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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互联网金融下的保险行业

2014-06-18张一然

经济师 2014年4期
关键词:保险行业保险公司监管

●张一然

略论互联网金融下的保险行业

●张一然

互联网保险在2011年到2013年发展迅猛,尤其是2013年,互联网保费规模翻了几番,互联网保险发展已成为保险行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虽然发展迅速,但是在大数据时代的保险也有其缺点。文章对互联网保险发展进行了阐述,指出了其不利因素,并提出可行性建议,在大数据时代下,如何发展互联网保险。

互联网保险 发展 创新

互联网金融现在已成为百度等各大搜索网站的热频词语,2013年称得上是互联网金融元年,金融领域各行业在互联网的支撑下都发展迅速。保险行业也不例外,为了顺应大数据时代,保险行业也有很多大动作,只是每次引来的噱头大过创新。互联网时代背景下,保险行业将如何发展?

一、2013年的互联网保险“逆袭”

我国早在2000年就有数十家保险公司开通了电子商务业务,但发展一直非常缓慢,互联网保险业务内容单一,缺乏线上互动,网络保险客户和直销较少,客服仅仅处于服务信息提供阶段。直到2013年,互联网大数据时代已悄然来临,一系列的变革让互联网保险的地位也日趋加深。

目前有以下几种互联网保险组织形式。第一种是各大保险公司有自己的官网销售保险产品,各保险公司转变官网定位,对于官网的全新设计和维护,吸引了更多网民选择网上在线保险产品。第二种是各大互联网服务商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天猫上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的旗舰店,不定时推出的聚划算业务,京东、苏宁、网易纷纷在自己网站上设置“保险频道”,简洁的画面和方便的计算界面让顾客选择车险、意外险等险种变得更加快捷简便。第三种是第三方电子商务保险网站,包括中民保险网、新一站保险网等,它们专注于互联网行业,所以网站功能和设计符合互联网特色,在线投保流程优化程度更高,使得顾客投保时效率更高更快捷。第四种也是最值得瞩目的是保险公司与电子商务公司设立的合资公司——全国首家网络险企众安在线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它由平安保险董事长马明哲,腾讯CEO马化腾和阿里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共同出资于2013年11月6日成立,针对互联网的弱势开发出有针对性的产品,于12月5日上市的“众乐宝”是其第一款产品。互联网保险组织形式的多样化让网民上网时随处都可以看到保险险种的广告,加大了关注度,也为其提高网销奠定了基础。

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2014年2月25日发布的《互联网保险行业发展报告》显示,2011年至2013年的三年间,我国国内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公司从28家上升到60家,年均增长达46%;保费规模从32亿元增长到291亿元,三年间增幅总体达到810%,年均增长率达202%;投保客户数从816万人增长到5437万人,增幅达566%。因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互联网的长足发展,2013年称为互联网金融元年,互联网保险也因为一系列改革有了近8倍的增长,2013年真可谓是互联网保险“逆袭”的一年。

二、大数据时代的保险尴尬

互联网保险在近几年高速发展,但是《互联网保险行业发展报告》分析,互联网保险在整个保险市场中所占的比重不足3%,这和欧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巨大差距。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互联网本身监管尚不完善。到目前为止,保监会尚未正式出台关于互联网保险的监管规定。网民在选购互联网保险产品的风险远大于现实中的保险员推销和电销。支付过程缺乏安全性,网上交易容易受到黑客攻击,不仅是顾客,包括保险公司自身都存在数据信息及工作程序被篡改、盗取的风险。安全性备受瞩目。

二是由于互联网营销不同于保险员与顾客面对面的交流,互联网保险不能很好地了解顾客的情况,无法为顾客选择适合其需求的险种,缺乏灵活性和个性化。所以目前的互联网保险种类比较单一,产品结构不平衡,财险主要是车险,寿险以保险理财产品居多。

三是我国互联网保险目前主要停留在销售端,还处在吸引顾客扩大互联网保险营业额的阶段。但是整个互联网保险链并不完善,投保、出险之后的理赔、服务等环节都还在线下完成。这也导致目前互联网保险理赔时间长,未决赔案率高。

互联网本身是把双刃剑,作为新兴产物,国家缺乏相应的法律监管与制度保障体系,使得身在其中的保险行业处在一种尴尬境地,紧跟大数据时代发展步伐是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但自身因为互联网体系也受到很大的局限性。

三、2014年,互联网保险的未来该如何发展

针对2013年的互联网保险高增长率和其存在的问题,其发展方向是明确的。

第一,保监会制定互联网保险监管条款,加强互联网保险监管力度。笔者认为,对于线上保险业务,应该与线下保险业务一样严监管,统一监管规定,给社会和互联网一个良好的投保环境。据了解,2011年4月15日,保监会已就《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4年1月20日,保监会印发《加强网络保险监管工作方案》,研究部署网络保险监管工作。据悉,央行副行长刘士余3月7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互联网金融监管规则将在今年出台,并且相关部门将会出台具体一系列专业配套细则。这意味着对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的研究或已有了实质性的突破,进入落地阶段。互联网保险也就更加安全,风险隐患更低。

第二,保险产品的创新。因为线上与线下的本质区别,所以不应该把线下产品照搬到线上进行险种销售。可以利用互联网成本优势和规模优势,开发一些低成本小额险种,吸引并普及到最基层的群众。让保险不再是一种奢侈品,而是可以保障到每家每户的必需品。可以开发针对互联网风险的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和各大金融行业、食品行业等行业的合作让生活全方位进入网购时代,但是由于互联网虚拟性和信息不对称性,买家和卖家利益以及中途的物流都存在着巨大风险,所以推出保障网民及各行业的险种未尝不是一种适时的创新。

第三,互联网保险有更精准的客户群和定位。互联网保险凭借自身优势,将一个个访客变成一个个可追踪的cookies,再进一步变成一个个真实的ID,以完善的技术使得每一个网民都留下自己的信息。对数据流、信息流进行充分利用,实现对客户需求的量身定做。对客户进行分类,从而比线下有更精准的客户群,对产品也有了新的定位与创新。

第四,互联网保险链的完善。扩大互联网保险销售端,将投保、收费、理赔等一系列线下活动都完善于线上,让客户可以打开电脑或是点一下手机就能得到相应的理赔和服务。这就要求互联网保险业务更具标准化、流程化与规范化,集中专业化、高素质服务人员进行线上操作。让保险公司经营模式由传统的B2C(Business toConsumer)转变为以客户为中心的C2B(Consumer to Business)。

大数据时代对于保险业而言无疑将开辟一个全新的发展之路。中国保监会副主席王祖继2013年12月5日在21世纪保险年会上指出:“保险监管需要顺应大数据的要求,深入推进保险业创新发展和监管体系的完善。包括:建立适应大数据要求的数据治理架构,加快适应大数据时代要求的信息化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与互联网公司和数据公司的合作,防范大数据时代的信息安全风险,加强保险业大数据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创造良好的大数据时代监管环境。”

大数据运用得当才能够帮助我们把产品创新推上一个健康发展的道路。互联网保险的未来发展还需要我们共同努力。

[1]和讯网保险中心.中国保险业在深化改革中寻找新方向[J].中国保险,2014(1):10-13

[2]苏洁.大数据时代,保险公司争相“触网”[J].中国保险,2014(1):47-48

[3]朱俊生.2014年保险市场展望21[J].中国保险,2014(1):14-27

[4]杜菲.首份《互联网保险行业发展报告》发布[N].中国保险报,2014-02-26

(作者单位:华东理工大学 上海 201424)

(责编:若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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