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社会化是改革的必由之路
2014-05-30涂皓
涂皓
近年来,我国的一些有识之士不断提出过,部分省市也在尝试进行高考社会化改革。不可否认,现行的高考制度有着独特的优势:驱使高中教育给孩子打下扎实的学科知识基础。但当把我们的学生与“洋学生”放在一起做比较时,除了学习成绩再无所长时,你还认为现行的高考制度是成功的吗?高考是为高中人才培养而服务的,理应因教施考,但由于全国中学数量众多、水平差异大且极其分散,不易监督控制,这就催生了高中教育的因考而教。正因如此,我们中学教育的重心由应有的过程性素质培养转变为应试集训。这种政策推进的逻辑应该说是没有问题的,然而,终于有一天我们发现,一个人的素质用几张白纸是根本无法做出全面真实评价的时候,噩梦来了。
《教育》旬刊:英语一年多考可以被理解为高考社会化的开始吗?
谢小庆:一年多考是考试社会化的特征之一,这和我国目前“一考定终身”的现状是不同的。虽然,还只是在单一的学科方面开始了多次考试的尝试,但是,如果这样的改革步伐能一直进行下去,高考社会化的目标是可以实现的。
《教育》旬刊:改革应该遵循怎样的步骤?
谢小庆:要确立高中会考或者学业水平测试作为高中教育的终点,孩子达到这个标准,取得高中毕业文凭,高中教育历史使命就胜利完成了;高考选拔方式改革,将语、数、外、物、化、生、史、地、政等科目考核改为全国联考,高校招生据此分三个层次录取,语数外等作为基础科目必须考查,其它科目根据高校院系专业要求确定,再加上高校自主拟定的考查项目,就变成了3+X+高校自主考查的模式,基本可以实现高考选拔的有效性和客观性,学生可以根据要报考的学校和专业要求,有选择地复习相关科目。全国联考每年可以增加到2至3次,给考生更多机会;高考报名及应试辅导社会化,由独立的考试服务机构部门,比如现在的各区县考试中心或街道办提供相关的报名、审核、存档、分配高考考场等相关组织工作,向参考学生发放高考成绩凭证等等,并严禁向社会公布学生成绩或向原所在高中提供汇总成绩。
《教育》旬刊:高考社会化改革有哪些优势呢?
谢小庆:理清了不同教育阶段的教育目标,将高中教育从高考的樊笼中解脱出来,无论对孩子、家长、学校、老师都是一个精神上的解放,不仅是学生甚至我们的老师和学校管理风格都将呈现百花齐放的局面,高中教育改革也将真正的开始起飞。让高考选拔制度改革,从中学教改滞后的拖累中彻底解放出来,从考试内容到选拔模式都会变得更加灵活,更加务实,更加符合高校培养人才的需要。去掉了单一的一考评价制,再辅以政府的全面科学引导,将使各学校之间的师资、生源、办学条件差距趋于模糊,促进教育资源的均衡分配;高考社会化改革为未来社会的人文化、多元化发展推开了大门,因为在新的教育考试模式下,教育评价的人本回归和多元化必将促使学生的自主意识和个性发挥得到极大的尊重,并赢得更广阔的发展通路。
《教育》旬刊:改革会遭遇哪些方面的阻力?
谢小庆:这是一件很庞杂的系统工作,涉及到高考报名方式、考试选拔方式的改革,以及中学教育教学内容及进度的修改和教学水平,新评价体系的建立,甚至政府部门职能的重新划分等等方面,对某些群体的利益会有侵犯,质疑和反对声必然很多。
废除了高考的导向,高中教育教学该如何进行,学校办学水平及教师的工作能力如何评价,这都是体系再造的重大问题,必然会引起中学管理者尤其是把握优势资源的重点中学抵触;也会有人担心,取消了高考的评价作用,高中教学质量将出现大滑坡,此种想法仍然未脱离过去的教育观念。面对未来社会的需求,什么样的素质才是最重要的,如果用减少知识容量来换取综合素质及意志品质的提升,这是很值得的一件事。当然,这些仍有赖于建立一整套新的中学教育评价体系;还可能会有人担心当高考对许多学生来说不是必须时,将会对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
改革总是会引发大讨论。如果我们抓住了主要矛盾即促进人的全面成长,那么高考社会化真的是中学教育改革的必由之路。如果实现这一步,高中生如何减负、人才标准、素质教育与高考“鸡与蛋”的辩论等问题都无需讨论。至于是否设置一年多考的问题,全面发展与职业技能培训孰先孰后等等问题,都已经不是问题了。
《教育》旬刊:既然提出了高考社会化,那非社会化的高考是怎样的?
