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原骊歌
2014-07-02风马
风马
一
这个地方,山是青色的,水和天空也是青色的。青色的山水呈现出冷冷的高海拔色调。王孙就住在一座小院子里,围墙由青石板堆垒而成,同样由青石板垒筑的二层小楼在那个地方叫碉楼。天高皇帝远,与王孙朝夕相伴的是一匹马,一头奶牛,一条藏獒和一只金雕。
被他命名为“大奔”的马儿,是河曲马与蒙古马杂交出来的优良品种,皮毛黝黑,两耳尖尖,鼻孔硕大,腹部紧凑,屁股滚圆,在沼泽或山地里奔跑,如履平地。在牧区工作,拥有这样的乘马,是一种待遇,如同领导干部配备的专车。王孙能把自己的乘骑叫大奔,可见对自己所享受到的政治待遇是非常满意的,像他这样级别的干部,在省城,别说大奔了,连奥拓也轮不上他坐。
那藏獒头大如斗,吊眼狮鼻,四肢粗壮,吠声沉浑。它曾经是一群流浪狗的首领,后被王孙慧眼识英雄,收于麾下,专事安全保卫工作。藏獒血统高贵,素有洁癖,喝水要喝达拉水(脱脂牛奶),吃肉要吃牛羊肉,可这个有过流浪史的家伙竟然嗜食鼢鼠,只要带它去草地上溜上一圈,总会捕杀一些鼢鼠回来,真正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故被王孙取名为“管闲事”
院子里那块黄河石,也算他的一件宝贝。当时他请牧民帮忙从河滩弄回来,原本是为了满足一下自己的收藏癖好,可是没过几天,这尊形态奇异的石头,竟招来一只金褐色的大鸟。大鸟受伤了,它在一个早晨突然落在了这块石头上,令王孙喜出望外。
啊,金雕!
当时,他的内心怦怦乱跳,目光一派潮红,贮备在头脑里的书本知识告诉他,这种名叫金雕的大鸟由于人类的猎杀已渐渐稀少。它的翼展可达二米,视力是人类的三倍。它在高空飞翔,能看到地面六十公里以内的范围。当它以九十公里的时速俯冲向猎物,那些猎物往往还未感到痛苦,已经毙命。
王孙认为自己是同类中的一个废物。他从内心深处敬畏这种目光炯炯,器宇轩昂,君临天下,傲然物外的猛禽。
他们面面相觑,默默对视。
从王孙眼里流露出的是柔情蜜意,从金雕眼里射出的是恶煞之气。它偏着脑袋看人,
左看一下,右看一下,那只未受伤的脚爪嵌在黄河石上,双肩耸立,羽毛乍起,喉咙里汩汩有声,哪怕你发出轻微的响动,它都会警觉起来。一开始的那几天,王孙总是远距离地同它说话。后来它的警惕性就松了。从拒绝饮食,到接受饮食,从偷着吃,到明着吃,直至发展到向王孙主动讨饭。
食量大增的结果是脾气大减。渐渐地,它的眼神便不再那么凶神恶煞了。
有了这个进步,王孙就用老羊皮缝制了袖套和手套。在金雕与他交流眼神的时候,伸出双手,微笑着把它抱在了怀里。然后捋其羽毛,抚其胸腹,吻其脸颊。金雕的利爪牢牢扣在羊皮套袖上,两只翅膀轮流拍打着王孙,令王孙的心里乐开了花。他为金雕取名“才让”。在当地,才让的意思是长寿。
一连几天,他都在一双翅膀的拍打下乐呵呵地笑着。接下来是为金雕疗伤。把它请到炕头上,用碘酒、红药水和紫药水为伤腿消炎,早晚换一次绷带,然后哄开它的嘴巴,饲其鲜肉、牛奶甚至钙片。接下来是熬鹰。熬鹰就是不让金雕睡觉,目的是将其野性熬平,然后为人所用,让它能帮自己去捉那些旱獭。
王孙不喜欢旱獭,因为旱獭是鼠疫的传播者。但旱獭太能生育了。一年六七窝,一窝六七个。王孙知道,越是弱小丑陋的种群越能生育,而像金雕这样的,一两年才下一个蛋。他希望这种肥硕的大老鼠离自己越远越好。依照他的计划,只要能把金雕熬炼成听话的空中杀手,那么,旱獭们的幸福生活便永不再来。
