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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特殊儿童在普通小学接受教育的公平性探讨

2014-05-26徐文俊

文学教育 2014年4期
关键词:特殊儿童改进建议教育公平

徐文俊

内容摘要:特殊儿童作为弱势群体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部分特殊儿童家长因为担心小孩受到社会歧视,不公平对待等原因而将特殊儿童送往普通小学接受教育。笔者在此,将通过实习中的亲身经历,借助罗尔斯关于正义的相关理论,从特殊儿童在普通小学就读的现状及影响、是否违背了罗尔斯关于公平的三个原则、相应的改进建议三个维度来探讨特殊儿童在普通小学接受教育的公平性问题。同时希望通过完善特殊儿童在普通小学就读这一维度来更好地实现整个教育领域的公平。

关键词:特殊儿童 教育公平 改进建议

近几年来特殊教育越来越受到国家和学者们的关注,基于特殊儿童服务的政策和福利也逐渐完善,但是社会上对于特殊儿童的歧视和不公平对待等现象仍然存在。基于多种原因,部分特殊儿童的家长选择将孩子送往普通小学接受教育。笔者发现特殊儿童在普通小学就读仍会存在一些不公平现象,故在此笔者希望通过对特殊儿童在普通学小学就读的现状及影响、是否违背了罗尔斯关于公平的三个原则、相应的改进建议三个维度来探讨特殊儿童在普通小学接受教育的公平性问题。

一.特殊儿童在普通小学就读的现状及影响

1.特殊儿童的定义

美国著名的特殊教育学者柯克对特殊儿童的定义是:在心智特质、感觉能力、神经动作或生理特质、社会行为和沟通能力方面,偏离一般或常态儿童,或具有多重障碍的儿童。通俗理解便是有特殊需要的学习者。

2.就读现状

A校是一所综合实力较好的小学。通过观察和交流,笔者发现A校部分班级编入了特殊儿童。在和老师交流后了解到,大部分老师对于特殊儿童的态度是“放弃”。这一态度的具体表现便是上课绝对自由(鼓掌、玩闹、走动等),有的甚至接受特殊儿童不在教室上课。

教师对于特殊儿童的态度直接影响着同学对其的态度。根据科尔伯格道德发展阶段理论,小学生正处于前习俗水平(小学低中年级)或习俗水平(小学高年级)两个阶段。处于前习俗水平这一阶段的儿童缺乏是非善恶的观念,他们认为遭到批评、职责、惩罚的行为都是坏的。而教师对特殊儿童的“放弃”原则正是一种无形的惩罚,所以部分低中年级的学生会将特殊儿童定义为“坏孩子”。同样,对于处于习俗水平阶段的儿童来说,他们以服从权威为导向,对道德行为的评价是看是否被人喜欢,是否对别人有帮助,是否会受到赞扬。而教师作为权威的一个代表,对特殊儿童的态度影响了部分学生对特殊儿童的看法,大多数学生采取疏离的方式,而正因为疏离,特殊儿童周围没有伙伴,没有伙伴这一现象也可被认为是不被人喜欢,所以特殊儿童相应地被同学归为“坏孩子”。

教师对其“放弃”,同学对其“疏离”,便是特殊儿童在A校就读的现状,而笔者通过查阅相关的报到和资料了解到这也是大多数特殊儿童在普通学校就读的现状。

3.现状对特殊儿童造成的影响

全纳教育便是使特殊儿童融入普通学校与正常儿童一起接受教育,从而实现教育公平。全纳教育对特殊儿童和普通儿童都有帮助。对于特殊儿童来说,这使他们体验到了做“人”的尊严,也激励了他们更加努力,坚韧不拔的品质;对于普通儿童来说,激发并深化了他们关心、同情、助人的情感体验。

但是笔者不得不指出,不完善的全纳教育体系会对特殊儿童和普通儿童造成不利影响。从特殊儿童这一视角来看,“放弃”和“疏离”的态度不仅会使得特殊儿童产生自卑感和孤独感,有的甚至会影响他们形成健全的人格。小学生不同于高中生,小学生在道德方面更多的是处于启蒙阶段,对于事物正确与否的判断还不够全面,所以他们的言行可能会造成特殊儿童心理上的伤害,从而不利于特殊儿童的健康成长。从普通儿童这一视角来看,小学生正是学习乐于助人、团结友爱等道德品质的关键时期,而他们对特殊儿童的“疏离”、歧视、欺负等行为违背了相应的道德品质,这影响他们成为内外统一的有道德的公民。

