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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奇招:千万贿款存入招商局

2014-05-15海一笑

检察风云 2014年7期
关键词:吴老板姜某萧县

文/海一笑

警示录

法院认定的78起受贿事实中,有40起是萧县的官员向毋保良行贿,行贿人的单位几乎覆盖了萧县所有的乡镇和县直机关。萧县四大领导班子成员也争相向毋保良送钱。送钱的理由都是“为了与毋保良处好关系,工作上能得到支持”。官场风气之恶劣到了路人皆知的地步。

毋保良从上衣口袋里摸出一板速效救心丸,扣下一粒,干吞了下去。用充满期待的眼神望向严肃的法官。数月前,毋保良在监所里突发心肌梗死,幸亏抢救及时保住性命。

2014年2月24日下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安徽萧县原县委书记毋保良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 认定毋保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征地拆迁、干部调整等方面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869.2万元、美元4.2万元、购物卡6.4万元以及价值3.5万元的手表一块,以受贿罪判处毋保良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据了解,这是近年来安徽省检察机关所查处的涉嫌受贿数额最大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拍卖一块地 收了900万元

1960年出生的毋保良是土生土长的萧县人,大学毕业后,曾任航空工业部国营三三五七厂技术员、宿县行署人事局办事员、宿县地区编办秘书、安徽省特酒总厂厂长、宿州埇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2003年8月,调任萧县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2009年5月,从县长升为县委书记,成为这个有着140万人口大县的“一把手”,爬上一方土地上说一不二的权力顶峰。

萧县位于安徽省最北部,处在苏、鲁、豫、皖四省交界处。萧县县政府所在的龙城镇,基础设施落后。毋保良当上县长后,就开始大刀阔斧地进行旧城改造。大规模的市政建设工程,引来一堆开发商、建筑包工头。这个安徽最北的县早就形成潜规则:不送好处费,别想拿到地、接到工程。商人、官员通过各种途径,想攀上毋保良这一高枝。

在法院认定的毋保良78起受贿中,有38起是开发商、建筑商、矿老板等商人行贿,最少1万元,最高一笔行贿款高达900万元。

行贿人缘何出手如此阔绰?事情从一次街头偶遇开始。建筑工程包工头周长青走在萧县龙城镇街头,遇见中学校友姜某。寒暄之后,周长青得知姜某竟然已是毋保良的秘书!

“以后县里要有土地拍卖、工程建设项目,一定向毋书记推荐推荐我,一定要关照老同学啊,我必定高过行业规矩给予回报。”周长青激动得仿佛遇到了财神爷。姜某对这位高中同学印象良好,也就爽快地答应有机会一定帮忙。2008年8月,姜某透露给周长青一个重大消息:县里决定强力推进旧城区改造,准备拍卖老汽车站地块,让他把握好这个机会。

周长青了解到需要投入几千万资金,凭自己的实力,一点戏都没有。他想到原先自己在黄口镇自来水厂任厂长期间,认识一个开饭店的女老板,现在是一家面粉集团董事长。于是,他主动联系吴老板,告诉她,自己和毋书记关系如何的铁,提出联手竞买萧县老汽车站这一黄金地块,利益共享。

吴老板作为当地的创业明星,对毋保良并不陌生。毋书记多次来面粉厂视察,算是熟悉。2008年8月份的一天,为感谢毋保良在其公司的“皖王面粉”被评为“中国名牌”上的帮助,吴老板送给毋的女儿一块价值3.5万元的欧米茄牌奥运纪念版手表。

经过实地考察,实力雄厚的吴老板一眼看中萧县老汽车站这一县城最核心地段,商业潜力巨大,愿意和周长青合作开发,竞买这块地。双方商定按照二八比例缴纳拍卖保证金。吴老板分两次缴纳了4000万元。周长青说他资金比较紧张,通过做工作,他那1000万元就不用缴了。

拍卖之前,周长青多次恳求姜某向毋保良打听标底价。毋保良透露,出价到5700万元到5800万元就行。他们借用徐州市富丽房屋开发公司参与竞标,最终以5800万元中标。富丽公司转眼就将该地块开发权转让给宿州华安置业公司,这家公司由吴老板家人注册,其夫任法人代表,其实由吴老板运行。

虽然竞拍到了土地,但到了2009年夏天,政府承诺的拆迁工作迟迟没有启动。周长青向吴老板建言,赶紧给毋保良书记送去好处费,好催促县里启动拆迁。他叫她先拿出500万元至800万元送给毋书记。过了几天,吴老板交给周长青两只蛇皮袋,每袋装了150万元。周长青将这300万元装进小车后备箱里,和姜某一道,在夜里送到毋保良在宿州市的家里。

2010年春节,萧县老汽车站地块上附属物拆迁工作启动,商住楼项目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周长青再次向吴老板建议,要继续给毋书记送钱,不然拆迁进度跟不上,就会耽误项目建设。吴老板又筹集了300万元现金,装在一只旅行包内,和姜某一道送到毋保良家里。两次送钱,周长青都在楼下等候,由姜某将钱送进毋保良家中。回萧县的路上,姜某再一五一十地把毋书记肯定会协调加快拆迁进度的话转述给周长青。