还有一种动物也不被王孙喜欢,那就是草原狼。在他看来,草原狼阴险而狡诈,简直就是冷血杀手。它们神出鬼没,昼伏夜出,以袭击羊群为乐,常常为牧民们制造出一个又一个噩梦。他对金雕说,你知道现在市场上一头羊值多少钱吗?从前十元可买到一头,现在五百元也不一定能买得到。羊便宜的时候,狼几乎绝迹,如今羊贵了,狼却泛滥成灾。有一次,黄河乡的一户牧民为儿子娶亲,一家人喝醉了,结果第二天发现,一圈羊都被狼开膛剖肚,而那条被锁链拴住的藏獒,由于狂吠一夜,吐血而亡。所以,他还想把金雕熬成一只可以捉狼的神雕。
不让鹰睡,首先自己也不能睡。所以,熬鹰也是熬自己。
往往鹰还目光炯炯着,王孙自己先睡了。但他还是坚持熬。他对自己说,有朝一日骑着大奔回城,肩上立着金雕,后面走着藏獒。见了交警叔叔行个礼,见了领导同志问个好,哈,多好,多美!他说,当然,这只能是一个梦想。
那天早晨,王孙把一只奄奄一息但体魄肥硕的鼢鼠抛到了金雕面前,他说,我在的时候你肯定不吃,因为你太傲慢了。可是在我离开之后,你就尽情受用吧,这没什么,人饿了还要偷东西呢。何况你不是偷,也不是接受施舍,仅仅是对食物的需求对不对?享用一顿早餐,然后还会有美味的午餐和晚餐。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嘛……金雕目光炯炯地与王孙对视。在他转身之际,那只鼢鼠已不见了,连毛皮骨头也未见残余。这使王孙很满意。
过去他会认为自己在同类中活得比较失败,现在却不这样认为了。金雕何物?金雕是会飞的神!藏獒何物?有道是“九犬成一獒”,“一獒敌九狼”。对此,他是深信不疑的。
二
王孙曾经狼狈地生活了很长时间。他的前妻与他同一单位,人称同志夫妇:同一个锅里造饭,同一个床上睡觉,同一个会议室开会。后来,老婆成了他的科长,再后来,他混到了副科长,老婆又成了处长。当了处长的老婆便不似以前那么像个老婆了。上班,老婆坐她的桑塔那,他骑他的电瓶车。开会,老婆侃侃而谈,他在角落里瞌睡。回家,老婆在沙发上读报,他在厨房里忙乱。整个儿一个阴阳倒错。
这倒没有啥。
尤其令他不堪的是,后来老婆又分管了人事,自从分管人事后,送礼的人就多起来。因为王孙没有送礼的习惯,故对那些送礼者是不屑的。不过在他看来,送礼者自有他们的难处,人家来巴结你的老婆,你却出出进进,妨碍了人家亦妨碍了自己,这是个面子问题。
他们家是个复式结构,楼上有台电视,楼下客厅里还有一台。有人来送礼,他便躲在楼上看电视,声音放在静音上,走路也轻如小猫小狗。但老婆不理会这个。有时,他正为自己的掩人耳目暗自庆幸着,楼下会猛不丁喊叫一声王孙,让他见见这个人,让他见见那个人,好像他是个羞于见人的孩子。
王孙只有下来与他们打招呼。
那时他知道自己的模样一定很奇怪,笑容有点丑陋,一开口,嗓子就像开裂的一支笛子,吓人一跳。老婆因三天两头在外面吃公款,很快就吃成了大胖子,人胖了会打鼾,睡觉时,老婆仰面朝天,轻重武器一齐开火,而他则蜷缩着,安静得像只猫。
时间一长,他患上了厌睡症,其症状为,该睡的时候睡不着,不该睡的时候睡不醒,睁着眼睛会做梦,在路上骑车,还经常性的大脑短路,险些酿出几起交通事故。查了查医书,才知道自己患了严重的神经官能症,发展下去就是精神抑郁,也就是心理癌症。
有一年的正月初二,本来就通宵未眠的王孙很想躲一躲那些拜年的,但老婆不同意。不仅不同意,还要求他必须穿上新衬衣,系上新领带,接人待物要周全,迎来送往要热情——否则,你这人就废了。老婆说。
结果那一天就成了王孙人生中最漫长的一天。
每当送走一拨人,他都会站在窗前看雪。
被他看到的雪渐渐就成了黑雪,被他看到的人,也变成了四处乱窜的猪。
