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建设下事业单位基建账并账会计处理实证研究
2014-06-18吴兴旺
吴兴旺
摘 要:2012年12月,财政部颁布的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第三条规定:事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这就意味着,事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仍要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对于欠发达地区,事业单位贷款进行基本建设投资,基建账如何作并账会计处理,相应法规未作明确规范。文章以闽北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1月1日基建会计报表及月基建发生额为例,对事业单位贷款建设下基建账并账会计处理作实证研究。
关键词:贷款建设 基建账 并账 实证研究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4)04-113-02
一、引言
2012年12月,财政部颁布的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第三条规定:事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这就意味着,事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仍要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为了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促进新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2013年1月,财政部制定了《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一是应当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并入新账;二是执行新制度后,应当至少按月根据基建账中相关科目的发生额,在“大账”中按照新制度对基建相关业务进行会计处理。新《制度》、《规定》全面、详细规定了事业单位事业会计和基建会计核算的标准,便于会计人员实务操作。但对于欠发达地区,事业单位贷款进行基本建设投资,基建账如何进行并账的会计处理,新《制度》、《规定》未作明确规范,本文拟以闽北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1月1日基建会计报表及月基建发生额为例,对事业单位贷款建设下基建账并账会计处理作实证研究。
二、事业单位贷款建设下基建账并账会计处理研究
《规定》对2012年12月31日原基建账中相关科目余额并入新账,作明确规定:按照基建账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预付工程款”等科目余额,借记新账中“在建工程—基建工程”科目;按照基建账中“交付使用资产”等科目余额,借记新账中“固定资产”等科目;按照基建账中“基建投资借款”科目余额,贷记新账中“长期借款”科目;按照基建账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预付工程款”、“交付使用资产”等科目余额,贷记新账中“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按照基建账中“基建拨款”科目余额中归属于财政补助结转的部分,贷记新账中“财政补助结转”科目;按照基建账中其他科目余额,分析调整新账中相应科目;按照上述借贷方差额,贷记或借记新账中“事业基金”科目。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12月31日的基建会计报表如右表。
按《规定》要求,该学院2013年1月31日资金平衡表的期初数,并入事业大账会计处理如下:
借:在建工程—基建工程 112973902.14
存货 45730
银行存款—基建户 144250.82
其他应收款 600000
事业基金 29401402.14
贷:长期借款 21000000
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112973902.14
其他应付款 9081331.25
其他应付款 110051.71
2012年12月31日,该单位事业基金为贷方余额1213155.56元,基建并账后,事业基金为借方余额28188246.58(1213155.56-29401402.14=-28188246.58)元,这显然违反了事业基金不能为负数(赤字)的规定。稍作分析,不难看出,问题就出在非流动资产基金项目金额的确定上。
笔者认为,应将基建账中“基建拨款”科目余额扣除归属于财政补助结转的部分后的金额作为非流动资产基金项目的金额,即只有来源于财政基建资金的部分才确认为非流动资产基金,基建账中基建借款余额在合并中不宜确认为非流动资产基金,不宜冲减单位的事业基金项目余额。基建借款余额应该在以后偿还时分期分次转作非流动资产基金。按此思路,笔者认为该单位2013年1月1日,基建账期初数并账时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在建工程—基建工程 112973902.14
存货 45730
银行存款 144250.82
其他应收款 600000
贷:长期借款 21000000
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83572500
其他应付款 9081331.25
其他应付款 110051.71
这样既不影响单位事业会计账中事业基金项目的变化,又能够较客观地反映出基建借款资金分次转化为非流动资产基金的过程,避免并账虚增净资产(非流动资产基金项目)。
三、事业单位贷款建设下基建账月发生额并账会计处理研究
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与《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一直以来是并存运行的,事业单位一般都设事业财务账和基建财务账。基本建设资金进入基建账主要有两种渠道,一是从事业账拨入基建账,一是直接拨入基建账。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公共预算财政资金、预算外资金额度一般是拨入单位零余(下转第119页)(上接第113页)额账户(即基本户),一般实行财政授权支付方式。经主管财政批准,财政专项建设资金可以拨入单位银行基建专户。
笔者结合自己从事基建会计的工作实践,对事业单位基建账发生的业务作以下归类:一是以事业财务预算外资金用于偿还基建贷款和基建欠款;二是获得财政拨入专项资金用于偿还基建贷款和基建欠款;三是以事业财务预算外资金用于新增基建支出。现以闽北职业技术学院为例,对贷款建设下基建账月发生额并入大账会计处理作实证研究。
1.以事业财务预算外资金用于偿还基建贷款和基建欠款。2013年6月8日,闽北职业技术学院银行零余额基本户收到财政专户拨入预算外资金300万元,用于偿还国家开发银行借款。
该单位事业会计中作借记“银行存款—基本户”科目300万元,贷记:“事业收入”科目300万元;支付开发银行到期借款时,借记“事业支出—其他资金支出—项目支出”科目300万元,贷记“银行存款—基本户”科目300万元;以付凭证复印件,在基建账中作借记“基建借款”科目300万元,贷记“基建拨款—本年自筹资金拨款”科目300万元。期末,基建账发生额并账时,借记“长期借款”科目300万元,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300万元。这就将基建借款分次确认为非流动资产基金,偿还基建借款后确认负责减少、净资产增加。
2.获得财政拨入专项资金用于偿还基建贷款和基建欠款。2013年1月15日,闽北职业技术学院银行基建专户收到财政国库拨入老校区闲置资产拍卖款650万元。
该单位基建账收到专款时,借记“银行存款—基建户”科目650万元,贷记“基建拨款—本年其他拨款”科目650万元。其中,支付新校区基建工程欠款450万元时,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450万元,贷记“银行存款—基建户”科目450万元;支付二期工程宿舍楼工程款200万元时,借记“预付工程款”科目200万元,贷记“银行存款—基建户”科目200万元。期末,基建账发生额并账时,借记“银行存款—基建户”科目650万元,贷记“其他收入”科目650万元;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450万元,借记“在建工程—基建工程”科目200万元,贷记“银行存款—基建户”科目650万元,同时,借记“事业支出—专项资金支出—项目支出”科目650万元,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650万元。基建账本月发生额并账时,将新增加的基建拨款确认为“其他收入”、“事业支出”及“非流动资产基金”。
4.以事业财务预算外资金用于新增基建支出。2013年10月18日,闽北职业技术学院银行基本户收到财政专户预算外资金100万元(财政授权支付),直接用于偿还新校区基建工程尾款。
该单位事业会计中作借记“银行存款—基本户”科目100万元,贷记“事业收入”科目100万元;支付新校区基建工程尾款时,借记“事业支出—其他资金支出—项目支出”科目100万元,贷记“银行存款—基本户”科目100万元;以付凭证复印件,在基建账中作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100万元,贷记“基建拨款—本年自筹资金拨款”科目100万元。期末,基建账发生额并账时,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100万元,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100万元。这就将基建欠款分次转化为非流动资产基金,偿还基建欠款后确认负责的减少、净资产的增加,使单位提供的会计信息更加客观。
四、结语
财政部出台的《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作为新《制度》的配套实施规定,应该考虑欠发达地区事业单位贷款建设下的基建账并账可能出现的问题,以便欠发达地区事业单位在执行中有据可依。笔者建议,应尽快完善新制度的相关实施细则,进一步增加新《制度》的可操作性。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12.12
[2] 财政部.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2013.1
(责编:贾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