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制语境下高校辅导员角色职能的重构走向
2014-05-20冯莎颜俊儒
冯莎++颜俊儒
摘要:导师制在高校的推行对辅导员角色、职能定位提出了诸多新诉求和新挑战。为此,高校不得不思考新时期辅导员角色与职能的新型定位与重构走向。主动适应高校实行导师制的教育模式,高校辅导员定位导师型角色职能,正是导师制在辅导员制度与理论体系行进过程中的科学延伸,是辅导员工作专业化和科学化的应有之义。
关键词:高校辅导员;角色;重构
中图分类号:G645.8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1-7836(2014)01-0047-02
我国高校辅导员制度历经六十多年的历史变迁,其角色、职能的定位已比较成熟,在数十年高等教育过程中也发挥了重要的功能和作用。但是,当前国家、社会、高校及学生层面的诸多新变化,对新时期高校辅导员工作提出了种种新诉求。这就要求辅导员对自身角色、职能定位要有新的、适应当前形势与需要的重构和思考,以便促进辅导员角色实现新的转型,完善新时期辅导员制度的理论体系,促进新时期高校辅导员工作体系的规范化、制度化[1]。这种角色与职能的重构,至少已经从工作价值取向、理念、模式、平台、方法与举措、项目等多层面,显现出新型定位与重构走向。这些定位目标与走向,是完善辅导员理论体系、规范辅其工作体系、发挥其职能作用的需要,是推动高校辅导员制度进一步发展完善和推进其职能作用科学发展的需要。
当前国内高校正在大力推行导师制的育人模式,置身其中的高校辅导员教师,不得不主动回应和反思这一育人模式,及时调整与重构自身教师的角色职能,已然彰显了导师型辅导员的新型走向和发展动态。
一、“导师型”辅导员的概念诠释
导师(Hierophant)一词源自希腊语,导师是知识和智慧的象征,是知识和道德的传播者。导师制是一种教育制度,与学分制、班级授课制度一起并称为三大教育模式,19世纪,牛津大学便开始实行导师制,其最大的特征就是师生关系非常紧密,教师们不仅要督导学生的学习,而且还要督导他们的生活及其他方面。
近年来,导师制是国内各高校借鉴西方高校的办学模式,在我国探索推行的一种新型的、先进的教育教学制度和教育模式,旨在把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复合型育人的现代教育理念制度化、常规化,以便更好地适应现代教育的要求和人才培养的新目标。这种制度的目的是在教师和学生之间建立一种“导学”关系,针对学生的个性差异,因人施教,科学指导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与就业创业等方面。导师制从制度上规定教师具有督导教育的责任,使教师在从事教学科研以外,将对学生进行思想、学习、科研、心理、人生、社交等方面的教育和指导作为其工作的另一部分,要求全体教师关注学生从入学到毕业就业的整个教育过程和学生的学习、工作、生活、情感世界等各个教育环节,对学生的教育要有整体性、一贯性、动态性、全局性、长期性、科学性的观念,自始至终地在任何环节都要做到对学生的教育和指导不能缺位。
高校辅导员是高校教师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导师”的责任与义务责无旁贷。“导师型”辅导员正是“导师制”的具体贯彻实施和有效延伸[2],具体要求就是高校辅导员要定位导师型角色,切实履行好思想、观念、学习、生活和就业等方面导师职能。
二、“导师型”辅导员角色重构的渊源和驱动力
新时期高校导师型辅导员角色重构,是当前社会各种内外情势推动的必然结果[3]。具体是如下几个方面的合力所致:
一是高校辅导员制度的理性演进,是对辅导员角色与时俱进的诠释、调整、完善,从国家层面上把辅导员身份明确界定为高校教师的一部分,这就决定了辅导员理当帮助指导学生健康成才。
二是为适应向现代社会转型,国家及时提出了实施人才战略,建立创新型国家的奋斗目标,对高校育人理念、质量、模式、目标、价值取向等提出了新的挑战与要求,这也就为高校辅导员工作理论与实践指明了新的努力方向。
三是大学生群体的新情况和新需求千变万化,尤其是群体性新困惑的出现,如心理焦虑郁闷、就业与前途迷茫、交友与道德困惑、信仰与价值认同危机等问题,面对这些问题与困惑,强势压力型的教育管理难以真正奏效,因而非常期待科学的咨询解决和人性化、人文化、科学化、系统化的疏导、指导。
四是辅导员教育职能内涵与外延新拓展的应然状态。随着辅导员工作理论与实践体系的发展,高校辅导员对学生理论知识上的辅导,已转型为包括知识、谋生技能、思想、心理、言行举止及各种习惯品质、道德、修身养性等复合型和综合型指导与示范,教育职能转变更多体现在对学生的宏观指导、辅导和咨询上,而不是片面的“高高在上”的、单纯“权威”强迫式的管理。
五是高等教育发展层面的要求。国内高等院校导师制的纷纷推行,引发新时期辅导员对自身工作职能角色新的思考与反省,推动了高校辅导员必须适应导师制度的教育情势,做出导师型角色职能的重构抉择。