他的老婆在那天也比较反常,因为她不停地试换衣物,从里到外,从头到脚,试了这件试那件,嘴里还哼唧着令人不堪忍受的歌曲。
终于,在又一拨人离去之后,趁老婆又去试穿新衣的当儿,他一溜烟地逃掉了。
那个大雪飘飘的午后,王孙从堆放在门后的礼品袋里抓了两瓶酒,从厨房拎出一袋卤猪杂,几乎是狂奔而去。他弃大街走小巷,从城西跑到城北,从城北跑到城东,后来,在火车站附近找到了一家照常营业的大众旅社。
登记单上有一项必须填写: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他的填写是:不知道。
不知道自己为何会逃走的王孙在小旅社里大睡三天。
而他的老婆在他熟睡的那三天,不仅向110报了案,还在电视台发布了寻人启事,并且动用了所有社会关系,去垃圾场、涵洞下、收容所,去这样那样的肮脏地方,细细查找。初六上班时,人们发现,这个小个子突然就极端地快乐起来。他逢人便握手,一握便不愿松开,甚至拍着顶头上司的肩膀说:好好干,别趴下!在单位新年后举行的一场茶话会上,还反复向身边的人大喊:上好酒,上猪杂……后来又什么话都不讲了。就是说,至少在半年时间内,王孙不再讲话,也不愿见任何人。漫长的夜晚依然令他恐惧。嘈杂的白天依然令他难过。同事们有时被什么事情逗得哈哈大乐,唯他不乐,好像他比他老婆还要牛逼似的。从此之后,王孙在外面不讲话,回家也不讲。他老婆在外面讲很多话,回到家,却一句也不肯讲。偶尔也过一过夫妻生活,但过罢了依然不讲话。这样过了两年,便协议分手了。分手了便没有再住在一起的理由。即便他茫然四顾无处栖身,也不能不从家里离开,而要离开就离得远远的,省得低头不见抬头见。所以他就从畜牧局的大院里逃了出来,到这天高皇帝远的草原工作站当了站长。
所谓站长,其实是个光杆司令。黄河是他的左邻,雪山是他的右舍,那些逐水草而居、呼啸来去的牧人是他的兄弟姐妹。在这里,他的工作和研究项目是消灭鼢鼠,这与他在大学所学的专业较为对口。
鼢鼠为哺乳动物,身体灰色,尾短,眼小,擅长在地下打洞,专吃草根,是牧人的大敌。鼢鼠也叫地羊,就是说,羊在地上吃草,它在地下吃根。草吃了还能再长,根吃了就什么都长不出来了。羊一年一胎,碰巧了能生个双胞胎。而地羊一月一胎,胎胎都能生个十来只,所以地上的羊总也吃不过地下的羊。
王孙就整天琢磨鼢鼠。通常,灭鼠的主要手段是用药。但药能让鼢鼠死,也能让吃鼢鼠的飞禽走兽死。飞禽走兽天生就珍稀,死一个少一个。而鼢鼠则会大面积地繁殖,除非你把草根铲净,它是不会绝后的。所以王孙又在研究新的杀伤性武器,至于研究到了什么程度,还不被外人所知。
鼢鼠怕水,只要把鼠洞的脉络看好了,将其后路堵住,再朝洞里灌水,它们就会盲目地往外爬。鼢鼠眼小,又称盲鼠,其实是很容易对付的。捉到一窝鼢鼠,王孙将母鼠喂雕,留下公鼠搞计划生育试验。当然,这是一项极其艰苦极其乏味却又无比光荣的长期性工作,草原上的广大牧民都在眼巴巴期待着王孙站长的大功告成呢。
平常,王孙起床后做的第二件事是打开牛栏,牵出那头奶汁充盈的牦牛,把值勤的藏獒从外面唤回来,拴在了院门口的石桩上。拴藏獒的铁链有十余米,如果有生人从这里过,凶猛无比的藏獒既能做到不伤人,又能起到看家护院的作用。他让牦牛到水草丰美的河滩地吃草,然后把牦牛头夜屙的屎铲出来,再一坨坨地贴在墙壁上。虽然他有特供煤炭,可以享受牧人们享受不到的烤火待遇,但他更喜欢烧牛粪。
烧牛粪有利于环保节能,他觉得自己大小也是个站长,一个草原工作站的领导怎能不爱高原的绿草蓝天呢?所以他就在草原站的墙上,用牛粪贴出了这样的标语:
爱草原,爱动物,爱人类!
