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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朱子礼学对《五礼通考》的影响*

2014-06-22曹建墩

江海学刊 2014年5期
关键词:礼学仪礼礼制

曹建墩

《五礼通考》,作者秦蕙田(1702~1764),字树峰,号味经,江南金匮(今江苏无锡)人。乾隆元年(1736)科考中一甲三名进士,授编修,入直南书房,累官至刑部尚书,谥文恭。《五礼通考》是研究我国古代礼制的重要著作。该书卷帙浩繁,“博大闳远,条贯赅备”①,凡正文二百六十二卷,依次为吉礼一百二十七卷,嘉礼九十二卷,宾礼十三卷,军礼十三卷,凶礼十七卷。每一礼又分为若干门类,凡为门类七十有五。此书取材宏富,荟萃百家,内容精博,欲了解中国古代礼制沿革,此为最切实用之书;而欲研究我国文化史者,此书亦为必备之书。由于此书之重要性,《五礼通考》颇受人赞誉,或推崇它为“数千百年来所绝无而仅有之书”,“独冠古今”②,晚清曾国藩尝盛赞此书“举天下古今幽明万事,而一经之以礼,可谓体大思精矣”③。今人或称其为“中国古代礼学集大成著作”④,诚为不诬之论。此书编撰之起因与朱熹有很深的渊源,《五礼通考·自序》叙此书编撰初衷乃鉴于朱子《仪礼经传通解》“未足为完书”,虽然清代徐乾学所编《读礼通考》“规模义例具得朱子本意”,但吉、嘉、宾、军四礼尚属阙如,秦蕙田遂决心“一本朱子之意”编撰《五礼通考》。学界对《五礼通考》已有一些研究⑤,但《五礼通考》与朱子礼学之关系如何?朱子礼学又如何影响了《五礼通考》的编撰?这些问题对于深入认识《五礼通考》具有重要意义,鉴于学界并未有人措意于此,本文拟对这些问题作一探讨。

编撰方式与治礼之法

朱熹不仅是著名的理学家,而且邃于礼学,曾撰《仪礼经传通解》一书,对后来元、明、清三代的礼学研究产生了很大影响。以下试从编撰方式与编撰指导思想两个方面来考察朱子礼学对《五礼通考》编撰的影响。

(一)编撰方式

《五礼通考》的编撰方式承袭朱熹十分明显。无论是编撰取材,还是对礼学聚讼问题的处理方式,甚至编撰的形式,《五礼通考》均受到朱子礼学的影响。

首先,《五礼通考》取材广博,兼采史乘,会通《三礼》,乃受到朱子的影响。唐宋以后,知识界逐渐形成了讲究“会通”的学术研究取向(也是一种研究方法,或治学思路)。南宋时期,朱子深感“礼乐废坏两千余年,若以大数观之,亦未为远,然已都无稽考处”⑥,意欲会通《三礼》,融贯诸子史书,编次朝廷、公卿、大夫、士、民之礼,建立自己的礼学体系,遂与门人编纂《仪礼经传通解》一书,“欲以《仪礼》为经,而取《礼记》及诸经史杂书所载有及于礼者,皆以附于本经之下,具列注疏、诸儒之说”,加以考辨订正。朱熹希望此书既可以使传统礼乐“兴起废坠,垂之永久”,又可“为圣朝制作之助”⑦,成为当代之典。另一方面,在《仪礼经传通解》编撰过程中,朱熹逐渐认识到考察礼制发展沿革的重要性,认为并不能仅仅将经注编纂在一起,还需要经史结合,考察礼制的发展变化⑧。但由于种种原因,朱熹此愿并未实现。其后杨复编纂《续卷祭礼》时,非常注重对祭礼发展演变的历时性考察,但其采择史料的规模与朱子的理想尚有一定差距。秦蕙田对《仪礼经传通解》未尽善之处有清醒的认识,《五礼通考·凡例》称《仪礼经传通解》“第专录注疏,亦未及史乘”,有鉴于此,他“遍采纪传,参校志书,分次时代,详加考核”(《五礼通考·凡例》),按照朝代顺序,对礼制之古今沿革、本末源流进行纵向的历时性考察。

