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因真理理论及其合理性和局限性探析
2014-05-29张蕴
张蕴
摘要:奎因批判了逻辑经验主义的教条,分析了经验论者对真理进行逻辑真理与事实真理的划分的做法,强调任何真理都必然联系于经验事实。奎因的真理理论强调真理的融贯性,肯定了逻辑真理的可修正性和相对稳定性。但由于哲学立场和历史局限性等原因,其理论在真理的定义等方面存在着不可避免的缺陷。关键词:逻辑真理;经验主义;融贯性;可修正性中图分类号:B81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1-7836(2014)02-0194-02一、史上有关逻辑真理与事实真理的探讨有关逻辑真理与事实真理的探讨,最早可追溯到莱布尼茨。他将真理划分为推理的真理和事实的真理两类。他指出:“只要有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及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就可发现具有必然性的推理的真理,其否定是不可能的。”[1]此处“推理的真理”正是逻辑真理的源头。莱布尼茨所谓的事实真理则是通过归纳某类事物的性质所得的结论, 包括对事实的判定和自然科学的真理等。“事实的真理是相对且偶然的,其否定只在某可能世界为真。”因而事实真理的检验离不开充足理由律,他指出:“任何事情如为真实, 任何陈述如为真,则必然有真实和为真的充足理由, 尽管可能并不知道这些理由。”[1]根据莱布尼兹的分析,事实真理源于经验,逻辑真理则不涉及经验内容。他由此称事实真理为偶然真理,逻辑真理为必然真理。
英国唯心主义经验论者休谟将知识分为事实的知识和观念的知识,通过直观或证明发现其确证性的命题属后一类。而有关事实的命题“无论其真理性多大均无法具有与第一类同样的真理性,因为仍可产生各类事实的反面”[2]。在他看来,事实推理建立于因果关系之上,对象间因果关系的确定必然涉及经验归纳的问题。然而,休谟同时认为归纳具有不确定性,任何事物的否定总可能发生,因而因果关系是不可靠的,他将通过因果关系得出的事实真理称作“不得不假定为可靠”的所谓真理。
逻辑实证主义者基于综合性和分析性视角,提出综合命题对应于事实真理,分析命题对应于逻辑真理的观点。综合命题作为有关经验事实的陈述,必须借助经验判断才能确定其真实性;分析命题只需依据词或符号的逻辑规则,无须依据经验事实便可判定其内容的真假。逻辑真理具有纯粹逻辑的真理性,是符合句法规则的先验性的逻辑命题,表述命题变项和命题经验符号之间符合逻辑句法关系的规则。
维特根斯坦视逻辑真理为重言式。他指出:“一个对所有基本命题的真值可能性都为真的命题为重言式,重言式因无条件为真而无真值条件。” “不同于非逻辑命题的真值不能从命题本身看出,重言式逻辑命题仅依据符号就能断定真值为真。”[3]按其分析,逻辑命题只显示形式属性,逻辑真理先于任何经验。
综上所述,莱布尼兹、休谟及逻辑实证主义等大多数分析哲学家均严格区分了逻辑真理与事实真理。不同观点的共性在于:都认为事实真理建基于经验事实,逻辑真理却是脱离经验事实的符合逻辑规则的句法陈述,功能在于表述符号间的逻辑关系。二、奎因的批评及其真理理论的主要内涵
奎因不同意逻辑真理与事实真理的严格区分。他批评了逻辑实证主义者的观点,认为由于不可能明确划定分析命题与综合命题的分界点,同样不可能实现逻辑真理与事实真理的区分。他在《据约定为真》一文中阐述了何谓逻辑真:“可通过枚举说明逻辑词,比如 并非、‘或者、‘如果、‘那么、‘且、‘所有、‘有的等等,逻辑真理是只包括逻辑词的本质出现的真语句。”他在论文《经验论的两个教条》中批判了逻辑实证主义经验论的两个教条。他指出:“单独语句因不具有经验内容,其真假的谈论不可能在任何确定意义下进行。”[4]然而,他认为综合命题和分析命题间并无清晰界限,因而不存在脱离经验事实的纯粹分析命题,即便逻辑和数学这样处于科学理论核心的学科,同样离不开经验事实。可见,奎因本质上仍是经验论的拥护者。据其对经验论教条的批判,他认为具体命题构成的知识体系中的任何知识,都直接或间接联系于经验并接受经验检验;由于真理构成的命题体系中并不存在纯粹脱离经验事实的真理,因而对真理的划分不可能以是否具有经验内容为标准。真理与真理的区别仅在于联系经验内容的多少或距离经验的远近,不能将是否具有经验内容作为两种真理的划分标准,逻辑真理也在一定意义上联系于经验。
从上述论断中不难发现,奎因认为真语句构成的知识体系是受经验检验的,但检验的并非孤立语句而是知识整体。因此,不能凭感官据某语句反映的情况与事实是否相符作出单个语句是否为真的判断,语句的真假只有置于所在系统中观察该语句与其他语句的相互关系才能判断。判断语句的真假,需观察系统内哪些语句真值的调整可使语句系统免受修正,以及某些语句面临修正时,可通过调整哪些语句的真值使这些语句免受修正才能确定。
以上思想充分反映了奎因整体主义的融贯论真理观。构成整体性知识的每一陈述都相互联系,当整体内某些陈述不符合经验内容时,必须重新分析整体内部某些语句的真值,通过部分真值的调整使构成知识整体的其他陈述不被修正。整体主义真理观摆脱了真之符合论中“符合”概念的模糊性和多义性的困扰。三、奎因真理理论的合理性分析
