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大型企业经营模式改革探究及展望
2014-05-19刘澍刘铁敏
刘澍 刘铁敏
摘要:当前我国大型国有企业面临两难局面,一是经营模式落后,二是企业历史包袱过重。解决该问题的重要措施就是实施改革,全方位的打造合理化管理模式,及资产管理模式。
关键词:国有大型企业 经营模式
一、我国大型国有企业现状
我国大型国有企业目前可以分为几类,能源类,国防类,制造类,通信类等几大板块。目前,能源类企业由于能源紧缺等因素,造成原油价格高攀,因此企业利润较高,而煤炭类企业由于煤价走低,造成大部分煤炭类企业亏损,而大型国有发电企业有较低的成本,因此,利润较高。
制造业企业由于原材料的攀高,及国际市场的价格不定,造成利润率很低,只能勉强维持。在市场机制下,国有大型制造企业由于历史包袱过重,导致极度障碍发展。
通信类行业由于历史包袱小,社会责任大,国家投入也大,其基础设施建设较好,对于企业发展有较好的平台,其利润也较高。
综合类国有企业由于其资产组成较广,盈利情况较好,加之引入很多,外来管理先进经验。
国有企业目前面临该境遇,与现行政策,及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有密切关系,如何让大型国有企业在当前形式下继续为社会负责,为国家负责,就是我们经济工作者需要研究的主要内容了。
二、资产结构的改革
大型国有企业资产大部分为国资委控股,其发展决策受国家控制较大,未来几年内国家要对资产结构进行改革。让更多的民营资本融入到国有企业,参与经营,但重大决策还是国家保留。
目前,中石化销售板块拟将其股份所有制化,融入更多的民间资本,据市场观察者估计,最有可能入股的是阿里巴巴和腾讯两家,两家为线上企业,其市值均在1000亿以上,可以对中石化股权进行购置,而在购置之后,经营过程中很可能融入其公司的经营理念,对业务进行整合,到时候经营妥善的话,双方均受益。
中石油等单位在新疆黑龙江等地,也开展了上游开采板块的公私合营,该种模式有利于国有资产价值的最大化体现,更有利于经营,对于国有企业改革也是一种探索,有利于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改革,将有利于人民,有利于国家。
由于产能过剩,市场消费较低,包钢为提高效率,清洁生产,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同时,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建立完善健全的管理体系。依托全民的生产积极性,发挥企业在市场中的调节作用,加大力度改革。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落幕,标志着中国进入一个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时期。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一下简称《决定》),特别提到了要“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从国有企业性质、国有企业功能、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用人制度等方面,明确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尽管深化国企改革的提法并不新鲜,早在十年前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就已经有了明确的改革部署,但仔细对比两个“决定”可以发现,此时的《决定》有了许多与时俱进的内容和表述,并在具体的策略选择上进行了改革部署,更重要的是,其间所体现的国家治理思想,超越了以往政府对市场逻辑的理解和认识。
此次的《决定》赋予了国企“现代企业制度”更准确和丰富的内涵。首先,现代企业必须是适应市场化和国际化新形势的,国有企业能否与市场经济相融合,是判断一个企业是否是现代企业的一个重要标准。尽管《决定》认为,国有企业总体上已经与市场经济相融合,但也委婉指出,国有企业在效率、活力和定位方面,还有很大的改革空间。因此,未来国有企业改革的主题,不是“进入”或“退出”的问题,而是如何将国有企业改造成为真正的现代企业,在承担更多社会责任的同时,能够提高效率和持续发展。这说明,国家治理者对国有企业仍然寄予厚望和重任。
其次,国有企业改革必须从明确现代企业的发展目标为起点。确定改革路径的首要之事,便是界定国有企业的功能。设定了企业的目标,由此才能明确企业的经营方式。如果企业主要承担的是公共服务功能,就不能按照利润最大化的目标来要求企业。与十六届三中全会不同,此次《决定》去掉了“垄断行业”的笼统提法,直接针对“自然垄断行业”,提出与之相匹配的管理模式,并首次提到破除行政垄断。这些变化反映出政府对市场逻辑的把握。
第三,国企经营机制的改革围绕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健全和完善来展开。十六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提到过完善法人公司治理结构,但那时候政府对现代企业制度的认识仅限于形式上的公司治理,要求国有企业建立和规范“三会”,强调党管干部,对职工只是提到了民主管理。此次的《决定》一改以往的“官府气”,从职业经理人制度、企业家作用,到长效激励约束机制、追究企业经营投资责任,以及财务预算等重大信息公开,字里行间充满了“市场主义”色彩,不再提及具体的治理结构和党管干部的原则。
最后,用人制度方面,进一步明确市场化选聘的原则。与以往“深化劳动用工、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粗线条提法相比,此次《决定》的内容更为精细化,强调了市场化的选聘原则和薪酬、待遇和职务消费方面的行为规范。
可以说,此次《决定》涉及国有企业改革的内容,字字珠玑,切中时弊,直指国企要害。然而,国企改革只是国家总体治理框架的一个部分,能否在这个改革战场上取得最终的胜利,还要看整个国家的制度安排和治理结构是否符合现代化和市场化方向。一个稳定、均衡的治理结构必然是权力制衡下的利益均衡。否则,这些“看上去很美“的规划和路线,很可能会由于强大的制度惯性而落空。
三、展望
在当前国家继续开放的情况下,国有企业要大胆创新,走出自己的风采,让更多的人参与到经营中,让更多的有利因素融入到企业中。如果未来国有企业发展的好会出现这样一个情况,就是国有资本广泛在各领域中,但参与经营及核算的往往不是国家及政府,真正的是人民在参与经营,更有利于建设服务型政府。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