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新会计准则的盈余管理研究
2014-05-19孙欢李明轩
孙欢+李明轩
摘要:我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盈余管理问题,影响着会计信息的有效性,损害了投资者利益。针对此问题,2006年2月,新的会计准则发布,在源头上抑制了一部分盈余管理行为。基于新会计准则发布的背景,研究新会计准则对盈余管理问题的抑制作用以及规范公司盈余管理的建议。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 盈余管理 研究
盈余管理是指上市公司在遵循会计准则的基础上,通过选择不同的政策,以期粉饰企业利润表,达到逃避税收、稳定股价、实现经营目标等目的。在不违反会计准则的前提下,进行盈余管理是公司实现战略目标的需要,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公司管理当局的管理水平。但是,过度的盈余管理就会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损害投资者利益,进而会影响经济的良性发展。因此对企业的盈余管理进行规范是必要的。
为了减少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建立中国的会计准则体系,截止2006年,财政部制订会计准则共计38项。2006年2月,财政部又发布了1项基本准则及38项具体准则,并声称于2007年1月开始实施。这项新准则的发布体现着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态势,以及对企业盈余管理行为的抑制。本文基于新会计准则发布的背景,探讨对企业盈余管理行为的影响。
一、会计准则与盈余管理的关系
会计准则是对企业处理会计实务提出的要求,为了不同企业之间财务信息的可比性而制定。盈余管理是在不违反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利用准则的不完善性对利润表进行修饰。会计准则既会抑制盈余管理行为,又会使企业产生新的盈余管理行为。一方面,会计准则的制定对企业财务报表的编制、披露,以及日常实务的财务处理都有了明确规定。会计准则的发布,在一定程度上能抑制企业管理者选择的自由度。另一方面,会计准则又会为盈余管理提供新的条件。现实的经济交易不可能完全适应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管理者就会利用这种不完全性,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政策。并且,会计政策本身就保留了一些选择会计处理方式的余地。盈余管理是必然存在的。
二、新会计准则对盈余管理的限制
(一)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调整
先前的会计制度规定:本期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并且在日后会计年度内可转回。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必然会影响当期利润,那么公司管理当局就可以利用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与转回,调节不同会计期间的利润进行盈余管理。新的会计准则弥补了这一缺陷,特定了某些资产能够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并且有明确的约束。同时规定在长期资产的存在区间,只允许计提而不允许转回。这就大大减小了利用资产减值准备进行盈余管理的可能性。
(二)关于合并报表的调整
在过去的准则中,一个子公司是否纳入合并报表的计量范围,根据的是股权标准。这样公司可以通过提高对高利润子公司的投资比例或者减低对权益为负的子公司的投资比例,从而将高利润公司纳入合并报表或者将亏损公司剔除合并报表,达到盈余管理目的。新的会计报表规定,合并报表的计量范围应该以控制为基础,母公司应该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都纳入到合并报表的编制中,包括所有者权益为负的子公司。新的规定使得合并报表更真实地反应企业集团的经营状况,更好地维护投资者利益。
(三)存货计价方式的调整
关于存货计价方式,过去允许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以及移动加权平均法。存货价格出现波动时,企业能够通过对存货计价方式的选择,来调整当期利润。当存货价格上升时,若企业选择先进先出法,则会使得原材料以较低成本入账,从而会调高当期利润;相反,若企业选择后进先出法,则会调低当期利润。新的会计准则取消了后进先出法以及移动加权平均法,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企业通过调整存货计价方式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
(四)关于公允价值的调整
我国过去使用公允价值属性时,存在表面上利用中介结构进行公允价值度量,实际可进行内部操控的非公允性价值度量问题。基于此问题,新的会计准则规定了详细的使用前提、范围及具体方法。例如,投资性房地产准则中就明确规定,对投资性发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衡量的前提是:有确切的证据能够证明其公允价值能够持续有效地获得。对公允价值使用的限制性规定,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企业通过公允价值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
三、新会计准则下规范公司盈余管理的建议
针对我国企业过多盈余管理的问题,新的会计准则做了许多更加详细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在源头上对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产生制约。但仍然存在需要会计人员进行估计和判断的地方,也即没有制定统一的标准,这些空白之处为公司盈余管理提供契机。当然,任何一项准则的制定并不是一步就位的,我们应在最小成本情况下,尽快完善我国会计准则制度。在这个过程中,可以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来加大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成本,以减少对社会金融市场造成的影响。
参考文献:
[1]张川.新会计准则下公司盈余管理研究[J].管理视野,2009
[2]万钧.新会计准则下盈余管理策略[J].时代经贸,2008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