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要在国家开放型经济发展中抢占先机等8则
2014-06-25
内蒙古要在国家开放型经济发展中抢占先机
内蒙古要坚决落实“守”的责任,把好国门,营造和谐的中蒙经贸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在我区考察期间,反复强调要保证国家北方稳定与安全。内蒙古要按照习总书记的要求,强化边境安全稳定政治职责,优化中蒙进出口通关环境,深化中蒙海关行政互助合作,细化辖区盟市错位发展支持措施。
自治区应牢固树立“望”的意识,抢抓机遇,在国家开放型经济发展中占得先机。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我们登高望远,规划事业、谋划发展要跳出当地、跳出自然条件限制、跳出内蒙古,要有宽广的世界眼光和大局意识。跳出内蒙古回看外向型经济发展,我区对外开放尚处在初级阶段,进出口商品多是煤炭、矿石、木材等初级产品。与俄蒙贸易比重大,与欧美等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额相对较少。随着中国经济由高速增长向中速增长的过渡和转换,国家对能源需求量的增速逐步下降,我区资源性商品进口必将呈现平缓增长或短期内下降的态势。补齐自治区外向型经济发展的短板,需要落实好总书记“三个跳出”的指示,抓住国家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体制的机遇,在承接东部沿海地区产业转移、发展电子商务等新型业务、积极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等方面抢占先机。
认真贯彻“转”的发展理念,主动谋划,全力提升自治区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效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转方式就是要把经济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从我区对外开放的特点来看,外贸伙伴单一,进出口商品结构以资源型产品为主,缺乏龙头外贸企业,抗风险能力弱,亟需贯彻“转”的发展理念,加快开放步伐,延伸开放纵深,拓展开放领域,提升开放层次,提高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效益。
(摘自《内蒙古日报》)
在做好“三农三牧”工作上有新作为
一、在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上有新作为。总书记要求把经济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贯彻这一要求,我们要进一步调整优化农牧业发展布局,推进农牧业集中、集约、集聚发展,重点走好“三条路子”。一是走结构调整的路子。二是走规模化经营的路子。三是走可持续发展的路子。
二、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上有新作为。一是严守18亿亩耕地的红线,同时大规模实施中低产田改造和土地整治项目,大力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努力提高耕地质量。二是把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作为根本,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体面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三是把调整粮食结构作为今后粮食生产管理的重点来抓,多为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作贡献。
三、在发展现代畜牧业上有新作为。加快推进传统畜牧业转型升级,努力做好两篇文章。一是在确立我区8.5亿亩草原生态红线的基础上,严格执行阶段性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实现保护草原生态和促进牧民增收双赢。二是全力打造现代畜牧业龙头企业。加快培育引进龙头企业,提高产品附加值。要加强品牌建设,形成精品效应。
四、在抓好生态文明建设上有新作为。下一步内蒙古生态建设出路有两条:一条是继续组织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一条是积极探索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同时要求我们要把内蒙古建成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
五、在努力让农牧民过上好日子上有新作为。要使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重视“三农三牧”工作,要带着感情和责任做好“三农三牧”工作,多方面帮助农牧民从物质上到精神上都把日子过得更加红火起来。一是多渠道增加农牧民收入。二是扎实推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 (摘自《内蒙古日报》)
扎实深入地抓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
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强调,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和中央的安排部署,扎实深入地抓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要针对活动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活动,深入排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追根溯源,该纠正的立即纠正,该补课的必须补课,该问责的严格问责,切实加强薄弱环节,认真解决突出问题,确保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健康有序开展。要聚焦“四风”问题、严格标准要求,扎实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第二环节的工作,确保查摆问题深入实在、谈心谈话充分到位、对照检查材料见人见事见思想、批评与自我批评动真格有辣味、民主评议简便易行有实效。