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舞蹈产业商业化趋势下舞蹈艺术的良性发展
2014-05-26孟倩倩
孟倩倩
摘要:我国现代化进程随着改革开放、加入世贸组织而一步步加速。进入21世纪以来,商业化更多的介入到了社会生活文化当中,艺术文化产业无可避免地受到影响,产生许多适应商业化发展的新艺术方式、新艺术形式。但是从事文化艺术的人天生就对商业气息感到排斥,在艺术家的心里,艺术应当是纯粹的没有世俗干扰的,艺术的价值是应当超越其经济价值本身的。
关键词:舞蹈产业;商业化;舞蹈发展我国现代化进程随着改革开放、加入世贸组织而一步步加速。进入21世纪以来,商业化更多的介入到了社会生活文化当中,艺术文化产业无可避免地受到影响,产生许多适应商业化发展的新艺术方式、新艺术形式。但是从事文化艺术的人天生就对商业气息感到排斥,在艺术家的心里,艺术应当是纯粹的没有世俗干扰的,艺术的价值是应当超越其经济价值本身的。然而,艺术的商业化事实上体现了一个社会的发展趋势,则艺术与商业日益密切的联姻关系,一个纯粹的艺术作品是无法实现其自身价值的,而商业却可以办到。抛开固有成见,主动了解和认识商业化对当代艺术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才是上策。
1艺术、舞蹈艺术及其商业化浪潮
在艺术的多种载体中,舞蹈艺术无疑已经升华成为一种生活甚至生命的艺术。舞蹈艺术是以经过提炼加工的人体动作作为主要表现手段,运用舞蹈语言、节奏、表情和构图等多种基本要素,塑造出具有直观性和动态性的舞蹈形象,表达人们的思想感情的一种艺术形式。舞蹈作为一种艺术形态,它是以人的形体为媒介,通过表情、姿态和形体动作的力度、幅度与角度等的规律性变化,以表现人类主体的内在审美情感。[1]长久以来,人类已习惯于对同一群体内的人或事物进行划分,如将明星分为偶像派和演技派,如将进行表演的公众人物划分为明星和表演艺术家,如将艺术形式划分为纯粹艺术和商业艺术。而当进行完了这些划分以后,人们又习惯性地将二者孤立开来。如果我们要将商业电影、电视舞蹈选秀比赛称为艺术,许多市民将对这一逾矩的行为进行严肃地反对,但是难道偶像派才是明星吗?表演艺术家中就没有演技派明星的存在吗?的确,艺术不可能满足所有人的喜好,但是只有一个人欣赏的艺术不能称之为艺术。艺术一定能满足一部分人的精神需求,是能够得到一部分人欣赏的作品。“艺术一定是在某种范围内得到认同的东西。”[2]在商业环境下,越来越多的事物都被用货币进行衡量,作为艺术载体的音乐、文学、绘画、舞蹈无一例外。这也引起了艺术家们的恐慌,自觉他们心中的无价而神圣的艺术受到了肮脏货币的玷污。诚然,艺术的价值不仅仅在于其商业价值上,艺术本身有其固有艺术价值,但无法摒弃在商业化浪潮中其所凸显的商业价值,如何去评价与认识是关键。
一战以来兴起了叛逆传统艺术的达达主义与新达达主义,他们更强调艺术的通俗化和商业化。他们认为艺术作品可以不讲美学,只要能够卖钱。被誉为“现代艺术守护神”的法国艺术家马塞尔·杜尚曾说,“艺术家是什么?艺术家的工作就是做事,商人不也要做事吗?这样一来,艺术家和商人就没有多大区别的了。”虽然这句话有以偏概全的嫌疑,但是2002年美国著名杂志《美术》对美国当代艺术家进行了新的定义。目前被称为艺术家的人,大致有以下七类人:各种企业的老板,教师或教授,美术馆或展览馆的特派员,行业的领导,尚未出线的艺术家特别年轻的一代人,业余的艺术家以及大批专业艺术家。这七类人当中至少有五类是与商业相关联的,也就是说这些人是艺术的商业经营者。另外,如今舞蹈风格、舞蹈艺术思想等话题已经不再占据舞蹈产业的主流话题榜首,取而代之的是舞蹈的票房收入、广告收入、社会反响等等。黑格尔断言现实的就是合理的,合理的就是现实的。舞蹈艺术产业的商业化毫无疑问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而这一商业化也推动着舞蹈艺术的良性发展。