首先,奎因的真理理论弥补了真之符合论的缺陷,摆脱了不能有效判断理论与经验事实的符合程度的问题。符合论的基本思想是:某信念相符于客观实际为真;反之为假。如果脱离观念、思想等独立存在的精神实体,则不可能建立起主客体间的符合关系。可见,符合论成立的前提在于承认某些抽象精神实体的存在,但这远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真之符合论的困难。由于观念、思想等精神实体存在着主体间的差异,因而无法判断主客体间究竟具有何种程度的符合关系。奎因作为经验论的代表,坚信从休谟到卡尔纳普“感觉证据决定语句的意义”的基本信条。从他对逻辑经验主义的批判中可看出,他认为真理并不充分依赖于经验,其本质中包含着对经验内容的检验与突破。由此,不可能孤立断定理论系统中单独陈述的真值。奎因引入现代逻辑分析方法,将某些模糊概念排除于研究范围之外。此外,他坚持了外延主义立场,将意义、命题等抽象实体排斥于本体论范畴之外,将对命题意义是否符合事实的研究转化为对语言的研究,摆脱了符合论所预设的抽象实体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的困扰,避免了因预设不必要实体而产生过多的“本体论承诺”的问题。endprint
第二,奎因真理理论的融贯性和经验主义特征确保了由真语句所构成的知识整体的相对稳定和可修正性。一方面,奎因反对真之符合论将单独语句作为意义单元,仅根据单独语句的表述内容与客观是否一致以判断语句真值的做法。他认为只能将语句置于语句体系中才能判断其真值,而且,当语句体系中的某一语句的真值受到经验考验时,可通过系统内重新分配真值以协调该语句与其他语句的关系,使该语句免受经验否证。通过保证语句系统中某些语句的稳定性,从而维持了整个语句系统的相对稳定。另一方面,奎因真理理论的经验主义特征决定了组成知识体系的真语句直接或间接地联系于经验,保证了逻辑真理的可修正性。而稳定性与可修正性的结合正是科学理论的发展所需要的:首先,一定时期的相对稳定状态是科学取得长远发展的基础。其次,科学发展的过程是一个不断自我完善、自我批判的过程,并无任何永恒不变的真理。因此,缺乏科学实验和怀疑的精神,科学将不能取得长足发展。奎因真理理论的以上特征无疑体现出其理论相较于真之符合论的优越性。四、奎因真理理论的局限性分析
首先,奎因对逻辑真理的定义是隐晦而粗略的,且具有随意性。他在《经验论的两个教条》中赋予逻辑真理的定义是:“逻辑真理是一个为真的陈述,在赋予其除逻辑常项外的成分以不同解释的情况下,该陈述依然为真。”他同时指出:“可根据为真的逻辑结构判断逻辑真理。” 他认为量词、真值函项和变元构成了句子的逻辑结构,而通常意义上的逻辑常项则指量词和真值函项。不难分析,奎因有关逻辑真理的定义存在着如下困难:仅当采用语义指派方法时才能充分说明逻辑常项,由于不同哲学家对逻辑常项的指派存在差异,因此会形成不同的逻辑推演系统,这些不同的逻辑系统必然预设了不同逻辑真理的集合,从而使逻辑真理的定义因逻辑系统的差别而具有随意性。
第二,奎因对逻辑真理的定义存在自相矛盾之处,且并未清楚阐明真理的判定依据。一方面,奎因严格批判了逻辑真理的语言学理论,反对逻辑真理纯粹由语言约定而真的观点,肯定“真”这一谓词在维系逻辑学与世界的联系上的作用。他指出逻辑真理涉及语法和真这两大要素,真谓词维系了逻辑学与世界的联系,表明逻辑学关注的焦点并非语言而是世界。奎因以该种隐晦方式表达了逻辑真理与世界及经验的联系,肯定了逻辑真理的经验起源及其所包含的经验成分。也正因此,逻辑真理必须经受经验证据的反驳或间接支持,可能在经验证据面前得到修正。另一方面,他在肯定逻辑真理具有经验起源的同时,又反对真理符合论 “真理在于认识与外部世界相符合”的观点。由于其思想具有不自洽之处,必然引发真理标准模糊的问题。五、结语
奎因的真理理论与以往理论相比,强调真理的融贯性及其与经验事实的关联,充分肯定了逻辑真理的可修正性和相对稳定性。尽管由于哲学立场和历史局限性等原因,其理论在真理的定义等方面存在着不可避免的缺陷,但不可否认理论的独特性和创见性。奎因的研究既继承了外延主义的逻辑分析方法,也反映出整体主义和实用主义的思想倾向,其解答方式是对逻辑语义学领域真理理论的创新和突破,促生了西方逻辑哲学界有关真理问题的思考和讨论的热潮。[HJ1*3][HJ*5/9]参考文献:[1]〖ZK(#〗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2]洪谦.逻辑经验主义[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3]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4][JP2]施太格缪勒.当代哲学主流[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9.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