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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治理的三个阶段

2014-06-19苗国厚

传媒 2014年22期
关键词:阶段管理发展

文/苗国厚

互联网治理从1994年中国接入互联网那一天就已经开始,20年来,互联网治理从稚嫩走向成熟,从摸索走向创新。当下,互联网治理已上升到国家战略,以下笔者对其20年发展历程进行阶段分析。

互联网治理阶段研究现状

20年对于人类社会发展来说太短暂,但对于日新月异的互联网发展以及治理来说是一个比较长的时间段。2014年2月,研究机构we are social发布的《2014年全球社会化媒体、数字和移动业务数据洞察》报告显示,中国互联网网民比例为44%,达5.9亿;QQ空间活跃用户达6.23亿,中国手机设备持有量超12亿台。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34次调查报告,截至2014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6.32亿,其中手机网民达5.27亿。中国从1994年接入互联网,到今天成为互联网第一大国,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互联网的治理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20年来中国互联网治理从不完善到完善,从稚嫩到成熟,并积极参与国际交流合作,积累了不少经验。

目前学术界对互联网治理阶段的研究不是很多,有代表性的是学者周俊依据管理办法总比技术发展晚一步的常识,按照互联网技术在中国发展的分期,将互联网内容管理的历史划分为三个阶段:1994年—1999年处于探索模式中的弱度管理阶段、2000年—2007年机制与体系成型的适度管理阶段、2008年—2013年面临挑战与冲击的强度管理阶段。

互联网治理阶段划分的依据

依据不同,划分的阶段就不同。只有将依据设定得更加科学,更加符合互联网治理的实际,才能使划分更加科学。基于此,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两点依据:一是阶段划分要尊重事物的发展规律。按照马克思主义观点,事物发展是有规律可循的,一般都是从不完善到相对完善,从摸索起步到常态化、规范化。互联网治理也是这样,也要经历这个阶段,而且根据事物发展在初期相对缓慢的一般规律,互联网治理的早期所需时间可能会更久,而到后来发展速度加快,变革的速度也会加快。二是以互联网治理重大事件为节点,同时兼顾互联网技术发展。互联网治理作为一个独立的事物,有其自身独特性和发展规律,必须依据自身发展中的重大事件节点,这是首要的。当然,互联网治理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也要兼顾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另外,此次划分以20年为总时间段,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历史事件的变化,以后的阶段划分可能还会有变化。

互联网治理的三个阶段

互联网治理摸索起步阶段(1994年—2004年)。1994年—2004年是互联网治理的摸索起步阶段,这10年是Web1.0时代,互联网在中国的发展相对较为缓慢,互联网治理在摸索中起步。1995年3月,中国科学院上海、合肥、武汉、南京4个分院远程连接成功。1999年9月,招商银行率先启动“一网通”网上银行服务。2000年5月、7月,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互联网正式开通。这个阶段在互联网治理上,主要是防止境外势力、反动言论的渗透,黑客的攻击。1996年,国务院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1999年10月,中央下发《中央宣传部、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关于加强国际互联网络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2000年9月25日,《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公布施行。2004年11月8日,《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意见》出台,对长效管理体制的建立做出了部署。这一时期的组织管理机构有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和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这三个机构根据各自职责开展相关工作。

这一阶段,我国互联网治理处于摸索阶段,对互联网治理的定位和策略相对较低和较为单一。在职责分工上,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负责互联网意识形态方面的管理引导,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主要负责技术支持和科研咨询服务,具体负责国家网络基础资源的运行管理和服务,承担技术研发并保障安全,开展相关研究并提供咨询。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主要负责互联网领域的监控和管制,打击犯罪活动。由于互联网发展处于起步阶段,这段时期的治理存在各自为政的局面,还没有出现一个统一的协调组织或机构来统筹负责。

互联网治理强化完善阶段(2005年—2010年)。2005年—2010年是互联网治理强化完善阶段,2005年,互联网进入Web2.0时代,网络治理开始复杂化、常态化。Web2.0注重用户的交互作用,用户既是网络信息的浏览者,也是网络信息的制造者,互联网的吸引力和交互作用赢得了更多的网民,极大地推进了互联网的发展。2005年,博客出现标志着中国互联网发展进入Web2.0时代。2009年,新浪、搜狐、网易等开启或测试微博功能,开启了自媒体时代。2010年,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加快推进。在互联网治理上,也进行了跟进,治理核心是打击“黄赌毒”。2005年9月25日,《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出台。2006年全国互联网站管理工作协调小组成立,《互联网站管理协调工作方案》出台,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包括信息产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前身)、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教育部、公安部、国家保密局、解放军总参通信部等15个部委和军方机构,中宣部负责指挥,办公室设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各部门根据分工各自分管一块。这标志着网络治理的体制机制已成型。此外,互联网行业组织的自我管理起步。

从发展历程上看,2005年—2010年是互联网治理的过渡阶段。面对网络信息的空前增多,全国互联网站管理工作协调小组成立。从运行状况看,协调小组具有临时性,执行力不强,效率不高。工作中容易出现“都在管,又都不管”的境遇,从开展的运动式整治互联网行动发现,牵头的有时是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有时是公安部,有时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有时又是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整治力度相对较弱,极易出现反弹。根据互联网发展状况要求,专家学者纷纷提出,要成立专门的国家政府机构以加强对互联网治理。

互联网治理日趋成熟阶段(2011年—至今)。2011年起至今是互联网治理日趋成熟阶段。这期间,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的崛起及移动互联网推广使用,网络安全日益严峻,互联网治理有了统一的组织管理机构,并上升为国家战略。在互联网的发展上,2012年9月18日,《中国云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公布,大数据时代到来。2013年,进入移动互联网“微”时代,同年12月,进入4G时代。在互联网的治理上,2011年5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成立,主要职责包括落实互联网信息传播方针政策、推动互联网信息传播法制建设、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等。2014年2月27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立。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担任组长,李克强、刘云山任副组长。互联网治理上升为国家战略,实现了网络治理机构由虚到实,力度由弱到强的重大转变,网络整治的力度空前、方式更加灵活,互联网治理日趋成熟。

中国对互联网的治理一直在进行中,一直“在路上”。展望互联网治理的趋势,笔者认为,要对互联网治理进行“扁平化”创新,并结合互联网的特点来完善,要实现从互联网管控到互联网治理的转变,从互联网治理到网络社会治理的转变。首先在思想观念上要实现从一元单向管控到多元交互共治的转变,其次治理的主体结构发生变化,政府不再仅仅是治理的主体,也是被治理的对象,网民、网络组织不再仅仅是被治理的对象,也是治理的主体。结构的变化,必然导致治理策略的调整,先前单向、强制、刚性的治理模式,将转向交互、合作、包容的治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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