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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站:城市治安洼地

2014-05-30靖力

方圆 2014年6期
关键词:火车站犯罪案件

靖力

当国人的出行越来越多地靠坐飞机来缩短旅途时间,火车站就成了相对“低端”的场所,随之而来的治安问题、犯罪事件也就越来越成为一个麻烦

提起火车站,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联想。普通的人会想到临行送别或接风相迎,在站台上与亲友挥手或握手;爱读小说、看电影的人会想起《萨琳娜》里北卡罗来纳山区里潘伯顿在车站里决斗杀人后径直扬长而去的画面,或者《忠犬八公》里八公因为等不到主人而在车站坚守10年的感人故事;履历更加丰富一点的人还会讲述起他去过的那些美丽的车站:由四座巨大的捧着灯球的石像拱卫的芬兰赫尔辛基中央车站、作为室内植物花园的栽满棕榈树的西班牙马德里阿托查车站,以及有着新艺术派风格的土耳其伊斯坦堡锡凯尔车站等等。

然而,对于中国人来说,火车站很多时候扮演的并不是那么富有情趣、受人欢迎的角色。每逢春运,全国各地火车站就会挤满龙蛇混杂的人流,拥挤程度让人心生厌烦。许多火车站卫生条件差,遍地是垃圾,如果治安秩序再乱一点,行李丢失、钱包被偷都是家常便饭,更严重的,还伴随着毒品犯罪、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等案件的发生。3月1日,云南省昆明市昆明火车站发生的由新疆分裂势力组织策划的暴力恐怖案,造成29死143伤的严重后果,更将火车站的安全问题摆在了所有国人面前。

3月18日,北京市铁路运输检察院针对过去几年来的火车站犯罪办案情况作了一份统计。统计表明,近年来,火车站犯罪案件数量呈逐渐减少趋势,但2013年以来,案件数量却有明显增加。2011年和2012年分别共办理案件72件、65件,但2013年,却办理了101件案件。“相关法律的出台,是案件骤增的部分原因;而火车站因其本身的特点所形成的法治‘低洼地带,导致了许多犯罪类型无法禁绝,同时,暴恐类犯罪也有机可乘。”

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火车站派出所针对去年春运期间的办案情况也作了一份统计,春节前15天,该派出所共接到刑事类警情10起、治安类警情44起,刑事类警情包括盗窃、寻衅滋事等犯罪,治安类警情则包括欺客宰客、非法经营、职业乞讨等违法活动。

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对于郑州火车站这种春运期间旅客日流量过百万的地区,近几年因为加强治安管制,违法犯罪才有所减少,若要提以前的情况,有些犯罪却是十分“猖獗”。被誉为“火车拉来的城市”的郑州,其火车站犯罪只是全国的一个缩影,当国人的出行越来越多地靠坐飞机来缩短旅途时间,火车站就成了相对“低端”的场所,随之而来的治安问题、犯罪事件也就越来越成为一个麻烦。

最早的火车站犯罪发源于上世纪八十年代

1879年,晚清开展了近二十年洋务运动,终于决定自己修一条铁路,从唐山到芦台,用于煤矿运输。(在此之前,英国人在上海修了吴淞铁路,但清政府赎回后立刻拆毁,严格意义上不能认为是中国修建。)当时得到奕支持的李鸿章,担心慈禧与顽固派反对,本来在奏折上写了要修“快车路”,后来索性改写成“马路”,才被朝廷下旨批准。

李鸿章修的这条唐胥铁路,1881年通车,唐山火车站就成了中国第一个火车站。

从唐山火车站开始,中国的火车站历经了百年的建设、发展与变革。然而,中国的火车站并不是一开始就与犯罪如影随形的。火车站分为客运火车站与货运火车站,建国以前的火车站许多都是货运站,建国以后,客运站才逐渐增多。由于货运站只承担货运功能,人流量少、专业性强、位置一般比较偏僻,所以很少发生犯罪,直到国内客运站规模增大,火车站犯罪才渐渐进入人们视野。

根据资料,国内最早为公众所知的关于火车站的犯罪是1980年在北京火车站发生的王志刚爆炸案。1980年10月29日,30岁的北京人王志刚因工作受挫,在北京火车站二楼走廊引爆了随身携带的炸弹。这起爆炸案导致10人死亡、89人受伤,在国内史无前例。发生爆炸时,站内候车室的旅客达八千余人,站前广场旅客、群众近三万人,人人自危。

