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解也精彩
2014-06-12冉碧英袁长俊
冉碧英 袁长俊
摘 要:讲解,是一种基本的教学方法。尽管是非语文教学所专有,但适时而恰当地运用讲解这种常见的教学方法,对于语文教学还是大有裨益的。
关键词:语文课堂;教师讲解;教学效果;学生感悟
我们应该理性地对待教师的讲解,从教材的实际出发,从学生的实际出发,从教学的实际情况出发,该讲则讲,该多讲时就多讲,该少讲时则少讲,并力求讲得精彩。一旦与教材对应,依据学情选择讲解这种教学方法,其教学效果的有效性是理所当然的,而讲解也精彩也势必由可能变成事实。
我曾听过一位老师执教人教版《〈论语〉十二则》的课。执教者凭借扎实的文言功底和较深厚的文言素养,通过在自己透彻理解基础上的精彩讲解,引发了学生的真正感应,真正受到了精神的感召,情感的震撼。比如,对“为人谋而不忠乎?”的理解,执教者是这样讲的:“忠”就是为人做事要忠诚,要尽心尽力,这是对自己的要求,它是为人做事对己的基本道德和原则。教师是我的职业,作为一个语文教师,就一定要忠于自己的职守,要忠人之事,不能我讲你们听,而是要想方设法为你们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使你们成为课堂的主人,成为学语文的主人。同时,对父母来说,我是他们的女儿;对公婆来说,我是他们的儿媳。我还充当另外的角色,我既是我丈夫的妻子,又是我女儿的母亲,等等。我就该为他们谋而忠,尽职尽责。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忠于职守,“忠人之事”,那么就一定能构成和谐的人际关系和稳定的社会构架,社会就能够安宁。同学们,你们考虑过“为人谋而不忠乎”这个问题没有?下面就请同学们分组讨论一下,请中心发言人做好记录,然后代表小组发言。
学生的发言非常热烈,谈得最多而又给教师的启发最深的是怎样看待为家长学习、为老师学习的问题。有的学生讲得很好:以往,有的父母和老师只是一味指责学生为父母学习、为老师学习。现在看来,从“忠”这一角度考虑,为父母学习、为老师学习并没有错,因为作为子女,应该对父母忠,作为学生,应该对老师忠。我们必须为人谋而忠,不仅要对父母忠,对老师忠,而且还要对祖国忠,对民族忠。
教师精彩的讲解,引发了学生的感悟。如果没有教师的讲解,七年级的学生是很难理解“忠”这一为人做事对己的基本道德和原则的。而教师结合自己对此的理解和体悟来谈认识,就能引发学生的感应与感悟。这样的讲解是建立在教师透彻理解基础之上的,是基于学情的正确选择,那课堂生成就自然能够水到渠成。
有一位教师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总结出粤教版《〈论语〉选读》教学的五种教学方法,其中一种就是举例讲解法。所谓“举例讲解法”,就是通过举例讲解的方式使学生掌握《论语》的大意的方法。他在《子罕》三十章的教学,正是运用了这种教学方法。
《子罕》三十章的原文为:
子曰:“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可与适道,未可与立;可与立,未可与权。”译成现代文,其意思是:可以与人一同学习,未必就能与人一同得道;能够与人一同学到道,未必能够与人一样坚守道;能够与人一样坚守道,未必能够跟人一样权衡轻重,随机应变。
这位教师引导学生翻译原文后,向学生讲述了两个例子,并结合例子对本章进行了讲解。第一个例子是“管宁割席”的故事。讲完这个例子,教师向学生指出:管宁与华歆断绝朋友关系,体现了价值追求的不同。两个人可以在一起学习,可是价值观却截然不同,这就叫做“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第二个例子是《新唐书·姚崇传》里的故事。开元年间,山东发生了一场大型蝗灾。姚崇下令捕蝗焚蝗,可是汴州刺史倪若水却拒绝执行,因为倪若水认为蝗灾是天灾,消除天灾要靠施行德政,而不是靠捕蝗焚蝗。姚崇狠狠地批评倪若水是“腐儒”,并质问他大灾之后老百姓无以为生怎么办。倪若水这才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带领老百姓捕蝗焚蝗。讲完这个例子,教师向学生指出:倪若水和姚崇在施政方面有着共同的原则,就是施行德政,但是,倪若水看不到蝗灾的实际影响,以为施行德政就可以消除蝗灾,这是不懂得变通的体现。姚崇和倪若水都是主张实施德政的,但面对蝗灾一个懂得变通,一个不懂得变通,这就叫做“可与立,未可与权”。“权”不是违背原则,而是在坚持原则的情况下结合实际灵活地处理事情。
虽然这位教师所教的学生是高中生,对文言文的学习、理解能力要高于初中生,但这位教师认为,她的学生要理解《子罕》第三十章是有很大的难度的,可经过这位教師的一番举例讲解,理解起来就容易得多了。事实证明,举例讲解法往往是使学生深入理解《论语》最直接、最高效、最简便的方法。对其他理解有相当难度的亦然。但这种方法的有效使用,是以教师的透彻理解为基础的,是以学情为前提的。
总之,课堂教学离不开教师的讲解,而建立在教师透彻理解基础之上的讲解,其针对性非常强,能帮助学生化难为易,引发他们的真正感应。
语文教师应该博览群书以增学养,深入思考以成己见,沉潜人生以传达体验,善假于物以求指导有效,从而逐步达到有效讲解、精彩讲解的境界。
(作者单位 湖北省咸丰县高乐山镇民族中学)
编辑 代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