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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型居家养老模式的构建

2014-05-30王玉臻刘丽荣

中国市场 2014年51期

王玉臻 刘丽荣

[摘要]养老问题日益严重,如何使老年人安享晚年,各地出台了许多政策试图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如南京政府出台新规,辽宁部分地区的“托老所”的建立等。本文结合这些新的举措,对新型居家养老模式的建立进行分析,以期推进养老问题的解决。

[关键词]新型居家养老模式;家属照料;托老所

[中图分类号]C913.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4)51-0097-02

根据国际通行标准,60岁以上为老年人;一个国家或地区老年人占人口比例达到10%以上即进入老龄社会。根据这一标准,我国在20世纪末的1999年开始迈入老龄社会行列。到2009年,我国老年人口总数已达1.62亿,约占总人口的12%。我国老龄化有着不同于发达国家的独特的特点,因此,不能完全照搬西方的养老制度,应该从我国的国情出发,找到适合本土国情的养老模式。

1新型居家养老模式构建的必要性

目前,有很多学者对我国的养老模式进行了分类,不论分几类,其本质都以居家养老和社会养老为基础。

1.1居家养老模式现状

居家养老仍是子女养老的主要模式,我国人口老龄化的一大特点是“未富先老”,世界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达到7%的发达国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一般在10000美元以上,而我国进入老年型国家时仅有1000美元左右。这种“未富先老”还体现在教育、卫生、地区城乡差别等方面。中国的现状决定了我们不能照搬西方福利国家模式。

从中国目前的现状看,家庭养老仍是主要的模式,而子女对父母的照顾,大部分的子女认为照顾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中国传统的孝文化使年轻人耳濡目染,绝大多数青年仍然保持着优良的传统孝道思想观念。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处于青壮年时期的子女,在工作、生活及照顾他们的未成年子女方面负担相当沉重,对老年人的家庭照顾越来越力不从心。同时伴随着老年“空巢家庭”的大量出现,照顾老年人问题更是成为大多数子女面临的难题。

1.2构建新型居家养老模式的必要性

首先,生活在楼房单元的老人与外界的接触偏少,家庭亲友探望也可能较少,社会交往频率低,有可能造成老年人精神方面的苦闷。由于家庭成员的减少,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开始动摇,尤其是城市独生子女家庭,子女与父母之间处于疏离状态,同时社会经济高速运转,引发的思想观念和家庭关系的变化,动摇了传统的家庭养老机制,使得建构一种新型的现代家庭养老机制成为必要。其次,在生活照料方面,大部分的子女认为照顾老人会影响到自己的工作学习和交际,此外现代化快节奏的工作和生活方式,也使他们很难有充裕的时间花在对父母的日常生活的照料上。至于精神慰藉方面,大部分子女给予父母的支持也是很有限的。

老年人独自居住,面临很多问题:突然发病、突然摔倒致伤或其他问题出现。更有老人身体状况欠佳需要长期住院治疗,子女更是力不从心,尤其是独生子女家庭。因此,居家养老模式虽然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为人们所接受,但是它本身又存在着明显的问题。因此,以居家养老为基础,构建新型的养老机制才会更好地为老人服务,也顺应历史的潮流。

国家也从立法层面上,为老年人权益保护问题提供依据,在2012年通过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注重老年人的精神慰藉,把“常回家看看”正式写入法律,明确规定不与父母共同居住的子女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并将每年的重阳节定为老年节。2012年《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鉴于中国的文化传统,老年人对家的感情和依赖十分深厚和强烈,社区养老既能满足老年人留在家中享受亲情的关怀,又能满足老年人接触社会、享受友情和邻里之情照顾的需要,以社区为依托的居家养老,是年轻人发自内心的愿望。

2新型居家养老模式构建的新举措

各地政府也加大社区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南京政府出台新规,辽宁部分地区建设“托老所”,创新居家养老模式。

