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分析
2014-05-30刘珞
刘珞
摘要:随着计算机网络的不断发展和电子商务应用的广泛,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成为了我国税收机构的一个重点难题,并引起了各行各业的广泛关注。本文首先利用数据对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进行了简要的介绍,然后分析了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中存在的几个问题,最后就这些问题提出了一些解决方案,希望对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有所裨益。
关键词:电子商务 税收征管 问题分析
一、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据2012年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3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6月底,中国网民数量达到5.3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39.9。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2.10亿,使用率提升至39.0%,较2011年底用户增长8.2%。2012年上半年,移动电子商务市场呈现高速发展,手机网购用户半年增长59.7%,成为增长最快的手机应用;购物分享类网站快速渗透,对电商网站的流量带动也更加明显。计算机网络的普遍运用和网民规模的大幅度上升都促进了电子商务市场的蓬勃发展,甚至带动了移动电子商务市场的高速发展,电子商务市场发展空间极为广阔。
与传统的商业形式相较,电子商务具有减少管理运营成本、提升工作效率、提高客户满意程度、带动快递、客服、储蓄等其他电子商务行业发展的优势,这使得电子商务购物市场的发展越来越迅速。《2012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研究报告》中显示,2012年,我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金额达到12594亿元,较2011年增长 66.5%。2012年网络零售市场交易总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 6.1%。2012 年,我国网购用户人均年网购消费金额达到 5203 元,与 2011 年相比增加 1302 元,增长 25%。用户网购频次有了显著的提升,用户半年平均网购次数达到 18 次,较 2011年增加 3.5 次。这些数据都表明了我国网络购物市场的蓬勃发展,这带动了全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并增加了社会就业。
二、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一)逃税漏税现象严重
目前,我国电子商务逃税漏税现象极为严重。由于网上交易的供货来源与途径等信息存在一定的隐蔽性,税务机构往往不能够确定能否进行税收的征管,逃税已经成为普遍的现象,然而税务部门落后的电子商务税收体制却导致逃税漏税现象无从查起。电子商务具有产销直连的特点,商家在关联全国甚至全世界的网络上进行产品交易和产品管理,一些企业还申请了外国服务器进行企业交易的管理,这使得中间环节税收的征管无法得到明确,因此由中间环节进行税务管理和税务征收的方式无法得到适用,逃税漏税现象一直无法得到明确的解決。
(二)监管难度高
电子商务都是通过数字化信息进行交易,所以电子商务的信息不能够体现在纸张上,这对传统税收方式造成了巨大冲击。电子商务中的交易者往往是匿名交易,缺乏直观性和明确性,更没有办法立下凭据。传统运用于企业中的对会计报表进行审核监管来征管税收的办法已经不能够满足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需要。且目前计算机网络安全存在极大的隐患,电子数据篡改、隐藏等现象严重,大大增加了税收征管的难度。在付费方式方面,网上银行和电子货币在为人们交易过程带来方便的同时,也给税务机构的商务交易管理和电子商务监督带来了一定的麻烦,大大降低了税务部门的管理监督力度。目前,电子商务中交易都是通过电子合同来实现的,然而电子合同自身存在着大量不合理因素及安全问题,这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带来了一定的冲击。因此,无论是何种形式的电子商务交易,税务部门都无法实现对交易者双方信息的核实以及交易环节的监管,纳税人申报的是否属实也就成为了未知数,无法证实其合法性。
(三)纳税人身份及课税对象不明确
互联网是一个虚拟且范围广泛的空间,电子商务的运作需要依靠互联网来运作,虽然电子商务可以利用互联网的优势实现工作的方便、高效,但与此同时也会出现纳税人身份及课税对象不明确的情况。互联网中的交易者往往都是以匿名的方式进行交易来往,利用电子货币进行结算而不能在税务机构中进行申报,使得网上交易出现信息失真的情况,人们无法正确而全面地了解网络交易的具体情况,这样会增加电子商务征税的难度。电子商务交易是数字化交易,它能够将有形的产品转化为虚拟的数字信息,简化交易形式,方便交易进行,然而电子商务交易改变了真正的课税对象,这使得传统的征税方式出现了一定的模糊,传统的凭证追踪审计不再适用于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在版权维护方面,计算机网络数字化的信息处理方式也给电子商务这方面的事务带来一定的问题,如许多互联网上的商品交易和服务无法明确交易者税收管辖归属地和收入来源等。
