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为什么会举报
2014-05-20许志杰
许志杰
10年前去芬兰,接待我们的是一个在那里边读书边打工的天津小伙子。小伙子对芬兰这个国家赞不绝口,但说到芬兰人的德行,这个直言直语的小伙子却是一顿痛骂:芬兰人太坏了,连住在一起的邻居都举报。原来这是一个关于他自己的真实故事。天津小伙买了一辆高级轿车,价格便宜,性能好,在国内是花多少钱都买不到的。他自然爱不释手,有事没事开着出去兜一圈,很是威风。正当他得意之时,芬兰警察局的人找上门来,不分青红皂白把车封了,还要带人去局子。什么大事,搞得这么兴师动众?一问才知,邻居举报他买了新车没有去缴税。芬兰法律明文规定,购置实用品如果超过多少钱,就必须按一定的比例缴税,如果不缴就要面临罚款数倍甚至坐牢的法律制裁。而知情不报者会同样面临指控,同样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这个天津小伙的邻居在得知他买了新车却没有主动申报纳税事项之后,便到警察局举报。邻居这么做既是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也避免了自己被牵扯进来受到法律的惩处。
如果从芬兰的法律角度讲,这个天津小伙邻居的举动是无可厚非的。但是,从中国人传统的伦理观来看,那就有违常理,不可理喻了。我们的俗话俗理是远亲不如近邻,隔着墙是两家拆了墙就是一家人。现在却是互相提防着,搞不好就举报到警察局,邻里关系咋能搞好,可能会因此反目成仇。天津小伙十分愤慨地说,那邻居平时看上去还挺好的,和蔼可亲,彬彬有礼,还经常询问需要帮助吗,想不到背地里出手相当狠,直接将他告到了警察局,这就是杀身之仇了。
当时没太理会这事,认为只是个例。去年到澳大利亚又听到一位中国人抱怨,澳大利亚人太小气了,动不动就告状,她同样用自己的遭遇声讨澳人的卑鄙。她结婚后在悉尼的近郊买了一套房子,是那种只要看好了提着洗漱用品就可以入住的全新全套的公寓。住了几天后,她感觉车库没有放杂物的架子,就到超市买了架子自己安装。不成想,架子还没安装好,社区的管理人员就来了,不但勒令拆下架子,还递上了一张大罚单。罚单下方竟写着举报人的姓名和住处,而这个举报人竟是邻居。他们差不多时间买的房子,几乎同时住进来,而且还相互赠送了纪念品,邻里关系十分融洽。邻居的做法让人难以接受,更让她接受不了的是举报过后,邻居仍然像过去一样打招呼,好似什么事都没发生过。她更加生气,感觉邻居明着一套暗里一套,此后很长时间不再搭理他们一家,也因此有了澳大利亚人不中交的结论。
这两个实例看似为邻里关系,其实真正折射出的却是不同国家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处事态度、处事方法。中国人更多地讲究亲与情,淡化法律所应有的约束作用;再一个是把私有财产完全个体化,别人是不可干涉的。老子打小子,别人干涉,接着就是一句“我自己的儿子,愿打就打愿骂就骂,多管闲事”。自己买的房产更是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不要说装一个架子,就是加一层楼你也管不着。但是,澳大利亚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已经验收合格的住房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改动,如果非动不可,必须事先向有关管理单位申报,批复后方可动手,违者必究。实际上这只是澳大利亚最为苛刻的法律规定之一,其他诸如禁止在自家的阳台上晾衣服之类的法律条文多如牛毛,细如发丝。对于过惯随心所欲、粗粗拉拉、小差大不差日子的中国人而言,这些被认作鸡毛蒜皮的鸡零狗碎,肯定不放在眼里。