其次,考辨礼制,折中诸说,乃遥承朱子之志。朱子撰修《仪礼经传通解》时,曾打算“具列注疏、诸儒之说”,希望对聚讼纷纭的礼制问题加以考辨折中。实际上,《仪礼经传通解》尽管也引用宋儒如刘敞、张载、林之奇、程颐、吕大临、陈祥道、陆佃等人之说,但考订辨正并不多,由于种种原因,朱子这一设想并未付诸实施⑨。朱熹之后,杨复编《续卷祭礼》继朱子遗志,对有关祭礼的诸家异说作了详细的考辨,并阐述己意,多有精妙之论,然在规模与取材方面尚需扩大。秦蕙田将朱熹之愿付诸实施。秦蕙田曾言“通考”之旨云:“通考者,考三代以下之经文,以立其本原;考三代以后之事迹,而正其得失。本原者,得失之度量权衡也;得失者,本原之滥觞流极也。本原之不立,坏于注疏百家之穿凿附会,故积疑生障,必穷搜之,明辨之;得失之不正,紊于后代之私心杜撰,便利自私,至障锢成疾,必备载之,极论之。”⑩所谓“五礼通考”之“通”,既有历时的通,即每记一制,必上起先秦,下迄明末,古礼今制,靡弗该载;也有共时的通,即每述一义,必网罗众说,加以考辨折中,以定其是非。《五礼通考》广引各种文献,兼收异说,并先儒辨论,附于各条之后,博稽综考,对礼制中的疑难问题进行辨析考证,并以“案语”形式来阐述己见,对难以裁断的礼学问题,则并存阙疑。可以说,秦蕙田以继承朱子之志自勉,对诸儒异说以及各代议礼之论,加以考辨折中,实获朱子之心。

其三,《五礼通考》承继并发扬了朱子编撰礼书的分节法。朱熹在唐代贾公彦《仪礼疏》分节之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条理化,将《仪礼》分节附注,《仪礼经传通解》在各种程序仪节后以“右……”来表示出其节目,每节加以标题总括一节内容,条理分明;同时将原来各自为书的注疏,分别附在经文的下面。这种方式,“因事而立篇目,分章以附传记,宏纲细目,于是粲然”,有利于把握经义,对后代《礼经》研究产生了重要影响。元代吴澄《三礼考注》、敖继公《仪礼集说》,清代盛世佐《仪礼集编》、吴廷华《仪礼章句》、张尔岐《仪礼郑注句读》等礼学著作皆遵循朱熹的这一研究方法,对经文加以分节。清代的几部通礼性质的礼学著作,如徐乾学的《读礼通考》、江永的《礼书纲目》等礼书也都继承了朱熹的分节这一编纂方式,“虽规模组织不能尽同于《通解》,而大体上,则均由《通解》脱胎者也”。《五礼通考》将这种编纂方式加以发扬,进一步运用于全书的编撰中,在分类编纂文献之后,也往往以“右……”的形式概括主旨或说明文献的内容,使读者读之而明了大旨。

此外,在“五礼”的内容和范围方面,《五礼通考》注重会通,又于“吉礼”的“宗庙制度”后附以乐律,于“嘉礼”中立“观象授时”、“体国经野”二门,涉及音乐与天文历算、舆地疆理,内容更为广博。《五礼通考·凡例》云:“《通考》将田赋、选举、学校、职官、象纬、封建、舆地、王礼各为一门,不入五礼;而朱子《经传通解》俱编入《王朝礼》,最为该洽。今祖述《通解》,稍变体例,附于嘉礼之内。”这种做法,四库馆臣虽然批评其“虽事属旁涉,非五礼所应该,不免有炫博之意”,但也不得不承认:“然周代六官,总名曰礼,礼之用,精粗条贯,所赅本博,故朱子《仪礼经传通解》于学礼载钟律诗乐,又欲取许氏《说文解字》序说及《九章算经》为书数篇而未成,则蕙田之以类纂附,尚不为无据。”可见,秦蕙田这种将礼学内容扩大的做法乃深受朱子之影响。