三、“导师型”辅导员角色重构的途径与方法
实现向导师型辅导员角色转变,重构辅导员角色职能,高校辅导员需要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是导师型辅导员要求辅导员自身的知识、素质、能力构成复合多元化。为此,高校辅导员必须全方位提高自己,力求多维立体与时俱进,夯实做导师的实力根基[4]。知识方面的提高,高校辅导员至少应该对中西方的国学、伦理学与美学、社会学、教育与心理学、统计学、马克思主义学科、计算机与网络学、演讲与礼仪、中西历史地理、中西哲学等学科知识有深入的学习与研讨。在技能掌握方面,高校辅导员至少应该从现代办公能力、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谈心与演讲能力、协调平衡能力、艺术能力、接待能力等方面大力提升自己。
二是完成从单纯的思想政治型辅导员向导师型辅导员的转型。高校辅导员务必要对自身的工作职能进行有重点与全面的定位和拓展,即是以导为主,充分发挥指导和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健康发展的功能,宏观与微观层面并重,严格规制自身职责,以免越俎代庖。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其一,思想引导,帮助学生树立先进的观念。先进的观念对大学生的成功至关重要,在非专业素质中处于核心地位。素质导师通过思想政治理论课和成功学理论课的教学工作、深入细致的思想疏导工作、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以及党团组织工作、班级工作等形式,教育和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敬业精神、拼搏精神。其二,学业辅导,帮助大学生树立起建构主义的学习理念和其他科学理念。其三,生活指导,帮助学生提高自立自强自理自控的能力。其四,心理疏导,帮助大学生自尊自信,克服失败因子。现在的大学生学生思维敏捷,对各种事物充满好奇心,有着强烈的探索精神。另一方面,思想多元,对毕业文凭的“含金量”,毕业后待遇等都表示质疑。在他们的内心世界里,既有对新生活的向往,又有对未来的担忧;既有对往日时光的依恋,也有对现实的不知所措;既满怀信心,又常常迷惘、困惑、怀疑自己;既希望得到别人的理解、关心和指引,又不愿他人介入自己的生活。这些消极因素的影响极易引发心理问题。所以,素质导师要特别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状态,及时指导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的训练和调适。
三是高校辅导员要将导师型工作理念与其他工作理念进行科学整合与完美融合,及时树立起与时俱进的科学的工作理念,让导师制教育理念持久渗透到辅导员工作的所有环节、细节和方面,以此统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是“导师型”辅导员角色定位和功能的有效发挥,要求有制度安排做规范与保障。为此,国家与学校应该及时出台形式多样灵活的可行性培训制度和考核制度,确保对导师型辅导员的成长形成切实的制度化引导与规制。
总之,导师型走向要求新时期高校辅导员必须坚持以督导、指导为主,尽力成为大学生的人生、心灵、做人处事、思想、政治、品德的导师,成为大学生学习、生活、身心健康、就业创业、课外活动、社会实践的导师,全力为学生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的提高而开展各项工作。
新时期高校辅导员面对来自各层面的新形势、新挑战、新诉求,对自身的角色图景正在进行重构。导师型辅导员角色职能的走向,彰显了教师的育人本性和高校辅导员的发展现状与趋势,是辅导员工作体系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的现实需求与见证,极大展现了高校辅导员职业科学化发展的现状与新趋势,也是高校辅导员谋求自身职业的存在性基础扩大夯实的现实努力。
参考文献:
[1]李平,王爱群.关于辅导员工作的几点思考[J].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2006,(3):18-20.
[2]陈立民.高校辅导员理论与实务[M].北京:中国言实出版社,2006.
[3]夏晓松.从导师制看我国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2008,(1).
[4]金秀兰.浅谈高等学校辅导员创新能力的培养[J].沈阳农业大学学报, 2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