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中院:对准“靶心”司法为民
2014-07-02区鸿雁
文/图_区鸿雁
曲靖中院:对准“靶心”司法为民
文/图_区鸿雁
2013年6月,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余华芬审理了高某挪用公款案,被告人先后四次将所在单位收到的移民房款23万元用于个人购房和房屋装修。判处有期徒刑5年。案发后,被告人家属向检察机关退回赃款23万元。
事后有说情者责怪余华芬,就这么大点数额,你判人家5年,太绝情了。余华芬不以为怒,幽默回应对方,假若“苍蝇”掉在你的碗里,你能容下这只苍蝇吗?
于华芬只是一名普通法官,其坚持原则、敢作敢为的作风折射出了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近年来,不到200人的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获得了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法院首批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司法公开示范法院、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纠纷解决机制试点单位等多项荣誉。2014年七一前夕,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政法机关惟一一家全市“作风转变年活动”先进集体。
敢于作为后面有些什么奥秘?正如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雪松所言:敢于担当,坚守法律底线,为民做好司法服务。
依法审判是最好的廉政课
“苍蝇老虎一起打”是党中央既定的反腐方针。作为法院,依法惩治腐败是法官的重要职能。基层法院按审判权限虽然打不了“老虎”,但可以“打苍蝇”,即使是“苍蝇”,也要用利剑来拍。“不论什么人,反腐不能给半点情。如果连苍蝇都打不好,老百姓就会对反腐失去信心。”说起依法反腐,李雪松坚定地说。
法官余华芬正是如此做的。法庭审理中,高某对检察机关公诉的案件事实供认不讳,但辩解称,在未被司法机关讯问之前就主动交代其挪用公款的事实,应视为自动投案并且积极退赃,要求适用缓刑。
对此,余华芬认为,高某承认犯罪事实、家属交赃款是发生在纪委、检察机关介入之后,其辩解不符合法律规定,法庭不予采纳,据此判决其有期徒刑5年。和那些贪污挪用公款百万、千万甚至上亿的“老虎”比较起来,高某的行为也许算不了什么,但不能因为涉案数额小,法律就打折扣。
在拍“苍蝇”过程中,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十分注重发挥其震慑和教育作用。2006年8月至2008年5月期间,曲靖某管理中心“一把手”“二把手”等人利用职务便利,共同贪污公款上百万元案被起诉到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近300位领导干部参加了此案的旁听。
庭审结束,一位旁听领导干部谈了一些感受,他认为,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勤政之余别忘记廉政,否则会给单位造成不可弥补的重大经济损失,也会给个人的政治历史写下不光彩的一页。
为发挥职务犯罪案件对法官的警示教育作用,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多次组织该院干警旁听庭审,让法庭不仅成为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课堂,也是广大法官的廉政课堂。
“法官们平时忙于审判工作疏于学习,旁听审判同样是廉政教育最好的课堂。”李雪松介绍,通过组织法官们旁听职务犯罪案件,法官们普遍认为,这种以身边人、身边事进行廉政教育的方式效果很好,作为法官一定要时刻慎用审判权、执行权,绝不能辜负党和人民赋予自己的权力。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以铁的纪律带出一支铁的法院队伍,永远是人民法院的重要工程。”李雪松说。
法庭更多的是服务
一枚国徽、几张桌椅、一辆办案用车和一面鲜红的布标,这就是他们的全部行头;早出晚归,他们早已习以为常……通过不断完善诉讼引导、设立巡回审判点、发放便民服务卡、电话预约立案、预约上门调解、进行判后答疑等,一种结合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审判模式在曲靖风生水起。
“我们这地方虽说‘山高皇帝远’,但现在我觉得是‘山高法官近’,离婚、打架、争田抢水、不赡养老人,只要村干部打个电话,就会看到法官的身影,我就会有安全感。”村民老张说。
“法庭更多的是服务。我们的诉讼服务端口每前移一步,老百姓的诉累就会减轻一分。”李雪松说,长期以来,由于法院人员编制、经费等所限,有的一个县只设有一个派驻乡镇的人民法庭,相当一部分山村群众打官司还要到县法院,增添了老百姓的负累。该院通过创新工作机制,在全市近千个村(居)民委员会设立了固定巡回办案点,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的司法服务。
