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银行怎样科学防范风险
2014-06-20张闻素
张闻素
随着中国银监会“金融国十条”的颁布,全国各地呼吁申办筹建民营银行的呼声高涨,行动也非常之迅速。今年两会后,银监会随即公布了首批参与民营银行试点的发起人名单,有十家民间资本入选。由此可见,对民营资本进入金融业的政策“玻璃门”已拆除。建立民营银行有助于打破中国商业银行业的国有垄断,实现金融机构多元化,未来民营银行的发展壮大,无疑将进一步增强市场活力,更有效地配置市场资源和金融人才。
风险自担的挑战
首批五家民营银行试点方案中提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就是风险自担。市场允许从事金融业务,同时市场也要求出现问题时必须自担风险。而对于这些新型民营银行而言,最为显著的特点是区域性、规模小、侧重微小企业信贷等,那么风险自担显然是他们面临的一个最为严峻的挑战。在国家不再兜底的前提下,这类新型银行唯有积极探索符合我国中小微企业实际情况的风险防范技术,借鉴国内外金融机构的优秀做法,并在此基础上因地制宜进行本土化与再创新,才能保证自身的长治久安式可持续发展。
对于银行业来说,风险主要有三类:一是信用风险,二是市场风险,三是操作风险。这三类风险都需要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监控,但目前还无法百分之百地充分实现。理论上对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的研究已相对成熟,这两类风险都已经可以相对进行精细量化,而操作风险的量化还正在研究中。
众所周知,我国中小微企业财务报表大都不够规范,信用记录也不太完善,经营周期和企业寿命相对较短,抵押担保物相对缺乏甚至没有,这些实际特点决定了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民营银行在风险控制方面必须摆脱传统的抵押担保模式,转而通过客户经理与客户之间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全面地获得各种软硬信息,才能切实管理好显性和潜在的各类风险。
化解风险之策
全流程、全方位的调查是基础工作。银行客户经理要重视贷前、贷中和贷后对中小企业信息及经营状况的获取、审查、评估及跟踪。贷前,银行客户经理或信贷员接到贷款申请后,要对客户进行实地调查:经营手续、经营场所、库存和销量、业务收支、客户群体、利润率、业务前景、客户家庭收支和存款、债权和债务等信息;收集影响客户业务发展的有利、不利因素,对客户信息进行检验,包括走访熟人、邻居,查看库存销售,查验电表、水表等,确保中小企业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贷中,民营银行也要建立健全独立的内部评级体系,以综合中小企业具有的详细的社会经济活动和企业特征记录,诸如税收记录、工商执照、营业年限、员工人数、行业前瞻等,最后完成对中小企业的评级并做出授信报告。贷后,信贷员密切跟踪中小企业的运营情况,定期对该中小企业进行重新评级,及时调整授信策略。
“熟人社会”理念的有效运用会在某种程度上化解风险,防患未然。民营银行的从业者多来自民间,他们与主要服务对象中小民营企业同属本乡本土,往往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有条件从事关系型信贷业务。所谓关系型信贷业务是指他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凭借与中小企业以及社区成员长期交往中所获取的特定“软”信息来发放贷款。这些“软”信息包括:银行信贷员与中小企业所有者常年直接交往形成的对其人品、可信度的评价;与中小企业供货商、顾客、邻近商家交流形成的对该中小企业发展前景的预测等。掌握这些信息后,他们就能够比较准确地辨别谁讲的是真话,谁讲的是假话,从而降低银行放贷的风险。也就是说民营银行有条件建立起具有关系网络特征的客户群体,立足于地方,寻找与其具有上下游生产关系,亲戚、朋友关系等具有典型社会关系网络特征的潜在客户。关系型客户群体的开发具有明显的好处,贷前客户经理能够相对简单地收集潜在客户信息并判断信息的真伪,贷中能够降低贷款调查的难度和成本,贷后有助于及时获取和掌握客户的经营信息及相关经营状况的变化。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民营银行也可以适度借鉴国外经验,比如美国小银行的个性化服务。美国的小银行经营者往往能与客户形成良好的互动,这些小银行的员工通常十分熟悉本地客户,这些员工本身也是社区生活的一员,地缘和人缘优势使他们具备了丰富的社区知识,从而能为客户提供更为人性化的服务。小到专门针对13岁至17岁的社区成员提供指导性储蓄账户,大到对高负债社区成员设计有针对性的债务转换及清偿方案。当社区银行的客户有较多资金需求时,银行马上会恭敬地把他请到办公室,提供一对一的服务。民营银行的存在,就是为了填补我国商业银行特别是大型商业银行无法或无力顾及的市场空白,从这个角度来看,绝大多数的民营银行,甚至也可以像美国一样定位于社区服务。
提供制度保障
在整个国家的金融制度层面,引进信用保险制度是探索银行业与保险业合作的新锐之途,也是使民营银行获得更多公众信任并保护存款人利益的良方。
信用保险包括存款保险和贷款保险。存款信用保险是一种金融保障制度,是指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各存款机构作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险费,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银行信用,稳定金融秩序的一种制度。贷款信用保险是指保险人对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进行担保,以承保借款人信誉风险的保险。在贷款信用保险中,贷款方即债权人是投保人。当保单签发后,贷款方即成为被保险人。当企业无法归还贷款时,债权人可以从保险人那里获得补偿。贷款人在获得保险人的补偿后,必须将债权转让给保险人,由保险人向借款人追偿。信用保险可解贷款燃眉之急。凭借个人和企业信用,在无需抵押物、没有担保人的情况下,只要事先买个保险,可在几个工作日内从银行获得小额贷款以解燃眉之急,这就是信用保险贷款的直接效用。
当然,我们也呼吁银监部门对新型的民营银行应适当提高风险容忍度,并鼓励银行通过不断扩大资金来源和信贷企业数量,以不断增长的规模和效益逐渐覆盖风险。
银行好开,风险难防。在国家金融新政利好的环境之下,对于蜂拥而至的民营银行和新型银行发起人而言,风险自担是一种生死考量,科学的风险防范是民营银行生存和良性发展的筹码,否则就如同把钱扔到水里,而后再亲自跳进去裸泳。
(作者单位:中国中小企业协会金融委)
责任编辑:谭 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