这起案件在当时影响非常大,但如果说它开启了国内火车站犯罪的序幕,依然是不合适的。早些时候,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国内民众的流动性没有现在强,而且因为三年困难时期,许多火车站都设置有“劝阻站”,防止人口大量流动;直到改革开放,火车客运的功能才开始了大量的使用,火车站犯罪真正滋长正是在此后的这个时期。

熟知广州火车站变迁历史的人都知道,1979年建成的广州火车站就是在改革开放的背景下一步步发展起来的。“乱,是从1983年开始的。”有人如此评价广州火车站。随着人流增多、人心不古,盗窃、抢劫、诈骗、拐卖人口、倒票、拉客等违法犯罪在广州火车站渐渐多了起来,广州“背包客”的名号一度响震全国。

根据媒体报道,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广州火车站各个犯罪“行当”甚至形成了多个帮派,以倒票为例,1992年,广州火车站就有“潮汕帮”、“东北帮”、“湖南帮”等多个“团伙”,竞相争夺市场。

与此同时,火车站犯罪的“职业化”的特点也逐渐显露出来。1992年以后,广州火车站出现了培訓职业小偷进行盗窃、抢夺的团伙,根据当时的警方资料,一名叫王京利的惯犯专门物色一些流浪街头的少年,负责他们吃住,对他们进行犯罪技巧培训,然后在车站实施犯罪。

现为广州市越秀区公安分局广场派出所副所长的曾志坚接受媒体采访时回忆,上世纪九十年代绝对称得上广州火车站犯罪的“黄金时期”:“当时火车站设计的承载能力为4万人左右,但繁忙如春运期间,一天就达到10万人以上,很多人滞留,没有钱,吃不上饭,就会有人想着去做违法的事情……曾有检察院的同事不理解,这么多的警察,为什么就整治不了,后来,我穿着制服带他一起去火车站走一走,有个贼就在离我们不到两米外抢金链……有人还跟我说,阿Sir,你抓我吧,我真的没饭吃了。”

盗窃、拉客、倒票……火车站犯罪不一而足

过了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火车站犯罪的“黄金时期”也就告一段落。进入二十一世纪以后,由于火车站整治力度加强,许多地区尤其是大城市如北京、上海等地,火车站犯罪渐渐少了一些,犯罪类型相比以前也更加集中了一些。

根据北京市铁路运输检察院的统计资料,2011年到2013年办理的所有案件中,盗窃案件数量占了约70%,表明现在火车站犯罪类型主要集中在较轻的财产类犯罪上。犯罪嫌疑人也有类似情况,近3年逮捕的总计261名犯罪嫌疑人中,外来务工人员189人,占了总数的72%,无业人员60人,占了23%。

北京市铁路运输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李崇绪告诉《方圆》记者,《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扒窃作为特殊的盗窃行为,只要认定了,不需要构成“数额较大”即可定罪,火车站人流密集,许多窃贼采取的方式就是贴身扒窃,所以火车站盗窃类犯罪数量居高不下。

“2013年,‘两高出台了《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规定,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就是扒窃,不要求必须盗窃贴身携带的财物,于是,2013年办理的盗窃案件就更多了。”李崇绪分析。

除盗窃以外,李崇绪介绍,与火车站有关的犯罪类型还包括故意伤害、倒卖车票、抢劫、非法经营等,此外还有少量毒品犯罪、诈骗类犯罪。比较常见的火车站犯罪,可以分为如下几种:

拉客。各地火车站最“堂而皇之”的一种犯罪类型就是“拉客”。一群手拿住宿传单的“拉客”人,操着一口流利的当地话,以“拉客”为名、低价住宿坐车为幌子,穿梭于出站人群之中。除了一部分正常赚取佣金的“拉客”人,不少人背后与黑旅馆、黑车合谋,将旅客骗到黑旅馆里或黑车上后,强行收高价,进行讹诈或勒索。更有甚者,还有人以“拉客”为名实施抢劫、绑架、强奸等犯罪。