2010年4月20日,萧县老汽车站开发项目--龙城国购广场举行隆重的开工奠基仪式,毋保良等县领导悉数出席。轰轰烈烈的开工仪式之后,拆迁的进度还是慢慢吞吞。到了2010年国庆节,周长青又跟吴老板说,想要拆迁快,还要给毋书记送钱,至少再送几百万。

“当初拍地时,你怎么不讲清楚要送多少钱?”吴老板有些生气,提出要见毋保良的秘书姜某。隔日,三人在一家小饭馆里见面。

“搞土地开发是有潜规则的,至少要按照利润的20﹪给领导好处费。”周长青显出一副经验丰富的样子,给不懂江湖规矩的吴老板上课,“我初初预算了下,我们这个项目,至少有6000万元的利润,按照20﹪的标准,需要给毋书记1200万元,我答应过毋书记的,你看看,到现在才给了600万,这叫我脸面往哪搁?”吴老板沉默不语。

“就算是送给毋书记1200万元,我们还可以赚4800万元嘛,这个账吴老板你应该算得过来。”“好,咱给!”吴老板一派巾帼豪气。过了几天,吴老板又交给周长青300万元。周约了姜某送至萧县人武部毋保良宿舍。在毋保良的过问、协调下,这个项目的土地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都一一办成。毋保良收受900万元之后,自己都觉得好处费拿得实在太多了,主动帮周长青获取了皖北大厦和实验小学两个工程项目。

明也收暗也收,官场风气败坏

2011年11月29日,安徽省纪委对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王宗元采取“双规”措施。王宗元曾经担任萧县人民政府县长,对毋保良这个继任者了如指掌。除主动交代自身问题外,王宗元毫不留情地检举揭发了毋保良涉嫌收受千余万元钱物的问题。得知风声后,毋保良惶惶不可终日。

2012年3月3日,毋保良主动向宿州市委主要领导报告了自己曾收受他人钱款1600万元,并上缴到县招商办、县委办,还提供了部分收款单据复印件。

2012年3月8日,安徽省纪委电话通知毋保良前去接受谈话。毋保良如实供述自己的受贿情节。纪检部门从毋保良家查扣人民币728万元余元,欧元5万元,美元4.8万余元,港币10万元,英镑2000元以及金条、购物卡等。

2012年4月13日,姜某联系了周长青、吴老板,三人在徐州市一家叫“外婆桥”的饭店见面。姜某要求他们按照他所说的去纪委交代。

面对纪委办案人员,两个商人自然按照有利自己的口吻,说出如何行贿毋保良的过程。和这两个商人一样,其他向毋保良行贿的人为推脱自己的不法行为,各有一套又一套的说辞。

法院认定的78起受贿事实中,有40起是萧县的官员向毋保良行贿,行贿人的单位几乎覆盖了萧县所有的乡镇和县直机关。萧县四大领导班子成员也争相向毋保良送钱。送钱的理由都是“为了与毋保良处好关系,工作上能得到支持”。官场风气之恶劣到了路人皆知的地步。

官员中行贿数额超过20万元的,是在外界看来油水较多的单位负责人,如萧县住房建设局局长赵某29.7万元,萧县财政局局长刘某28.4万元,萧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李某24.2万元,萧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兼交警大队大队长李华21万元。送钱的目的都是为了让毋保良能在“工作的开展和个人的提拔上提供帮助”。

其中一起“权钱交易”尤为恶劣:2008年4月,因无证游医参与萧县马井小学学生体检,被媒体曝光,在当地造成不良影响,萧县教育局局长邢华违反有关规定被免去职务。

2008年年底,萧县风传在浙江省安吉县挂职的毋保良将从县长转正为县委书记。邢华及其妻萧县卫生局副局长兼疾控中心主任王建乐,听到县里很多干部都跑去浙江省安吉看望毋保良,两人商量后也觉得该去看看。得知毋保良已经回来,两人赶去宿州市毋家。

“邢华,免职后在家干什么呢?”毋保良关心地问,“我看啊你什么也不要想了,在家锻炼锻炼身体,做做饭,建乐工作干得不错,可以考虑到萧县医院当院长。”邢华“嗯嗯”地点头。“还请毋县长以后多费心,如真能当院长,俺在萧县面子也好看点,心理就平衡了。”王建乐听了毋保良的话,心里特舒服。

王建乐将事先准备好的2万元放在毋保良家客厅的茶几上。毋保良当上县委书记后不久,夫妻俩又跑去宿州,将10万元钱放在茶几上。

到了2009年底,眼看着当院长的事没有下文,王建乐径直跑去毋保良办公室。“事情很麻烦啊,再等等吧。”毋保良显出一副爱莫能助的样子。

“他说的都是推辞话,估计嫌我们送的钱少,胃口真不小。”邢华对垂头丧气的妻子说。

“反正已经送了12万,再砸10万吧,不然前面送的钱白送了。”在王建乐的劝说下,邢华同意再送10万元。两人又去了一次毋保良家。

又过了一个月,临近年关,王建乐瞒着丈夫,带着5万元,独自跑到萧县人武部毋保良宿舍。“毋书记,听说县医院院长这个职位又许给别人了?是你当领导的关心,我才想去医院。我是从基层一步步走出来的,结果到现在还没有落实。”王建乐一脸委屈,大倒苦水。

