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热点事件传播看当下舆论监督现状与应对
2014-05-31田书慧
□ 文/田书慧
舆论作为一种社会公众意志的表达,是民意的反映。良好的舆论生态对社会环境、社会变革与发展有着重要影响,也是实现和谐社会的基础之一。当前,网民在利用网络发挥舆论监督积极作用的同时,新媒体技术的发展使社会舆论的引导和监管也越来越难。只有增强公开、透明互动意识,加强主流社会舆论传播能力建设,建立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才能顺应时代发展,掌握新媒体环境下舆论引导的主动权。
一、新媒体环境下舆论监督的特点
新媒体开创了舆论监督新局面,给原本缺乏有效渠道传递信息的舆论生态注入一股清新之气,使舆论监督在广度、互动性、效力方面都呈现出新特点。以2013年底被曝光的“内蒙古乌海市消防老兵打新兵”事件为例,表现出的舆论监督新特点有:
1.监督主体和监督范围的广泛性
2013年12月9日,一条题为《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消防二中队打新兵事件》的视频网帖突现在网络上,引发网友强烈关注。这条时长为15分55秒的视频显示,8名老兵对5名身着浅绿色短袖制服、佩戴红色肩章、着绿色制服裤装的新兵拳打脚踢、猛扇耳光,其疯狂暴打的画面令人震惊,迅速成为舆论热点事件。
在新媒体迅速发展之前,舆论监督的渠道少、限制多,主流媒体的监督往往仅限于窗口行业、服务部门及企业等,有关公安、消防乃至军队事件的曝光、监督则鲜有涉及。上述事件中,不管是谁将视频上传至网络,都表明网络虚拟性对监督主体隐密性的保护。更重要的是,网络打破了时间、空间限制,不同地域、时区的人可以对共同感兴趣的话题进行跟进、讨论、关注,大范围地延伸了信息的传播范围,监督主体和监督范围得到进一步扩展。“老兵打新兵”事件曝光后,除大陆媒体跟进报道外,凤凰网、《联合早报》、星岛环球网、中国台湾网、俄罗斯之声等媒体都对其予以报道,形成了强大声势。引发了主管部门的高度关注和人们对“欺负新兵”这一所谓“传统”陋习的谴责与声讨。
2.媒体“话语权”垄断的打破
消防老兵打新兵事件中,曝光始于网民,舆论热于微博,政府回应也首选微博,传统媒体所做的,多是网络信息的集成、整合与再现。对这种再现,网民会通过与新媒体信息比对做出自己的判断与选择。这种判断与选择,又会一定程度影响政府的回应及传统媒体的报道走势。
3.传受双方强大的互动性
事发当日,迫于舆论压力,内蒙古乌海市消防支队就迅速做出回应:“如果查出是我们部队的事情,我们肯定根据部队有关条例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稍后,又迅速在官方微博中发布情况通报,公布了初步调查结果和官方态度:“待调查了解清楚之后,将依法依纪对相关责任人和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于已经离开部队尚在服役的当事人除依据部队条例和相关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外,触犯法律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在该例中人们看到,舆论监督需要监督主体信息的及时反馈,而网络的交互性无疑为舆论监督创造了便利条件。同时监督间接促进政府的职能正在不断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以2013年为例,以微博、微信为代表的社交媒体更加广泛地参与到社会事件和各种社会活动之中,并且成功转身为危机时刻的“扩音器”。政务微博尤其是政务微信数量持续增加。有关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10月30日,腾讯政务微博达160068个,政务微信超3000个。
二、新媒体环境下舆论监督易产生的问题
1.盲目性和随意性滋生舆论暴力
由于新媒体环境下信息发布缺少传统媒体中的“把关人”角色,其虚拟性、不规范性和匿名性等特点使得个别信息失真,个别观点混杂着强烈个人情绪且可能被过度放大,导致一些不理智行为,产生“网络暴力”,产生一批“网络暴民”,给很多无辜的被监督者造成无可挽回的伤害。
2013年8月19日,曾先后制造多起谣言并叫嚣“谣言止于下一个谣言”的网民@秦火火被北京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和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与此人几乎同时被刑事拘留的还有曾是其老板、热衷于编造虚假事件和话题的@立二拆四。可见,网络监督一旦超越了道德和网络文明所能承受的限度,就容易走向异端。大家看到,去年以来,以轰轰烈烈的专项行动开始的治谣正在走向常态化、日常化,而这,正是对新媒体舆论监督弊端的遏制。
2.操控舆论走向