2013年4月15日,湖南省衡阳市抓获了一个拉客嫖娼、敲诈勒索高额嫖资的犯罪团伙。据报案的湖北人尹某回忆,他在衡阳火车站广场遇到一名衡阳口音的中年妇女,称可以提供地方休息,一晚只需10元钱。尹某同意后跟随她来到火车站附近一家宾馆。进入房间后没多久,一名衣着暴露的年轻女子敲门进来,问尹某是否需要服务,只需50元。尹某与这名女子发生性关系后,立刻有一男一女进入房间向尹某收取房费、小姐费、保护费等各类费用共计3340元。被逼无奈,尹某只好付钱了账。

案发后,据该犯罪团伙的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谢国庆介绍,他们这种“拉客”模式俗称“杀猪店”,一般选取外地人下手,以休息住店的名义把客人带到宾馆,提供按摩或性服务,然后就在房间里“宰猪”。“杀猪店”模式还有严密的组织和明确的分工:老板幕后指挥,从不在现场出现;“拉客”、提供性服务、敲诈、望风等环节都有专人负责;敲诈成功以后,还要“跟单”,即有专人负责跟踪被害人,防止被害人报案。

抢夺。抢夺犯罪在火车站频发的原因主要是人多,但近几年因为火车站治安力度加强,抢夺这种明目张胆的犯罪少了很多。李崇绪介绍,就北京而言,三年以来他们没有办理一起抢夺案件。

即便如此,在国内部分地区依然有另一些区别于一般抢夺的犯罪方式还存在着:在火车站出租车下客点一带,有一群人,以为旅客搬行李进站为名,在人流密集的时候拉着旅客的行李快速在人流中穿插,把旅客甩开,实施抢夺。

倒卖车票。提到靠火车站挣钱谋生的,倒票黄牛首当其冲。而且,在实行火车票购票实名制的今天,黄牛依然游刃有余。

1月17日,湖北省武汉铁路运输检察院通报了一起黄牛倒票的案件,警方在犯罪嫌疑人陈某住处查获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00余张,陈某供述,这些证件都是捡到的,用来买车票,买到票后加价将票和身份证复印件卖给旅客。

李崇绪介绍,北京还有黄牛与旅客配合倒票的方式:旅客自己买一张短途火车票,然后委托黄牛买一张长途火车票,旅客凭短途火车票检票上车,上车后就可以使用那张长途车票,一直坐到目的地了。

故意伤害、故意杀人。2005年1月,北京火车站发生过一起震动一时的“黑车老大”打死乘客的案件。當时,黑龙江籍乘客张涛准备打车,结果与黑车司机议价产生不合,被该车司机及其他几名司机打死。事实上,国内各地火车站一直以来都有“小团体”、“小江湖”的存在。

北京市铁路公安局一位民警告诉记者,去年在北京西站就发生过一起令人啼笑皆非的故意伤害案件:北京西站北广场长期盘踞着一些卖北京地图的小贩,老汉王某呆的时间比较长,认为新来的女子抢了他的地盘,与其发生争执,两人随后厮打在一起。女子伸手去抓老汉的要害,老汉也不示弱,把女子掀翻在地,狠狠坐了上去,坐断了她两根肋骨。

争地盘、划界限,国内许多火车站都有这种江湖气息。

2012年9月6日,北京火车站发生的“排队割喉”案件,则是另一种故意伤害的情形。据李崇绪介绍,犯罪嫌疑人欧某9月5日晚上排队购票时听到前面的一男一女“讲到他家人的名字”,他担心家人受到伤害,随即去车站广场旁边的超市里买了一把厨刀,半夜3点,欧某来到二号售票厅,杀死了正在地上睡觉的两人。

素不相识的两人,为何欧某怀疑他们会加害自己的家人?有人认为,欧某有可能患有“长途列车综合症”。所谓“长途列车综合症”,主要指长时间乘车的旅客,出现的失眠、胸闷、精神紧张等症状,少数人会因此失去自控,出现自杀、伤害他人等过激行为。

2014年1月27日,安徽媒体也报道了一起类似案例:一名男子乘坐温州开往西安的L594次列车,坐了13个小时后,男子突然精神失常,大吵大闹,称“脖子疼,中毒了,有人要追杀他”,企图伤人。警方在芜湖火车站旁的旅社守了该名男子一夜,期间他还多次企图跳楼。

