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深度识人确保选准用好焦裕禄式的好干部
2014-06-11洪承义
洪承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兰考县调研时指出,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以焦裕禄同志为榜样,是我们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永恒的追求。
选用新时期焦裕禄式的好干部,首先要解决把人考准考实的难题。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考察对象的主体和要求作了修改,列出了不能作为考察对象的六种情形,充实完善了考察内容等,更加强调全面、历史、辩证地考察干部。我们要贯彻落实这些新要求,严把考察关口,以深度识人确保选准用好焦裕禄式的好干部。
多维度确定考察对象。这是考察工作的前提。要强化党组织确定考察对象的主体地位、主导作用,细化完善考察对象确定规则。坚持方向——根据事业发展、岗位职责、班子整体功能需要和民主推薦人选的德才表现、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敢于担当——防止简单以票取人,对敢于负责、敢抓敢管,得票不高的干部,要主持公道;对到一个地方工作或单位工作不久、工作单位接触面较窄的、群众不太熟悉的的干部,要综合考虑。兜住底线——坚决不能将“群众公认度不高”和“裸官”等六种情形人员列为考察对象。
高质量考准考实干部。这是考察工作的核心。要高质量地搞好干部考察工作,确保看清人、识准人。明晰考察内容——按照好干部标准,突出政治品质、道德德行、科学发展实绩、作风表现、廉政情况的考察。把德放在首位,正确把握德与才的辩证关系,既注重“考能”更重视“考德”,真正形成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把实绩作为重要指标,不简单以GDP评价政绩。注重考察方法——坚持按照条例规定的六种必选方法和三种选用方法进行。严格审核干部档案,对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档案信息仔细核查,不放过任何疑点。把考察情况与干部的一贯表现相互比较印证,综合分析,防止一次考察定终身。考察谈话时,防止谈话倾向性,对谈话过分拔高、闪烁其词、话中有话、刻意回避等情况要用心思考和辨别。确定干部考察参与人员时,注重知情群体参与的知情性、广泛性、代表性、合理性,既保证熟悉情况,又代表各个层面;既做到足够数量,又做到结构合理。强化考察程序——要坚持七个环节,精心组织考察组,认真制订考察工作方案;坚持“双重廉政鉴定”制度,对新提拔人选,同时征求本级和上级纪检机关意见;保证充足考察时间,避免走过场;切实做实综合分析环节,将干部“画像”画活、画实、画准,防止内容失真、语言乏味、结论模糊。
强有力落实考察责任。这是考察工作的保障。必须落实责任主体,界定责任内容,传递责任压力。强化党组织的主体责任——落实综合分析研判措施,加强平时考察了解干部工作,抓好考察前“认可度”分析、考察中“成熟度”分析、考察后的 “适岗度”分析,夯实党委(党组)的领导和把关责任。强化组织部门的第一责任——强化程序意识,带头维护干部考察工作的严肃性,严格按党的政策办事、按规章制度办事,以考察程序为主线,以考察结果为依据,落实干部考察全程记实制度;注重队伍建设,建立储备一批政治素质过硬、公道正派、熟悉干部考察业务且人员相对固定的干部考察队伍,确保干部考察质量。强化考察人员直接责任——落实考察组“既做好考察工作,又监督用人风气履行”“一岗双责”的直接责任,严肃考察纪律,做到失责追责、有违必查、有责必问。
(作者系中共万州区委常委、组织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