(二)重义理,兼考索,守朱子家法

古之治礼者,或研故训,或阐礼义。《五礼通考》虽然对历代典章制度作了系统的编纂,但此书并非资料的简单纂辑,而有其宗旨与学术取向。秦蕙田治礼非常重视礼义,强调礼制研究必须探索礼之奥旨与义理,“法古贵知其意”(《五礼通考·凡例》)。《五礼通考》编撰的另一重要参与者方观承,受其叔父方苞影响,治礼亦尤重义理,方观承《五礼通考序》云:“礼者,群义之文章,协诸义而协,则礼虽先王未之有,可以义断也”,意即礼乃是道德义理的表现形式,即使古未有相关礼仪,亦可据义理而制作新礼。他主张礼仪、名物度数必须以义理为裁断的标准,“名数虽繁,要以义理为之准”。秦、方二人在礼学研究上声气相投,均重视对礼义的探索。这种治礼的取向贯穿于《五礼通考》整书的编纂中。

秦蕙田非常推崇朱熹的治礼之法,清人多有论此者。王鸣盛《五礼通考序》尝论云:“朱子之学,以研究义理为主,而于古今典章制度、象数名物,亦靡不博考之。其纲条之所包罗者多,故援据间有未精;而日力不暇给,则书之未成,而有待于补续者亦多。《仪礼经传通解》以经为经,以记为纬。续之者益以丧、祭二礼,规模粲然矣!然熊勿轩《序》称‘文公初志,欲取《通典》及诸史《志》、《会要》与《开元》、《开宝》、《政和礼》,斟酌损益,以为百王不易之大法’。则今本犹未之备也。大司寇梁溪秦公味经先生之治经也,研究义理而辅以考索之学,盖守朱子之家法也……书成,人但知为补续徐氏,而公则间语予曰‘吾之为此,盖将以继朱子之志耳,岂徒欲作徐氏之功臣哉!’”王氏曾襄助蕙田编《五礼通考》,深知他编此书的目的,此论洵为得当、切中肯綮之语。又,曾国藩论曰:“乾嘉以来,士大夫为训诂之学者,薄宋儒为空疏;为性理之学者,又薄汉儒为支离。鄙意由博乃能返约,格物乃能正心。必从事于《礼经》,考核三千三百之详,博稽乎一名一物之细,然后本末兼该,源流毕贯。虽极军旅战争,食货凌杂,皆礼家所应讨论之事,故尝谓江氏《礼书纲目》,秦氏《五礼通考》,可以通汉宋二家之结,而息顿渐诸说之争。”曾氏认为《五礼通考》兼采汉学与宋学之长,考据与义理兼备,考据的目的乃在“正心”,意即探求圣人制礼之本义。此论甚与秦蕙田治礼之意相合。实际上,秦蕙田师法朱子辑礼本意,分类博考礼典,是希望从对礼制的分类考辨中探求圣人制作的本义,“五礼条分缕析,皆可依类以求其义”。例如《五礼通考》卷二二就《春秋》“大雩”书法之奥旨案云:“《春秋》常事不书,其书雩者,皆为旱而设也。厥义有三:一则记灾也,一则言大以志其僭也,一则见其时君臣犹有忧旱之心,以别于书大旱、书不雨、书自某月不雨至于某月,而不言雩者之忘民事也。经义宏深,所该者广,传者区区较量于月时之间,岂能通其旨哉。”另如《五礼通考》卷一一四蕙田案云:“程子有只以元妃配享之说,又有奉祀之人是再娶所生,则以所生母配之说,朱子并以为不然,而曰:‘凡是嫡母,无先后,皆当并祔合祭。’故知陈舒、韦公肃之议为深得礼意。”在礼制的裁断过程中,以是否合乎礼义作为标准,为探求礼义而考辨礼制,这是秦蕙田治礼的重要特点,《五礼通考》此类例证较多,兹不多举。

古代礼制因袭损益,随时代更,若时代变化则新礼亦不能拘泥而食古不化。“礼可义起”,若据古礼之精神原则,“法古之意”而斟酌古礼,则古礼亦可为制作今礼的资源。但若礼义不明,则制作新礼即成无根之举。故从朱子一直到《五礼通考》编撰者秦蕙田及参与者方观承、宋宗元等人,均重视对礼义的探讨并强调“礼以义起”的理念。

概括论之,自秦汉以来,礼制研究即成专门之学,议礼之家聚讼纷纭,《五礼通考》承朱子之遗意,广泛取材并考辨折中诸说,多有精论,对后世礼学研究大有裨益,尤其作为一部资料宏富的礼学巨著,秦蕙田能够不限于汇纂资料,而重视探求礼之奥旨,融经义探求于资料编排中,考索与礼义并重,实得朱子治礼之精髓。

