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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社会工作实习教育探索
——以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社会工作专业为例

2014-07-01吴丽月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4年4期
关键词:就业率社工督导

吴丽月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长沙410004)

高职社会工作实习教育探索
——以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社会工作专业为例

吴丽月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长沙410004)

为回应社会工作实习教育的困境,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社会工作专业通过对五种实习模式的探索性尝试,规范实习标准,推动学生对口就业,总结了经验,取得了成效。

社会工作实习;对口就业率;

近年来,社会工作教育在高校逐步普及,社会工作注重实务操作的特点符合高职教育的理念和办学规律。因此,高职院校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具有特定的优势。培养实务能力强、能够熟练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与技巧、在社会服务一线工作的社工人才是高职社工教育的核心人才培养目标。社会工作专业实习在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中的作用不言而喻。

从广义上而言,社会工作实习的内涵,指学生在课堂之外参与的一切服务社会的专业实践活动。狭义上则指学校有计划、有督导地组织学生到机构或社区中接受社会工作实务技能训练和价值观培养的过程(史柏年,2003)。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社会工作专业在实习教育方面不断探索,积极回应实习教育面临的困境,积累了经验,获得长足发展。

一、社会工作实习教育面临的困境

受早期经验及社会工作发展阶段性影响,学院在开展社会工作实习教育的初期,遇到一些普遍性的困境。

(一)高职社会工作实习课程标准缺失

中国内地大学开办的社会工作专业一般遵照《社会工作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在该指标体系中仅有“研究型大学实习应不少于600小时,教学研究型大学不少于700小时,教学型大学不少于800小时”的规定;还有“实习督导教师与实习生比例不低于1:10,对每位学生督导,每周不低于1小时”的相关规定,这些规定多数针对的是本科及以上教育,并没有对高职院校“关于实习时间、实习督导、实习内容”的明确要求。高职院校开展社会工作实习教育缺少统一的标准指导。

(二)社会工作实习教育缺乏行业基础配套

社会工作在内地发展的早期,全国大部分地区的社会工作专业机构普遍缺乏,在有限的行业发展空间中,能够满足社会工作实习要求、提供专业机构督导和可接纳专业实习的机构非常缺乏。这使得高校开展社会工作实习在外部环境上,缺乏了实习相配套的行业基础,为开展专业实习带来挑战。社会工作实习课程的安排受社会工作发展大环境影响和制约较为明显。

(三)专业普遍社会认同度低,对口就业率不高

社会工作专业在发展早期,一方面由于不够普及,社会大众不了解,社会工作的社会认同度普遍偏低,这主要体现在新生中自主报考“社会工作”的考生较少。笔者曾经对06级学院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做过调查,大约有85%的学生为从其他专业调剂的学生,他们在就读社会工作之初并不了解这个专业,因此开展针对新生入学的专业教育非常必要。

另一方面,由于社会普遍性认知不高,行业就业前景不够明朗,毕业生就业困难。社会可以提供的岗位缺乏,就业的环境及薪酬标准不理想,毕业生无法获得保障性的生活和发展空间,造成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对口就业率偏低。

二、社会工作实习教育的探索性尝试

在专业师资缺乏、符合专业实习课程要求的机构偏少、社会工作专业学生专业认同度偏低、社会工作实习课程标准化规范缺乏等情况之下,学院在过去的十年中进行了大胆的尝试,开发了五种不同模式的实习。

(一)以专业社团为载体,发挥“隐性课程”[隐形课程:指学生在学校情景中无意识地获得经验、价值观、理想等意识形态内容和文化影响。也可以说是学校情境中以间接的内隐的方式呈现的课程。]的作用

针对新生入学时大部分学生专业认同度不高、对专业不了解的现状,组织学生在大一时开展以社团为载体的社会实践,鼓励学生课外实践。教师通过督导社团的专业化发展,保障了专业90%的学生在接触专业实习前,通过“隐性课堂”、课外实践、专业社团活动,对社会工作的大环境有所了解和熟悉。

以社团实践为载体的“隐性课程”对实习、对学校、教师、机构的要求不高,需要在学校学生管理和教学管理允许的范围及课外时间里施行。对机构或实践社区的专业性要求不高。对于教师,则采取鼓励专业教师定期对社团活动进行督导,不作强制要求。

