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的思考
2014-07-05郑良夫
郑良夫
十八大提出“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2012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了到2020年形成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总目标,基于该目标,提出要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全面改革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建立“国标、省考、县聘、校用”的中小学教师职业准入和管理制度[1]。2011年秋季首先在浙江和湖北两省试点,2013年全国所有省份全面实行国家统考的常态化机制。这一制度的推行,必将会使教师资格制度在促进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入职门槛,拓宽教师来源渠道,提高教师整体素质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为形成高质量的教师储备队伍提供有力保障。
1 原有教师资格考试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从事教师职业首先必须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并获得教师资格证书。我国教师资格制度的发展经历了十余年的时间,并取得了一些成绩,也培养了一大批持证上岗的教师。但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和素质教育的不断深入,原有考试制度已不能适应新时代对教师提出的新要求,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凸显出一些问题。
1.1 教师资格考试标准不统一
原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是分省而为,国家没有设定统一的考试标准,测试科目、测试办法和标准均由省一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我国各地教育发展水平差异显著,必然会形成不统一、不规范、评价混乱等问题。从考试实践来看,各省考试科目一般为两科或三科,其内容、考试大纲、教材及考题侧重点不尽相同,考试测评质量无法保证。从教师专业发展的角度看,对于申请者的职业品德、专业知识等的综合考核缺乏标准化参考,特别对于实践层面的教育教学能力的测试更是因为没有参考的量化标准而无法做到严格的考察,难以保证考试的公正、有效、完整。这一状况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教师资格证书难以在全国流通,拥有某省教师资格证的教师不能得到外省认可,无法真正实现“教师资格证书的全国范围内使用”的法律规定。
1.2 教师资格考试的组织管理不够规范
我国教师资格考试采取“国家统一管理,地方适度自治”的管理模式,教师队伍质量差异和教育质量的不均衡性,加剧教师资格认定的地方保护,会使教师资格的公正性、权威性将受到影响。有的教育部门甚至将考试制度流于形式或以此为创收手段,实则降低了教师职业准入门槛,导致部分学历和教育教学能力未达标的人取得证书,组织管理机制的不规范,使得教师资格考试的权威性与应有功能被削弱,通过资格考试形成的教师威信及其价值受到社会质疑。
1.3 考试内容和形式不科学
改革前,由各省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的科目和考核标准缺乏统一科学的评判体系,各省的考试内容、形式和时间都不统一,也难以做到科学,一般包括笔试、面试、试讲等几个部分。以浙江省为例子,省考笔试的科目为自学考试范畴的教育学和心理学,并且该两门课有指定的参考教材,单科成绩有效期为1年,从试题内容上看,以考查法规、理论基础为主,通过短期强化记忆也能掌握,可以想象,在教师素质全面化专业化发展的今天,笔试内容的过于简单和狭窄且仅仅依靠教育学和心理学两门课来测试教师的知识体系是远远不够的。认证阶段考生还需通过普通话测试和教育教学能力面试(侧重考察申请人的仪表仪态、思维能力及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主观性较强、试讲缺乏具体情境,方法单一,缺乏统一的参考性标准,在实际的考核过程中存在较大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很难真正全面客观地考核申请人的实际教学能力。
1.4 不利于建立开放式的教师教育体系
原政策规定师范生毕业即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在当年师资缺乏的背景下,该政策的实施有助于体现师范生的优势和充实教师力量。但随着我国教师地位的提升和数量的饱和,遴选优秀的教师是当务之急,一方面,师范生学习的动力不够,相当一部分并没有达到教师资格制度所要求的标准,在专业素养方面仍然存在很大的不足;另一方面,很多非师范生素质优异,经过培训和考试,足可以胜任教师工作。因此若教师资格考试制度仍过分强调师范生和非师范生之间的区别,将不利于教师来源的多元化,对于非师范生也是不公平的,不利于开放式教师教育体系的建立[2]。从教师资格的学历要求来看,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要求幼师或中师以上,初中教师资格要求大专以上,这样势必造成教师队伍的准入门槛下降。
2 新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的地方实施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师函[2011]6号)的有关要求,2011年浙江省作为试点身份,开始实施新教师资格考试制度,浙江省台州市在国家、省指导下积极实施该项改革,表1是浙江省台州市新教师资格考试历年笔试报考人数。
(1)2011年是新制度实施的第一年,考生认识不足,新的考试不指定教材,更使得考生产生了一定的畏怯心理,报考人数处于低位。随着国家严格教师准入确保教师持证上岗制度的深化、大学生就业难、教师地位的升高以及考生对于新制度认识的提高,接下来的几年,报考人数呈上升趋势,超过了鼎盛时期省考的人数,2014年上半年逐步回落至稳步调整轨道。考虑到2012年后入学的师范生也需参加考试,预测2015—2016年的人数会再攀新高,以后逐步稳定。
(2)从目前考生的结构来看,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考生占据最大比例。2011年下半年实施国考的情况下,考虑到国家提高幼儿教师持证率和目前幼儿教师素质不高文凭低的实际情况,我省放宽政策,规定2011年及以前已经入学的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的毕业学生在2013年上半年之前可以参加省考或国考,2013下半年开始可以参加国考,这部分考生又占据了幼儿园教师资格考生的大部分。可以看出,这一部分考生偏向于选择省考(因为2013上国考1 078人,而同期省考2 244人),而2013下半年开始则由于只能选择国考,使得国考幼儿园报考人数大幅上升,增加到3 087人。
3 推行新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的意义
2013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新的制度克服了原有制度的缺陷,对于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吸引优秀人才从教,推动教育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3]。
3.1 建立了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标准
改革后的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制度,建立了统一的考试标准,明确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标准参照性考试。摒弃原来由各省自行编制考试标准、大纲和试卷的方式,由教育部从国家层面根据教师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专业素养来制定考试标准,实行全国一张试卷,由各省考试机构组织考试,全国同时开考,有效的保证了教师资格考试的权威性和平衡性,也为教师在全国范围内的流动扫除资格障碍。制定全国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标准是教师质量保障体系的核心内容[4],也是体现教师资格认证考试公平、公正的现实需求。
3.2 考试内容满足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需要
