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法治质监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基本框架[1]
2014-06-05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策法规处
“上海市法治质监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基本框架[1]
基本框架的设计思路
指标体系以《法治质监建设意见》为蓝本,共设置了7个一级指标,相比较《法治质监建设意见》所提出的7个方面具体要求:“进一步提高全系统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健全质检法规体系,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增强矛盾化解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加强法治质检领导,保障法治质检建设”,指标体系的一级指标做了小幅度调整。一是将行政决策纳入制度建设的指标项下;二是将“加强法治质检领导,保障法治质检建设”拆分为两个一级指标,分别是“推进质监行政管理法制基础建设”和“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
此外,鉴于区县质监部门的职能更多体现于执行,而制度建设方面并不是履职重点,因此,区县质监部门的指标体系中,去除了有关制度建设的内容,一级指标为6项。
“上海市法治质监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框架结构
“上海市法治质监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的基本框架设计为7个一级指标,21个二级指标,57个三级指标。其中,一级指标分为“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和问责”、“善于运用多种手段化解行政争议”、“推进质监行政管理法制基础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图1)。
图1
图2
“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指标下设“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执法人员法律意识与法律素质”2项二级指标和5项三级指标(图2)。
“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指标下设“立法立规工作规范化”、“创新和完善立法立规工作机制”、“规范性文件的规范管理”、“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4项二级指标和13项三级指标(图3)。
图3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标下设“理顺行政执法体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合法合理”4项二级指标和13项三级指标(图4)。
“强化执法监督和问责”指标下设“外部监督”、“层级监督和内部监督”、“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3项二级指标和8项三级指标(图5)。
图4
图5
图6
图7
图8
“善于运用多种手段化解行政争议”指标下设“化解矛盾纠纷制度建设”、“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做好行政应诉工作”3项二级指标和7项三级指标(图6)。
“推进质监行政管理法制基础建设”指标下设“执法信息化建设”、“法制宣传”、“基层法制机构建设”3项二级指标和6项三级指标(图7)。
“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指标下设“健全法治质监建设的组织机构”、“加强法制机构和法制队伍建设”2项二级指标和5项三级指标(图8)。
(供稿单位: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策法规处)
注:[1]节选自《上海法治质监建设评价指标体系之构建》(第十二届(2013)上海市民主法治建设课题研究实务研究类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