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精神科护理中潜在的护患纠纷及对策
2014-05-30彭宗艳
彭宗艳
【摘要】 现代人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护患纠纷产生,尤其是精神科的护患纠纷,因精神病人的特殊性而更显棘手。对精神科护理工作中存在的四个方面的护理安全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设计完善的专科护理表格,规范护理记录;加强精神卫生知识的普及,提高广大精神卫生专业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及在护理工作中防范护理纠纷的能力;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综合素质;认真履行告知义务,避免纠纷发生;完善护理规章制度,杜绝安全隐患。
【关键词】 护患纠纷;精神科护理;对策;原因
文章编号:1004-7484(2014)-06-3319-02
现代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在不断提高,即使是精神病人也处处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随着目前所采用的举证倒置原则和所执行的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护人员面临的挑战十分严峻,保证医疗安全,防范医患纠纷是当务之急。精神病人思维混乱、行为异常,即使不是在发病期,也可能因为某些刺激而发病,给护理工作带来许多麻烦。精神卫生行业医务人员的特有工作环境,工作艰辛度还不是很熟悉的情况下,常常很容易发生其他医院所没有的护患纠纷[1]。
1 潜在的护患纠纷
1.1 没有完整和规范的进行护理记录 因为护士没有充分认识护理记录的重要性,没有进行完善的专科表格设计,同时由于护理人员不具备较高的专科记录水平,使患者在住院的过程中,没有记录病情的变化和处理结果。有的仅仅是记录精神症状,而没有记录对并发症的预防及基础疾病的治疗等等,这样也容易发生医患纠纷[2]。
1.2 不注意保护病人隐私 精神病人比其他患者蕴含有更多的隐私,有的因为诊断、治疗护理的需要,把一些个人隐私如有关婚姻及性生活的内容告诉医护人员,而护士却在不适宜的场合谈论,未意识到自己的言行已侵犯了病人的隐私权和保密权。一旦泄露病人的隐私,可能对一些痊愈的病人产生严重的心理伤害,导致严重后果而产生纠纷。
1.3 精神卫生工作的问题 我国的精神卫生事业发展相对滞后,特别是观念上的滞后,也是引起纠纷的原因。除了精神科工作人员法律知识的缺乏外,病人的监护人对监护责任的认识缺乏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据沈均等的调查显示,住院精神病人因自伤、自杀等引起的问题,86%的精神病人家属认为医院应该负全部责任。
2 其实好多护患纠纷是可以避免的,现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总结和分析
2.1 加强精神卫生知识的普及 长期以来,人们对精神疾病认识存在误区,有二种极端表现:一方面,将精神病人视为洪水猛兽,唯恐避之不及,因偏见而采取歧视态度;另一方面,当住院精神病人发生意外后,则出于同情病人,将一切责任都归于医院。因此,我们要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进行宣传,如制作有关精神疾病的健康教育手册进行发放;定期给精神病人和家属做健康教育讲座,讲解有关疾病知识;利用有关新闻媒体进行科学的宣传和正面报导。工作中仪表端庄,微笑服务,规范护士的语言和行为当有些护士工作劳累时,容易产生负面情绪,当病人有疑问时,不能给予热情的解答,使病人和家属产生负面情绪,好事者就会投诉。任何生命个体在人格尊严上没有差别。维护病人的一切利益,尊重病人的人格,防止一切不利因素给病人造成精神和肉体上的痛苦。
2.2 认真履行告知义务,避免纠纷发生 在病人入院时医务人员即将病人的现状、诊断、治疗、用药、药物的副作用、所患疾病的转归、预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意外等如实、反复地向患者家属告知,征求其同意并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在进行特殊治疗或参与科研、教学,对患者进行录音、录像以及病情不允许出院而家属强行坚持出院等情况,都应该在病历上让家属或患者签字,以便发生纠纷时有据可查。
2.3 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掌握各种急诊急救知识 不断学习精神科专业的理论知识,提高自己与病人接触、沟通的能力。如果护患沟通不当,容易产生护理纠纷。还要学习医学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及院感消毒隔离知识,在工作中履行自己的责任,防止护患纠纷的发生。组织护理人员学习《条例》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行护,自觉维护护患双方权益,预防护患纠纷的发生。另外,鼓励护士参加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加强专科知识的学习,转变服务理念,改善服务态度,掌握危重病人抢救技术,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培养慎独精神慎独是指一种道德境界,也是一种道德修养方法,它会使人们在无任何人监督的情况下,都能按道德的规范和范畴的要求行事。精神科护理工作中,尤其需要具有慎独精神。任何情况下都要忠于职守,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務。
2.4 对病人管理制度给予加强 医院应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为前提,与自身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制定出可行、严格和具体的规章制度。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完善:精神病房的设施应与要求相符合,过错推定原则是医院承担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一旦发生意外,医院为了证明其没有过错,需列出充足的证据。证实在发生意外事件时,医院已经采取了必备的防范措施,以防止意外的发生,这样才有可能减免责任。对护理操作规程严格遵守:一旦有医患纠纷发生,败诉的往往是医方,而发生这种结果的主要原因是,缺乏有效的判断过错情况的标准,所以精神病院无过错的前提,是为患者提供正确的服务,同时对各项诊疗护理操作规程严格遵守。
3 结 语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维权意识的增强,护理人员在工作中出现的护患纠纷越来越引起病人和社会的重视。在精神科护理这一特殊领域中,由于精神病人的特殊性,护患纠纷在不断增多,我们精神科护士就要重视产生护患纠纷的内外部因素,通过不断地总结和探索,巧妙地化解护患之间所发生的纠纷,给病人创造一个利于患者康复的,温馨、舒适的良好环境。
参考文献
[1] 陈灵灵.浅析精神科护理中潜在的护患纠纷及对策[J].大家健康(学术版),2013(22):251.
[2] 曹春玲.精神科护理中潜在的护患纠纷及对策[J].中国当代医药,2009(06):10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