二.关于罗尔斯的三个原则

1.平等自由原则

罗尔斯的平等自由原则便是选举权、财产权等权利的平均分配。对于A校来说,它接受了特殊儿童进入学校,即使A校特殊儿童和普通儿童都有一样的受教育权,所以它遵从了平等自由原则。

2.差异原则

罗尔斯的差异原则可以理解为在权利平均分配的情况下,为了改善社会处境不利人群的利益进行的某方面的不公平是可以忍受的。对于A校来说,它违背了这一原则。特殊儿童作为处境不利人群,允许受到校领导和老师的特殊照顾,但是在该校,部分老师对普通学生的辅导多余特殊儿童,这将会使处境不利的他们情况更糟。

3.机会均等原则

机会均等原则是指每个人都有机会,但是根据某一标准,挑选出符合这一标准的人才,为有相关能力的人提供机会。很显然,这一原则在很多中小学都没有实现。最直接的例子便是参与竞赛的学生的选择,不同于每个人都有机会,学校更多的是直接选出参与的学生,而这类竞赛也直接忽视了特殊儿童。

三.相应的改进建议

通过以上我们了解到特殊儿童在普通小学接受教育存在着很多不公平的现象,这一现象的来源主要有四个方面:学生对特殊儿童的认识不够,普通学校对特殊儿童教育的不重视,普通学校教师缺乏关于特殊儿童教育的专业理论知识,社会对特殊儿童的错误态度。

针对这一现象的来源,笔者提出以下几点改进建议:

(1)普通小学聘请特教老师或普通小学教师进行特殊教育的相关培训。大部分普通小学教师对特殊儿童采取“放弃”的做法是因为缺乏关于特殊儿童教育这块的专业理论知识,同时教师的态度会影响普通学生对特殊儿童的态度。所以要改善不公平的现象,很重要的一点便是教师队伍。

(2)普通小学校领导加强对特殊教育的重视。校领导作为学校的管理者,应该重视特殊教育这一块,只有建立了为特殊儿童服务的相关教育措施,在学校形成关爱特殊儿童的风气,才能保障该校特殊儿童得到较为公平的对待。

(3)针对学生对特殊儿童的认识不够方面,可开展有关特殊儿童的讲座和主题班会。通过报告、讲座、主题班会等形式,让同学们对特殊儿童有更为全面的认识。从而真正做到从心里接受、关爱、帮助特殊儿童。这一举措不仅对普通学生有帮助,也改善了特殊儿童的处境,将会出现一个双赢的局面。

(4)社会观念的转变。除了学校里的老师外,学生另一位教师便来自家庭。如果社会对特殊儿童的观念没有转变,以歧视、不公平、欺负、辱骂等行为对待他们,普通学生也不可能真正地接受这一群体。所以为了促进特殊儿童在普通小学的处境更为公平,相关机构可通过公益广告、手拉手爱心行等多种举措来帮助转变社会观念。

特殊儿童在普通小学接受教育还存在很多不公平的现象,作为特殊群体的他们,更应该得到相关机构、政策、教育学者的帮助。近几年来关于特殊儿童的公平逐渐得到重视,笔者相信通过社会各方面的努力,特殊儿童在普通学校接受教育的公平性问题将会解决,同时通过不断的调整变革等,整个教育领域的公平性也会得到很大的提高。

参考文献:

[1]邱燕.科尔伯格道德发展阶段理论及其对学校德育方式的启示[J].法制与社会,2009:288-289

[2]李申申.特殊儿童融入普通学校的人格意义——对全纳教育内涵的理解[J].中国特殊教育,2004,(7):9-12

[3]吴文俊,祝贺.从罗尔斯的正义原则看教育公平问题[J].辽宁教育研究,2005(6):1-4

[4]孙玉梅.教育公平视野下特殊教育的走向[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1):33-34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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