王孙就这样活在远离城市远离同类的地方。他的视力,从此前的“鼠目寸光”变成了现在的“长焦镜头”。现在,他能看到两公里以外的东西,能准确判别出,那个向你走来的东西,是两足还是四足。四足动物的出现会令他心情愉悦,而那些迈开双足直立行走的家伙,会让他不安。
三
一天晌午,王孙正撅着屁股,用瓢在河里捞一条行动蠢笨的鱼,一个骑马路过的女人停下来问他:阿罗,你的名字叫王站长吗?女人的年龄大约三十出头,在她胸前,还依靠着个方面大耳的男孩。王孙舀到了鱼,凑在瓢上看了看,一扬手,又把鱼扔回水里。他站起来,故作惊讶地看看天空,再看看草地,一只手在耳后挠了挠,说:你是说,你要找一个叫王孙的站长吗?女人端坐马鞍,居高临下道:我叫叶北,乡卫生院的,听说王站长要给鼢鼠搞计划生育,很想见识一下,如果方便,最好能留俺娘俩吃顿饭。王孙从她手里讨过马缰绳,黑黑的脸上顿时笑开了花。他说:计划生育也不是乱搞的,比如刚才那条鱼,它肚里有籽,所以就把它放了。说话时他朝孩子脸上看了一眼,心想,天,那一对亮晶晶的小眼睛,与才让的眼睛何其相似啊!
进到小院,他从叶北怀里接过男孩,把干牛粪加入炉灶,在铜壶里煮了奶茶,在平锅里煮了羊排,又为马打了三脚绊,放它去院前吃草。其殷勤程度,在他四十年的个人经验中是不曾有过的。叶北大咧咧巡视了他的楼上楼下,甚至连他出恭的茅房都出入了一番,后来就坐在炕桌旁喝茶吃肉,其吃相之痛快,让王孙无比满意。在他看来,这女人和小孩乃天外来客,自从牧人们去了夏季草场,快一个月不见人烟了,而一匹白马却在这个晌午,为这空旷的荒原带来了欢喜。
男孩自从进到院子里,就让目光与金雕的目光交织在了一起。他盘腿坐在金雕面前,肩膀像金雕般耸起,嘴唇也嘬得凸凸的,像金雕凸起的喙,虽然不发一语,却有不凡的气度。王孙对叶北说:那孩子不俗呢。叶北说:既然你喜欢这孩子,那就放在这儿吧,改天我再来取。
放在这儿?改天来取?多新鲜呀,你把他当件东西啦?王孙说。
叶北于是告诉王孙,那孩子是某一天她在山那边捡的。她说她遇到那孩子的时候,那孩子正帮斑头雁孵蛋,一群狼崽子在为他站岗,还有一头母熊在给他喂奶。
真能编!王孙说。你怎么不说他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呀!
兴许是呢。叶北说。她说反正她要把孩子寄存在这儿几天,等她出诊回来,再来取。
王孙说:既然这样,那你让他叫咱一声爹,然后,再让他叫你一声娘,今后咱们就是一家子了,省得取来取去的。
叶北笑声朗朗。她说:娃他爹,那就这么定了。
此后,女医生就常常光临王孙的草原工作站,有时把孩子取走,有时把孩子送来,只是不在这里留宿,留给王孙的,是蓝天白云般晴朗飘逸的笑声。王孙的活动范围从此便扩大到了黄河乡,其借口,无非是送还孩子和接回孩子。
从工作站到黄河乡,骑马通常要两三个小时,如果抄近路,只需一小时。而抄近路就得翻越一个山牙豁,一般情况下,牧民们宁肯绕路也不愿过牙豁,因为那是个风口。过风口是要胆量的。黄河源头的风不是普通的风。风起时,山河变色,日月无光。如果遇到暴风雪,那么,即便是半吨重的牦牛,也有被吹倒的可能。但王孙每次都要过那个牙豁。大奔是他的胆子,叶北是他的动力。幸福的感觉如同旭日东升,爱的力量巨大无比。