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指导、督导和引导,自治区党委常委、省级领导干部以及各级领导干部都要以中央政治局常委同志指导推动联系点开展活动为标杆,认真指导联系点和分管领域做好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参加活动的各单位党委(党组)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分类指导,充分发挥好受教育和抓活动两个方面的主体作用;各级督导组要严格落实“五个不放过”的要求,严格督导、从严把关,敢于指出和纠正问题,敢于采取问责措施;新闻宣传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舆论引导力度,全力促进教育实践活动健康深入开展。要坚持立说立改、正风肃纪,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等不拖不靠,能立即改的立即整改,能尽快办的尽快办,通过解决“四风”突出问题,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活动带来的新变化。要统筹推进教育实践活动与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确保实现教育实践活动与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摘自内蒙古新闻网)
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始终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作为党和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准确把握我国国家安全形势变化新特点新趋势,切实做好国家安全各项工作。要加强对人民群众的国家安全教育,提高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反恐怖斗争事关国家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是一场维护祖国统一、社会安定、人民幸福的斗争,必须采取坚决果断措施,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决把暴力恐怖分子嚣张气焰打下去。要建立健全反恐工作格局,完善反恐工作体系,加强反恐力量建设。要坚持专群结合、依靠群众,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活动,筑起铜墙铁壁,使暴力恐怖分子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要发挥爱国宗教人士作用,加强对信教群众的正面引导,既满足他们正常宗教需求,又有效抵御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
要加强新形势下反分裂斗争,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打牢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最大限度团结各族群众。要加强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多做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要正确把握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时妥善解决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纠纷,坚决遏制和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问题进行的分裂、渗透、破坏活动。
维护国家安全,必须做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做好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从制度、机制、政策、工作上积极推动社会矛盾预防化解工作。要增强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可持续性,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产生。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大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的力度,推动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要完善和落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体制机制,完善和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预防和减少利益冲突。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引导群众通过法律程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摘自新华网)
内蒙古在工业项目建设上取得重大突破
贯彻落实“8337”发展思路的2013年,内蒙古工业重点项目推进工作进展喜人:国家核准和发放“路条”的重大能源与化工项目有40项,总投资5000亿元以上,是“十一五”的1.6倍。
按照自治区的部署,今年全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力争增长17%,投资总量达到9200亿元以上。
今年,全区计划建设亿元以上工业项目1031个,其中新建项目419个,续建项目612个,总投资近2万亿元,当年计划完成投资4095亿元。这些项目主要集中在能源、化工、冶金建材等行业。其中,能源工业207项,当年投资975亿元;化工产业196项,当年投资1083亿元;冶金建材行业282项,当年投资964亿元;装备制造业99项,当年投资241亿元;农畜产品加工业122项,当年投资229亿元;高新技术产业56项,当年投资281亿元。
围绕“8337”发展思路,全区经信系统将在清洁能源、有色金属、农畜产品、装备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抓紧谋划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做好前期工作,保持项目接续。积极与京津冀对接治理大气污染转移项目,承接有色、特种冶金材料等加工项目向我区转移,力争使太阳能、风能装机在全区电力占比继续增加,化工、冶金建材行业延伸加工比例明显提高。
