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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阶段社会公正问题研究

2014-05-30张文文

理论观察 2014年6期

张文文

[摘 要]社会公正是关乎民生建设的重要问题,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虽然目前社会不公现象比较严重,例如高考分数线地区差异、“官二代”“富二代”,但这都不能否定社会主义建设所带来的巨大成就。我国从两千多年封建思想走向社会主义,是一个艰辛、复杂的过程,而社会公正作为普世价值观要想在這个阶段得到很好地落实与体现,是需要一个渐变的过程。现阶段,我们应发展市场经济,打击腐败,畅通民意渠道,认真倾听群众的心声,集中民智,知民所想,为民分忧,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社会公正。

[关键词]社会公正;社会不公;社会公正的实现

[中图分类号]D6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4)06 — 0080 — 03

一、引言

社会公正,是一个常说常新的话题,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社会公正的要求、满意度也在不断的发生变化。党的十七大报告曾明确指出:“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2013年十八大再次强调:“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2014年3月13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记者会上,网友最关心的话题之一就是如何实现社会公正,可见无论是中国政府还是普通民众对社会公正的呼声越来越强烈。改革开放36周年以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重大成就,但社会建设明显滞后,这突出的表现为社会不公现象日益加重。我国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决定了我国社会转型时期社会不公现象将是暂时存在的。并且从其它国家社会发展实践中可知,每个国家在其生产力不发达阶段都会出现社会不公的现象,这并不是我们国家的专利。虽然社会不公是生产力发展阶段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但我们必须谨慎对待,遏制其发展,避免这种现象引起一系列无法预防、判断和解决的社会矛盾,影响社会正常发展。

目前,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唐福珍自焚事件、乌坎事件以及幼儿园杀人事件等等都是社会矛盾尖锐的表现,随着人们“人权”“话语权”等自我意识的增强,这种社会矛盾将会不断受到激发。我国政府没有给他们提供畅通的发声渠道,他们只能通过自戕、杀害他人或者暴动,被迫扮演起了自己的法官和仲裁者,无声地表达着自己的愤慨。因此我们应积极的采取有效手段预防、化解社会矛盾,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

二、何谓社会公正

社会公正简单来讲是社会公平正义,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一碗水端平。其实社会公正的概念历史悠久,源远流长。

早在古希腊时期,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将“善”作为最高理念,视为美德的整体。正义即善的理念,不正义即恶的灵魂。而亚里士多德,认为正义、公正就是给予和维护幸福,或者是政治共同体福利的组成部分。他把公民分为三六九等,然后在这不平等上按个人的价值比例来分配与之相衡称的事物。因此他的正义观是,建立在他的不平等的人生观基础上的,是一种不正义基础上的正义。

进入中世纪,社会公正思想在各个利益集团的争斗之中被埋没。文艺复兴运动以后,特别是启蒙运动时期,社会公正思想才得以重新彰显。霍布斯、洛克、卢梭等启蒙思想家把正义与理性联系起来,从抽象的人性中引出正义原则,以自然法、社会契约论为理论基础对社会公正进行了诠释和论证。进入19世纪时期,功利主义盛行,他们认为人的本性是避苦求乐的,人的行为是受功利支配的,追求功利就是追求幸福,只要实现社会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就是实现了社会公正。

到底何谓社会公正?其实对社会公正的内涵进行明确的界定是比较困难的。社会公正是人们对社会各种现象的价值判断,是相对的,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理解。并且社会公正是一个涉及经济、政治、伦理、法律等领域的多维概念,其定义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形态的更替而不断得到丰富和发展。“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它强调的是公平与均衡,公正不仅要求重视人的主体价值,充分保障人的劳动权利,而且要求在分配方面将付出与回报相结合,做到起点公正与过程公正;从政治学的角度来看,它强调正义与平等,合理地配置公共权力以保障公民的权利,它一方面要求社会法律制度和政治决策是公正的,执行法律制度和政治决策的程序也是公正的,另一方面要求全体公民都有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国家事务的平等权利;从伦理学的角度来看,它强调合乎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任何个人在行使自身权利的同时不能侵占他人的自由。”〔1〕

