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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及官场生态的圈子文化

2014-05-15四宾

检察风云 2014年5期
关键词:圈子官场权力

文/四宾

现象:“拔出萝卜带出泥”

近些年来,社会上流行一句话:“进了班子还要进圈子,进了班子不如进圈子,进了圈子等于进了班子。”从某种程度而言,官场频频出现“圈子”现象已成为常态,圈内以“核心人物”为中心,以利益、权力为考量标准,排除异己,践踏法律法规。

国家有关制度对于“圈内人士”并“不适用”,因为,圈子中有圈子中的“潜规则”,他们称兄道弟,通过“政商勾结”“官官相护”将金钱与权力挂钩,使权力依附金钱,进而破坏法律法规,为圈子内部捞取社会资源。

似乎从人来到这个世上,就无形中需要某种结合,单枪匹马对于每个生命体而言略显单薄,结合也不失为一种生存之道。从古至今,社会各阶层都在以不同的方式想方设法来搭建自己的“圈子”,上自“达官显贵”“社会名流”,下至“贩夫走卒”“三教九流”皆不例外。的确如此,在各自的圈子中,每个人以不同的纽带为半径,通过各种方式来经营自己的圈子,在中国人看来,圈子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关系第一,原则第二”很多时候是官场“圈子”办事准则。只要关系好,原则可以放弃,制度可以变通。别人办不成的事,圈子中的人可以破例。山东政法学院教授李克杰认为:“领导干部搞‘圈子’的特殊性在于,一旦滥用权力或搞权力寻租,就会给自己及其圈子内的人带来某种政治或经济利益,从而使这个‘圈子’改变性质,成了‘小圈子’。”

圈中的人物关系十分复杂,不仅囊括血缘关系,也涵盖社会关系。例如,2008年12月8日,安徽省淮南原市委书记陈世礼(正厅级)因索取或收受贿赂款物达600多万元,被该省阜阳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死缓。据悉,陈世礼就有自己的“圈子”,“圈子”的圆周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他的家人和亲戚;二是他那帮搞建筑工程和房地产开发的老板朋友。这两种人互为利用,互相关照,共同“结盟”在陈世礼的麾下。

此外,一些地方的官场“圈子”涵盖的人数多、地域广,而且牵扯的部门也不少。2011年4月28日,东方网报道,茂名原市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罗荫国网罗200多名官员,在当地交织成一个“权力共有、财富共享”的相互庇护的关系网。茂名重大系列腐败案涉及省管干部24人,县处级干部218人,波及党政部门105个,市辖六个县(区)的主要领导全部涉案。

2012年5月22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涉案总金额高达3.7亿余元的温州菜篮子集团原董事长应国权等16人腐败窝案作出一审判决,其中包括董事长兼总经理应国权、党委书记兼副董事长郭洪远以及九名副总经理、三名总经理助理、人力资源和财务部门处长各一名。

2013年8月底开始,中石油遭遇了一场史无前例的反贪腐风暴,相继有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王永春、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李华林等四位高管,涉嫌严重违纪,被组织调查并免职。9月1日,这轮反腐大戏再掀高潮:国资委主任、党委副书记、中石油集团原董事长蒋洁敏亦告下马。据悉,王永春、李华林、王道富、冉新权四人,与蒋洁敏关系密切,四人几乎都是在蒋洁敏执掌中石油时得到提拔的。

当然,类似的“拔出萝卜带出泥”的现象在官场中并不少见,从以往已经曝光的窝案中我们足可窥探一斑。诚然,官场圈子文化并不是在任何一个地方都有,但是,其并不少见。圈子的出现,将原本处于职能需要的正常隶属关系异化为称兄道弟的哥们义气,在利益和权力的诱惑下,彼此间结成了打手、帮凶。此景无疑会伤及官场生态,损害国家机构的形象和公信力。

官场圈子文化的运行规则

人民网曾做过一项调查,在8200多名调查对象中,85.04%的受访者认为身边的领导干部有自己的“小圈子”,而且相当普遍。75.70%的受访者认为“小圈子”里的“小兄弟”是“心术不正、趋炎附势的人”,87.16%的受访者相信,结交“小兄弟”是因为“具有某种共同利益”。

诚然,大大小小的“圈子”要么处于利益的诱惑,要么处于权力的牵绊,以核心人物为圆心,以其权力的影响力和影响范围为半径结成了一个集团。在这个集团中,集团内部的人无论是在职位升迁还是物质回报等方面都享有特权。这是官场圈子之所以能够做大做强的原因,在核心人物的“庇护”下,圈子成为了进可攻退可守的“碉堡”,成为了权力场上拼杀的战车,由于碉堡中、战车上的所有人看中了这种“圈子”割据的“安全性”,以及对于权力、金钱的调动能力,所以他们千方百计要么通过血缘关系、要么通过社会关系跻身圈中。

正如有的社会学家认为的那样,“圈子腐败”之所以受到贪官们的青睐,主要原因是它能给圈内人带来更多的安全感,具备优于其他作案方式的特点。当然一旦官场圈子面临外来力量的“挑战”,他们会以核心人物“马首是瞻”,以此应对外部风险。

