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情感在公文写作中的应用
2014-07-05牛蕴婷沈思王睿
牛蕴婷 沈思 王睿
【摘 要】公文写作总是给人一种“冰冷刻板”的印象,本文即提倡公文写作实用、简明,更主张应该体现书写的文采、生动性并彰显情感因素。本文先介绍了情感在公文写作中的合理性,进而分析了情感在公文写作中的功能作用,最后介绍了如何在公文写作中进一步彰显情感的途径。
【关键词】公文写作 情感性 情感写作
公文,是法定的组织在公共事务活动中依据规范体式形成并固定使用,能够直接发挥社会管理效能和法定效力的应用文体。这种特性也使得公文总以“冰冷刻板”的面孔呈现在世人面前,令感情因素在公文写作中的地位十分尴尬。
在现代应用文的写作中,普遍强调应用文体与文学文体的区别,提倡应用文的实用、简明,并不主张应用文的生动性及情感性而是要求应用文写作目明确、语言表达规范、格式框架稳定、时间要素明确。通过长期实践,人们对应用文的形式和功能进行约定,共同遵守、共同使用,大多数应用文已经形成了稳定的通用格式和体例,有些应用文甚至固定为表格形式,在语言表达上也注重简明、严密和庄重,这些都因素都不利于情感在应用文写作中的渗透。但这些并不意味着可以完全切断情感在公文中的作用。将“情感”从公文写作中剥离开将严重压抑公文撰制者的创作激情与公文接受者的阅读兴趣,将大大制约公文写作研究自身的发展。
一、情感在公文写作中存在的合理性
(一)写作理论不排斥公文的情感性
中国写作理论中,不抑制公文的情感彰显,文章的情感是贯穿中国古代文论的一条主线,古代写作理论的名著《文心雕龙·情采》中指出“故立文之道,其理有三:一曰形文,五色是也;二曰声文,五音是也;三曰情文,五性是也。五色杂而成黼黻,五音比而成《韶》、《夏》,五性发而为辞章,神理之数也。”这就说明情感因素在文章写作中的重要性。文章只有饱含感情,才能够更加真实、流畅。在学习古文的过程中,《陈情表》、《出师表》可算是现代公文的前身。西晋时的李密所写的《陈情表》字里行间都透露出真情实感、读之让人感动不已。诸葛亮的《出师表》更是将忠贞之情跃然纸上。可见,情感因素在公文中的适当应用,会有多大的感染力。
公文作为应用文体,它在内容和风格上也应包含一定的情感因素,只是这种情感比文学情感的表现形式更隐蔽些而已。一则公文,如果只限于形式上的“官话”、“套话”那么它就称不上是一篇佳作。
(二)写作活动规律无法脱离公文写作的情感性
现代写作理论把写作活动分解为“聚材——构思——表达”三个阶段。在写作的初始阶段,写作主体依据自身的知识、阅历和观察、阅读等搜集写作的材料,将零星的、片段的、分散的材料进行去粗取精、由表及里的取舍、加工、整理和组织,从而形成自己的观点、认识、情感等,确立文章的主题和写法,这是由“聚材”到“构思”的转化。用语言文字做媒介,将所思所想表达出来,这样不可避免的融入了写作主体的思想、情感、意志和价值观念。现代写作学的写作系统论将写作活动看成一个有写作主体、写作客体、写作载体和写作受体构成的整体运动系统,而处于主导和核心地位的写作主体是文章的作者,即“从一定意图出发,自觉进行写作活动的写作者”写作主体具有能动性,面对同一材料,同一主题,由于不同的主体思想品格、人生阅历、价值观念、知识结构各不相同,写出的文章也不可能一致,在这种差别中,免不了不同主体的情感的参与和渗透。在公文的写作过程中,无论写作者是主动提出申请、报告、撰写提案等还是被动地接受公文写作任务,都要遵循上述的“聚材——构思——表达”的写作规律,完成由“内”到“外”的双重转化,也无可避免的渗入写作者的主体情感。因而,公文的写作规律无法排斥其情感性。
二、情感在公文写作中的作用
(一)有助于公文的贯彻落实
公文是公务活动中沟通上下、协调左右、联系内外的载体,是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传递信息和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尤其是一些指示体、公告体、讲话体的公文中,都有特定的行文事项需要接受主体知悉、理解并遵照执行。很多时候,公文的接受主体是普通工作者,如果公文的内容只是生硬的条款罗列和严密的逻辑演绎,只会让接受者喪失阅读的兴趣,达不到理想的贯彻效果。在晓之以理的基础上,如能 “动之以情”,则有助于公文事项的贯彻执行。用“理”来引导人,顶多叫人知道那件事情该怎样做;用“情感”来激发人,好像催化剂一般,使接受者在相对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接受其所倾向的理念,帮助公文写作这达到一定的目的。所以情感这东西,可以说是一种催眠术,是人类一切动作的原动力。
(二)有利于公共关系的协调
公文的制发主体是特定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社会团体等,而公文的行文对象则可能是直接的上级机关,有隶属关系的下级机关,平级机关,有业务往来的机关单位或是普通的公众等。在行文过程中如何凸显情感因素呢?可从两方面考虑:第一,对所有的行文对象应体现礼貌的、友好的、正面的情感,在公文中表达方式委婉,使用礼貌用语,如“请予以指导”、“妥否,请批示”、“请予遵照执行”等,有利于与收文单位建立融洽、和谐的公务关系。第二,不同的行文对象,应体现不同的情感关系。如在下行文中,向下级机关发文,需体现庄重性,行文中应凸显坚定、明确、毫不含糊的情感因素;在上行文中,向领导机关汇报情况或者请求指示,用语需谦虚、诚恳。只有针对不同的行文对象表达适宜的情感,才能更好的发挥公文的效用。
三、情感在公文写作中的表现途径
公文中的情感是一种有“节制”的情感,具有内敛性。这些特殊的性质决定公文写作中情感的表达应注意方式。
可使用严谨得体的语言。所谓得体,就是公文要恰当地选择字、词、句式和语气,准确把握好该写什么不该写什么、该怎么表达不该怎么表达、应该说到什么程度不应该说到什么程度。总之,公文语言与制发机关在社会的角色、地位相符,即为得体,反之为不得体。
可使用含蓄、委婉的语言。所谓委婉、含蓄,即用语婉转、含蓄,语调平和,外柔、内刚,发人深思,回味无穷。公文的语言要求平实直露,但在某种特殊语境下,或考虑到行文对象而不宜直言,或出于保密,或拘于礼节,适当地运用委婉含蓄的语言,可能会取得更好的效果。
可使用形象、生动的语言。如通过比喻、借代、夸张、对偶等修辞技巧和对成语、俗语、警句、典故的穿插使用使公文语体达到形象生动,不仅可以深化、丰富所讲的道理,而且给人一种栩栩如生的形象感,激起接受者的强烈感情,利于指挥意图的贯彻落实。
总之,通过一定的语言风格,严密的逻辑、透彻的表情达意,便能准确的抒发公文的写作情感,能增强公文的情感表现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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