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当前广场舞的困惑与发展对策
2014-06-11蔡旭东
蔡旭东
摘要:近段时间以来,广场舞在城乡各地迅速兴起,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然而,由于“噪音扰民”问题而受人们诟病,甚至出现极端对抗状况。对此,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公共文化投入,开辟更多适合民众,特别是中老年人的文体实施,加强科普宣传引导,发挥文化馆及文化志愿者的作用,让广场舞成为推动社会和谐、民众健康愉悦文艺形式。
关键词:广场舞;老年文化;困惑;对策
广场舞是舞蹈艺术中的一种,是由人民群众创造的群体性集体舞蹈。因民族的不同和区域不同而呈现不相同的舞蹈形式。由于广场舞具有集体性、自娱性、自發性,以及主题欢快、因陋就简的特点,而深受广大群众的喜爱。在近段时间以来,广场舞在城乡每个角落迅速兴起。每到夜晚,从城里的公共广场到社区住宅区,从乡间的晒谷场到宗祠前的阔埕,随处可见到高昂的音乐声下不停舞动的人群,而且多以中年女性为主。然而,由于高分贝的音响所产生的噪音,屡被周围的民众投诉,甚至发生争执和冲突。网传某地发生放出藏獒、发出高音炮噪音对抗,更有人从楼上泼粪尿等极端行为来驱赶跳广场舞的人们。一时间,广场舞被冠以“中国大妈”的“专利”而被某些网民们吐槽。在法国卢浮宫广场前由中国大妈舞动的身影,在长途列车上有大妈们扭动的舞姿。为何一项群众自发的业余文化活动会引发如此大的矛盾?这是一个值得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
一、广场舞的兴起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
广场舞并非“中国大妈”的创造与专利。它起源于社会生活,是人民群众的创造。在我国众多的民族中,经过千百年的演化形成了具有本民族特征的民族民间舞。如汉族的秧歌、腰鼓、花灯,藏族的锅庄、弦子,苗族的芦笙舞,傣族的孔雀舞,维吾尔族的赛乃姆等等,都是以广场集体舞蹈形式,相沿成俗,世代相传,成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瑰宝。
今天人们在城乡随处见到的广场舞,是收集整理各民族舞蹈的特点,融入现代舞蹈元素,加工成为具有时代特征的舞蹈表现形式。它兼具原生态民族舞蹈、现代踢踏舞、民间广场舞蹈的成分。这种舞蹈具有健体、健心、健脑、健美的作用,深为广大民众所喜爱,尤其中老年女性朋友的青睐。
据笔者了解的情况,如今活跃在各个广场舞蹈点的舞者,年龄大多为五六十岁的大妈。这些50后、60后的中老年朋友都有一个相同的生活经历。成长期过着“紧张年”(指经济困难时期),读书遇到“文革期”。进入改革开放时期,她们建立家庭,生儿育女,为生活而奔波,过着“上有老下有小”的传统家庭主妇那种机械般重复的生活节奏。进入新世纪之后,她们当中有的孩子上大学,有的在外地工作。现在退休下来正开始享受生活,可惜身体则今不如昔。尽管过着衣食无忧的丰裕物质生活,但精神文化生活的享受则寄托在家里纷繁的电视节目之中,久而久之身体或多或少会弄出一些毛病。社区的广场舞给她们带来新的生活空间,更唤起了她们锻炼身体,重拾青春舞蹈梦的热情。每当夜幕降临,她们随着音乐的节奏,翩翩起舞。广场舞给她们带来了身心的健康和精神的享受。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招工回城当工人,后来进入机关工作直至退休。改革开放初期,尽管单位倘有交谊舞会,但那时孩子尚小,还有长辈需要照料,紧张的工作节奏和繁重的家务琐事缠身,舞蹈的梦想与她已渐行渐远。如今,广场舞的兴起,她毫不犹豫地加入舞蹈行列。丈夫支持、儿子儿媳拥护,大家相处其乐融融。她深感每天的生活很充实,多年的劲椎病也不知不觉地好起来。陈姐的话道出了生活在城市大妈们的心声。
无需条件和标准的约束,不受年龄性别的限制,既能健身强体又能陶冶情操,正是广场舞备受越来越多的人们所喜爱的原因。它不仅是现代人健身益知的好形式,更是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好方式,体现了社会的文明进步。
二、广场舞亟待解决的问题
据全国老龄办负责人在今年5月召开的“中国首届老年文化高峰论坛”上介绍:从今年开始,我国老龄人口将以每年800万的速度增加,达到2亿人,至2050年将超过4亿人。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均预期寿命将大大延长。人口老龄化已经呈现明显的高龄化趋势。为此,国家将进一步推动老年文化事业的体制和机制改革,运用市场力量和社会力量协助推进老年文化建设。
近年来,遍地开花的广场舞因为过于自由,似乎逐渐开始演变为一种“社会公害”。这是城市管理者们所始料未及的事情。广场舞的兴起,吸引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加入,对于促进老年身体健康、减轻社会医疗福利负担,丰富老年文化生活,乃至推动和谐社会建设是十分有利的事情。然而,出现“噪音扰民”的负面影响所反映出来的是管理问题,也凸显公共基础设施缺乏和措施的不到位。不久前,重庆市出台的《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规定,进行集合、娱乐、健身等活动的,不得噪声扰民。否则,将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诚然,单纯依靠治安罚款来约束噪音,很难产生良好的效果。试想,谁不希望自己的父母可更多的参与锻炼保持身心的健康呢?
如何解决好广场舞带来的“噪声扰民”与人们追求健康生活方式的矛盾问题。笔者以为:
1.政府应当加大公共文化娱乐设施建设的投入,科学设计,规划配套适应老年人体育健身的场所。像数年前珠三角地区配套“公共绿道”那样,科学规划、舍得投入。在城市新区规划建设时应腾出一定绿化空间,增加活动场地。如市民文化广场、街区体育广场等等,以适应日益增长的公众精神文化需求,体现政府“文化惠民”的方针政策。
2.发挥文化馆的社会功能作用,完善村居文化辅导员制度。“辅导并组织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培训基层文艺骨干”是文化馆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各地文化馆、文化站通过开办广场舞辅导员培训班方式,用科学、规范的教学方式传授到大批文化志愿者队伍。每逢节假日可组织策划开展广场舞比赛、展演活动,为群众创建自娱自乐、心情愉悦,健康有序的文化新风尚。
3.政府的宣传、文化、卫生、科技等职能部门应通过科普宣传的手段,向广场舞爱好者提供必要的体育运动与保健养生的科学知识。包括高分贝对大脑和情绪的影响,中老年人有氧运动的常识,广场舞的时间安排,以及穿着的要求等等。
相信通过政府的主导,公共文化设施的不断完善,文化职能部门组织辅导,广大文化志愿者的热情参与,科普知识宣传的影响,方兴未艾的群众性广场舞必将走上健康有序的轨道。
【参考文献】
[1]《广东省群众文化工作常识》
[2]百度文库[中国太极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