刘海峰:非社会化高考就是考试权过度集中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以教育部考试中心为核心,以省市级教育考试院为分支的教育考试系统已经发展完善。近年来,考试权也呈现出下放趋势,教育部考试中心和部分省级教育考试院分别组织高考命题,但这只是教育行政部门内部权利的分配。政府垄断了本应属于高校的考试权,造成诸多的问题。考试权为政府垄断,由于缺乏必要的竞争机制,命题人员缺乏改进试题的动力,试题的质量难以达到最优化。高校丧失了命题权,自然难以按照自身的特色和要求出题,考试内容难以适应高校选拔人才的个性化、多样化需求。
教育行政部门总揽了考试权和招生权。虽然现在高校可以在调档线内自主确定录取名单,但是招生权的空间仍然狭小。教育行政部门过多地干预了招生考试,使得考试权和招生权界限模糊,招生考试的权限界定不清晰,从经济学上看这是一种设租行为,极易产生寻租,因此而滋生腐败。
《教育》旬刊:行政化高考有哪些弊端?
刘海峰:行政化的高考难以解决科学命题和公平选拔的矛盾。行政化的高考命题虽然也在不断趋于科学化,但是从根本上说由于缺乏竞争环境和改进动机,其科学性远没有达到应有的水平。由于招生权和考试权没有分离,高考一方面要保证全面、客观、科学地考查学生的素质,另一方面又要追求招生的公平。科学与公平的矛盾似乎是高考固有的矛盾,但是其实质在于考试权和招生权不分,高校缺乏自主性。这就引发了许多教育问题,如考试公平和区域公平的矛盾,傾斜的高考分数线,高考移民现象,高校缺乏特色等。
行政化的高考依靠行政手段消灭了竞争,降低了高考的效率。高考作为选拔性考试必然存在竞争。不仅表现为学生在考试中的竞争,还表现为高校之间抢夺生源的竞争,学生选择高校的竞争,学生与高校之间的博弈等。但是,行政化的高考依靠行政手段消弭了大部分的竞争,这既不利于学生自由地选择高校,也不利于高校自由地选拔人才,难以实现学生的个性化发展,难以实现高校的特色发展。虽然表面上看,行政化的高考招生成本较低,效率较高,但是其录取人才的质量又如何呢?高考最大的成本是个性化的人和特色化的高校未能得到充分自由的发展。高校和人的发展的损失是无法估量的。行政化高考弊端日益严重,表现在:缺乏竞争机制,考试管理水平、考试技术、服务质量不能令人满意;缺乏监督机制,考试舞弊之风愈演愈烈;功利性目的使考试形象扭曲,考试的权威性下降。
《教育》旬刊:高考社会化的内涵是什么?
刘海峰:高考社会化是指,在教育行政部门的宏观调控和监督下,社会中介机构向考生和高等学校提供考试产品和服务,考生和高校相互自由选择,最终满足个人发展需要,适应社会进步的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其实质是将高考市场化、民间化,以考生、高校的需求为导向,以竞争的优胜劣汰为手段,实现稀缺资源充分合理配置,效率最大化目标的机制,核心理念是公平、竞争、开放。社会化或者市场化的观点是尊重人性、尊重受教育权利的人本主义的东西,不是什么势力的、物欲的东西。
《教育》旬刊:推进高考社会化,您有什么建议?
刘海峰:教育行政部门应渐渐退出高考的具体事务,逐渐转变为以宏观调控和监督为主的裁判员角色。第一步,将考试权下放到省教育考试院,实施分省高考命题,并逐步允许考生和高校跨省选择考试,实现各省教育考试院之间的竞争。国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允许和鼓励社会机构参与部分考试的组织实施试点(如外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允许部分省教育考试院进行社会化改革试验。此时期不宜盲目地下放招生权给所有高校。第二步,省教育考试院与教育行政部门脱离,成为独立的社会考试机构。考生以独立的身份报名考试,考试信息不通报给中学。社会化的考试机构已经萌芽并有了一定的发展,试验也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和教训,此时,国家可以下放招生权给部分高校,先行试验。第三步,考试机构自由竞争,高校和考生自由选择考试。教育行政部门完全退出具体的考试事务,考试机构完全社会化,高校拥有完全的招生考试权,考生自由地选择考试和高校。改革的全过程中,教育行政部门应做好宏观调控和监督。最终的状态是招生与考试相分离,考试由专业的社会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培养真正人才就要高考社会化
谢小庆,博士,北京语言大学教育测量研究所所长,担任国家汉语水平考试委员会顾问委员会委员,国家人事部特聘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专家,中国心理学会测验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统计与测量分会理论研究委员会主任委员、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计算机专业专家委员会委员。
社会化高考改革须分步實施
刘海峰,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院长、厦门大学考试研究中心主任、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兼任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主要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历史与理论、考试制度与科举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