教师是个专业化很强的职业,新的教师资格考试制度建立的专业化导向,有利于促进我国教师的专业化发展进程。考试内容和方式的改革必将有利于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需要。从浙江来看,省考中对于非师范生的补偿性考试难以适应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需要,而新的国考则在内容的设定上包含了职业理想和道德、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学科专业知识能力和教育教学反思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包含笔试(基础知识能力)和面试(教育教学能力)两个环节,并且在面试中更加突出了实践性的考查。对于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包含综合素质、保教知识与能力,面试环节重在考查考生的才艺比如语言能力、舞蹈、弹琴、绘画等技能;对于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因不分学科设置资格种类,笔试包含了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面试环节考查考生的知识面,包括语数英体美等各学科的知识;对于初高中教师资格考试,则分学科对考生进行测试。考试只给出大纲,考试的范围广,无指定教材,考试的更多的是考验考生平时的积累,每年2次考试,笔试每门科2年内有效,笔试采用纸笔和机考方式,笔试各科考试成绩合格,才能参加面试。国考定位为发展性的的教师资格考试目标,从教师专业标准的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三个维度来确定考核内容,必将有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
表1 浙江省台州市新教师资格考试历年笔试报考表
3.3 有利于开放式教师体系的建立
新形势下,我国的教师教育体系正向开放式、多元化发展,这适应教师教育发展的内在规律,是我国教师教育发展的必然走向。新的教师资格考试制度取消了师范生自然过渡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规定,促使师范生在压力下提升素质,兼顾了公平,提高了非师范生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积极性,从而吸纳更多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开放式的教师教育体系。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类学生,申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同时国考对于申请者的准入条件也提高了,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以前要求幼师毕业及其以上学历),考虑到政策的衔接,2011年及以前已经入学的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的学生,获得毕业文凭后,可以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以前要求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报考初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以前初中教师要求具备大专学历);应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班学生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可以报考。
3.4 打破了教师资格的终身制
原《教师资格条例》中教师资格证无时限规定,导致了教师资格的终身制,只有在“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和“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情况下,才被取消教师资格。教师资格的终身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师在职培训和继续教育的积极性,同时也难以满足教育发展对教师职业能力不断提升的要求,不利于教师专业化的发展,妨碍了教师队伍的建设和教师整体水平的提高。新的教师资格制度打破了教师资格的终身制,形成退出机制,建立了定期注册考核制度,将逐步要求教师每5年重新注册一次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到期后,由本人提出重新注册申请,相关行政部门会对其5年中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情况进行审核,合格者才能予以重新注册,不合格者取消教师资格。
4 思考与建议
4.1 完善法律法规、创新考试组织
新的教师资格考试制度极大的促进了教师专业化的发展,为推行该项制度,还必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合理的配套机制,发挥其联动作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和分析,并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立下来,以维护其权威性和严肃性。
教育部考试中心作为教师资格全国统考的组织者,应统筹考试大纲制定、题库建设、平台建设等工作,各省教育考试机构负责考试实施、评卷、成绩统计处理等具体事务,考生统一在国家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报名,由市级教育考试机构进行报考确认、交费并组织考试。目前笔试和面试2个阶段考生都要确认,由于考生规模巨大,势必加大了考生的负担和市级考试机构的负担,笔者认为,考虑到笔试和面试是缺一不可的,可以考虑仅在面试阶段对考生进行报名确认即可,这将极大地减轻我们的工作压力;可以实施网上交费,方便考生和考生机构;对于笔试试题实行网上阅卷,提高阅卷效率和结果的客观性,对于面试阶段的成绩则由考官输入系统,最后由系统自动生成考生成绩。
4.2 建设大容量题库、注重能力融合
随着教师资格考试的不断深入,国家应加强大容量题库的建设,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实施教师资格考试标准的要求,有效保障考试的客观、公平。适当加大对于现代教育技术考核的要求。在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过程中,考生是在语言表达、绘画、弹琴、舞蹈等题目中挑选一者作为自己的测试题目,考虑到幼儿园教师应全面具备各项技能,单一的技能测试将难以衡量一个幼儿教师的全面技能素质,笔者建议,应该注重各种能力的融合,扩大对于考生的各项技能的测试,为挑选全面的教师人才提供基础。
4.3 建设一支优秀的考核队伍
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的笔试和面试的试题是由专门的命题专家队伍完成,教育部考试中心应精心组织高质量的命题队伍,加强培养和指导,切实命出能体现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理念的试题。面试阶段的考官素质的好坏更是直接影响面试的结果,影响考试的客观性和公平公正,目前,面试考官由市级考试机构精心选拔组建,我们应该加强对面试考官各方面素质的的培养,真正让其领会面试阶段的目的和要求,真正实现面试的功能和价值。
新的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的实施,极大地促进了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只有通过不断的改革和完善,才能保证我国教师资格考试制度平稳有序的发展,才能真正发挥其在教师队伍建设中的作用。
[1] 袁贵仁.袁贵仁在中宣部等六部门举办的热点问题形势报告会上报告摘要[N].中国教育报,2011-2-25(7).
[2] 王世存,王后雄.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教师教育发展的里程碑[J].中国考试,2012(7):36-42.
[3] 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S].2011.
[4] 闫建璋.从双轨走向单轨_我国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的应然路向[J].当代教师教育,2013(6):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