张源荐自《环球》2014年第9期 原标题为《被禁发的侵华日军家书》)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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