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审议
2014-06-18
3月3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政府规章《广州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管理暂行办法》,旨在对广州市的商品过度包装问题进行全面地限制和管理。《暂行办法》主要有三大创新点:一是将容易出现过度包装,与民生密切相关的茶叶、酒类等日常消费品和月饼、粽子等节日商品列为重点监管领域,并对其包装标准进行了细化;二是明确规定了“分开销售,自主选择”的机制,要求在广州市范围内销售的商品,实行商品与包装物分开销售,消费者对是否购买商品包装有自主选择权;三是建立包装物的强制回收制度,明确赋予了商品生产者和销售者回收包装物的义务,增加其处理包装物的成本,从而促使其减少使用不必要的包装物。
编辑点评:商品过度包装危害极大,不仅浪费资源,损害消费者的利益,还有可能造成垃圾围城,加剧环境污染。在当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舆论环境下,公众对遏制过度包装的呼声日益高涨。而且,事实上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很多商品不需要销售包装就能达到使用和流通的功能,消费者在购买此类商品后,其销售包装立即变为了废弃物,造成极大的资源浪费。《暂行办法》明确提出了“分开销售,自主选择”的机制,可以称得上是一项非常具有创新性的举措。一方面可以使企业改变营销策略,根据不同的市场需求设计不同档次、数量的包装物;另一方面也能起到鼓励公众自觉抵制不必要销售包装的作用,通过消费者的倒逼机制来促进理性市场需求的形成。
此外,《暂行办法》还加大了对过度包装的惩罚力度,规定了最高10万元的处罚上限,据悉,这是政府规章所能开出的最高处罚额度。这也充分体现出了广州市政府治理过度包装的决心。相信随着《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施,广州市的过度包装现象将得到有效遏制,同时也将对其他城市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当然,新机制的实施还需要一个过程,效果究竟如何,且让我们拭目以待。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