毒品类犯罪。“北京市一分检近三年来办理的全部毒品犯罪案件中,98%的犯罪嫌疑人为贩卖或运输毒品,火车和长途汽车成为犯罪嫌疑人首选工具。”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焦慧强接受采访时表示。对于司法机关来说,火车站是查堵毒品犯罪的绝佳地点。

2014年1月17日,春运首日,四川省成都铁路警方就破获了一起特大毒品犯罪案件。嫌疑人将300余克海洛因藏在高帮运动鞋的鞋跟处,避开了安检,但因走路一瘸一拐被识破。除此之外,还有把毒品藏在方便面盒、内衣甚至体内的,这些运毒方式对火车站的安检质量都提出了很高要求。

拐卖妇女、儿童。根据《方圆》记者对河南省郑州火车站的走访调查,该地三贩案件突出,尤以贩卖婴儿为重。

记者从郑州市铁路运输检察院得知,通过火车运送的贩婴案件一般都有“供、转、运、销”四大环节,各有分工,形成利益链条。处于链条最上游的是收购婴儿的人贩子,然后交由年轻女孩负责运送。选择年轻女孩运送的原因是她们很容易被认为是婴儿的母亲,可以躲过盘查。郑州火车站扮演的主要是“转”或“运”的中转站的角色,许多贩婴案件在这里集散。

2009年,郑州火车站查处了一起贩婴人“黑吃黑”的案件,一对彝族“夫妻”在郑州火车站广场西角被围攻,“儿子”被抢走,但该“夫妻”却并没有报警,路人报警后,警方才查明,被抢婴儿的“父母”其实是贩婴人,抢他们的是长期蹲守于郑州火车站出站口的贩婴团伙,共五人,专门从事“黑吃黑”贩婴犯罪。

暴恐类犯罪。暴恐类犯罪是火车站犯罪中最为严重,也最为令人胆寒的一类犯罪。3月1日,云南省昆明火车站发生的暴恐案件中,现场5名凶徒,制造了29死143伤的惨重后果,举国震惊。

暴恐类犯罪具有突发性、严重性等特点,本来就极为罕见,近年来,在国内各地火车站几乎没有此类案件,所以当昆明暴恐案发生时,警方几乎是措手不及,这也对火车站的安保提出了警示:是否应该加强火车站的警力配置以及提高警员的装备等级?昆明暴恐案中,率先到达案发现场的许多警察因为没有配枪,只有警棍,导致多名警察被当场砍伤;未能及时制止凶徒也导致了更多民众的伤亡。

昆明暴恐案发生以后,国内多处火车站加强了反暴恐的力度。3月5日,北京市铁路公安局组织了由20名警员组成的特警支队“铁鹰突击队”,赴北京四大火车站加强巡逻和治安维护,除了确保“两会”期间的治安稳定,也有预防暴恐事件的任务。

除了以上几类,火车站犯罪还包括诈骗、寻衅滋事、非法经营等类型,不一而足。“2013年北京鐵路警方查获的非法经营、非法携带枪支两种犯罪,都是前两年没有的。火车站犯罪的类型每年都在变化,例如以前黄牛倒票是身上揣着票在火车站兜售,但现在很多采取网络倒票,就很难发现了。”李崇绪介绍。

火车站是治安的低洼地带

为什么火车站能有如此多的犯罪,以及如此花样频出的犯罪类型?

李崇绪对记者分析,火车站犯罪频仍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首先要说的是,火车站因其自身的特点,导致了其成为城市安保与治安的低洼地带。

“相关统计表明,在北京火车站实施犯罪的人群,绝大多数都是社会底层人员,以外来务工人员和无业人员为主。以春节期间为例,一些农民工打工被欠薪,回家过年肯定情绪不好,他们在火车站很有可能做出异于平常的举动。再加上火车站几乎就是城市里天然的可以安心滞留的地带,广场上、候车室里都有长椅可以休息,这里人群又比较复杂,许多无业人员长期徘徊在火车站附近,混吃混喝。”李崇绪告诉记者,人员结构复杂,是火车站犯罪较多的原因之一。