有时到了乡上也不一定能见到叶北,十有八九见不上,但无所谓,能见到叶北的那扇窗,能在她的门坎上坐一会儿,就很满足了。如果凑巧叶北在家,她会用猪肉罐头炖草原黄蘑菇给王孙吃,两个人把一瓶白酒分配在两个搪瓷茶缸里,笑眯眯地对视着,三下五除二就把头喝大了。天晚了,王孙装醉,赖着不想走,叶北就会给他注射一支葡萄糖,然后扶他上马,然后告诉他,过牙豁的时候,小心掉下来,然后放狗追他一阵,直到追远了,才乐呵呵回屋睡觉。
一来二去的,就成了一对红颜知己。
王孙在女人面前其实是个君子。对方如果不主动,他就会无所作为。而在医生的眼里,人的身体毫无秘密可言。所以,发生在王孙身上的那种蠢蠢欲动的企图,常常会在叶北的笑声里化为乌有。她在笑过之后还会安抚一下王孙的精神,让他要有足够的耐心,要再等上一等。所谓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大约就是这个意思。
从前王孙不擅长与人交往,是因为周围的人是一些与叶北不一样的人。那是一些锦上添花的人,是一些以己之长攻彼之短的人,是一些喜欢把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的人。而叶北,却让他如沐春风。看她走向你的笑容,看她离去的背影,看她驰骋而来,驰骋而去,那感觉真是天高地宽,心境如诗。
直到有一天,叶北在把旦旦交给王孙后,脸上陡然浮现出一丝伤感。她说:娃他爹呀,拜托了,帮帮忙,我不该给你添这么大的一个麻烦,但天荒地老的,也只有你能帮我这个忙,真是不好意思得很……她说,她要把旦旦交给王孙至少一个月的时间。
最多一个月,我就能回来。她说。
她说很久以来自己就有一个愿望:跟随牧民去转山转水转玛尼。她说,现在,她认为,应该去实现这一愿望了。
叶北生病了。她告诉王孙,她得的这种病,中西医拿它都没办法。开刀、化疗、一剂一剂的猛药,只会让她的头发脱尽,皮肤失去弹性,眼睛失去光泽。她说她非常向往大象的死亡方式。大象们在生命即将终结之时,会独自走进丛林深处,消失在一处神秘的地方。而人类则不能。他们会给你戴上呼吸机,切开你的喉咙,插上管子,会向你的静脉里无休止地注射药物,然后,就像其他人的结果一样,当心电图上那些波浪般的线条渐渐归于平稳,你的肉体便告别了这个世界,留下一些遗憾,一些债务,一些泪水给那些与你有关的仍然活在世间的人……
如同她的突然出现一样,那天,她只给王孙留下一个旦旦,留下一个微笑,便打马远去了。
四
乡政府小院里通常除叶北外,只住着三个人:文书、武装干事和一个放马的。马是他们的交通工具,一人一匹,没个专职牧工不行。黄河乡紧傍扎陵湖。千百条雪山溪流从卡日曲拥入湖泊,从湖里出去就成了奔腾入海的黄河了。
从大城市来的叶北酷爱骑马。对她来说,骑在马背上的感觉就仿佛鸟儿骑着天空,鱼儿骑着流水。在这里,宽阔的视域里没有任何杂质,没有令人不快的喧嚣和令人恶心的事情。点地梅一片一片地红在绿草丛中,百灵鸟几乎是在直上直下地飞翔,它们把巢修筑在你一眼就可以发现的地方,那些雏雀嗷嗷待哺,黄黄的嘴巴喇叭花似地开放着,而母亲的歌声就悬在头顶。每当这样的时候,叶北就彻底地快乐了。心想,在这里住到老又何妨?在这里养育一窝儿女又何妨?