朱子礼学思想与《五礼通考》之编撰

下面从《周礼》观、尊王思想与治礼目的等三个方面来考察朱子礼学思想对秦蕙田编撰《五礼通考》的影响。

(一)《周礼》观

关于《周礼》一书的性质以及成书年代,古代学者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朱熹根据该书之宏大规模与体例等,认为《周礼》为宗周典制,乃“礼之大纲领”,在《周礼》的成书年代及作者的问题上,朱熹明确认为“《周礼》是周公遗典也”,“如《周礼》一书,周公所以立下许多条贯,皆是广大心中流出”,《周礼》、《仪礼》为可信之“说制度之书”。针对后人怀疑《周礼》非圣人书以及存在的可疑之处,朱熹认为,即使退而论之,《周礼》或许不是周公亲自撰作,但其大纲、精神及其规模均为周公制定,仍应视为周公所作。因此朱熹编撰《仪礼经传通解》时即会通《三礼》,以《仪礼》为经,以《礼记》为传,并将《周礼》视作周代典制而采其内容加以纂辑。

《五礼通考》又如何处理《周礼》这一棘手的问题呢?该书卷首三案语曰:“春秋时博物闳览,好古洽闻之大夫,无如子产、叔向、晏婴、韩起诸人,曾未一见《周官》、《仪礼》,盖周公成文武之徳,其追王、郊禘、六官、五礼,诸大经大法,皆藏于王朝,掌于柱下,史官固不得见也。”蕙田认为,《周礼》、《仪礼》乃宗周典制,因一向藏于王朝,故春秋时诸君子未曾得而睹,史官亦不能见到。据此可见秦蕙田亦认为《周礼》为宗周典制,周公为制作者。另从《五礼通考》卷首第三《礼制因革上》的安排来看,此处将《周礼》置于夏、殷之后,春秋礼制之前,亦可见秦蕙田主张《周礼》所记为宗周煌煌礼典。在《五礼通考》的编撰中,参与撰修的各家秉承朱熹等人《周礼》、《仪礼》为周公所制作的观点,将《周礼》一书纳入《五礼通考》,使之成为考察古代礼制的重要支撑文献。不仅如此,在全书的编撰上,《五礼通考》也继承了朱熹“《周礼》为纲”、“《仪礼》为本经”的观念,“吞吐百氏,剪裁众说。盖举二十二史,悉贯以《周礼》、《仪礼》为之统率”。

(二)尊王思想

宋代诸儒深感政治局势之局促与外邦夷狄之边患,故政治思想中尤重“尊王攘夷”。北宋时期,王安石借助《周礼》推行新政,《周礼》成为变法的理论资源。变法派认为《周礼》为周公所作的致太平之书,并根据《礼记·明堂位》“昔者周公朝诸侯于明堂之位”,认为周公曾摄政称王;而出于尊君意识,反对派如司马光、程颐、苏轼等人则多反对周公称王说。宋儒对周公是否称王之事展开了热烈讨论。朱熹虽然主张周公作《周礼》,但反对周公称王之说,此一态度虽未明言,但朱熹尝论《尚书》云:“《康诰》三篇,此是武王书无疑。其中分明说:‘王若曰:孟侯,朕其弟,小子封。’岂有周公方以成王之命命康叔,而遽述己意而告之乎?决不解如此。”他将《康诰》等三篇(《康诰》、《酒诰》、《梓材》)的时代定在了武王时,如此则可将篇中的“王若曰”的“王”解释成武王,从而便与周公没有什么关系了。这样一来,周公也就不可能称王了。此后杨复编撰《续卷祭礼》,则径直删除了《礼记·明堂位》篇郑玄注的二处“周公”字样,以体现尊王之旨,并云天地祭祀“惟王得行之”。言外之意,鲁国虽为周公封国,亦不过诸侯,举行郊祀是僭越礼制。

《五礼通考》没有明确地就周公是否摄政称王的问题进行讨论,但在书中也表明了自己的态度。《五礼通考》卷二四引《礼记·明堂位》云:“天子负斧依,南乡而立。”下引郑玄注:“负之言背也。斧依,为斧文屏风于户牖之间,于前立焉。”而郑玄原注作“天子,周公也。负之言背也。斧依,为斧文屏风于户牖之间,周公于前立焉”。《五礼通考》反对周公称王说,遂删去“周公”字样,此与杨复为推崇尊王之意而删除“周公”二字之法有异曲同工之妙。