2商业化积极推动对舞蹈艺术良性发展
(1)商业化促进了舞蹈艺术的大众化。商业化一个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大众化,艺术和商业的结合解决了艺术和物质之间的尴尬问题,让艺术不再孤独而走进了大众的生活中。而且艺术的商业性质决定了其与普通大众的密切关联,没有大众的认知与认可,其商业化也无从谈起。无独有偶,通过商业化开拓了受众,拥有了大众化基础的舞蹈艺术绝不仅仅只有《云南的响声》一个。《大河之舞》起源于爱尔兰的传统踢踏舞舞剧,经过佛朗明哥、现代芭蕾、纽约爵士踢踏舞的融合成了一场约为2小时的舞蹈剧,并于1995年进行首演。它的成功至今没有任何一个舞蹈剧能够超越,演出超过1万场且场场爆满,现场观众达到2500万人,票房收入达到24亿美元,销售超过1500万张影碟。它的成功除了华美的民族艺术、高质量的表演外,还要归功于商业化的推波助澜。舞团根据商业化规则——“好看好听”,将古老的踢踏舞加入现代因素成为商品踢踏舞,更符合现代人的审美观。另外,宣传与广告的投入也是《大河之舞》成功的“功臣”。数月的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报道和广告宣傳,《大河之舞》宣传投入高达三四百万美元,也使得《大河之舞》在上演前就收获了满满的人气和票房。上映后,舞团推出了舞剧的DVD影碟,无法现场观看却又趋之若鹜的观众对其疯狂抢购,又进一步奠定了其舞剧王者的宝座。大众需要艺术,艺术也需要大众。舞蹈艺术的商业化并不会破坏舞蹈艺术的美感,反而会让更多的大众去欣赏舞蹈艺术、感悟舞蹈艺术。安迪·沃霍尔曾说,“艺术和商业密不可分,艺术应该努力大众化,打破艺术和商业的隔阂。”
(2)商业对舞蹈艺术创作的反作用力。大众并不是单纯地接受舞蹈艺术、享受舞蹈艺术,大众也会根据其自身感受进行反馈。下一次的舞蹈艺术创作也会在反馈的基础上进行。观看一场舞蹈表演后,民众会对其进行评价决定是否也学习这一舞蹈或者影响他人去观看甚至学习这一舞蹈。舞蹈编排者或者舞蹈表演者会及时去获取这些反馈来影响自己下一个作品的创作或者自身能力的提升方向。
“从艺术创作的艺术学定义来观察,艺术创作亦包含了精神劳动和物质劳动双方面内容,这种劳动正是艺术生产中最主要的生产劳动,是艺术品之所以成为艺术品的关键投入劳动——艺术创作劳动。”舞蹈编排者与舞蹈表演者要通过他们的艺术创造劳动,创造出美的舞蹈艺术,得到广大人民的喜爱,这是他们的最终目的。但是作为一个艺术创作者,想要收获理想的市场效益,首先就要具备高超的艺术创作技巧。因此,舞蹈创作者必然会根据观众的反馈不断地提高自己的能力水平,不断改进技术期待能通过自身创作或表演进一步引起民众共鸣。不同区域、不同阶层的民众对舞蹈艺术的认识和感受是不同的。一次表演后,舞蹈创作者和表演者会对表演进行反思,必然会针对其受众的反响进行一定的修改和再创作,为下一次的表演做准备。广大舞蹈艺术家在创作过程中,不但寻求艺术追求与抱负,还能通过舞蹈艺术寻求经济支持,改善创作环境,拥有更多锻炼学习的机会,推动了艺术创作进程。参考文献:
[1] 杨勤.浅谈在大众文化生活中舞蹈艺术的重要性[J].北方音乐,2011(8).
[2] 冯明玲.艺术与商业之间[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16).
[3] 孙仪先.论艺术与经济[J].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