2.1南京居家养老新举措——家属照料型

养老模式有各种创新,南京政府出台新规: “家属照料型”模式让人感觉很新鲜,子女、儿媳在家照顾卧床不起的父母公婆,政府也可以给其发月工资。[1]此项政策一出台,即引起公众讨论。

支持者认为,①鼓励儿女回归家庭;儿女本该是家庭的重要的部分,是不可替代的。此举有利于体现亲情养老的价值,有望推动居家养老模式中亲情的回归。②相对于其他养老模式,该模式具成本优势。老人更希望自己的儿女陪伴左右,并加以照顾,此模式并未将养老责任推回子女。反对者认为,①“补助工资”拿到条件苛刻;②该工资以目前消费物价水平衡量,难以养活回家的子女。不会有人为了300元,回家当专职养护。③存在套利诉求的风险。④不能切实改善老人的生活质量。

针对南京市给老人子女发工资的做法,《公益时报》聯合新浪公益、问卷网、凤凰公益推出益调查“赡养老人,给子女发工资,你怎么看?”的调查显示,只有24.17%的网友认为能起到作用;47.8%的网友则表示不能。56.15%的受访者赞同“大力发展与养老有关的医疗、保险、家政等商业服务模式”;另有34.41%的网友认为应该鼓励养老型社会组织发展,增强社区服务力度。[2]

2.2沈阳居家养老模式新举措——托老所

大连市金州新区积极探索养老服务新模式,连续两年投资3475万元,建成25所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这些居家养老“托老所”受到居民的欢迎。据了解,养老服务中心设有日间休息室、休闲娱乐室、图书学习室、健身康复室和厨房,有的中心采取集约服务方式,设立送餐点。[3]

目前,据2014年10月24日《中国日报》报道,沈阳明年6月底前10个托老所投入使用。养老问题不仅是我国目前的难题,美国是世界上最早进入老龄化的国家之一,据美国人口统计局数据显示,美国60岁以上的老人占总人口的18.5%,约5700多万人。老年人口的增长,让养老成了一个大问题,托老所应运而生且日益发展。目前,美国已拥有1.6万家托老所,且数量还在上升。[4]实践表明,托老所是有其发展空间的,能够与社会需求相对接。

社区托老模式在实践中也遇到许多问题,正在不断的完善,2014年10月8日,广东卫视报道:“托老所新规要求儿女至少每月来看望老人一次。”2014年10月22日,《沈阳晚报》:“病父托老所去世 ‘失联女儿后悔大哭”,根据报道此事件的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老人对托老所的不适应,儿女经济拮据等方面的原因导致悲情的产生,导致子女故意“失联”,以致没见到父亲最后一面,子女在老人去世后后悔不已。养老不只是生活问题,还有精神问题,还有报道有老人到托老所后,对托老所不认同,导致悲剧的产生。而居家养老托老所则是与家庭相结合的,以居家养老为主,辅助以社区服务的养老模式。

3结论

对于不同需求的老人提供不同的托老方式,区分日托与全托,而且社区托老不会距离自己的家太远,老人有心里归属感。社区托老模式,这种新型居家养老模式的新举措值得期待,而政府除了从大的方面为老年人养老提供一个有利的大环境,还应提升老年人对社区服务的认同感,对一些基础好,作用突出的民间组织,可以通过奖励、补贴和购买等方式,予以资助和扶持。保护民间组织的合法权益,为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

参考文献:

[1]陈庆辉.南京民政局:子女在家照顾父母可领工资是误解[N].广州日报,2014-10-17.

[2]张木兰.不足三成网友认同南京发工资鼓励子女回家政策[N].公益时报,2014-10-22.

[3]李旭,朱勤.大连金州新区建立25个“托老所”[N].辽宁日报,2014-10-11.

[4]老了没意思就上“老人幼儿园”[EB/OL].中国老网,http://www.cnlaowang.com/zixun/20141022/188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