三、完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对策
(一)建立专门的电子商务税务登记
应加强对电子商务交易商家和个人的税务登记,并在登记表中仔细填写交易者的交易网址,服务内容和其他相关问题。税收部门相关专业人员对税收登记表进行严格的把关和审核,最终形成系统全面的资料档案,在保密的情况下发放相关税务登记号。电子商务交易商家和个人应将该号码在经营者专门的网站上进行公示,这样可以方便审核人员对该网站进行审核和管理,确保网站上的相关事实与经营者填写的税务登记一致,。税收部门通过对经营者税务的实时监控,减少了电子商务因为其本身的匿名性与隐蔽性所带来的诸多麻烦和错误,减少了信息失真。
(二)纳税申报网络化
为了提高税收征管的有效性,税收部门也可以在互联网上开设主页,并在主页中设置规范的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实现纳税申报网络化。经营者可以从该主页上下载该表并依照模板进行申报数据的填写,填写好以后可以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税收部门的电子邮箱中。为了保证税务申报的真实性,经营者还应同时发送一封实体信给税收部门。税收部门对申报信息和安全性确认完毕后,将申报信息备份并将该表统计进入税收部门的计算机系统中。
(三)加快税务部门自身的网络建设
为了提高我国税收机构的办事效率和行动能力,税收部门需要一步一步建立起来网络化信息管理。在了解我国税收征管的具体问题的情况下,对目前我国的税收业务流程进行简化和管理,优化管理程序,并实现全国性计算机税务系统的建立,规范应用系统平台。在计算机广域网的影响下,行政管理、信息管理和税收业务都能够得到严格的控制和监控,提高税收部门税务信息的有效管理,提高税收征管的网络化和信息化,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技术含量。
(四)建立网络税务平台和网络税务认证中心
为适应网络虚拟化、隐藏性的特点,建立和完善网络税务平台是一个有效的方法,并实现税收征管有形化向无形化的转变。网络税务申报、登记和税款的缴纳都可以在这个税务平台上进行,这大大方便了缴税人的缴税过程。另外应当建立一个执行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核心任务的综合性网络税务认证中心,税收机构可以根据纳税人的交易情况进行纳税人发票真实性、税务登记证号、是否按期申报等问题进行判断,并及时发现纳税人是否出现逃税漏税现象,并在线进行核查,减少了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中的盲目性。
(五)开发税收征管软件
随着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形势日益严峻,对税收征管问题进行科学研究是势在必行的。税收部门应当调集计算机人员根据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特点进行智能税收征管软件的开发,从而实现对税收征管软件的研发、设计、监控。这样的软件可以利用高科技技术对电子商务交易活动进行全程跟踪,实现网上交易的科学鉴定,增强了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保障,减少了商家偷税漏税现象,并为电子商务税务征管提供技术支持。
(六)提高网络税收专业素质
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税务人员的专业素质也得到了新的挑战。要想改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消极现状,提高税务人员的专业基础素质是十分必要的,尤其是应当发现和培养复合型专业人员。这就要求税务人员既要对电子商务管理税收知识有一个深刻的了解,又要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网络知识,通过对专业知识的拓展运用和工作经验的不断积累,对现代电子商务税收体制做出深刻见解,并实现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难题的攻克,这才是提高我國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基本手段。
四、总结
随着我国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的发展,我国税收征管也随之迎来了巨大挑战。在巨大的挑战之下我们应当发现,这既是一种挑战,也是一种机遇。根据已经出现的实际问题,税收机构不断提高我国税收方式的有效性并改善我国税务信息系统,顺应网络的发展和时代的潮流,利用网络技术进行经营者的纳税管理和信息管理,不仅能够降低纳税成本和征税成本,更能够减少电子商务税务征管过程中的各种逃税漏税等问题,为人们大众提供良好的收水环境,改善税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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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