此外,因为官场圈子具有隐蔽性,所以往往是不能放在台面上来说的,圈中人物之间通过权力关系、经济利益结成了“死党”。他们通过自己手中现存的权力或者金钱“入股”,从而为彼此谋取利益。当然圈子内部也可能会因为利益问题产生矛盾,但是在圈子核心人物的影响下。圈子依靠潜规则往往能够达成“和解”,毕竟只有对外的权力扩张、财富聚敛才是整个圈子的“生存之道”。长期行走于官场而不败的每个个体,谙熟此中的真意,在官僚文化的浸润下,圆滑处世的为官之道似乎成为了圈子中的润滑剂。

从整个官场来看,官场圈子无疑会形成“权力割据”,大大小小的圈子自有运行规则。一些地方、单位内部圈子之间往往“官商勾结”“官官相护”,致使带有公共属性的国家权力成为官场“圈子”之间拼杀的战利品。在权力的诱惑下,官场圈子很容易摈弃理性,摒弃人性,摒弃法律、道德。一切来自“圈子”外部的约束将会被视为“肉中刺”“眼中钉”,地方与中央通力合作的政治格局会在潜移默化中被异化。

其实官场圈子最大的特点是它的等级性。在官僚科层制下,每一个官员都可以在不同的等级中找到与其权力对应的位置。在权力为核心的官场中,官场圈子以核心人物为中心,按照权力大小、财富比重、社会地位等将圈内的人分成“三六九等”。这种以权力为内容结成的隶属关系在官本位思想的浸润下,使得圈中的成员失去了衡量是非的标准,对与错、好与坏并不重要。核心人物怎么说,就怎么办,核心人物说什么,就是什么。

同时,即便是圈子内部资源的分割也是以等级高级来分配的,权力大的,资金足的,地位高的就分的多。当然这种方式很大程度上消解了圈子内部的矛盾,克服了圈中因分配不均而产生的诸多内耗。加之,有核心人物的掌控,圈中的运行有条不紊,然而一旦核心人物出了问题,那么圈子中以往积压的矛盾便会在瞬间爆发,圈子的体系瞬间崩塌。

总之,官场圈子文化的运行规则是以权力、财富入股,在核心人物的领导下向国家法律法规叫嚣,圈内利益的最大化是圈中成员行事的最终目的。在圈子文化的影响下,圈中的个体会丧失自己最初的公仆意识,哥们情结成为他们最高的“操守”。

官场圈子文化危害不少

2013年1月,检察日报发表了一篇题为《地方官员进京潮揭秘:只有融入那个圈子才有提拔机会》的文章:湖南某市秘书长说,来北京办一些会、跑一些项目,无非是想让组织部门、部委和一些领导看见自己的政绩、认识一下,在地方人事格局尚不明朗的情况下,借会议来探探路,也是人之常情、常规手段。

俗话说:“一个好汉三个帮,一个篱笆三个桩。”在人情社会关系复杂的今天,官场圈子的出现无疑开辟了一条官员晋升的“潜规则”,在正规的人事晋升渠道不畅通的情况下,通过圈子核心人物的提拔,获取晋升机会,并为核心人物充当“小弟”便成为官场恶生态。

然而,如此一来,官场“逆淘汰”就会因为“潜规则”而发生。一些政绩卓著的官员,本来按照规定可以晋升,但是因为官场圈子文化的出现,官员的晋升往往使用“自己人”,有好处也是给“自己人”,是非标准往往会被颠倒。此举不但影响官场风气,而且会影响行政的运作效率。中央社会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教研部副主任、教授赵丰指出:“领导干部一旦产生‘小圈子’意识,那么考虑问题的出发点就会首先围着自己的‘圈’内人的利益转,选人用人首先考虑的是自己圈子内的人。你是我这个‘圈子’的人,不管你德才如何,都委以重用。不是这个‘圈子’的人,不管你多有才干,就是不用。”

诚然,官场圈子文化就是官员之间“拉山头”,在一些单位,往往存在多个“山头”,不同的领导往往为了角逐权力,采取在机关单位内部搞“小团体”,从而导致机关内部出现“近情关系”,甚至“人身依附关系”。对于核心人物而言,其或者依靠纵向的血缘关系将公权力私有化、家族化,通过潜规则安插“亲信”进入不同部门,攫取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或者通过横向的姻亲关系将不同的官场圈子黏合起来,实现权力联盟,或者通过圈中的姻亲关系调节圈中矛盾,强化个体之间的“依附关系”。对于圈内的非核心人物而言,他们通过同学关系、同乡关系、同事关系、战友关系……想方设法参与其中,力图以此在权力内部分得一杯羹。

然而,有些干部坦言,进圈子是身不由己,现在官场竞争这么激烈,有人帮忙或者关照的话,仕途便会顺利一些,有时候遇到难题,能有个志同道合的人商量,帮着出主意,也是好的。如果完全置身“圈”外,很可能被排挤、边缘化。

