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对工程造价的机遇与挑战
2014-05-30商莉
商莉
【摘 要】 有效控制和加强青海油田施工企业的工程造价管理,本文从青海油田施工企业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现状、改变落后观念,确立全过程控制投资意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工程造价与建筑施工企业密切相关,重点加强青海油田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造价管理,即加强对发包工程承包价格的管理、工程造价的预结算审核是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必要程序及重要手段、与国际接轨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加入WTO工程造价的机遇与挑战、重视工程造价从业人才的培养。
【关键词】 WTO;工程造价;机遇;挑战
一、加入WTO工程造价的机遇与挑战
工程造价控制是建设管理的一个核心部分,它始终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即体现在对工程建设前期可行性研究、投资决策、到设计施工再到竣工交付使用前所需全部建设费用的确定、控制、监督和管理。在我国加入WTO后,面临着如何与国际惯例接轨,进行全过程造价管理和控制的重要课题。中国加入WTO,将受到WTO各项文件的约束,开始用国际广泛应用的各项普遍政策指导自己的工作(除中国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其它一切不适应于WTO的各项规定政策将被逐步淘汰和修改,这是历史的潮流,是任何人不可抗拒的规律。最近从报端悉知,各地在对待加入WTO的态度上是积极的,采用各种方式正在和将要修改自己的规定;以《服务贸易协定》的有关原则为指导,修正自己的政策,以提高国内各项工作的市场化率。
(一)加入WTO对工程造价的机遇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一分为二的,中国加入WTO,对中国来说机遇与挑战共存,风险与机会共存,這就需要人们以冷静心怀,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认真学习和了解WTO的有关规则,遵循其规律进行工作,以达到中国加入WTO使中国获得更大的利益。同样,工程造价有关问题应提早探索,以求与国际计价进行接轨,吸收其管理中的先进一面,创造适应中国国情的工程造价管理方法。对工程造价管理及有关方面的机遇可能为:
1、随着中国加入WTO,中国的改革速度也会更快,我们应借用改革开放的深入,广泛的纠正我们过往的不足。
2、在清理不适宜市场经济发展的有关法律中,建立起工程造价管理和运作体系。
3、适逢中国加入WTO,中国的工程造价要适应国际惯例,必须对自己的定额包括内容进行修改。
4、加人WTO,可以促进我国尽快制定工程造价法律体系。
5、在开放市场中,逐步提高现有人员的工作水准和业务能力。
6、加入WTO,对我们的中介服务是一个很好的机遇,我们应借用这个有利时机,不断发展和完善中介服务体系,使中介服务真正成为市场的中坚,这样才能有效落实政府宏观管理,中介广泛服务、企业自主决定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
机遇是广泛的,也是瞬间的,只有抓住机会,不失时机地改善我们的工作这才是重要的。
(二)加入WTO对中国工程造价的挑战
机遇的另一面就是挑战。分析WTO的有关规则,国际并未要求我们以什么国家标准为依据进行计价标准改革,但遵循市场规律,实行国际广泛要求的基本规则是我们今后工作基本出发点,如果我们加入WTO后,还在违背有关规则和政府采购协议,我们将是一事无成的。我们认为进入WTO后的若干年,我们遇到的挑战主要为:
1、人们的思想认识问题。
2、加入WTO后,最大的挑战可能来自国际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入中国市场的挑战。
分析我国加入WTO后的情况以及第三世界加入WTO的工作业绩,多数国家通过参加WTO的实际运作,对本国经济均产生了好的效果,更不用说象我们这样大的国家,有人才、有资源、有市场的国情,也可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一样,通过加入WTO,对我国经济有所促进,通过加入WTO,对我国法制建设有所完善。
重视工程造价从业人才的培养,全面提高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工程造价管理队伍建设。
二、造价咨询服务工作重点转移
“索赔”是国际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并且随处可见的正常现象,正因为它是在正确履行合同的基础上争取到合理的偿付,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所以,在国外建设市场里,中介的工程咨询机构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已把服务的重心转移到为发包方或承包方“索赔”方面来了。我国在八十年代初期就注意学习、引进、开展国外流行的“索赔”工作,近十几年来,虽然在一些大型涉外工程项目和世行贷款项目施工中,一些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尝试了一些工程索赔工作,学习和积累了一些处理工程索赔的经验。但是,在过去长期计划经济管理体制的影响下,工程索赔管理工作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受到来自建筑市场各种主体本身和客观条件的阻碍,导致工程索赔管理工作中存在一系列问题。主体本身主观上的问题是施工企业不懂索赔、不敢索赔、不会索赔;客观条件方面的问题是建设单位不准索赔,同时建筑中介服务机构也缺乏专业性的和健全的工程索赔仲裁制度。
工程建设索赔在国外工程承包中已有几十年的历史了。它是工程承包合同当事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依据承包合同和法律法规,追取非自身责任遭受的损失和维护自身利益的一种正当的要求对方给予补偿的行为。工程建设索赔是甲乙双方在履行承包合同过程中的一种合作方式,是一种以合同和法律为依据,合情合理的处理损失补偿的正当行为。随着市场的开放,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推进,政府管理职能的转换,“索赔”工作就必然落在社会中介机构承担了,这是国际上普遍存在的可行做法,也是国际惯例。