如此不拘小节所产生的后果,不仅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还会因此被放大,成为影响社会文明发展进步的绊脚石。说起来,判断这件事的标准并不明晰,就看大家的要求,或者说是约定俗成,要装架子大家都可以装,要晒衣服大家都可以晒。以此类推,只要公平公正,人人平等,就没有什么仗打了。我住的楼房是单位宿舍,刚搬进来的时候,有的人就在楼道的空闲处安装了橱子。后来被单位管理部门禁止,并下发通知限期自行拆除。又过了一些日子,原来装好的橱子还没拆除,却又装了一些新的。最后整个大楼每层的同一个位置,都整整齐齐地装上了橱子,各家分享空间,相安无事。被明令禁止的事,堂而皇之地被邻居们共同笑纳了。试想,如果这件事在澳大利亚,邻居们都以相关法律文件或规定为准绳,一家装橱子另几家都去告发,结果肯定相反。我们这里是你装我也装,不装白不装,法不责众,最后法律规定也在众人面前失效。
这种互相监督遵守法律的做法,不是挑拨离间,以此破坏邻里之间的关系,也不是针对哪个人,而是共同对法律的尊重与敬畏。共同维护一种局面,仅仅靠共同做好不行,还要有共同监督的义务和责任。在美国,如果邻居发现你的临街花园很久没有修理了,他也会把你告到执法部门;虐待宠物,打自己的孩子、配偶,都可能被邻居告发而受到法律制裁。好像是在丹麦,随手随地乱扔垃圾如被抓获,将被重罚,这倒好理解。下一步就是近乎苛刻的规定了,前边有人乱扔垃圾杂物,后边路过的人如果不能顺手捡起来,而是仰天而去,受到的惩罚比前一个人更重。每次出国回来,我们总是感叹人家那里多么干净,连一根落地的头发都见不着,岂不知人家下了多大的功夫去治理。新加坡是世界上公认的治安优良国家,他们采取的措施就是严苛,小偷小摸,打;公共场所吸烟,罚,绝不妥协。再者就是密不透风的人盯人战术,互相监督,相互盯梢,把每一个人严格框架在法律之下。
首都北京出过一个在楼顶大规模改扩建亭台楼阁搞楼上楼的牛人,据说,从空中俯瞰,这座楼上楼气势恢宏,虽比不上古巴比伦的空中花园,至少是中国现代个人建筑的典范。但是,这是一处违章建筑,危及到整个楼体和进驻人员的生命安全。如此违章建筑怎么就建了起来呢?历时几年,土木大兴,放在澳大利亚是一件不可想象的事情。邻居肯定要举报,要不然他们就涉嫌违法。管理部门早就前来制止了,否则,司法部门就会以渎职罪被追究法律责任。而这样私搭乱建的,不是北京这一个人,一座楼,这种形象实际上是非常普遍的。中国人有一种从众心理,见别人这么做了自己不这样做就觉得吃亏。而执法部门面对类似问题的态度,则是民不告官不究,任其自由发展,直到无法收拾再隆重出手。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离春节还有三天,今年因为雾霾极端严重,放鞭炮的少了。但还是有人冒天下之大不韪,为自己一时痛快在放鞭炮。要是有澳大利亚或芬兰那样的法律规定,邻居可以监督可以告发,这样的现象定会杜绝。
我们的邻里关系有两种,一种是以村庄形式形成的农村一家一户的邻里关系,再一种就是城市里的楼道邻居关系。农村的邻里关系相对简单,都是乡里乡亲,很多都是血缘关系很近同一家族的老少爷们。这种相对亲近的邻里关系,以亲情为纽带,以家族为龙头,什么事都放到一个框架中处理。城市的邻里关系则是既简单又复杂,简单就是关起门来个人过日子,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甚至出现了邻居互不相识的现象。这种简单的背后则是复杂,老死不相往来,邻里之情淡漠,导致邻居吵架没人劝,邻居孩子被锁在家里饿死,没人过问,邻里问题成了社会问题。
想想,澳大利亚、芬兰的相关法律规定是很有操作性的,不仅是相互监督,也是一种大家帮大家的社会责任和义务。文明社会的标志是法律而不是亲情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式的宽容。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