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以来的理论与实践评析
2014-06-27李翔
李翔
[摘要]《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实施十几年来,在实践上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异彩纷呈,文明道德之花竞相开放;在理论上多学科联动,中国特色的公民道德建设理论体系正在形成。但无论在道德建设实践中还是理论研究上都还有很多问题和不足,它需要党和政府、各种社会组织和广大民众的广泛参与,其中学术理论界应着重从三个方面做出努力:进一步加强相关理论研究,为公民道德建设奠定良好的理论基础;进一步加强实践调研,增强推进公民道德建设的针对性;积极探索将道德建设制度化、法律化的途径和机制。
[关键词]《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公民道德建设 道德建设制度化
[中图分类号]B82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539(2014)02-0024-04
2001年9月20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颁布实施,成为新世纪、新阶段公民道德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梳理《纲要》颁布实施以来公民道德建设在理论上的创新和实践中的成就、经验以及问题和不足,有助于推动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实践向纵深发展,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的目标和任务。
一、《纲要》颁布以来公民道德建设和发展轨迹概述
(一)实践上活动异彩纷呈,文明道德之花竞相开放
《纲要》的颁布实施既是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需要,也进一步促进了公民道德建设实践的发展。《纲要》颁布以后,各地公民道德建设掀起一个高潮,各种活动异彩纷呈。其中代表性的主要有: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的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活动广泛开展;中国好人榜、感动中国人物评选、2007年开始的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公民道德论坛、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日、公民道德建设月(每年9月为公民道德建设月);丰富多彩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志愿者服务等。设立了专门的组织和领导机构——中央文明委和各地文明办;形成了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体系,报纸、电视台、网络平台等纷纷开辟专栏和专题,介绍宣传凡人善举和身边的感动,引起广大公民的共鸣,公民道德素质显著提升。
(二)理论上多学科联动,中国特色的公民道德建设体系正在形成
《纲要》颁布后学界围绕“公民道德建设”进行了大量相关研究,通过对中国知网2001年1月至2013年9月之间的研究成果状况进行检索分析,可以为进一步贯彻实施《纲要》、推进公民道德建设提供借鉴。
第一,“公民道德建设”相关论文的分布及比率。对以“公民道德建设”为关键词的学术论文进行综合检索,自2001年以来,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收录篇数最多达到3367篇,占发表总数的56%;学术期刊库论文数达到2041篇,占发表总数的34%;国际学术会、学术辑刊和博士论文总共18篇,其中,对其进行系统论述的博士学位论文仅有5篇,所占比率比较小。(具体比率见表1)
第二,“公民道德建设”相关论文年度发表篇数。《纲要》是在2001年9月颁布的,到年底仅三个多月时间,相关研究论文成果已达145篇;到2002年达到了研究的顶峰,共有论文686篇;随后的十余年间基本维持在每年500篇左右,2013年的统计数据仅到9月份,有345篇。
第三,“公民道德建设”相关论文学科分布比率。通过对2001年以来的数据进行分析,我们还可以看到各个学科都对“公民道德建设”进行了深入研究,尤其是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论文达到3383篇,占总论文数的56%,其他学科则相对较少,伦理学学科的论文仅有258篇,占4%;从哲学角度进行研究的更少,仅45篇,占1%。(论文在各学科分布比率参照表2)
第四,“公民道德建设”相关论文层次分布。从2001—2013年的“公民道德建设”相关论文的研究层次看,政策研究、基础研究和行业指导类论文所占比例位列前三位,分别为56%、23%和8%,而大众文化类的研究仅占2%,党员教育和高等教育也只占到1%。(具体比率见表3)
二、《纲要》颁布以来公民道德建设和发展经验总结
(一)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公民道德建设定位明确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以公民道德素质的现代化为基础。对此,邓小平、江泽民在毛泽东有关理论的基础上,对公民道德素质的重要性、内涵、培育方法等进行了系统的探索,道德建设被视为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弘扬社会主义道德被定位为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六大以后,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公民道德素质的提升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紧密联系起来,把公民道德素质的提升作为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一个社会是否和谐,一个国家能否实现长治久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没有共同的理想信念,没有良好的道德规范,是无法实现社会和谐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强调,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是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中的重要工程。由此可见,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公民道德建设,将其视为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工程。
(二)理论创新为先导,引领公民道德建设快速发展
《纲要》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公民道德建设的纲领性文件,集中反映了中国共产党人在继承中华文化传统基础上形成的公民道德建设成果,标志着公民道德建设理论体系的初步形成。它指出公民道德是“提高全民族素质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把公民道德建设的主要内容概括为“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着力点”,并凝炼了“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20字公民道德基本规范,这是公民道德建设在实践中的具体化、规范化、通俗化,有效地推动了公民道德建设。
(三)以丰富多彩的活动为载体,吸引广大群众共同参与