对于学生而言,学生可采取自主选择就近或到需要的机构或社区开展服务,这样的方式有利于激发学生的自主性学习、提高专业兴趣,了解社区,初探行业。以社团实践为载体的隐性课堂作为学生正式进行专业实习前的入门及热身,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在“实践中指导”,推行“3+2”、“4+1”并行式实习

学生在校的第三个学期,采取“3+2”(即一周学习时间中,有3天在机构或社区实践,2天在课堂学习,每学期有38个工作日)或“4+1”(一周学习时间中,有4天在机构或社区实践,1天在课堂学习,每学期有19个工作日)并行式实习方式,贯穿整个学期。两种实习方式的选择,可以根据实习机构的要求和学校教学的要求在不同的年级中灵活确定。该种方式的实习比较注重教师对学生的“在实践中指导”,可以做到“实践中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教师身处真实情境中开展实习教育”。

并行式实习对学校、教师、机构的要求较高,学校需要具有配套的实习经费及制度保障,教师需及时给予学生支持和督导,对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要求较高。对机构的要求,则是需要符合实习课程对实习内容的要求,实习地点要求在学校所在地的本土机构或是社区。

对学生而言,并行式实习将有助于学生在真实的环境中,及时获得专业上有针对的督导,实践中获得及时的支持,深度观察机构或社区,接触服务人群。

(三)促进专业深度实践,开展真实情境中的“阶段性实习”

学生在寒暑假及在校的第四或是第五个学期,开展“阶段式”的集中实习,为期2-3个月。采取将学生放入真实情境的实习场域中,“教师亲临跟进督导”,使得学生可以在这段时间系统地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的理论和方法,保障深度的专业实践。

阶段性实习对学校、教师、机构的要求较高,学校需要具有配套的实习经费及制度保障,并符合学校教学管理的相关规定。对教师的专业督导能力要求提升,教师还需要定期下到实习点开展督导,对实习地点的选择较为灵活,可以是全国各地,同时,机构或社区需要提供学生实习的必备条件,配备机构督导。

对于学生的要求较为严格,学生可以根据兴趣、专长自主选择实习机构及服务领域,但必须为专业的社工机构,学生需要掌握专业的社工方法和操作技巧,需要在实际工作中针对服务对象开展有督导指导的实际服务。

(四)以就业为导向的“连续式”毕业实习,保障对口就业率

在学生在校的最后一个学期,开展为期六个月的连续性集中顶岗实践,为学生毕业后继续从事社会工作提供了基础。以就业为导向的实习,鼓励教师深入机构,尊重学生与机构的双向选择。

毕业顶岗实习采取连续式实习的方式,学校给予配套的实习经费、制度保障及足够的督导支持。要求教师下到行业进行督导,定期跟进学生实习,做好与实习的衔接和沟通,对机构的督导水平及环境要求较高。

该实习鼓励以就业为导向的机构选择,学生可以自主选择实习机构,但是需要在真实环境中完成实习任务。在提升就业率的同时,也存在学生选择的机构为非专业机构,即会面临非专业机构无法与专业实习标准配套的问题,非对口实习学生的实习效果则难以保障。

(五)实施“社工学生订单班”培养,开创“校企合作”新模式

高职院校鼓励深化校企合作,随着行业发展,对社工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多,同时,回应开展顶岗实习中对口就业困境,促进实习与就业的有效连接。学院尝试与深圳的社工机构合作,开展“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订单班”。在社工专业学生中,选拨学生进入订单班,由学校与机构共同培养。学生完成订单班的培养目标,即可到订单的社工机构就业。同时,双方保持自由选择权利。机构、学校、学生三方需要共同履行合同的相关规定。

人才订单培养增加了学生对口就业率的保障,教学设计更接近行业标准,学校督导与机构督导充分沟通。校企协同人才培养,促进学生由学校到社会的顺利转型。在订单班的培养中,学校及合作机构需要具有配套的实习经费及制度保障。在合作方式上,需要从法律、行业规范标准上进一步精细化。在选取合作单位上,学校需要对机构的行业影响力、机构专业化程度、机构信誉有深入的了解。