武装干事在州民师读过书,名叫贡本旦。当时,叶北乍一听到这个名字就笑坏了。笨蛋?她笑那么英俊的小伙儿竟有这样一个名字。贡本旦爱喝酒,整天醉醺醺的,乡上的人背地叫他醉本旦。他喝醉了就去敲叶北的门,敲不开就躺在门外唱歌,或悲伤如一匹哭诉的孤狼,或缠绵如草原夜莺般鸣啭。
乡长经常在外面开会,家属又在县上,每星期最多在乡上呆两三天。文书是个老病号,除了有公章找他盖,他才会来办公室一趟,平时都在四处打听治病的偏方。比如,有一次他就告诉叶北,鹰的胃囊能治人的胃癌,狼的舌头能治人的哮喘。而那个老牧工就不用说了,因为他是个哑巴。哑巴是不管闲事的。
一天夜里,叶北出诊回来,发现了醉倒在雪地里的贡本旦。
贡本旦的马跑了,叶北就用自己的马把他驮回宿舍,然后烧水、熬粥、从外面捧来冰雪为他擦洗。好不容易将他弄醒,自己却不幸成了他的俘虏。那个风雪之夜,他们搏斗,他们撕咬,如同狼与羊在荒原的舞蹈,如同游隼与鸽子在天空的追逐。最后,狼把羊吃了,游隼把鸽子制服了。
在那个高于海拔四千公尺的小屋里,活过来的贡本旦一连几天都不让她离开自己,上厕所他会陪着去,吃饭喝茶他会端到你的面前,连酒也不沾了,短短几天,就从一个不可救治的酒鬼,变成了一个痴情汉。正巧那几天大雪封山,外面的人进不来,里面的人出不去。那个文书和牧工都是有家室的人,大雪封山就意味着老天爷为他们放了长假。
大雪封山,牲畜们吃不到草,大批地倒毙在雪野里。坚持活下来的牲畜开始互相啃咬彼此的皮毛,连天生素食的牦牛,都开始刨开冰雪寻吃同类的尸首了,更别说那些食肉的野生动物,它们嫌冻肉难啃,干脆就直接扑向奄奄待毙的畜群,有时连牧民的马匹也成了恶狼攻击的对象。贡本旦的工作是带领民兵去为牧户发放口粮,如果在途中遇到狼群,他们还会打上几场伏击战,几天下来,大家都累得脱了形状。
那天,贡本旦在把粮草分发到散居的数十户牧民之后,便人间蒸发了,回来的只有他的马,只有那些精疲力尽的武装民兵。
贡干事没有了。他们哭着说。贡干事永远永远地找不到了。
高大威猛、骑马挎枪的贡本旦,在那个早晨,甚至连一句多余的话都没说,就消失在茫茫风雪之中。他的事迹在春暖花开时上了省报。他留在叶北肚子里的孩子,在牛羊下山的季节来到了世上。
孩子降生那天,原本是湛蓝的天空突然就雷声滚滚,雷声之后又飘起了大雪。乡政府附近的牧人全跑出来了,他们跑出来,突然就呆在了那里。啊啧!在对面的山冈上,在纷乱的雪花中,他们的贡干事,身披一件仿佛由羽毛缝制的黄褐色斗篷,端坐不动。在他的肩上,那些飘起来的头发犹如一面旗帜。巨鹰盘旋在他的头顶,群狼匍匐在他的面前。啊哟啧啧!牧人们后来说,雪天打雷,你的,听到过吗?金羽毛披在贡干事身上,你的,见到过吗?鹰在活人头上盘旋,狼在向人膜拜,你的,难道,不相信吗?
至此,他们就把那男孩视为灵童,因为,他是贡干事的转世。
叶北为孩子取名旦旦。因为,叶北认为,贡本旦的母亲在贡本旦小的时候一定也是这么叫他的。孩子满月的时候,叶北指着一道山冈和堆积在山冈上的鹰群对他说:旦旦啊,是它们把你的爸爸送进了天堂。它们是神。在月子里始终不肯睁开眼的旦旦,在那一刻突然把眼睛睁开了: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一双洞察秋毫君临天下的鹰一样的眼睛。
到了一周岁,旦旦不讲话。两周岁之后,仍不开口讲话。有时他会趴在黄河边与鱼讲,躺在草丛中,与风讲,躲在岩石后面,与自己讲,但就是不与人讲。乡政府的人都爱这个不讲话的旦旦,可是准也别想把他从叶北身边抱走,哪怕你在他的嘴里塞满了糖果,他也不会理睬你。
哈,乡上的人对叶北说,这个贡本旦的转世,不俗。
五
