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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耀邦与经济体制改革决定的形成

2014-06-25贺枏仁

湘潮 2014年5期
关键词:胡耀邦经济体制陈云

贺枏仁

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全面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献。《决定》在商品经济、价值规律等重大问题上,冲破了过去“左”的思想束缚,比较系统地提出和阐明了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胡耀邦作为中共中央总书记和文件起草小组的主持人,在邓小平、陈云等的指导下,运筹帷幄,各方协调,对这一纲领性文献的形成,发挥了重要作用。

《决定》出台的条件成熟

《决定》的制定和出台,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和迫切的现实需要。自1980年我国农村普遍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的经济形势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就为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铺开提供了有利的条件,现实强烈呼唤着理论上的突破和制度上、政策法规上的创新。1980年9月,国务院有关部门起草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初步意见》,鲜明地提出:“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主义经济,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占优势、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商品经济”,应当“在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占优势的条件下,按照发展商品经济和促进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自觉地运用价值规律,把单一的计划调节,改为在计划指导下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这个《意见》得到了胡耀邦的赞同,但由于党内的看法不一致,未能形成正式文件。

到了1983年,当时在党内、理论界,对出台一个经济体制改革决定已经有了共识。9月13日,长期主管经济工作的陈云给国务院领导同志写了一封信,提出:“城市工商改革已有几年,似应总结经验,以便继续前进。”

1984年2月24日上午,刚从特区视察回京的邓小平同胡耀邦等谈话。邓小平指出:我们建立经济特区,实行开放政策,有个指导思想要明确,就是不是收,而是放。特区是个窗口,是技术的窗口,管理的窗口,知识的窗口,也是对外政策的窗口。除现在的特区之外,可以考虑再开放几个港口城市,如大连、青岛。这些地方不叫特区,但可以实行特区的某些政策。我们还要开发海南岛。

3月13日,胡耀邦邀集薄一波、余秋里、姚依林、胡启立、郝建秀、李鹏、王丙乾、宋平等人座谈第七个五年计划的方针。在讲话中,胡耀邦说:要“进一步实施对外开放政策:对现有4个特区放宽政策,再确定七八个沿海城市实行特区的某些或大部分的政策”。他还着重指出了要“解决一批经济理论和实践中的问题”。他说:现在有一批经济理论和实践中的问题没有解决好。对一批过了时的经济术语要检查一下,有哪些问题妨碍了经济指导思想。例如:生产和消费;价值规律、市场、物价等问题;集中与分散问题。还有一些名词概念不大清楚,例如消费基金、生产基金。事实证明,这其中的一些概念在后来起草《决定》的过程中,确实引起了理论界的争论。

为贯彻落实邓小平2月24日的指示精神,在胡耀邦的提议下,3月26日至4月6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和国务院在北京召开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胡耀邦出席会议。会议决定将厦门经济特区扩大到全岛,并实行自由港的某些政策;决定开放由北至南的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上海、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北海14个沿海港口城市;讨论了进一步搞好对海南岛的开发建设。

随着对处开放的扩大,5月18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认真搞好国营工业企业领导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说,为了改变国营企业存在的无人负责的突出问题,必须在适当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同时,实行生产经营和行政管理工作厂长(经理)负责制。这是对企业生产经营体制的一个重大突破。

1983年下半年到1984年上半年出现的这些良好局面,迅速而有序地推开了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这说明,经济体制改革已成为当时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出台相关决策的条件已经具备。

鉴于此,在1984年5月召开的全国人大六届二次会议上,中央正式决定经济工作重点从调整转向改革,且改革的重点从农村转向城市。会后,中央成立了由胡耀邦、胡启立、胡乔木、姚依林、田纪云等人组成的经济体制改革文件起草领导小组。

领导起草《决定》

起草小组从1984年5月底开始工作。胡耀邦对这个《决定》稿子的意见:要写得“高”一些,原则一些,要搞出个“历史性的文件”。胡耀邦还提出可分为8个问题来写,包括改革的必要性,建立一个有活力的社会主义新体制,国企改革,价格改革,等等。起草小组花了一个多月拿出提纲,交到北戴河会议。