此外,人员流动量大,也是火车站犯罪较多的原因。记者对郑州火车站采访调查后了解,郑州火车站日均始发、经行列车约300列,在这里,每天有3000多个班次的长途汽车发往全国各地,春运期间日均过往旅客过百万,火车站附近的郑州小商品城是河南省最大的小商品批发市场……这里最突出的“三贩”案件(贩婴、贩毒、贩劳动力)所凭借的就是郑州火车站强大的集散能力,从云南、四川等地买来的婴儿、毒品,经过郑州火车站的中转,即能输送到全国各地。

除了火车站自身特点,以往治理不力、管辖有交叠,也是造成火车站犯罪曾经十分猖獗的原因。但随着近几年加强整治,这方面问题已有明显改善。

以北京西站为例,该火车站横跨丰台、海淀、西城三个区。车站内归北京铁路公安局管,站外和周边地区,则分别隶属于三个区的公安部门。由于多头管理的权责不清,遇事互相推诿,很容易造成管理盲区。

广州火车站也有类似情形,其站前30米台阶地段一直被犯罪分子誉为“三八线”,30米台阶线以内,归铁路部门管理;30米台阶线以外,归地方管辖。当地方公安整治火车站广场时,他们就跑到“三八线”以内;当铁路公安整治时,他们就跑到“三八线”以外。甚至在行窃被发现时,他们也只要跑过30米线,就能避开铁路警方的抓捕。

提及火车站犯罪的问题,对郑州火车站有多年观察的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管理学教授史璞认为,缺少纠错机制是近年来火车站治乱的不足之处:“古今中外的管理都强调解决一个问题,然后通过这个问题总结经验教训,今后更少地犯错,但现在很少有地方做得到。说明火车站犯罪的治理没有纠错功能,媒体对火车站拉客、倒票的问题作过多次报道,谁有解决的下文?”

史璞认为,减少火车站犯罪,应该通过办案,建立标准化的机制:“目前火车站综合治理的办法不乐观,因为他们是一种运动型执法,不具有常态化的执法和持久化的执法,应该建立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的制度。”

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张明锁也表示,很多老问题一直解决不了,是因为虽然有常设机构,但缺乏长效机制。如果火车站犯罪的治理仅仅是领导说要管管了,就管几天,过后就继续放任,那如何治理都是没效果的。

火车站犯罪治理令人头痛

张明锁所说的“常设机构”,指的是对火车站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以及火车站所在地政府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

一般而言,火车站安全问题分为犯罪与违法两大类型。犯罪归公安、检察院管,违法归城管、公安管。对于火车站的整治,各地政府都出台有相应的火车站地区管理规定,一般涉及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道路和广场管理等方面内容,亦有相应罚则,可依据地方市容管理条例、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政管理条例以及行政处罚法、刑法等法律执行处罚。

从这个意义上,相关机构、法律不可谓不健全。

《方圆》记者采访也了解到,近几年来,国内多地火车站已采取了许多积极的措施来改善火车站犯罪高发的困窘局面。

2010年3月以来,郑州火车站就建立了以信息研判平台为主导的长效工作机制,光是郑州火车站内,就布置了120余个监控探头,同时,在火车站4个出入站口实行网格化布警。据相关人员介绍,有的犯罪嫌疑人“难倒公安,气坏法官”,一遇警察,就自伤自残,有的怀抱小孩行窃,还有小孩、孕妇作案,实在难管,警方就只能逐人定对策,对于自伤自残的,一律送医后收监;怀抱小孩的,将小孩寄养在福利院……

李崇绪也介绍,北京火车站犯罪的治理一直积极按照“两减少、两扩大”的要求在实施。对于严重刑事犯罪和扒窃犯罪,北京铁路检察院加大力度,从严打击;对于初犯、偶犯、老年犯中罪行轻微的人员,因民间纠纷等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已经消除现实危害并依法可从宽处理的案件,坚持少捕慎捕。在春运等各种时期,都加强了法治宣传,警醒犯罪分子,提醒旅客。

尽管如此,火车站犯罪依然如痼疾般难以根除,李崇绪也觉得很无奈:“现在火车站有很多警力,但比起群众数量,依然相对较少;安装了很多探头进行监控,但依然有死角。火车站是不是天生犯罪的温床?我觉得不是。它就是一个洼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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