自《纲要》颁布以来,由各级文明办牵头组织,社区单位、广大民众广泛参与的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蓬勃开展,注重用活动促参与、彰显道德带来的民生福祉和文明气象。如前面提到的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的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评选等活动,中国好人榜、感动中国人物、道德模范的评选活动,公民道德论坛、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日等的设立,这些活动和措施不仅丰富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也极大地提升了社会文明程度。
(四)道德楷模引领社会风尚,榜样的示范作用显现
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榜样的引领示范作用,每一个时代都有我们学习的榜样和楷模,他们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凝结和体现,从战争年代的张思德、董存瑞到和平建设时期的王进喜、雷锋、焦裕禄等,再到改革开放以后的丁晓兵、孔繁森、袁隆平等,尤其是自2007年始评选的全国道德模范和各地推出的平民英雄,他们就是百姓中的一员,平凡人做着平凡的事,用自己微弱的光芒照耀着这个时代的上空,温暖着我们的心灵。我们惊喜地看到,自《纲要》颁布以来,尤其是近几年,我们的道德建设已经不再是“高大全”式的宣讲,而是积累于平凡的生活里、普通人的脚步中。在公益理念、社区建设等不断发展完善的背景下,道德建设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我们注重发掘凡人善举,通过评选表彰,树立一批来自基层、来自群众的道德模范,用他们的先进感人事迹感召群众,有利于把社会主义道德观念传播到千家万户,在全社会树立起鲜明正确的价值导向。
(五)志愿服务集聚社会正能量,奉献精神闪耀中华大地
十几年来,在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的统筹协调和组织推动下,各地各部门紧密结合实际需要,从人民群众的愿望出发,精心设计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活动。国家重大活动中的志愿服务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如在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上海世博会上,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等。在大灾大难面前,来自民间、集中爆发的志愿精神同样诠释了民族精神新的时代内涵。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超过20万名志愿者第一时间到灾区帮助抗震救灾;玉树地震、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发生后不到一天,志愿者就成为救援大军中的重要力量……不仅在重大活动和大灾大难面前如此,就是在日常生活中,“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敬老爱老志愿服务、西部文化建设志愿服务等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也在全国蓬勃开展。
三、进一步推动公民道德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正确看待和评估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现状
尽管我们的公民道德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在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社会转型期,人们的道德观念也呈现出复杂多变的特征,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的问题在道德领域以不同的道德失范形式表现出来,给人们造成很多困惑和不解,许多人甚至感叹世风日下、人情冷漠、世态炎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被人们无限放大,部分人、部分地区极力推崇拜金主义,凡事讲条件、讲金钱,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变成了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利益关系,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诚信缺失、坑蒙拐骗、制假贩假这些字眼也在不断地冲击着人们的眼球,刺激着人们的神经;假文凭、伪大师、空政绩满天飞,人们的理性信念缺失,价值观迷茫,国家伦理认同度降低,这样的社会急需重塑道德价值,重新建立公众的道德信心。这些问题不容忽视,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因此,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
(二)进一步推动公民道德建设和发展的几点建议
推进我国公民道德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它需要党和政府、各种社会组织和广大民众的广泛参与,其中学术理论界应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出努力。
第一,进一步加强相关理论研究,为公民道德建设奠定良好的理论基础。通过对《纲要》颁布以来学术界的相关研究成果的分析,可以看出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首先,自《纲要》颁布之后,每年有五百篇左右的相关研究论文,其数量比较多,然而相关论文主要集中在报纸和期刊中,对《纲要》进行再解释、再说明的文章占比例较高。博士论文等专门性研究成果相对较少,也就是说缺少对《纲要》的系统化研究。其次,对“公民道德建设”研究的学科主要分布在思想政治教育领域,伦理学、哲学等学科的研究比较少,从西方德性伦理与中国传统伦理角度进行研究的文章更少,这说明公民道德的基本概念和基础理论的相关研究还需要加强。最后,在“公民道德建设”相关论文的研究层次上,大部分是社科类政策研究,《纲要》与大众教育、高等教育以及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相结合的研究比较少,政府对相关领域课题投入比率也比较低。因此,应加强相关理论研究,为公民道德建设奠定良好的理论基础。
第二,进一步加强实践调研,增强推进公民道德建设的针对性。《纲要》只是道德建设的一个指导性文件,要想具体落实实施必须有前期调查论证。但是现有研究中跨学科采用统计学方法进行研究的成果几乎没有,“公民道德”现状的研究缺少真实准确的数据支持,致使提出的公民道德建设的途径和方法脱离现实,缺少可操作性。因此,只有针对我国公民道德现状进行研究,尤其是分行业、领域、地区进行相应的调查,运用统计学方法对道德现状进行定量分析,在掌握基础性数据的基础上才能准确地分析公民道德的现状,制定出提高公民道德水平的切实可行的方案。
第三,积极探索将道德建设制度化、法律化的途径和机制。从对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现状的考察可知,我国公民道德建设还存在两个误区:一是过度依赖道德建设主体的自律,二是依赖于运动式或者重大事件的推动,由此造成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实践中的规划性不强,社会保障机制缺乏,制度建设尚待加强和提升。因而,必须为公民道德建设提供法律支持、制度建设和政策保障。《纲要》的颁布实施只是制度化的一次尝试,但显然其约束力并不强。在现时的社会条件下,我们需要探讨将某些道德要求法律化、制度化的途径和机制。这既可以及时高效地解决严重的社会道德问题,也可以将某些社会道德问题扼制在萌芽状态,进而不断培养人们的道德习惯,提升人们的道德境界,将酒驾入刑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责任编辑:杨义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