就这样,无缘无故的,王孙的屁股后面就多了条小尾巴。这个用两只小脚丫走路的、长着一颗大脑袋的小家伙,成了他生活中一项重要内容。那金雕,自从见了旦旦,性情也有所变化。它喜欢盯着旦旦看,左一眼,右一眼的,好像有什么话要对旦旦说。它和旦旦在草地上行走,耸着双肩,趔趔趄趄,一脚深一脚浅,像两个摔跤手。
王孙用牛毛编织了一个小口袋,巴掌大小,斜挎在旦旦身上。口袋里有时是一点奶酪,有时是一点风干牛肉,有时是一点蕨麻,一点冬虫夏草。在河边,王孙搞他的灭鼠试验,旦旦背着小口袋与金雕和藏獒玩耍。三个小伙伴,和平共处,相安无事,风一样自由,阳光般健康,流水般无拘无束。
七月的一个早晨,王孙掐指一算,转山的叶北似乎该回来了。那个早晨,他和旦旦张开双臂,模仿金雕走路的姿态,在刚刚拱出的黄蘑菇上跳跃行进。黑色的牛群,白色的羊群,还有盛开在冰草间的点地梅和马兰花,都静止于离天很近的地方。唯有风在吹动着牧歌和炊烟,吹送着白云……突然,他停止了飞行和跳跃。像猎豹般眯缝起了眼睛。遥远的地平线上出现了一个黑点。王孙驻足观看。紧接着又冒出了另外一个黑点。两个黑点在氤氲的阳光中伸缩,渐渐就大了。那是两个步行的人。
他们是谁?王孙问自己。
他让目光延伸出去,将不速之客一点点拉近。这下看清了,摇摇晃晃的两个人里面,其中一个,居然是原单位的司机郎师傅。另外那个正在用望远镜望他的,则面目不清。二人踉踉跄跄,步履飘浮,仿佛宇航员在月球上的行走。
他轻盈地出现在来人面前,目光晶莹,热情洋溢。在与郎师傅握手、拥抱、寒暄以及面面相觑之后,郎师傅给了他一张名片。名片上的头衔是办公室主任。另外那人则端着高倍望远镜东张西望,他的嘴唇因缺氧而乌紫,脸上挂着睡眠不足的神情。哈,他冲着王孙说:遍地蘑菇,遍地野蒜,蘑菇炖仙鹤,虫草拌野蒜,好啊好啊……王孙于是看到,此人还挎着一件硬家伙:猎枪。
郎师傅告诉王孙,这位是局领导的客人,去州上玩儿,顺便拐进来看看。又说,听说你占山为王,日子过得逍遥自在,哈,现在看来,此言不虚嘛……王孙直搓手,对这样的言辞,有点拘泥,有点不习惯。他盯着他们身后的沼泽地瞅了瞅,意思是:你们没带车吗?郎主任告诉他,车开不进来,在路边等着呢。还说,他们是打前站的,让王孙明天杀羊煮肉,有所准备。
明天进来的可是大队人马哟。郎主任说这话时,拍了拍他的肩膀。又说,现在人们居住面积变大了,客厅里的装饰也越来越讲究,有人喜欢摆上几件彩陶,也有人喜欢挂个野牛头,还有人乐意养一箱观赏鱼,但最受人追捧的是金雕标本。金雕展翅,吉祥如意。现在这年头啊,什么稀缺,人们就需要什么,越是不易弄到的东西,他们就越想得到……
旦旦在王孙的视线里溜溜达达的,不肯走近又不远去。挎枪者用望远镜瞄了一会儿,对郎主任说,哈,那个圆咕隆咚的小家伙,差点儿让我当活靶子打了。郎主任接过望远镜,发现一个男孩蹲在一块石头上,大脑袋被小皮袄竖起的领子托举着,鼻头尖尖,嘴唇嘬成一个喙的形状,双目发放出绿盈盈的光泽。正惊骇地闭不拢嘴。不知从何处扑过来的“管闲事”,将两只毛茸茸的爪子扒上了他的肩头,让他在回眸之际,遭遇了一条热烘烘的狗舌头。他的脚下一个踉跄,接着,又险些被突出的草墩绊一跟头。
那个夜晚,月亮硕大如斗,星光无比灿烂。旷野的风好像在为他演奏一首“威风凛凛进行曲”,“月亮走,我也走”的浪漫感觉让灵魂快乐飞翔。王孙把旦旦揣在怀里,让金雕立在肩上,驾驭着四蹄翻飞的大奔,朝着河的上源扬长而去。那幢贴着牛粪标语的碉楼就这样被抛在身后了,就像当年他抛弃那个复式结构似的。
天亮了。王孙发现,他们加入了一支转山者的队伍。他们跟随着牧人身后,迎着朝阳和落日,踏着冬雪和春草。金雕在头顶盘旋,管闲事在鞍前马后巡行,旦旦在前面走,稳健的步态像小老虎一样。他们的灵魂在飞。他们在追赶叶北。唵嘛尼叭咪吽。他们要和叶北一起,转山转水转玛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