2013年8月,在曲靖经商的安徽人老刘借给朋友40万元,双方约定3个月后归还本金,并按同期银行利息的4倍给付利息。然而,借款到期后,朋友却以各种借口推脱。万般无奈,急需用钱的老刘只好拉下脸将朋友告上法庭。
2014年6月19日,老刘走进曲靖市麒麟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发现,立案、法官约见、速裁、司法调解、信访接待等功能的窗口一应俱全,大屏幕上还滚动显示着诉讼须知等注意事项。
在导诉法官的指引下,老刘十多分钟后就顺利完成立案,同时拿到一张告知书,上面写着:当事人可以用身份证或身份证号码,在法院司法服务平台上查询到民商事、行政案件的进展情况,了解案件流程并监督法院工作。
几天后,老刘收到了一条来自法院的短信,案件的承办法官、开庭时间、审限等他十分关注的事项一清二楚。
一审判决宣判后,老刘的朋友以借条约定时间及利息支付不明提出上诉。老刘提交答辩状后20天,不知中院是否受理上诉的他这次来到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服务平台前,“很老练”地掏出身份证触屏后,他起诉的民间借贷二审情况已在显示屏上“跳”了出来。
“以前听说打官司是件很麻烦的事,免不了要到处找人打听案件有关消息,现在随时可以查看,真的十分方便。”老刘说。
占地面积1260平方米的中院诉讼服务大厅,突出便民利民的理念。按照“柜台式办公、窗口式服务、人性化环境”的规划设计,设立安检导诉区、当事人自助服务区、窗口集中服务区、信访接待区、当事人休息区等五个服务区域,功能区相互连通、互为补充。
便民、公开、高效是诉讼服务大厅最明显的标签。不论是中院还是辖区的9个基层法院,案件立案后,就直接上了“办案流水线”,整个过程完全是在阳光下运行,当事人可以在案件查询系统中查到具体情况。
李雪松院长介绍,2014年以来,该院结合司法公开推出一系列便民举措,在全市基层法院和30个派出法庭同期打造“全程透明、集约办理、分流引导、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截至2014年6月上旬,全市10个法院和30个派出法庭全部实现了“走进一个厅,诉讼事务一站清”。
被推广的“曲靖经验”
“法院如此重视和关心我们,等我病好了,我一定尽心尽力把这份工作做好!” 接过1万元人民陪审员履职保障专项救助金,身患鼻咽癌的代老师紧紧握住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永剑的手说。
代老师,其妻无业,孩子年幼,老母高龄,一家四口的生活仅靠代老师的工资维持。年近六旬的他教学之余对陪审工作情有独钟,连续三年被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表彰为优秀人民陪审员。2014年1月,代老师被确诊为鼻咽癌,家庭生活一度陷入困境。考虑到代老师的实际困难,设在中院的救助委员会决定给予其救助1万元。
这项服务人民陪审员的履职保障举措,源于当地人大代表王涛2013年云南“两会”上的一个议案——《关于为人民陪审员履职提供立法保障的议案》。
在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像这样主动落实代表委员监督的事例还很多。针对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行难”与因“执行难”而形成的涉诉特困群体生存难的现实状况,曲靖探索建立了一项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法院推动,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等部门衔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的涉诉特困人员救助机制在云南得到推广、实践后被誉为“曲靖经验”,最终被以《云南省涉诉特困人员救助条例》的形式立法固定下来,成为全国第一部针对涉诉特困人员进行救助的法规,这也是在广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直接推动下建立的。
从被动到主动接受监督,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透明度逐步提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由原来的单纯监督职能变为甘愿为法院当“智囊”,就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司法公信、职级待遇等问题建言献策,由了解法院工作少到参与、关心、支持法院工作多;由提批评意见、建议多到肯定法院工作成绩多、帮助解决问题多。
“古人说,差之毫厘,失之千里。问题找不准,犹如枪口没对准靶心,开展工作就会无的放矢。因此,面对十八届四中全会带来的新任务、新机遇和新挑战,是否敢于直面问题是态度问题,更是能力问题。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以归零的心态、进取的意识,直视问题和差距。”李雪松坦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