学院社会工作专业采用以上五种方式的课程实习,按照实习的不同层次、不同要求,覆盖了学生教育的三个年级、六个学期,以全方位、多样性的实习方式促进高职社工学生掌握社会工作的方法和技能。

三、社会工作实习教育改革的显著成效

通过十年的探索、改革、反思,学院不仅走出了社会工作实习教育的困境,而且形成了具有高职特色的社会工作实习教育的标志性成果。

(一)打造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的社会工作实习课程模式

学院社会工作专业遵照高职特色、尊重社会工作教育教学规律,在过去十年中,先后开发了学生社团实践、并行式“3+2、“4+1”实习、阶段性专业深度实践、连续性毕业顶岗实习、校企合作订单班培养等五种不同的实习方式。坚持“隐形课堂+专业课堂”的真实情景的实习教育理念,实行“并行式+连续式+阶段式”的多元教育方式,采用社会工作实习的标准化教学方法,实施“灵活多样的校企合作形式”,纳入到高职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培养方案中,形成了一套具有高职特色、符合社工教育规律、注重实务的社工实习教育模式,根据学生掌握社工方法和技能的规律性、实习内容与要求,设计方式由入门到深入,由实践到应用,实习方式灵活多样,贯穿于学生专业教育的三个年级、六个学期,将社会工作实习课程覆盖到了人才培养的全过程。

(二)明确实习教育在社工人才培养中的作用,课程标准与国际接轨

参照香港社会工作局1999年颁发的社工人才的培养标准即《注册社工的社会工作资格认许的原则、准则与标准》中规定:“非学位制的实习时间最少需要700小时的直接与受众工作的时间,另加100小时对于实习机构及有关实习事宜的认识,后者可用训练营的形式推进。对于学位课程的实习时间最少需要800小时,直接与受众服务,另外100小时是用来对实习机构、地方及有关实习事宜的认识。对于督导的工作时间,根据实习的要求不同,每位同学每星期需要不少于1.5小时-2小时的督导。个别督导时间不得低于总督导的50%”。这同时符合国际上关于社会工作实习的时间要求。

学院社会工作专业采用以上五种方式的实习模式,覆盖了学生专业教育的全过程。对教学督导深入实践进行了明确的规范,保障了学生在培养过程中实习时间、接触服务对象频次、接受专业督导时间,且符合国际要求的社工人才培养标准。明确了社会工作实习课程在整个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地位。

(三)实习促进校企合作,与行业接轨,促进对口就业率持续增长

在社会工作发展早期,在对毕业生访谈中,学生表示“我虽然不会选择从事社工,但是从专业学习到的素养、与人相处的技巧方法,将会影响我以后的人生”。在社工行业有待发展的社会环境下,尊重学生自主选择,也可以说是社工教育的另外一种收获。

近年来,随着政府推动,社会工作在我国长足发展。自主选择社会工作专业就读的学生比例逐年增加。学院在社会工作实习中,重视培养学生专业价值的认同,以实习促进校企合作,以实习带动行业发展,以实习帮助学生适应社会、促进就业。学生就业率不断提升,尤其是专业对口就业率呈上升趋势,且出现了供不应求的局面(见表1)。

表1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社会工作专业近十年来对口就业率情况表

表1显示,从2003年-2014年间,该校对口就业率由原来25%持续增长到68%,这也证明了学院社会工作实习教育在多年探索中的成效。

[1]史柏年,侯欣.社会工作实习[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3.

[2]库少雄.社会工作实习[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2.

[3]周军.高校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模式研究[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10,29(2):32.

[4]史铁尔,刘静林,朱浩.探索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模式培养中国本土社会工作人才[J].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4,(4) :25.

[5]王金元.高校社会工作专业实习实践教育体系的构建[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0,(12).

[6]龚逾慈.社会工作实习教育的经验探索[J].社会工作(学术版), 2011,(7).

[7]杨雪梅.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初探[J].教育与职业, 2011,(17).

G712

A

1671-5136(2014)04-0119-03

2014-11-26

吴丽月(1982-),女,河北正定人,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社会工作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社会工作实习教育、老年社会工作、非营利组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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