在鲁国郊祀问题上,秦蕙田等编撰者亦承宋儒之论,主张鲁国不应有祭天之礼,鲁国郊祀祈谷、大雩乃是僭越之举。例如,《五礼通考》卷二一蕙田案语云:“先儒论鲁僭郊,义理之正,无如程子、张子;考订证据,以罗氏、陈氏、蒋氏、马氏、杨氏、何氏为最。今以《礼运》之文绎之,则末世僭拟之说为近。”这种严防礼制僭越的裁断,其背后无疑是郊祀非王不得行的理念,鲜明地体现了编撰者的尊王意识。

(三)礼以经世与礼以时为大的思想主张

朱熹治礼具有强烈的现实关怀,他强调礼以时为大,主张根据具体的现实情况采择古礼而用之,并反对拘泥古礼,食古不化。他提出:“古礼繁缛,后人于礼日益疏略。然居今而欲行古礼,亦恐情文不相称,不若只就今人所行礼中删修,令有节文、制数、等威足矣。”欲发挥礼学的经世功能,关键在于因时变通地斟酌古制,而不是恪守成规,拘泥于三代之制。朱熹认为,即使“有圣人者作,必将因今之礼而裁酌其中,取其简易易晓而可行,必不至复取古人繁缛之礼而施之于今也。古礼如此零碎繁冗,今岂可行!亦且得随时裁损尔”,即在制作新礼时,必须遵循与时俱进的原则,制礼作乐必须简单易行,便于推行,故而需要随时损益古礼而变通之。

秦蕙田认为“礼为经世巨典”,强调治礼的经世目的,这与他继承朱子之志的编撰初衷是一致的。《五礼通考》撰修者对古礼与今俗之间的比较,常常以古礼为依据加以评判,不时以案语形式来针砭非礼之举和当时的鄙陋风俗。例如该书卷八一蕙田案语云“汉立原庙,议者非之。宋乃复袭其名,建立神御殿,至不可数。而以帝王之尊,杂处于浮屠、道家之宇,先王之礼扫地尽矣。《通考》总叙始末最详,存之可以为戒也”,对宋代不能坚持儒家的祭祀礼制加以批评。另如方观承批判当时的鄙陋祭俗云:“唐《开元礼》亦尚有尸,自后尸法亡而像设盛,于是梵宫道院,野庙淫祠,无非土木衣冠,神鬼变相,既立不罢,终日俨然,煽惑愚民,无有限极。以至玉帝天妃亦冕旒环佩而户祝之,则侮天渎神之至矣。乃知古人立尸之意,固甚深远也。”(卷五方观承案语)诸如此例,《五礼通考》中所在多有,充分体现了编撰者对于社会现实的关注与治礼以经世的淑世情怀。

但是古礼或因时代的变迁而不适用于现实社会,那么如何处理古礼与新礼的关系?秦蕙田认为礼有因革,礼学经世,须以古礼为基础,因时加以变通,“礼以义起,亦与时宜”,在《五礼通考·凡例》与卷首“案语”中秦蕙田表达了这一思想。《凡例》云:“班孟坚云:‘王者必因前王之礼,顺时施宜,有所损益。’夫子亦曰百世可知,述礼制因革。”又云:“曹褒君臣相得,诚一时之嘉会也。惜乎所撰新礼不能依古损益,多杂谶纬,有虚盛美,可胜慨哉!”此外,涉及朱子《家礼》中的礼仪制度,方观承主张斟酌裁剪取而行之,他认为:“《家礼》亦有难行之处。朱子为要存古,故段段有宗子行礼。今世宗法已亡,亦无世禄,数传之后,宗子未必贵,贵者不必宗子。祭用贵者之禄,倘支子为卿大夫,而宗子直是农夫,如之何?反使农夫主祭,而卿大夫不得祭也。此当酌一变通之法。”他主张采纳榕村李氏家祭法,“以贵者主祭,而宗子与直祭者同祭”。如此实行,“此亦礼以义起,于随俗之中仍寓存古之意,庶不似俗下祭祀,全然灭裂也”(《五礼通考》卷一一五方观承案语)。总之,古礼或因时代的变迁而不宜全部实行,后人可以法古义而斟酌古礼施行,这种理念也是参与《五礼通考》编撰者的共识。

