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目标将使“隐忧”不再
2014-05-28李明阔
江苏教育·职业教育 2014年4期
李明阔
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明确规定,中等职业学校要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在生产、服务、技术和管理第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中初级专门人才。职业教育的根本目的在于通过全面提升学生的整体素质,让其成为拥有从事某种社会职业必备知识和技能的应用型人才。“我们如果削减这一块人数,招生就成问题”,这恰恰是颠倒了因果关系。如果办好紧跟市场、贴近行业、依托企业的职业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就业立业创业能力,招生怎么会成问题?我市以技工教育为主的一些职业学校,不太重视对口单招,兢兢业业于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切实实地实现中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就业形势很好,招生从来没有问题。
只要遵循职业教育的规律,明确培养目标,像X校长一类的隐忧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