在此期间,理论界活跃起来,纷纷要求明确肯定必须充分发展商品经济。为此,中国社科院院长马洪组织社科院几位研究人员写了一篇题为《关于社会主义制度下我国商品经济的再探索》的研究报告,送给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文章批评了理论界一些学者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把商品经济看成社会主义经济的异己力量的认识,指明承认社会主义经济的商品性,是实行对内搞活、对外开放方针的理论依据。这些观点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的赞同,给正在起草的《决定》提供了理论来源。

7月中下旬,起草小组成员被通知到北戴河进行讨论。胡耀邦在听取汇报时,认为提纲还是没有脱离原来的调子,很不满意,他强调,这是个历史性文件,一定要写好,提出要写进发展多种经济成分。他提议调整起草小组班子。部分同志回原单位,另从中央部门调林涧青、郑必坚、林子力等人参加起草小组,小组负责人是林涧青(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研究室副主任)、袁木。这个调整进一步强化了起草小组对有关市场改革问题的认识。之后,起草小组重新讨论整个文件的框架,提出了新提纲。

8月5日,胡耀邦接见起草小组全体人员,表示基本同意新提纲,逐条讲了些意见,并要求20日前拿出新的稿子,于9月上旬交给在北京组织的高级干部大讨论。8月7日,起草小组成员立即按照新提纲,重新分工起草第四稿。郑必坚、王愈明和谢明干负责写前三条。8月15日,新稿完成。

8月30日,胡耀邦到玉泉山同起草小组座谈。他再次要求在总结前几年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有所突破、有所前进。在谈到邓小平讲“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时,他说:“什么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就是要消灭贫穷,要让全体人民都过上好日子嘛。不能把贫穷当做社会主义。”在讲到中央高度集权的计划体制的弊病时,他引用了列宁的话“完整的、无所不包的、真正的计划‘官僚主义的空想”,并说:“什么‘无所不包!能包得起来吗?包起来的结果就是经济没有活力,市场商品匮乏,人民生活困难。”还说:“什么是计划?计划就是打算、预计嘛,不可能算得那么准确。计划就是计划,不是法令。”在讲到发展个体经济时,他说:“有人反对发展个体经济,怕导致资本主义。怕什么?它们不过是太平洋上面几个小孤岛而已,掀不起什么风浪!”

根据胡耀邦的意见,起草小组又立即分题、起草、综合、互相修改,集体“过”稿子,于9月5日形成了第五稿。

9月3日,胡耀邦会见中组部召开的全国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座谈会全体代表。胡耀邦指出:必须明确一个总的指导思想,即各个部门、各条战线都必须紧紧围绕四个现代化进行自己的工作。在企业发展方面,胡耀邦强调:要重视智力劳动创造的价值,发挥技术人员的作用,要充分发挥知识分子的作用,厂矿企业的领导班子同党政班子不一样,特别是企业行政班子,要懂专业,要懂生产的全过程,会搞经营管理。打不开局面的,要坚决调整。在城市经济改革方面,胡耀邦说:三四十万个企业,特别是骨干企业,是当前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把企业内部活力调动起来,创造更高的劳动生产率,是最重要的问题。要做到这一点,有很多因素,但关键是领导班子。列宁说:“要研究人,要寻找能干的干部。现在关键就在这里;没有这一点,一切命令和决议,只不过是些肮脏的废纸而已。”怎样研究人,怎样寻找能干的干部,把工作建立在一套制度上,保证符合“四化”要求的干部源源不断地、成千成万地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胡耀邦还说:现在是八十年代,中国的革命大大地向前进了,情况不同了,局面不同了,即使是过去成功的经验,有的现在也不适用了,不适应现在的新情况、新形势。所以,各方面都要进行改革。改革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提出来的。一切部门都要考虑怎样使自己的思想适应新的形势,端正业务指导思想,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出现了新问题,不要大惊小怪。要扎扎实实地调查研究,不断探索,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从丰富的实践中,把一些根本性的东西提到理论的高度,说明我们是怎样发展马克思主义的。这次讲话,比较系统地阐述了胡耀邦对经济体制改革的理念。这个讲话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部分对经济体制改革稿子起草小组成员做了传达。