这里强调的是,《五礼通考》受朱子礼学思想影响,重视礼学研究的经世功能,并不拘于礼经的束缚,强调礼必须与时俱进,这是非常可贵的。

《五礼通考》对朱门一系礼说之依归

《周礼·春官·大宗伯》将古礼分为“吉、凶、宾、军、嘉”五礼,而吉礼为之首,《礼记·祭统》亦有“礼有五经,莫重于祭”之说,吉礼为中国古代礼制门类中最重要的一门类。涉及祭祀诸多重大问题,古代学者往往是“歧说益纷,几千年间,废兴创革,往往莫之适从”(《五礼通考》卷一蕙田案语),于是秦蕙田决定对祭礼内容作一系统全面的清理。职此之故,秦蕙田非常注重对吉礼的探讨,《五礼通考》二六二卷中,前一二七卷为吉礼,约占全书规模的一半。因此,《五礼通考》吉礼部分最能体现秦蕙田对于朱子礼学的态度及其学术取向。下面主要以《五礼通考》“祭礼门”为例来考察《五礼通考》对朱子礼说之态度。

东汉郑玄遍注《三礼》,建构了一套祭祀体系,对魏晋以后的国家祭祀体系产生了较大影响。虽然魏晋时期的王肃广驳郑玄之说,但郑说的影响仍然很大。时谚云“宁道周、孔误,不言郑、服非”,即反映了南北朝对郑玄的推崇。迄至唐代,赵匡、陆淳等人对郑玄之说加以辩驳,宋儒继之而大扬其波,程颐、朱熹、杨复等人对郑玄的祭礼体系多有批评。限于篇幅,本文不再详述各祭祀门类的具体内容,而是以表格形式展现《五礼通考》对郑玄说的辩驳与对朱子礼说的态度(参见表1、表2)。以下简略叙述《五礼通考》的祭祀体系。

天神之祭问题中,尤以郊祀为千年聚讼的大问题。宋儒程颐、朱熹、杨复等人对郑玄的郊丘异帝、六天、大雩、明堂等说法提出异议,《五礼通考》“郊祀”门建构的祭礼体系继承了朱子、杨复一系的祭祀体系。

周代的地祇祭祀有大地、社稷、山川等神灵。历代学者聚讼之处主要集中于大地是否有二(大地昆仑皇地祇、神州地祇),以及社稷神灵的属性等问题上,至宋代,这些问题经朱子及弟子们的考论而渐趋明朗,《五礼通考》对郑玄的相关论说作了详细的辨正,并咸宗朱子说。

关于宗庙祭祀,历代学者主要围绕庙制、禘祫、昭穆等问题聚讼不已,郑玄之说尤为先儒所重。在庙制问题上,朱子不赞成郑玄之说,他认为“刘歆说文、武为宗,不在七庙数中,此说是”。《五礼通考》以朱子说为是,卷五八蕙田案语云:“七庙之制,自虞至商已然。殷之三宗百世不毁,不在七世亲庙之数。刘歆之论不可易也,故朱子亦以为是。”关于禘祫祭,郑玄之说凡三解,游移不定:一,他认为天子祭圜丘、郊曰禘,祭宗庙大祭亦曰禘;二,三年丧毕举行祫祭,明年举行禘祭,后再行殷祭;三,祫则合毁庙群庙之主于太祖庙而祭之,禘则增及百官配食者审谛而祭之。鲁礼,三年丧毕而祫,明年而禘。圜丘、宗庙大祭俱称禘。郑说招致唐代陆质、赵匡等人的反驳,朱子一遵陆质之说,认为:“禘是祭之甚大甚远者,若他祭与祫祭,止于太祖。禘又祭祖之所自出,如祭后稷,又推稷上一代祭之,周人禘喾是也。”“然又惟天子得如此,诸侯以下不与焉。”其后杨复又作了详细论述,认为:“夫禘者,王者之大祭。王者既立始祖之庙,又推始祖所自出之帝,祀之于始祖之庙,而以始祖配之。”《五礼通考》卷九七引用并赞成杨复之说,蕙田案语云:“禘以祭始祖所自出之帝,祫以合祭毁庙未毁庙之主,祠禴尝烝谓之时享,皆宗庙之祭也”,“既分郊丘为二祭,又合郊丘为禘祭,惑误滋甚。王肃发其端,赵氏、杨氏详其辨,诸家从而引伸之,可谓廓如矣。”关于昭穆制度,《五礼通考》卷五九方观承案语云:“昭穆之说,自汉以来纷然聚讼,至朱子而始有定论。”可见《五礼通考》并宗朱子说。