概括来说,社会公正就是国家或政府在经济、政治、社会等领域,坚持基本权利平等原则、机会平等原则、竞争平等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使国家的一切公民或社会的一切成员享有平等的经济地位、政治地位、社会地位和法律地位,每个人都能自由而全面地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秩序,实现共同富裕。

三、我国社会公正面临的问题

社会公正是一个历史范畴,是整个人类所追求的社会目标,其需要不断的摸索、探求才能实现。我国从两千多年封建思想走向社会主义,是一个艰辛、复杂的过程,而社会公正作为普世价值观要想在这个阶段得到很好地落实与体现,是需要一个渐变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难免会出错,我们应当予以理解。目前我国在实现社会公正的道路上所面临的问题是:

(一)经济领域的不公

经济领域的不公主要体现在不断拉大的贫富收入差距方面。“一般来说,在一定条件内,收入差距越大,则社会公正度越低,主要表现为人们的相对剥夺感越强,这种剥夺感极易引发社会冲突和矛盾,是社会危机的信号。”〔2〕我们前面已讲述,“公正不仅要求重视人的主体价值,充分保障人的劳动权利,而且要求在分配方面将付出与回报相结合,做到起点公正与过程公正。”而目前我们社会存在着人们追求和实现经济利益的机会不均等和财富拥有上的不平等的问题。有些部门凭借自己手中的各种权利,在报批、审批阶段刁难经济主体,使其知难而退,从而使某些企业、个人从中获利,最终造成人们追求经济利益的机会不平等,人们在财富的获得和积累上就出现了贫富差距,“富人越来越富,穷人越来越穷”。

(五)畅通人民利益表达渠道,倾听民众心声

利益表达渠道的畅通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环节,也是解决社会不公问题的重要途径。在民众的利益诉求表达上:“一是拓宽利益表达渠道,保障人民知情权监督权,只有从制度上保障落实人民群众的话语权、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才能让不同的利益群体的利益诉求都得到充分表达。二是要通过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让群众的要求和意愿能够直接转变为政策性议题,尽量减少利益表达不畅导致的社会对抗。三是要在巩固信访这一传统表达渠道的同时,创新信访制度,发展信访救助制度。”〔8〕认真倾听群众的心声,集中民智,知民所想,为民分忧,不断提高党政机关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结语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逐步实现了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型,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在不断地发展中,我国的“蛋糕”越做越大,但如何公正合理的“分蛋糕”是我国目前面临的巨大挑战,也是我国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倘若蛋糕分得公平,我们向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迈进了一大步;倘若分得不公,可能引起一系列社会问题、社会矛盾。网上一条微博很好的折射出,“分蛋糕”公与不公对普通民众生活状态的影响:“我的股票赔得底掉,房贷还差90万,老板还经常扣工资,买的家具是达芬奇的,买的醋是勾兑的,买的奶粉是有添加剂的,想买车要摇号,想增加工资老板又不同意,即使走在路上碰到李双江他儿子也就算了,就怕碰到李刚他崽,非死即伤。”

综上所述,社会公正是国家公平合理“分蛋糕”的前提和基础,是关乎国家前途、民族命运、人民幸福关键因素。因此我们应积极的采取有效手段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公正。十八大指出,要在全体人民共同奋斗、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让我们携手共创美好公平的明天!

〔参 考 文 献〕

〔1〕〔2〕程波辉.我国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创新—基于社会公正的视角〔J〕.行政论坛,2013,(03).

〔3〕馮一文.司法不公抑或司法无力—论当前我国司法权威流失缘由及其出路〔J〕.河北法学.2009,(06).

〔4〕〔6〕吴忠民.社会公正论〔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4:339-201.

〔5〕冯兰英.论行政公正与社会秩序〔J〕.山西师大学报,2011,(05).

〔7〕何颖,袁洪英,霍建国.行政伦理与社会公正〔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9:137.

〔8〕谢和钧.转型、秩序与社会管理〔J〕.理论月刊,2011,(04). 〔责任编辑:王 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