9月8日,胡耀邦主持召开中央书记处会议,讨论第五稿,同意把9月5日写出的经济体制改革稿子提交中央委员、中纪委委员、中顾委委员讨论,并由各省区市委常委召集大企业负责人、理论工作者讨论修改。胡耀邦在会上指出,计划、价格、领导3条写得还不够,要加以充实。会后,起草小组立即对这3条作了进一步的阐述。

在讨论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决定征求意见稿时,经济学界提出了一些建议。马洪、高尚全分别提出:应当把“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一提法写进全会的决议中。

9月9日,根据各方专家的观点,国务院领导同志给胡耀邦、邓小平、李先念、陈云4位常委写了一封关于经济体制改革中3个问题的意见的信。信中在讲计划体制改革时讲了4个方面的含义:(一)中国实行计划经济,不是市场经济。(二)自发地盲目地通过市场进行调节的生产和交换,只限于小商品、三类农副产品和服务修理行业,它们在整个国民经济中起辅助作用。(三)计划经济为主不等于指令性计划为主。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都是计划经济的具体形式。(四)指导性计划主要用经济手段调节,指令性计划也必须考虑经济规律特别是价值规律的作用。社会主义经济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

信中认为“价格改革难度最大,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成败的关键”。“调整价格,主要是由于商品的比价不合理,……是结构性的调整物价,而不是通货贬值。”“在调整物价时,一定要积极慎重,采取负责态度,……务必使绝大多数城乡居民的实际生活水平不仅不降低,而且尽可能有所提高。”意见还强调政企应分开,公司必须是企业性的而不是行政性的。

9月10日,邓小平对此信批示:“我赞成。这个文件可印发三中全会,连同体制改革的决定,一并讨论。”陈云于9月13日专门复信表示支持,但就个别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胡耀邦也明确表示赞同信中所提出的几点,并建议提交中央全会讨论。李先念9月15日复信表示:“关于经济体制改革中三个问题的意见很好,概括了这几年改革的经验,提出了今后改革的方向和原则,我都同意。”

9月17日,中央委员、中纪委委员、中顾委委员的分组讨论结束。这场大讨论中,中央政治局常委之间的互动,各个分组的热烈讨论,显示出全党对改革的高度关切。在讨论中,大家对这个稿子是肯定的、拥护的,评价很高。

9月19日,胡耀邦又召开起草小组会议,提出了一些具体修改意见。根据胡耀邦的意见和中央、地方大讨论的修改意见,起草小组从21日到24日又分题修改稿子。到25日,印出第六稿。此后几天,起草小组继续推敲文字、提法,并形成了第七稿,报送中央政治局几位常委审阅。

9月30日,胡耀邦看到一份关于课本提价的材料后,作出重要批示,并针对《决定》中的物价问题阐明了自己的观点:

课本可以适当提点价,但只能限于“保本微利”。绝不许在小孩身上赚钱。这一条务必同各省市同志说清楚。出了乱子要追究责任。过去由于我们没有经验,物价全由国家统一定,因此谈不上按价值规律办事。今后物价怎么管,国家只管什么,地方能管什么,三中全会决定会有明文规定,大家必须遵守。中央已决定要有步骤调整物价,这是正确的决策。但到了某些同志面前,就以为什么都要涨,有些部门的同志正在计划涨自己生产的产品,而不下苦功改善自己的经营管理,千方百计提高自己的经济效益。在我看来,这是一种极错误的观点,甚至是一股准备出笼的歪风。大家要警惕。

10月1日,在新中国成立35周年庆典上,邓小平明确指出:“当前的主要任务,是要对妨碍我们前进的现行经济体制,进行有系统的改革。同时,要对全国现有的企业,进行有计划的技术改造。”邓小平的讲话给予正在起草文件的小组成员以极大鼓舞。