表1 《五礼通考》祭礼部分驳郑一览

据表1可以看出,在一些长期聚讼的祭祀礼制问题上,《五礼通考》受宋儒驳郑风气的影响,对郑说多有挬击,并萃集后儒诸说,以附录形式对郑说集中辩难。引用各家之说也以宋儒居多,解经与辨正郑玄之说以宋儒的经解为主。其中,祭礼中许多重要的问题,朱子多有涉猎且有自己的考证与认识。秦蕙田以继朱子未竟之志自许,对朱子的礼学观点自然是非常重视,有关郊祀、明堂、庙制、禘祫、昭穆等重大礼学问题,《五礼通考》均重点引用朱子之说。出于对朱子的尊崇及受其影响,书中或从朱子之说,或申论朱子之说(如昭穆兄终弟及),或曲为维护朱子之论。此外,秦蕙田还将司马光《书仪》、朱子《家礼》中的祭礼内容编入“大夫士庙祭”部分,充分体现了秦蕙田对朱子礼学体系中《家礼》一书的尊重与重视。

表2 《五礼通考》构筑的祭礼体系

对朱熹门人之礼说,秦蕙田也高度重视。杨复继朱子之志撰《续卷祭礼》,推阐朱子礼说,也可视作朱子礼学体系,《五礼通考》对杨复礼说也广为征引并多从其说。据表2,《五礼通考》所架构的祭礼体系,与朱子、杨复所架构的祭礼理论体系完全一致,而在比如明堂、庙制、禘祫、昭穆等许多重要的礼制问题上,秦蕙田《五礼通考》咸宗朱子说,一以朱子为归。

要之,《五礼通考》烙上了深深的宋学之印,具有鲜明的宋学色彩,这与秦蕙田服膺宋儒治礼之法密切相关。《五礼通考·凡例》曰:“汉《艺文志》言礼者十三家。洎及魏晋,师传弟受,抱残守阙,厥功伟焉。至宋元诸大儒出,粹义微言,元宗统会,而议礼始有归宿。”反映出秦蕙田对宋代诸大儒礼说的尊崇。对朱子的礼学体系,方观承《五礼通考序》言之甚明:“三代以下,言礼者必折衷于朱子。”此乃秦蕙田及《五礼通考》编撰者的共识,《五礼通考》的学术取向及其鲜明的宋学特色由此可见一斑。该书在“规模遗义”上,无疑可以视为朱子礼学之延续和发扬;从治礼的宗旨与学术取向等角度分析,又可谓是一部具有宋学色彩,受朱子礼学影响较深的礼学巨作。

①赵尔巽等:《清史稿》卷三○四《秦蕙田列传》,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10502页。

②参见顾栋高《五礼通考序》,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卢文弨《五礼通考序》,光绪六年江苏书局重刊本。

③曾国藩:《圣哲画像记》,《曾国藩全集·诗文》,岳麓书社1986年版,第247~252页。

④王炜民:《秦蕙田与〈五礼通考〉》,《阴山学刊》1999年第1期。

⑤重要者有林存阳:《秦蕙田与〈五礼通考〉》,《北京联合大学学报》2005年第4期;杨志刚:《秦蕙田〈五礼通考〉撰作特点析论》,《中国经学论集》,陕西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35~356页;张涛:《〈五礼通考〉史源举要》,《中国文化研究》2011年第3期。

⑥黎靖德:《朱子语类》卷三三,王星贤点校,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177页。

⑦朱熹:《乞修三礼札子略》,《仪礼经传通解》,《朱子全书》第2册,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25~26页。

⑧参见殷慧《朱熹礼学思想研究》,湖南大学岳麓书院博士论文(2009年),第135~136页。

⑨钱穆先生曾云:“今本《经传通解》仅附注疏,并无尽取汉晋而下及唐诸儒之说而加以考订辩证之事。”参见钱穆《朱子新学案》,巴蜀书社1987年版,第13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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