“你听谁说的?你咋就没希望了?谁也不能和你比。”毋保良哈着酒气,安慰她。

王建乐听了很高兴,要从包里拿出5万元钱。毋保良阻止说:“别掏,这屋里有监控,星期天到我家。”

到了周五,王建乐想了想,再添一万元,图个六六大顺,送6万元到宿州毋保良家里,还是放在茶几上。送上28万元后,王建乐还是没有得到医院院长的职位。2010年3月,在毋保良的帮助下,邢华被任命为萧县体育局局长。这对夫妻送给毋保良28万元巨款是从哪儿来的?王建乐说,她2007年至2009年暗地里委托他人代理北大仓酒赚取了50多万元。

在萧县,像王建乐这样,边当官边做白酒生意的干部不在少数。《南方周末》2012年1月12日深度报道了萧县官场公款吃喝的现状:官员深度介入吃喝经济链条,垄断酒品批发,从而产生“吃公家的饭,喝领导的酒”的怪现象。而在毋保良这位“一把手”眼里,公款吃喝是个普遍问题,萧县不典型,不具备典型性。

邢华夫妇将卖酒赚来的钱用于买官,而有的干部敛财手段就黑了。萧县公安局原局长单严法为了获得毋保良支持他对县公安局内部进行干部调整,送了毋保良7万元。单严法担任萧县公安局局长不到四年时间,通过干部人事调整,仅收受本局35名工作人员贿赂就达近200万元。单严法一共受贿360多万元,被判有期徒刑12年6个月。

单严法的同僚,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李华,为能进公安局领导班子,成为党委委员,既给单严法行贿10万元,又向毋保良行贿21万元。李华在工程承包、交通事故处理等方面收受贿赂90余万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 0年。

奇招“前所未有”,难以逃避惩处

2013年8月14日上午,毋保良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公诉人指控,从2003年至2009年,毋保良在担任萧县副县长、县长、县委副书记、县委书记等职务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038.9万元、美元4.2万元、购物卡6.4万元以及价值3.5万元的欧米茄手表一块。

但毋保良的辩护人认为,能以受贿罪指控毋保良的金额只有3.5万元。这位律师称,毋保良案件有着“前所未有”的特点:从2006年12月起,毋保良将大部分受贿款项交到萧县招商局和萧县县委办公室存放。这部分金额到底是否算受贿款项,成为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

毋保良的辩护人提出:毋保良交到萧县招商局和县委办的款项应从受贿数额中予以扣除。法院审理后评判认为:毋保良是为掩饰受贿犯罪,采取边退边收的方式混淆视听、逃避打击,将部分收受钱物交存于招商局、县委办,并非属于法律规定的上缴行为,而是犯罪既遂后对赃款的一种处置行为。

所以,法院对辩护人要求从受贿总额中扣除的意见不予采纳。

公诉人还指控毋保良通过节日、看病、嫁女收受的礼金多达321.2万元。当地官员称这是公开的秘密,各个乡镇、县直部门的官员都向他送礼,连县四大班子的成员都跟着送。

在庭审中,毋保良讲述了自己的“三退原则”:“有请托事项的、数额大的、跟送钱人交往比较少的”会退还。毋保良的辩护人提出:指控的部分事实系节日收受的礼金或人情往来,无具体请托事项,不应以受贿论处。法院经查,萧县有关乡镇、科局等负责人为和毋保良联络感情、处好关系,在过节期间送予数额不大的财物,虽不能排除兼具谋求个人关照之意,但至案发,双方均未提出或承诺办理具体、明确的请托事项;在毋保良任职期间职务虽普遍得到调整,但并无证据证明相应调整与送、收财物之间存在直接关系,且毋保良亦与部分人员有人情往来。法院认定这类情形系毋保良收受的非法礼金,合计166.7万元,从受贿数额中予以扣除。

毋保良在安徽省纪委通知其谈话前,已向宿州市主要领导报告了收受他人1600余万元的主要犯罪事实,并提供了相关单据,系在尚未受到调查谈话前向办案机关以外的有关负责人投案,法院认定为自首。

合肥市中级法院认为:毋保良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担任原萧县副县长、县长、县委副书记、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作调动及职务、职级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共收受他人人民币1869.2万元、美元4.2万元、购物卡6.4万元以及价值3.5万元的手表一块,其行为严重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构成受贿罪,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毋保良收受他人钱款人民币2038.9万元,其中3万元属计算错误,依法予以纠正;另毋保良收受的人民币166.7万元系非法礼金,公诉机关指控为受贿犯罪不能成立。

法院判决:被告人毋保良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60万元;被告人毋保良受贿所得人民币1869.2万元、美元4.2万元、购物卡6.4万元以及价值3.5万元的手表一块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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