10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在怀仁堂举行。会议由胡耀邦主持,他传达了邓小平对《决定》第七稿的电话意见:“文件看过了,写得很好,政治局会议我就不参加了。”接着,胡耀邦说:“陈云同志带来了一份在三中全会上的书面发言,请大家看看。”

作为补充,陈云还在会上发表了讲话,深刻地阐述了自己的看法。他先肯定这个稿子“对经济体制改革各个方面可能出现的问题,可以说有了比较周到的考虑”。“这个文件非常重要,是一个很好的文件,我完全拥护”。他又说:“农村的改革已经取得了极大的成功,工商业方面的改革也已经有了几年时间的酝酿、试点和实践。只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方针,按照这个文件的精神去办,再用几年时间,工商业方面的改革也一定会取得巨大的成功,我们国家的生产力一定会得到一次大解放。”陈云发言后,乔石、李先念、彭真等先后表态,都同意将这个稿子提交即将召开的十二届三中全会讨论。最后,会议原则批准了这个稿子,但建议继续进行修改。会后,起草小组根据各方面的意见,修改出第八稿。

与此同时,邓小平、陈云等中央领导人对送审的第八稿,都批示同意。陈云在10月19日的批示中还指出稿中“工资和物价挂钩这句话不要写上”。“文件上只要说明将采取切实办法保证人民实际收入不因价格改革而降低就行了,至于采取哪些办法,需要另外研究解决,这里不要写”。起草小组立即按照他的意见作了修改。

《决定》获得一致通过

10月12日,参加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的代表在北京报到。13日到19日,是大会前的预备会议,包括阅读第八稿,及分组讨论胡耀邦两次到会听取意见并讲话。

10月20日,在经过了6天预备会议后,十二届三中全会召开,胡耀邦主持会议。陈云提交了书面发言。这个书面发言事先在政治局常委中作了传阅。10月16日,胡耀邦批示:“陈云同志的讲话很好。”李先念批示:“完全同意。”10月17日,邓小平批示:“好,无意见。”

在这个书面发言中,陈云说:“系统进行经济体制的改革,是当前我国经济工作面临的首要问题。”

在陈云同志书面发言之后,大会对《决定》(草案)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全会最后一致通过了这个《决定》。

《决定》全文1.7万字,分10个问题阐明了加快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明确了改革的基本目标和各项要求,是党中央适应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和广大人民的迫切愿望而制定的指导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决定》的产生,历时近5个月,八易其稿。这是胡耀邦在邓小平、陈云的指导下,在结合改革开放5年多的生动实践基础上,凝聚了全党集体智慧的结晶。

《决定》得到了邓小平等领导同志的高度肯定。《决定》通过后,邓小平就指出:“我的印象是写出了一个政治经济学的初稿”,“这个决定,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政治经济学”,“是一大发明、一大创造。这次经济体制改革的文件好,就是解释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有些是我们老祖宗没有说过的话,有些新话。我看讲清楚了。过去我们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件,没有前几年的实践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件。我们用自己的实践回答了新情况下出现的一些新问题”。“如果按照决定所制定的方针走下去,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可以加快。”

《决定》通过之后,10月21日至29日,胡耀邦就和万里一道到山东、江苏考察。在考察途中,胡耀邦说:有些外国评论说我们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是一个大胆的、具有深远意义的决定。许多有识之士都看到中国是不会离开社会主义的。我们十二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明确指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这是中国的志士仁人奋斗了一百多年才认识到的一条真理。我们前些年的毛病是在经济体制上形成了一种同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僵化的模式。通过改革,不僵化了,我们的民族不就能够繁荣得更快了吗?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丢掉僵化的模式,把社会主义中国建设得更好,我们就是要做这篇文章!

10月21日,《决定》通过《人民日报》向全国公布,在全党、全国引起了巨大的反响。在《决定》精神的指导下,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从1985年起全面展开,我国的改革开放事业迅速打开了新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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