除了一些网络大V,近年来还有一个特殊群体,人们称为“网络水军”,又叫“网络推手”。他们是以网络营销为目的,利用网络信息传播和大众心理,使用互联网的各种传播工具,以策划和舆论引导让受众知晓、关注特定信息的人。之前网络很火的一句流行语“贾君鹏,你妈喊你回家吃饭”,就是“网络水军”所为,目的是引起网民对魔兽世界这款游戏的持续关注。一个不存在的事实经过“网络水军”的运作,在短短五六个小时内被390617名网友浏览,引来超过1.7万条回复,被数以万计网民知晓,这是一种可怕的有可能被利用的力量。民意是人们社会交往过程中形成的集体意识,是集体利益的体现,对社会发展进程起积极作用。如果舆论被“网络水军”控制,舆论便会成为某些特权阶层谋利的工具,舆论监督很可能会发挥负作用,对社会的发展不利。
3.侵犯他人隐私
人肉搜索在揭露社会黑暗面的同时也会产生负面作用。变成一些网民宣泄不满情绪的工具,给被“人肉”者带来无法弥补的创伤。一个典型的例子是,一初中生张某因接受CCTV采访时说的“很黄很暴力”,就在猫扑等论坛引来很多攻击,有人甚至用色情漫画来影射她,给她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不良影响。一句随口回答却引来不少网友低俗的谩骂、攻击。也许很多人只是抱着娱乐心态“推波助澜”,然而却侵犯了当事人的名誉权。
回顾2013年以来的舆论场,乌龙新闻层出不穷。从“取消高考英语考试”到“港校普通话授课骂战”,从“丈母娘送宾利”到“凤凰传奇解散”,五花八门。经常上午看到一条令人兴奋的消息,刚要推而广之,下午辟谣帖、更正帖就跟着出来了,让人措手不及,心有余悸,一不小心就传了谣,伤害了不该伤害的人。如,“老外街头扶摔倒大妈遭讹”等事件。事实上,2013年类似的新闻反转事件还有很多,其中不少不仅伤及无辜,更严重损害了媒体的公信力。这一现象警示我们,必须理性监督,不能践踏法律底线。
三、如何进一步完善新媒体环境下的舆论监督
进一步规范网络舆论监督机制是解决问题的关键,舆论监督主体需要提升自身素养,政府部门要大力支持舆论监督发展,做到政务公开透明,积极应对突发事件。只有多管齐下,新媒体环境下的舆论监督才能向理性方向和“舆论监督”的本位发展。
1.大力支持新媒体舆论监督
(1)加强政务公开透明,积极回应舆论热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视频网贴——网友围观——官方回应——情况通报——引发关注——严肃处理——舆论平息,这是“内蒙古消防老兵打新兵”事件的舆论走向图。执政者对舆论监督的态度将直接影响它的效果。主动邀请网民参与事件调查,时时发布调查进度,不仅会赢得大众好感,还利于正确引导舆论向理性方向发展。消防老兵打新兵事件中,政府部门主动发声回应网民,快速、积极调查事件公布结果,避免了舆论的进一步恶化,不仅使责任者受到应有处罚,更使得舆论快速平息,是公开透明处理舆论热点事件的成功一例。
(2)完善网络民意处理机制,拓宽舆论监督渠道。建立高效、快速的民意处理机制,可以有效疏导舆论,防止舆论向偏激、冲突的方向发展,使事件走向平稳和缓,利于事件的和平解决。现阶段很多官员开通了个人微博,地方政府设置留言箱,不少地区仍流于形式,没有真正重视起来。笔者认为,每个政府部门都应该开设一个公共微博,设置专人收集反映民声民意,加强官民互动,这样,既有利于网民对政府决策的监督,更可促进政府改进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
(3)加强法律规制制约,完善舆论监督法律体系。
完善的新闻法律法规,不仅能有效保护媒体舆论监督权的行使,同时也有利于廓清信息发布权利的法律边界。
我国现有关于媒体的法律法规数量较少,法规内容包含的面仍然较窄,法律效力等级较低,而且不完善、不配套,距离形成完备的法规体系尚有一定差距。规范新媒体环境下的舆论监督,就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形成成体系的制约体系。
2.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倡导个人自律
“科技以人为本”,无论网络具有怎样的隐匿性和虚拟性,电脑背后也只能是现实社会中真实的个人,个人道德素质高低,自律的程度决定其网络交往行为的文明程度,一定程度上也决定了网络的文明程度。笔者认为,应动员和组织政府、学校、媒体、社区等多方力量加强公民媒介素养教育。指导公民理性认识并积极享用新媒体,教给公民认识、分析、运用和监察信息的能力,让大家学会与新媒体打交道。能够辨析和抵制网络流言,科学质疑、积极探寻真相。
3.加强传统媒体舆论引导力建设
一些事件发生后,当地政府囿于因种种因素往往限制本地媒体报道,或是有些事件个中情况复杂,迫于压力,媒体在报道上谨小慎微。较多表现为报道迟滞,报道篇章短、小、少且片面,报道内容含糊不清、新闻要素缺失。而在紧急情况下媒体“失语”、遮遮掩掩,只会令政府与民众之间信息沟通不畅,为各类传言的出现提供土壤,引发更大骚动。当事件愈演愈烈,外地媒体进驻现场后,真相才渐渐大白。这种民众与真相之间的“拉锯战”不仅扩大了事态,同时也拉远了群众与政府、媒体之间的距离,为今后同类事件的重演埋下了隐患。因此,强化媒体舆论调控职能应视为应对群体性事件的有效手段之一。
综上所述,舆论监督不断在热点事件、突发事件中展现巨大的能量,政府部门和个人都应该正视这种力量,不断完善舆论监督机制,让舆论监督为社会进步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