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不能成为创新阻力
2014-06-20张维迎
张维迎
互联网金融本身是一个新现象,我们应该给企业家足够的创新空间。或许一些现在所谓的创新未来经不起实践的考验,可能被淘汰,但由于事先没有办法知道哪一些是好的,哪一些是不好的,唯一的办法就是不要对它干预太多,让其有一个自然发展的过程。只有随着技术进步、产业发展发现一些问题,再逐步给它一定的规制。
市场经济离不开政府,但是政府又特容易变成市场的破坏力量,所以人类面临的一个永恒的主题就是怎么防止政府变成市场的破坏力量。
有时,对监管者而讲,最安全的办法就是不让新东西出现。中国的金融本来就是监管过度,甚至互联网现在的一些金融产品就是监管过度而导致的。为什么支付宝会成为那么大的市场?支付宝可以解决买卖双方之间可能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欺诈等行为的问题,而支付宝本身则靠其声誉来保证这一点。
改变的力量一定是新的力量。应该看到,互联网产业的企业家对中国金融体系的冲击,对于中国整个经济和市场化方向的改革是非常有益的。要靠传统的几大银行去改革金融真的太难了,尤其是现在有利率和市场进入的保护,垄断银企靠利差就可以吃得很肥、过得很好,维持现状就很好,并试图把任何一种新的创新都看作对自己的挑战。监管政策特别要注意的一点,怎么防止那些既得利益者,也就是现有主导市场的垄断企业,阻碍创新金融产品的出现。
如果每个人都有创新的权利,那么老的既得利益阻碍就变得非常难。在中国,市场是由好多法律政策管制,好多人本应有的权利不能去行使,这便阻碍了创新。另一方面,政府监管部门必须要有新的理念,新的理念如果能够战胜这些既得利益者,那这个创新会更快更有可能。如果相反,监管部门为现有的既得利益本身所绑架,那么这个创新就变得非常难。
金融最根本的问题就是政府监管过多,使得市场机构本身不能发挥作用。市场不仅是一只看不见的手,也是一只隐形的眼睛,是有记忆的,你做了好事它会记下来,做了坏事它也记下来。而政府类似于乱摸的手,把市场的眼睛给挡住了,市场出了问题,本质就是政府出了问题。包括美国爆发次债危机导致的全球金融危机,本身是政府这只手出问题了,但是一般人容易把它理解为是一个市场问题。
创新本来就是面对一个不确定的世界,让人们在遵守基本的产权和自由规则的情况下去试、去闯。如果事先就知道哪个创新好、哪个创新不好,这就不可能有创新。
要相信人本身有自由意志和自由选择的权利,在这个意义上,如果有风险出问题,他要承担一定责任。买股票没风险吗?有风险,那有风险你就得承担这个风险,赚了钱是你的,亏了也是你的。
互联网金融也是这样,不论是媒体,还是政府监管部门,有责任提醒这种产品存在的风险,当然不能任意夸大,妖魔化它。但是,要给人们选择的自由。所以,使用互联网金融工具和产品的用户,应该明白这是有风险的。由于政府对金融业管制的太多,所以一出问题,就说政府得承担责任。
在中国目前的情况下,政府对市场干预太多,个人选择的权利受到好多限制,或者被扭曲,这样每个人都不愿意承担责任。比如房价,你两万一平米买的,涨到四万,开发商不能找你补钱。但是,两万跌到一万,那也是你的责任。所以,市场的基本原则就是在交易的时候没有欺诈,而风险应该自己承担。
政府决策的人也是个人,怎么能说坐在政府的那个人就比在企业的那个人聪明,比消费者更聪明?如果那样,为什么要市场经济?计划经济认为只有中央这些政府计划机关知道什么应该生产,如何生产,应该定多少价格。我们现在知道这是不可能的,所有的那些自以为知道的东西其实最后都很无知。计划经济时期,我们批判市场经济造成巨大的浪费、经济危机等等,结果最后发现,计划经济比市场经济的浪费何止十倍二十倍呢?
同样,企业、个人都可能犯错误,但是交给他们责任,有错误他们就会及时调整,这个错误就不会变成巨大的灾难。如果没有政府干预,人类分散犯的错误都不会酿成巨大的灾难。
市场经济离不开政府,但是政府又特容易变成市场的破坏力量,所以人类面临的一个永恒的主题就是怎么防止政府变成市场的破坏力量。人类面临最大的威胁,不是过分的市场化,而是过度的政府干预。
政府不以盈利为目标,这是一件好事。但问题是,当前政府官员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所以追究政府责任的,只能是出事故,而避免事故最好的办法就是阻碍创新。但是,人类要进步总是需要创新,需要冒一点险。
个人的选择,市场会做一个权衡。从某种意义上说,政府官员施加的好多管制,实际上是想办法怎么逃避自己的责任。
究竟什么样的方法可以避免政府对市场的伤害呢?
要法治,要立法。政府监管市场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立法与执法,规定什么是不可以做的。法无禁止皆可为,个人只要没有禁止的事就是可以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