从圈子建立的那一天起,其使命就是指向权力或者财富的,所以在这种目的统合下,圈中个体不再是“人民公仆”,他们对内拉帮结派消解行政资源,对外权力自肥聚敛财富。这样一来,就为行贿受贿者提供了契机。行贿者在官场圈中寻觅适合的人选,手握公共权力的“圈子”变成了权力寻租的平台,“官商勾结”“官官相护”成为必然。近年来窝案、串案便是佐证。横向联成一“窝”,纵向结成一“串”。一案带出一窝,倒下一人牵出一片。蒋洁敏如此、刘志军亦如此。

正如赵丰教授所说:“‘圈子’本身并无大错,但‘圈子’一旦成为官场腐败交易平台时,其破坏力相当惊人。从现实暴露出的许多案例可以看出,搞‘圈子’腐败的人,轻者是非不分,重者贪污腐败。‘圈子’的本质就是利益联盟,利益是‘圈子’的润滑剂。结‘圈’之人心态各异,但目的无非是为了从‘圈里’获得好处,达到权力的利益共享。”

确实如此,一些地方出现官场“圈子文化”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他们使公共权力异化为私权,成为自己的囊中之物:或在任职任免中稍稍倾斜,或在地方拨款中私开绿灯,或在工程建设中闭一只眼……圈中的“照顾”不但成了圈中人物权力自肥的契机,同时,也成了“大哥”与“兄弟”之间隔阂、摩擦的润滑剂。就这样,圈子文化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门生根成长。

如何治理官场圈子文化

如何整治官场圈子文化?笔者认为首先是要从核心人物下手。众所周知,官场圈子的形成或崩盘往往是与核心人物的命运息息相关,核心人物手握什么样的权力,权力的大小,权力的重要与否决定着这个圈子的人数,圈子的辐射范围,以及圈子危害的大小。即便是整个圈子内部的秩序也是由核心人物所维持,如果没有核心人物的存在,圈子的向心力便会丧失。因此消除官场圈子文化必须从核心人物下手。

核心人物之所以核心就是因为他长期身处官场,对于官场文化了如指掌,并且建立了一系列错综复杂的官场、社会关系网络。最为关键的是,他手中握有的权力已经足以形成对一定社会资源的调动力,在“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弱、下级监督太难”的监督格局下,权力滥用便成为了必然。所以,必须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行使的监督力度,要防止领导干部权力滥用。

此外,除了在监督上下工夫外,制度建设也需要及时跟进,要坚决执行官员回避制度。近年来,从一些“火箭”提拔的案例中不难看出,一些机关单位权力近亲繁殖的现象日渐严重。以血缘关系、社会关系为纽带搭建官场圈子的事情并不少见,其中尤其表现为三同一战(同学、同事、同乡、战友)。很大程度上与官员回避制度执行不够有关系。须知,一些地方、单位如果同学、朋友、亲戚扎堆,必然会形成官场圈子,很容易导致徇私舞弊、公权私用现象的发生。即便是“一把手”守身如玉,但是毕竟领导干部是社会性的人,其社会关系、人情世故往往使其在公与私之间很难抉择,稍不留意便会误入歧途。

同时,干部之间、官商之间不能“勾肩搭背”,要杜绝利用同学会、培训班等形式“拉关系”“套近乎”。谨慎交友,要分清什么样的人可以交往,什么样的人不能交往,不能结交一些没有原则、没有党性的“小人”。现如今,人与人社会关系的发展越来越多样化、复杂化,随着社会利益的多元化,很容易被一些心怀叵测的“小人”所以用,有的人费尽心思、绞尽脑汁通过亲戚找亲戚,通过朋友寻朋友,目的就是拉关系,就是结“圈子”。所以,作为领导干部要洁身自好,认清谁才是真兄弟,谁又是“伪君子”。要树立交友的标尺,要结交益友、良友,不交无德之人、不交无义之人、不交无耻之人。同时,要分清楚交到什么程度,要分清楚那些是私事,那些是公事,不能将酒肉关系、哥们义气带到官场,带到自己的工作中去,避免身陷泥潭,不能自拔。

从一些落马贪官的忏悔中,我们不难看到他们在交友中的悔恨,有的人交友是为了进“圈子”,有的人交友是为了将别人拉进“圈子”,一旦成为圈中之“物”,其仕途、人生、家庭便在不由自主地与圈子“共进退”,注定成为人生的败笔。

正如江苏省泰州市委组织部研究室主任陆彩鸣所说:“领导干部要破除‘小圈子’的关键在于加强党性修养。一个领导干部,如果能够自觉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不搞‘小圈子’,那些溜须拍马、投机钻营之徒又怎能近得了自己的周围?自己又怎能陷入‘小圈子’里而不能自拔?所以,领导干部要加强党性修养,做一个‘高尚的人’。”

总之,官场“圈子文化”说到底是一种为了谋求权力、金钱而结成的权力联盟,它给官场生态带来严重的危害。为此需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需要加强权力监督,需要健全制度体系。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遏制官场圈子文化对公共权力的侵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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