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营业税改增值税对服务业的影响
2014-05-30施炳斌吴宛婷姚于钦
施炳斌 吴宛婷 姚于钦
【摘要】我国实行营增改进行试点试验,通过局部扩大至整体。营改增对我国的服务业的各个方面具有深刻的而长远的影响,在对各个方面的分析下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
【关键词】营业税;增值税;营改增
一、对营改增的解读
营改增意思是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就是对于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2012年7月31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第21次常务会议决定精神印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成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明确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成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市),安徽省,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等8个省(直辖市)。
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货物劳务税收制度的改革拉开序幕。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国务院将扩大营改增试点至10省市,北京或9月启动。截止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范围已推广到全国试行。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自2014年6月1日起,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我国实行营改增的原因在于:1.避免重复征税:有利于经济结构调整;2.有利于实现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升级;3.促进服务业发展;4.利于社会分工体系的完善和中小企业的发展;5.改善外贸出口;6.促进社会就业。基于以上原因,我国进行了营增改试点。
试点纳税人是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向试点地区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服务的境外单位和个人。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以下简称“试点事项规定”)第二条有关规定,向试点地区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服务的境外单位和个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以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的境内代理人和接受方的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必须均在试点地区,否则仍按照现行有关规定代扣缴营业税。
二、营改增对现代服务业的影响
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为实现试点纳税人(指按照《试点实施方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原享受的营业税优惠政策平稳过渡,现将试点期间试点纳税人有关增值税优惠政策规定如下。免征增值税有以下几点:1.个人转让著作权;2.残疾人个人提供应税服务;3.航空公司提供飞机播撒农药服务;4.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5.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提供的应税服务;6.自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注册在属于试点地区的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企业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中提供的应税服务;7台湾航运公司从事海峡两岸海上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8.台湾航空公司从事海峡两岸海上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9.美国ABS船级社在非营利宗旨不变、中国船级社在美国享受同等免税待遇的前提下,在中国境内提供的船检服务;10.随军家属就业;11.军队转业干部就业;12.城镇退役士兵就业;13.失业人员就业。
营改增的带来的影响对我国各类服务业带来的影响是明显与深刻的。其中,首先带来的是税率与计税基数的影响。咨询服务业归属于服务业纳税主体,按照营业收入的5%计征营业税。而“营改增”后将采用现代服务业6%的增值税率,若不考率增值税的“进项抵扣”,咨询服务业的税负将提高一个百分点。关于是否增加税负的问题,主要应视其所能抵扣的進项税额的多少确定。对于计税基数而言,营业税以营业额作为计税基数,而增值税的计税基数为销项税减去进项税额,从而计算应交税额。
营改增也包括对咨询服务业定价机制的影响。咨询服务业的定价机制相对灵活,价格影响因素也较多,因此“营改增”将对服务价格的制定产生一定的影响。例如,某项服务业务收费1000元,按营业税率5%扣除50元的营业税后净收入950元。而“营改增”后,以6%计算增值税,为实现同样是950元的净收入,理论上需要将价格提高1007元。但企业是否提价,应考虑其具体的价格策略,竞争地位,业务细分状况等多种因素。
对财务分析而言,也是具有较大的影响的。目前,利润表“主营业务收入”的金额为包含营业税的金额,而“营改增”后“主营业务收入”的金额为不包含增值税的金额,即使实际税负变化不大,对净收益的绝对数未产生过大影响,但企业的利润率会因主营业务收入的减少而有所上升。此外,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不在利润表中反映,财务处理、记账方法与营业税也存在一定的区别,这些变化均会对财务分析产生不同影响。
另外,营改增也包括对税款计算的影响。咨询服务业营业收入按照完工进度分期确认,在query收入时,无论有无开具营业税发票,也无论是否已收回款项,均将收入总额市委计征营业税的基数。而“营改增”后,应按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的余额计算应交税额。为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税控系统会按照增值税发票票面金额计算销项税额,将会对企业应缴税金的计算以及确定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产生影响。此外,已开具营业税发票而尚未回款的客户,在实施“营改增”后,可能会出于进项税抵扣的考虑,要求退回原已开具的营业税发票而重开增值税发票,这些均会档期税款的计算产生影响。
最后,营改增对发票使用和管理以及税务信息和纳税成本都有影响。在我国的各项服务业中,营改增的影响是深远而持久的。
三、未来风险和对策以及展望
“营改增”对服务业的影响是有利有弊的。其中,不利的因素有:营改增不成熟给企业带来麻烦小规模纳税人无法提供发票;对一些服务业行业主要成本是劳动力,租金,物业管理费等等,造成成本增加等。有利的因素有避免重复征税等。为了规避风险,趋利避害,我国应采取相应政策对营改增政策加以完善。首先,要扩大服务业进项税可抵扣范围,使劳务费用,机器折旧费,维修费,租金,物业管理费等列入可抵扣范围之内,这样就可以减少企业税务负担,使服务企业的成本降低到税改之前的水平。其次,试点省市应该拨一定的资金对赋税增高的企业实施补贴切实解决营业税改增值税给部分服务企业带来的困难,但这只是短暂的,想要得到真正的解决,应该在政策上得以修正。最后,增值税税率的下降也是减税应该推进的方向。未来增值税税率不仅要合并,而且应该往低税率档靠拢。
我国的营增改在起步阶段,在未来的发展中,会遇到重重的困难,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该项政策的实施,会对我国的经济以及综合实力的发展具有重要的进步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