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商标许可使用案例风险与对策分析
2014-06-12陈宏霞
陈宏霞
摘要:介绍了某企业商标许可使用案例背景,试对存在的风险做了分析,提出了相应对策,并得出结论认为该企业应加强对知识产权管理的重视。
关键词:商标许可;风险;对策
中图分类号:D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4)07014601
0引言
笔者所服务的企业是武钢集团下属厂家(以A公司代称),该企业拥有某注册商标,并已使用多年,由于企业的产品质量过硬,商标本身蕴意深远,加上武钢品牌的光环效应,该商标在行业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日前,该企业与一家私营企业(以B公司代称)正在协商商标使用许可事宜,B公司打算用每年300万元购买其商标许可使用权,A企业对B公司仍处于企业考察评估阶段。
在此,仅从学术探讨的角度对此项商标使用许可交易中存在的风险试做分析,并提出一些自己的见解。
1存在的风险分析
1.1企业商标许可管理制度不详尽,商标许可缺乏可靠指导
查阅企业商标管理制度,针对商标许可使用,文件第二十四条有规定:“……通过谈判协商许可他人使用本企业的注册商标(贴牌使用),合同中必须有严格的产品和服务质量保障,以及商标使用的最低数量限度要求,商标收益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国家商标局备案。”除此之外,文件中对于商标许可使用方面并无详细规定,企业是初次许可商标给别的企业使用,缺乏这方面的经验指导。
1.2对方产品质量控制薄弱,对许可商标造成损害的风险大
近期甲方已派专人赴B公司进行考察,得知B公司的生产工艺与A公司的生产工艺不相同,B公司的生产工艺对于该类钢铁产品的质量稳定性难以保证,并不适于大批量工业生产,产品标准中也未推荐此种生产工艺。因此,B公司的产品质量方面很难说有稳定保障,一旦出现产品质量事故,对A公司的商标品牌造成的损害会很大。
据赴B公司考察人员介绍,B公司负责人口头表态,承诺对于不合格的产品坚决不使用A公司的商标,但在实际操作中难以保证没有“漏网之鱼”。万一B公司产品在使用A公司商标时出现质量事故,对A公司辛辛苦苦培育出的商标信誉会造成重大创伤,知名度越大,受损越重,甚至连武钢品牌也会“躺着中枪”。
一方面,在钢铁行业整体不景气的困难时期,企业无形资产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是一件振奋人心的事情;另一方面,对方的产品存在的质量隐患无法避免。这一“烫手山芋”接还是不接,对于决策者来说是一个难题。
1.3对方提出的许可使用费,企业方无有效手段评估其合理性
商标许可使用费常见的有这样几种计算方法:(1)根据产品售价的百分比计算,通常为1%~5%;(2)根据产品利润率计算;(3)根据双方协商确定的一定数额计算。
常见的影响许可费用的主要因素有:(1)商标的知名度;(2)商标的许可使用方式;(3)商标许可的时间、地域、商品范围;(4)行业利润、前景等。
B公司提出的许可使用费360万元/年是否符合A公司商标品牌的实际价值,有待商讨。据悉B公司产品年产量达140万吨,若使用A公司商标,按每吨售价增加50元保守计算,每年增加效益可达7000万元。在此项交易中,A公司获得300万元/年的许可使用费,与此同时,需承担对方质量隐患对企业品牌乃至武钢信誉造成损失的巨大风险,一旦出现质量事故,会造成覆水难收的局面,可谓得不偿失。
1.4未考虑被许可方的企业性质而制订相应防范措施
被许可方是一家私营企业,不太友好地说,很多私营企业以盈利作为首要目的,销售额是越高越好,成本也是越低越好,有时候为了获取利润,甚至可能会不惜牺牲产品质量、客户权益等。据悉,此公司近年曾因产品质量不合格登上过中国质量网黑榜。在本项交易中,被许可方使用的是A公司的商标,出现质量问题时损害的是A公司的商誉,若A公司不对B公司许可使用的行为做详尽严格的要求,当B公司实施一些不符合正当交易原则的“擦边球”行为时,A公司会措手不及,根本无法迅速找到合理正当手段及时制止。
1.5未考虑商标价值增值的影响
A公司近年已投资巨额对企业商标进行宣传,随着宣传的深入使该商标逐渐广为人知,商标价值必定水涨船高。双方协议中欠缺对商标增值方面的考虑,若双方签订长期协议,则必定对A公司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2风险对策分析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风险对策:
(1)企业必须重视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建立,并实行有效的合同管理手段。
从此项交易谈判的过程来看,反映出企业管理制度上的缺失。企业缺少许可使用的管理、监督机制,缺少许可使用整体布局和策略合理安排许可地域和范围,缺少对应采取的商品质量监控手段和措施的相应策划,就容易使企业在知识产权交易时处于被动地位,合同签订时无矩可循,缺乏科学方法指导,被许可方在合同期间采取不符合公平公
正交易原则的“擦边球”行为时得不到合理规避和制止,从而增加企业商标品牌信誉受损的风险。因此,企业应从现在起重视知识产权管理与布局,使企业无形资产得到更好的保护,为企业创造更多的效益。
(2)企业应重视对被许可方的质量监控,并要求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在注册商标许可中,存在被许可方商品的质量保证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许可人负有监督被许可人商品质量的法定义务,而被许可人则负有保证所使用许可商标的商品质量的义务。这不仅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有关,更与广大消费者的利益相关,严重时甚至会对人身安全造成重大影响。因此,无论被许可方本身的质量保证如何,许可方均应对其产品质量制订严格有效的监控措施,确保对许可商标造成损害的风险降至最低。同时,应要求被许可方对保证所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做出承诺,一旦违反承诺有不合格商品上使用了许可商标,被许可方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甚至是取消许可、赔偿损失。
(3)许可方式、范围、费用和期限等协议细节确定需谨慎。
对商标许可人而言,其所承担的品牌市场影响风险更大。因此,在协商确定许可使用商品的许可方式、范围、费用和期限等具体细节时需慎重对待、考虑周全,最好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避免协议内容有漏洞,使得对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双方出现法律争端时难以维权。
具体来说,商标使用许可包括以下三类:(1)独占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2)排他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可以使用该注册商标但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3)普通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可自行使用该注册商标和许可他人使用。
根据法律规定,商标使用许可的范围应严格限制在该商标核定使用的范围内。因此,许可人应严格限制好商标的使用范围,自己的商标不得许可他人使用在其他商品或服务类别上。为追求短期经济利益而放松管理、无限制地许可使用,最终会导致被许可商标的美誉度受损,品牌价值缩水。
一般合同签订的商标许可期限为10年,但不得超过商标注册有效期限。企业应视具体情况来决定许可期限的长短。
3结语
许多粗放型制造企业只重视生产,并不重视无形资产的保护与使用,甚至未设置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者形同虚设,笔者认为此案例中A公司在商标许可方面明显缺乏科学指导,需提高对知识产权管理的重视,加强对知识产权管理方法的学习与应用,应将品牌运营的重视上升到战略高度,并在此基础上制订详尽可行的管理方案,而非流于一句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