三、必须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培育和管理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已成为工程造价管理的中介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地在各地出现,是市场经济对建筑市场规范化管理的必然趋势。作为社会中介组织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如何进一步健康地发展状大,如何使其在对外开放的建筑市场中,与国外同行竞争并发挥更大的作用?这是摆在我们面前急待解决的问题。
由于我国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起步较晚,基础较差,相关政策法规还未完全配套,计划经济管理体制的“国家定价”的惯性仍然起着重要作用,企业特别是建设单位的“大而全”观念仍然在存在,咨询服务在社会上仍得不到理解和接受,政府的监管力度不够,因而在前进和发展中尚存在一些问题。目前工程造价咨询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有:
第一,受主管部门的制约,不能公正地进入社会。工程造价咨询业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产生的,还带有计划经济色彩和行政管理模式,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有各级主管部门主办的、有设计单位主办的、有大型企业建设单位主办的、有施工企业主办的、有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行业主办的,甚至于“一套人员两块牌子”的机构等等。这些主办单位一般把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视为内设机构,或作为附属二级单位,人员由主管部门下达、收入按比例上缴,成为主管部门搞福利、发奖金的重要来源地。这些咨询部门必然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和各行政主管部门权力的支配。这样就严重的损害了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作为社会中介组织的形象,同时也违背了中介组织独立、客观、公正服务的宗旨.
第二,是基础差、素质低、单一从事编制工程预算业务、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绝大部分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只开展施工图预(结)算编制服务工作,极少有综合性服务,更谈不上进行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在这些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从业人员中,普遍存在着专业知识面窄、素质不高、年龄老化、兼职挂名多、专职人员少等问题。
第三,行业、地区、部门垄断封锁。由于现已成立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大多挂靠在行业主管部门或大型企事业单位,他们利用挂靠单位的行政权力和业务便利,垄断本行业、本地区或本部门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形成了众多条块分割、行业封锁的死胡同,严重地阻碍了平等竞争的发展,也很难适应建筑市场蓬勃发展的需要。
四、必须使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尽快提高
工程造价咨询从业人员素质的提高是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健康发展,能与国外同行开展竞争并能取胜的保证。新时代的工程造价工作者应是既懂工程技术又懂经济、管理和法律并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良好职业道德的复合性人才。而传统的只会编制工程概预算、事后有不负责任的人员必将为时代所淘汰。由于种种原因使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的从业人员普遍存在专业知识面太窄、素质偏低、年龄老化等问题。不可否认,我国现阶段工程造价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同国际水平比起来是有一定差距的,其中最明显的是对工程技术知识的掌握程度不如国外,甚少做到能动地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更难做到优化设計、优化施工组织方案。在已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后,如果还是维持目前的状况,还是满足于识图、计算、套定额、取费、算总价等工作,怎能适应现代建设项目全过程的工程造价确定和控制管理的要求?我国目前从业人员原有的专业知识水平远远不能适应建筑大市场发展的需要,更不适应在国际市场竞争的环境,所以必须制定从业人员培训和再教育计划,并监督实施.同时要制定相应的实际问题处理和判断能力的考核考试制度,使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不断更新。与此同时还必须强调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以促进工程造价咨询业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
五、总结
随着我国加入WTO,国外的咨询机构进入我国,如果我们的咨询机构再不想法开展“索赔”业务,那么这个市场必定为别人所占领。为此我们还应建立一些工程索赔组织机构,工程索赔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并形成于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和全方位,工程索赔重证据,论证难度大,需要发展工程索赔专业化。借鉴国外工程索赔管理经验,利用比较完善的理论体系和利于操作而可行的工程索赔程序与做法,是促进我国工程索赔工作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加入WTO,扩大市场的对外开放,增强竞争的激烈度,运用经济规律从事经济活动,按照国际惯例及国际通行做法确定和控制建设工程造价,对我们来说是一种挑战,也是发展的机遇。只要我们面对现实、正视压力、发愤图强、急起直追、扎实工作,就一定能够适应加入WTO后的形势和局面,从而进一步把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推上一个更高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