在稳增长任务艰巨、调结构阵痛凸显的背景下,我区在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推进会上提出,要进一步推进清洁能源基地建设项目、煤电灰铝一体化循环利用项目、低热值煤利用项目等的发展。
(摘自内蒙古新闻网)
内蒙古推进“三保”“三调”“三突破” 转变资源利用方式
“三保”:一是保障发展用地。对民生工程、战略性新兴产业、基础设施和公共公益性设施建设、“8337”战略重点项目、结构性有效需求用地应保尽保。二是保障五大基地资源支撑。优先保障煤化工项目、资源转化项目和产业链延伸项目的资源配置。优先保障自治区有色深加工项目的资源配置,积极配合资源富集的盟市、旗县打造矿业经济产业化一体化项目。三是全心全意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在审批全流程中关注群众利益保障情况,决不能侵害被征地农牧民的合法权益。
“三调”:一是调控城市建设供地节奏,推动土地节约利用。坚持调控城镇建设用地供应规模与调控地产市场用地并重,发挥管控调节土地市场职能作用,实现建设用地有保有控,支持推动土地收储。二是调控资源供给强度。针对我区煤炭产能过剩问题进行必要的调控,强化监管,严厉打击无证建设、非法生产,防止出现新的产能过剩,引导和调控生产与需求的有效对接。三是调整转变管理职能。进一步完善国土资源系统考核体系,将土地报件质量、行政效率、改革创新等工作列为考核内容。
“三突破”:一是全力打好土地整治工程总体战,实现整治工作的新突破,全年完成700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二是资源资本化运作取得新突破。进一步提升产业推动和资源资本化运作的深度、广度以及运作层次。三是地质找矿战略实现新突破。
(摘自内蒙古新闻网)
降低公务支出 增加民生资金
据了解,内蒙古自去年以来开展的整治文山会海、“三公”经费开支过大等任务基本完成,并初步建立长效机制。去年,内蒙古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24.3%,其中自治区本级同比下降15.9%;67个区直单位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范围居全国各省区市前列。
据统计,今年以来,内蒙古以自治区政府和办公厅名义下发的文件同比减少5%,会议数量下降11.5%。自治区人大系统今年前四个月会议经费比去年同期减少20.8%;今年前四个月接待经费比去年同期减少73.7%。
今年一季度,内蒙古共派出各类因公出国出境团组36批,同比下降79.2%;因公出国出境人数共126人,同比下降82.7%。
目前,内蒙古正在大力推行电子政府采购,实施公务用车加油维修、公务接待等定点消费制度,逐步将公用开支纳入公务卡消费,并争取到2015年各盟市、旗县“三公”经费全部公开。与此同时,大力保障民生支出,自治区本级财政今年预算民生支出354.8亿元,增长10.9%;其中安排教育资金67.1亿元,增长4.9%;安排文化体育与传媒资金19.5亿元,增长7.4%;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住房保障支出分别增长19.7%、7.7%和10.7%。
内蒙古还决定,今年要完成减少贫困人口40万人、贫困人口增收15%的任务,目前已下达项目资金9.92亿元,在2834个贫困村启动“三到村三到户”精准扶贫工作;下达财政扶贫资金9.75亿元,撬动农业银行新增贷款50亿元。深入实施百姓安居工程,自治区本级财政今年安排补助资金24.7亿元,计划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23.5万套、基本建成20万套,完成农村牧区危房改造17万户。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项工作重点,通过不断深化改革,着力转变政府职能,在去年简政放权的基础上,今年将再取消和下放118项行政审批事项。 (摘自内蒙古新闻网)
内蒙古今年将全力推进棚户区和农村牧区危房改造
从2014年至2017年,自治区计划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55万套,投资1018亿元;其中各类棚户区改造45.5万户,投资886.3亿元;到2017年全区累计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达到210万套。按照这一计划,今年计划建设24万套,其中公租廉租房建设并轨建设4.2万套,各类棚户区改造19.8万套。到自治区70周年大庆时,自治区可累计建成各类保障房144万套,保障性住房覆盖率可达到25.5%,超过国家要求的20%的平均水平。从国家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以来,自治区共有96万户需要改造。到2013年底已改造完成44万户,其余的52万户要到2017年改造完成,每年至少要改造13万户,今年已按此下达了任务。到自治区70周年大庆时,自治区将全面完成现有农村牧区危房改造任务。
自治区将进一步加大百姓安居工程实施力度,细化工作方案,切实做好项目申报、任务分解和责任状签订工作,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按照“政府组织、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多元投资”的原则,建立更加有效的投融资机制,积极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到保障性住房建设中来。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进行跟踪督查,对施工进度缓慢的地区,进行及时通报和问责;年终进行全面考核,严格兑现奖惩。集中力量开展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在做好调查摸底和规划编制的基础上,结合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和扶贫攻坚工作,全面推进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力争今年完成铁路沿线和高速公路沿线的危房改造,2015年完成国道和省道沿线的危房改造,2017年完成全部现有危房改造任务。 (摘自内蒙古新闻网)
责任编辑:王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