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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打造县域经济发展新亮点

2014-06-25哈斯布和

实践·思想理论版 2014年6期
关键词:大户养殖主体

哈斯布和

近年来,通辽市科尔沁区委、政府坚持把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新亮点和推进农业产业化、带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不断加大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力度,培育了一批以农副产品加工、规模化种植养殖为主的农业经营主体,树立了一批农业知名品牌,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协调、健康、稳定发展。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要类型

(一)农业龙头企业。目前,通辽市科尔沁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已发展到37家,其中国家级3家、自治区级5家、市级29家。这些企业大多已形成了“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格局,通过了“绿色食品”认证。梅花生物科技、谷道粮原、谷润肉业、金锣牧业等农业龙头企业,通过订单农业、保护价收购等合作方式建立了稳定的生产基地,良性利益共享机制初步形成。以梅花生物为代表的玉米深加工企业不断扩容提档,年加工转化玉米能力达到300万吨;以谷润肉业、绿丰肉牛为代表的肉牛深加工企业正式投产运营,年可屠宰加工肉牛20万头、出口牛肉制品6万吨;以金锣食品为代表的生猪加工企业发展顺利,屠宰加工生猪100万口、年出栏50万口的生猪养殖基地建成投产;以谷道粮原为代表的有机食品加工企业产销两旺,年加工销售有机食品3万吨以上。

(二)农业专业合作社。通辽市科尔沁区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发展到399家,涉及种、养、加工及供销服务等众多领域,按照产业类型分,养殖业92家、种植业131家、林业16家、配套服务类32家、其他类型128家。近年来,通辽市科尔沁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数量、规模、效益上都有了明显的提升和发展,成为当前农村中最有活力和影响力的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利益联结、入股分红、订单生产、合同订购的生产经营方式,直接带动2.7万户农民发展,种植面积61万亩,养殖牲畜113万头(只)。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推动了农业标准化、产业化经营,提升了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和集约化水平,有效降低了生产和市场风险,促进了农民增收。

(三)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经过多年培育,全区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达到732个,其中种植大户(家庭农场)411个、养殖大户(家庭农场)298个、其他大户(家庭农场)24个。采取土地流转等方式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截至目前,种植业大户(家庭农场)种植面积达到12.5万亩,养殖大户(家庭农场)养殖家畜达到71万只(头)。通过示范引领、雇佣周边群众务工等方式带动1.1万户农民发展,户均年增收3130元。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县域经济的推动作用

2010年以来,科尔沁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778家,总数达到1168家,年均增加190家以上,带动4.3万农户发展,户均年增收2200元左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快速增长,对我区县域经济的发展起到了较好的推动作用。主要表现在:

(一)带动能力增强。在1168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有52%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形式;有17%采取了“公司+合作社+农户”的形式。例如:莫力庙种羊场葡萄合作社,2002年成立,由场部发起并组建,场领导担任协会主要领导,办公场所由场部提供,目前会员人数达到178名,经营鲜食沙地葡萄面积达到1.2万亩;木里图镇公司村养猪协会,2004年5月由镇政府牵头成立,现由该村村主任担任协会秘书长,协会办公室设在村部,现有会员90名,户均饲养育肥猪100口,年出栏生猪1.6万口。

(二)推动了农业品牌建设。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推进了农业品牌建设,一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品牌走进千家万户,一批国家级农产品名牌在全国热销。谷道粮原公司的小杂粮、谷润肉业的高档牛肉、金锣公司的清真肉制品成为“农字号”全国知名品牌,104个农产品获得“无公害、绿色、有机”认定。

(三)带动了农民增收。余粮堡镇日新农机合作社从以农田机械化作业为主,逐步向反租倒包、土地入股、土地托管和秸秆加工等方面拓展,服务方式采用“订单作业”,被农业部农机化司确定为“全国农机社会化服务联系点”, 2010年该合作社被确定为“全国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点”。目前,合作社经营面积达到1.8万亩,会员达到21户,农户年人均增收5000元以上。木里图大成菌业合作社建设集生产、生活为一体的高标准智能出菇车间160栋,采取统一制作菌棒、分户出菇、统一回收的模式栽培杏鲍菇,每座车间年产鲜菇50吨,年经济效益可达15万元以上。

(四)推动了农业内部结构调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改变了传统生产经营模式,有力地带动了全区农业结构调整。设施农业、沙地葡萄、食用菌、生猪和肉牛等优势产业不断壮大,占农业总产值80%,农业规模化经营比例提高到35%。

(五)激发了农业生产活力。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的快速发展,打破了原来一家一户的生产经营模式,成为了当前农业生产的主力军,解决了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的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率明显提升,大量土地被流转给经营主体使用,解放了农村劳动力,促进了劳动力转移。全区流转土地面积达10万亩,转移就业1.6万人,年可实现务工收入2.4亿元。

三、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

近年来,通辽市科尔沁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呈现良好的发展走势,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发展规模小,缺少龙头企业,带动效应还不够明显;二是组织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缺乏约束机制,合作组织内部利益联接不紧密,难以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三是政策供给不足,还没有形成与地方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相配套的优惠政策;四是农民素质不高,合作经济组织人才缺乏;五是信息渠道不畅,缺少信息服务支持等。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工作思路主要是:

(一)积极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一是抓试点,扩大土地流转规模。由区农牧业局牵头,组建科尔沁区农机协会,将全区农机合作社社长纳入农机协会会员,投入4850万元,启动实施“一线、三区、九点”项目,即围绕国道303线,以钱家店、丰田和莫力庙3个膜下滴灌项目区为重点,打造9个土地流转和秸秆转化示范村(场),带动全区新增土地流转10万亩。二是抓基地和大户,促进规模化经营。充分发挥支农资金导向作用,重点向育肥牛、食用菌、生猪、奶牛、沙地葡萄等产业基地镇、专业村和规模小区倾斜,新增种植养殖专业村5个以上,规模化养殖场20个以上,培育种植、养殖大户100个以上。三是抓合作社,提高组织化程度。以农机种植合作社和养殖专业合作社为重点,鼓励支持龙头企业、种养大户等组织和个人,采取多种方式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重点培育钱家店树明、余粮堡日新等7个农机种植合作社,每个合作社实现土地流转5000亩以上。全年新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50家,总数达到449家以上。

(二)建立完善有利于土地流转的体制机制。一是加快城镇化进程。通过加快镇域经济发展,提高城镇化水平,加大农牧民转移力度,努力让转移进城的农牧民有房住、有工作、有保障。二是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健全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制度。三是建立完善利益连接机制。鼓励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建立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探索推行租金动态调整或土地入股保底分红等办法。

(三)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重点培育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龙头企业等各类社会化服务主体,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在土地利用、税收减免、农业用电、工商登记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提升农机作业、技术培训、农资配送、产品营销等专业化服务能力。

(四)加强保险和金融制度创新。将专业生产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粮食生产、大宗农产品生产、特色农产品生产以及农机具等纳入保险范围,适当提高保额标准和保费补贴比例。扶持发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农村小型金融机构,有序发展小额贷款组织,提高农村金融网点覆盖率。

(五)合理引导工商资本投资农业。研究制定工商企业投资农业指南,鼓励和引导工商企业从事农业产前投入、产中服务、产后收储以及规模化养殖,同时限制工商企业大面积、长时间直接租种农户的土地。

(作者系通辽市科尔沁区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责任编辑:刘 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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